第4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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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在王洵怀里默默哭了一会儿,白荇芷慢慢止住了眼泪。她年龄比王洵大,阅历也更丰富些。虽然心里很是不舍,却也非常清楚,眼下暂且离开京师去安西投靠封常清,对王洵来说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去安西不仅仅是为了博取功名,虽然在封常清将军的照顾下,王洵去那边肯定会比留在京师升迁快。更重要的一点是,去安西与西域诸野蛮民族打交道,对王洵而言也许比留在飞龙禁卫军中更安全。他最近接触到的东西实在太杂了,很多秘密根本不能被暴露于阳光之下。那些秘密的主人,也许互相不忍或者无力伤害对方。但杀掉所有旁观者灭口,却是轻而易举!

即便别人没有灭口之意,以王洵这种大咧咧的性格,难免有一天就会被某个大人物视作眼中钉。到那时,恐怕封常清想保护他,也鞭长莫及。

“你,你打算什么时候走?”抽了抽鼻子,她低声询问。

“尽快!趁着天气还暖出发。”王洵想了想,笑着回答。他心中现在只是有个大概的规划,根本无法定下具体时间。离开京师去安西,是他昨天骑马赶往锦华楼的途中才想到的主意。起初只是偶发冲动,谁料后来居然越想越认真,慢慢已经变成了执念。

“到时候,别太急着立功。有危险时让别人先冲,你在后边缓一缓,没人看得出来!”白荇芷丝毫顾不上挑王洵的话里的缺陷,揉着眼睛,小声叮嘱。

“知道了!”王洵摇头大笑,声音无意中拖得老长。“哪那么容易就有仗打?西域诸国,早就被高仙芝给打怕了。轻易不敢扎刺。我估计,短时间内,也就是驱逐马匪,肃清山贼什么的,根本不会有风险!”

自从李林甫执掌相权之后,醉心于党争,任人唯亲。大唐国力就慢慢走了下坡路。在边境冲突中,也是时输时赢,不复有永徵年间那种跺一跺脚周边国家抱头鼠窜的威慑力。而李林甫为了粉饰太平,又总是虚夸战果,掩败为胜。所以民间对唐军兵威反而有一种非常盲目的自信。特别是像王洵这种从小到大没听闻过兵戈之声的一代,简直把战争看得像喝酒打架一样轻松,根本不相信自己有可能会战败,负伤,甚至丢掉性命。

见情郎说得如此豪气,白荇芷不敢坏了口彩,沉吟了一下,继续叮嘱道:“那有空就多想想家里边。想想云姨、紫萝,还有我。别老想着打仗杀人,身上沾了太多的血腥气,佛祖会怪罪的!”

“佛祖哪顾得上管我。”对于怪力乱神,王洵一概嗤之以鼻。“他老人家自己的晚饭还没着落呢,上回听周老虎说,天竺国那边被大食入侵,很多佛寺被带着白头巾的人一把火全烧掉了。还自称是奉了神明的指使。也不知道是哪个神明,居然教唆出来一群打家劫舍的徒子徒孙?”

带着白头巾的大食人在长安城里也有不少。珠宝、香料、丝绸、首饰、甚至黑市人口买卖当中,都有他们的身影。这些家伙翻脸的速度堪比翻书,完全不懂得买卖不成仁义在的道理。并且喜欢扎堆抱团儿,强买强卖。因此在长安百姓中的口碑并不甚佳。听王洵口无遮拦地拿佛教徒和这些大食人开涮,白荇芷忍不住用力捶了他一拳,笑着骂道:“别什么话都说。神明都是顺风耳。说不定会听见。反正,你自己要多加小心,我从今天开始日日烧香,求佛祖保佑你平安回来!”

“希望你求的那个佛祖有良心吧!别白吃了你的香。”王洵笑着摇头,并不以什么佛祖为然,但心中终究十分感动。“现在先不说这些,你把小萍儿喊进来,让她伺候你洗漱更衣。我去找红姑!”

“噢!”白荇芷顺口答应,这才意识到自己身上仅仅披着一件外袍,里边什么都没有穿。脸色登时又羞得通红,推开王洵,一边自己往头上套小衣,一边嗔怪,“都怨你。弄得我现在还晕头涨脑的。别急着下楼,待会儿我自己跟红姑谈。你先帮我拉一下床脚的绳子。另一端系着的铃铛就在楼下萍儿的头顶上,她听见后,很快就会上来!”

“哦!”王洵闻言低头,果然在床榻左上角一个很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了一段红绳。“怪不得以前,萍儿总是突然过来推门。”一边拉,他一边做恍然大悟状,“原来是你.......”

“作死了!”白荇芷自我保护的小伎俩被拆穿,羞得直挥粉拳,“人家昨天不是让你得手了么?还不知足?老提过去的事情干什么?”

