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2 / 2)
放暑假的时候,城市里的孩子们在干什么呢?上各种补习班?上网?
农村孩子能干的事情就多了!他们夏天可以去小溪抓鱼找螃蟹,可以去山上躲猫猫,可以帮家里人喂鸡赶鸭养猪下地……邹铎简直要玩疯了。这个城市里长大的孩子看什么都新鲜。
邹铎精力旺盛,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了。大中午别人都在午睡,他还能顶着太阳东奔西跑的。等到三周后,勤务兵来接他时,邹铎已经黑成了一块炭。勤务兵那个老实孩子差点没敢认。
顾望舒捶着自己酸软的腿,松了一口气,终于能把精力旺盛的熊孩子送走了啊!说起来,女人的体力难道真要差一点吗?沈旭辰明明也陪着邹铎一起玩啊,大太阳底下来来去去,怎么就觉得沈旭辰没有累的时候呢?
当然,除了玩,沈旭辰也押着邹铎读书了,否则不好向邹家交代啊。沈旭辰认真学习的时候,邹铎也要完成暑假作业或者预习初中课程;沈旭辰练习毛笔字临帖时,邹铎也需要临帖。估计是被邹齐训的,邹铎的服从性很高。只要他静下心来学习,那么效率还是不错的。所以,总得来说,这孩子还算可爱,就是精力太太太旺盛了。
邹铎回京都后,暑假就只剩下小半个月了,程以华依然不见踪影。
沈旭辰陪着顾望舒看了几期《超级新星》。他虽然不追星,却很看好其中的一个选手。那位颜值很高的男性选手今年二十,叫赵云恩,乐器专精,雅能拉小提琴,动可敲架子鼓。比赛到现在,他已经表演过五项乐器了。赵云恩的歌唱得也非常好,自己能写歌,作词作曲都没问题。他会英语和法语,外文歌也不在话下。
当然,以上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沈旭辰知道赵云恩这个人。
在沈旭辰的上辈子,赵云恩是先混了国际再来混国内的。他在二十六岁时以华国人的身份于参演的第一部电影《影子杀手》中的主角身份获得了奥卡多影帝,以一个国际影帝的身份正式出道。国内的人这才一下子知道赵云恩这个人。
此后,赵云恩在华国影视圈混得如鱼得水。与此同时,他在国际上依然混得很开。他多才多艺,不仅戏演得好,很多时候还包揽了电影的插曲创作。有不少八卦媒体暗示赵云恩来头很大,路子很广。值得一提的是,赵云恩的父母都是华裔,非华国人,但赵云恩却拥有华国国籍。他虽然从小在国外长大,但他非常爱国,对华国文化有一种狂热甚至盲目的崇拜。
这辈子,因为《超级新星》这档栏目的横空出世,没想到赵云恩竟然提前六年出道了。沈旭辰之所以有耐心陪顾望舒看这档节目,全然是因为他算赵云恩半个米分。
所谓半个米分,指的是沈旭辰不应援、不追新闻、不跪舔,米分得十分低调。但只要有赵云恩参演的电影上映,他都会掏腰包去电影院贡献票房。值得一说的是,赵云恩选片的眼光不错,基本上就没拍过烂片。
想到赵云恩上辈子是以国际影帝的身份出道的,这辈子却是以选秀明星的身份出道的——不是说选秀明星不好,但这身份档次也差得太多了——沈旭辰的心里就有一种自觉对不起男神的惴惴不安,因为这种结果完全是源于他那些策划案引起的蝴蝶效应。唉,但愿赵影帝这一世也能顺风顺水迅速走向巅峰吧,否则沈旭辰偶尔会想要分分钟切腹的啊!
第46章 生意外
快开学时,消失了一整个暑假的程以华终于联系沈旭辰了。
“你终于舍得联系我了?我还以为你已经被外星人抓走了啊!本来以为我住到钱湖镇上后,暑假里能找你玩了。没想到你那么干净利落地消失了两个月。”沈旭辰开着玩笑。
程以华把沈旭辰的话自动加工理解了一番,然后不紧不慢地说:“我也挺想你的。我们明天约时间见个面吧。你定个地方。”他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带着一点点失真感。
“我随便,还是你定地方吧。”沈旭辰说。
“那cfk?”程以华问。
钱湖镇因为小,镇上只有一家洋快餐店,cfk脱离了它形影不离的好基友,独自开在钱湖镇上最繁华的十字路口处。在这个年代,哪怕是大城市里,cfk都是大人奖励孩子们考试获得好成绩的去处,更遑论是在钱湖镇上了。cfk完全是有钱人吃的玩意儿。当然,也是学生们过生日