“不提,不提!”王洵笑着又拉了几下,一边仔细追寻那隐隐约约的铃声,一边皱着眉头说道:“这么清楚,我以前根本没注意到!那昨晚,她岂不是.......”

猛然想到这一层,白荇芷立刻羞得无地自容。以手捂脸,低声惊叫,“啊?你怎么不早提醒我?这下惨了,都给她听去了,你让我怎么见她?!”

此刻再想办法补救,显然已经来不及。门环轻叩,婢女萍儿红着眼睛探进半个脑袋,“小姐,我可以进来了么?”

“别-----!”白荇芷下意识拒绝,随即想到自己已经无可掩饰,将头扭向墙角,低声补充,“别站在门口。赶紧进来帮忙整理衣服。死妮子,睡得可真沉,也不早点起来帮我打洗脸水!”

这简直是无理取闹了,她不拉铃,对方哪敢上来坏其美梦?好在萍儿已经追随白荇芷多年了,知道女主人脸嫩,低声到了个歉,垂着头,默默上前,帮对方洗漱梳妆。

夏天需要穿的衣服很少,白荇芷很快就收拾完一身行头,坐在了梳妆台前。眼神扫过铜镜,无意间,她忽然看见萍儿举着梳子,正在自己背后默默流泪。楞了楞,笑着啐道:“你脾气还大了!我错怪你了,行不?别哭了,大清早,也不怕哭肿了眼睛!”

“小姐.......”闻听此言,萍儿愈发觉得伤心,竟然不顾王洵就不远处站着,抱着白荇芷肩头呜咽了起来。

彼此间互相照顾了这么多年,临别在即,白荇芷心头也有些伤感,叹了口气,声安慰道:“别哭,我带你一起走便是。待会儿,我替你跟红姑谈!”

“姐姐,你,你这回可真犯了傻!”不知道该怎样表达自己的感受,萍儿哽咽着道。本来,二人一直互相配合,说好了要逼迫王洵先答应把白荇芷堂堂正正地接进崇仁坊的老宅,才肯让其得手。谁料,昨晚白荇芷一时晕了头,居然没坚守底限。甚至连个承诺都没要,就稀里糊涂地把她自己交了出去。

如果王洵吃饱了抹嘴走人怎么办?一个青楼女子还能找到地方声讨恩客负情薄幸去?如果进入王家之后,被她家那一对老少狐狸欺负怎么办?主仆二人无依无靠,到时候还能依仗谁?

越想,萍儿越是担心,昨夜竟然是睁着眼睛一宿未睡。今早见了白荇芷,便再忍耐不住,所有疑虑都化作眼泪淌了出来。

转头抱住婢女萍儿,白荇芷心中也是五味陈杂。在与王洵的智斗中,萍儿一直板着脸做恶人,而她,则伪装成娇弱无主的角色。事实上,所有好人恶人都出于她的暗中部署,萍儿只是个提线皮偶而已。

但是昨晚,是她自己主动拔下了发簪。将满头长发和干净的躯体一并交到了王洵手中。从某种角度,萍儿说她傻,半点也没有错。想到这儿,白荇芷收住眼泪,拍了拍萍儿的肩膀,低声耳语:“你说得对。姐姐是傻。但女人,这辈子早晚都会傻上一回。”

“为他?”萍儿楞了下,回头看向坐立不安的王洵。还是像以前一样懵懵懂懂,从两年前到现在,她一直也没看出此人有什么好来。

但一切都已经木已成舟。主人做了选择,她一个小丫鬟又怎有资格置喙?只好跟着赌上一局,听天由命而已。正自怨自艾间,又听见女主人笑着命令,“别瞪眼睛了。以后,咱们姐妹两个得全依仗着他呢。赶紧去大堂,把红姨帮我请过来。就说我已经决定嫁给王郎,今天就打算跟她告别!”

“嗯!”萍儿点点头,站起身,默默走了出去。片刻之后,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锦华楼的老鸨红姑,哭天抢地地冲了进来,“唉吆,我的肉啊,你怎么这般傻啊。怎么着,也先让我准备一下才是。说走就走了,这不是拿刀子剜我的心么......”

“红姐莫哭,该出多少赎身钱,你尽管开口便是!”王洵被哭得好生尴尬,侧开半步,赔着笑脸说道。

“这哪里是钱不钱的事儿啊!”红姑抓起手帕,用力擦拭自己的眼睛,“芷儿即便不是我十月怀胎,也是我从小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我本打算把锦华楼交给她,让她将来给我养老送终。谁料她女生外向,居然.......”

一边哭,一边哪眼睛偷看王洵。早在昨天晚上,看到王洵一直没下楼,她已经开始磨刀霍霍。只是不太清楚对方的底限在哪而已。报得太低了怕对不起自己。开价太高,又怕叫黄了,把白荇芷砸在手里。毕竟,过了昨晚之后,白荇芷就不能再算清倌人了。以后再锦华楼多留一天,价格就要下跌一截。(注1)

“我知道,她是锦华楼的招牌。可她跟我真的是两情相悦。所以,还请红姐成全则个!”听红姑哭得撕心裂肺,王洵未免有些误解了她的意思。讪讪笑了笑,继续求肯。

算来也是这姓王的太笨,换了别的客人,白荇芷恐怕在一年半之前,就早不是清倌人了。只有这个傻蛋,居然辛辛苦苦等到现在!这种傻瓜,不宰白不宰。想到这,红姑收起眼泪,哽咽着道:“没了芷儿,我也只好把锦华楼关掉了。这楼里百十张嘴,总不能随便给几个钱就打发掉。都是芷儿多年的姐妹,情同手足。若是小侯爷真的心疼芷儿......”

正准备报一个天价,谁料白荇芷那边已经忍无可忍。轻轻咳嗽了一声,上前插嘴,“阿姨可别这么说。锦华楼的招牌,可是姐妹们一同撑起来的。女儿不敢抢他人之功。我记得您老买我时,只花了三吊钱。后来谁人请过不少老师,教我唱歌跳舞写字画画,但从十四岁起,哪年我给您赚回来的钱少于千吊过?”

“那可不能这么算!”闻听此言,红姑立刻变了脸色,“为了保护你不让人欺负,我可是费尽了心思!还有胭脂水粉,珠宝首饰,一项项,全捡着最好的给你挑。就拿你住的这......”

“姨娘。咱们不是说好了么?好聚好散。楼里这么多姐妹,谁能守在您身边一直到老呢?你老并不缺钱,又何必不给她们留一个从良的念想?”白荇芷立刻也收起了柔弱姿态,将身体往王洵肩上靠了靠,笑着回应。

“这......”没想到白荇芷会变得如此强硬,红姑登时语塞。做青楼这行,一本万利,同时也把脚踩在了刀刃上。她年青时,曾经亲眼见过,一个攀上高枝变凤凰的名妓,如何将从前的老鸨逼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今日若是她咬紧牙关不松口,固然能从王洵身上刮出万贯肉好。可这个价钱一开出来,就等于给锦华楼里的其他“女儿”做了榜样。那些找不到王洵这种冤大头的,难免会怀恨在心。日后若是有人也侥幸时来运转,恐怕锦华楼的繁荣也就到了尽头。

况且王洵本身就是个世袭的子爵,六品校尉,前程一片大好。白荇芷很显然又是个即便做了妾也能长期受宠不衰的。若是他们两个发达后掉过头来算旧账.......

“我听人说,飘洋过海贩珠之利,不过二十倍。”看到白荇芷满脸骄傲地靠着自己,本来有些被欢喜冲晕了头的王洵也慢慢恢复了清醒,想了想,微笑着补充,“算上这些年荇芷在楼里的开销,我给您一千吊肉好,您看如何?日后您老还是荇芷的长辈,我们两个永远不会忘记您老的好处!”

一千吊肉好,足够在机会合适时,买到一百个女孩,并且从小**到大了。已经做好了赔本打算了红姑岂会不肯?假装没看见白荇芷狠踩王洵的小蛮靴,扬了下手绢,没口子答应,“行,行,多谢小侯爷恩典。别的我也不说了,这间房子里的东西,荇芷喜欢什么,尽管拿好了。连同这个小丫头片子.......”说到这儿,她伸手一指对着王洵怒气冲冲的萍儿,“算作添头,白送!”

注1:清倌人。只卖艺不卖身的歌伎或者舞姬。

第二章 残醉 (二 上)

第二章残醉(二上)

锦华楼的顶梁柱,小四绝中居于第二位的歌仙白荇芷被人赎走了!消息传开,立刻在长安市井中掀起了渲染大波。特别是那些自诩经纶满腹,却一直籍籍无名的读书人当中,对此简直失望至极。想自己寒窗苦读这么多年,却既没混得朝廷高官厚禄相待,又没博得红颜知己慧眼识珠!那姓王的不过是个破落了的勋贵,要才华没才华,要名气没名气,凭什么就能抱得美人归?

“这恐怕与礼不合!”失落之余,立刻有人在此事中寻到了破绽,本着咱家得不到也不让你日子过舒服的态度,抱着一壶浊酒在饭馆里边义愤填膺,“姓王的乃显贵之后,却娶了一个歌姬为妾。按照大唐律例,娶倡女为妾者,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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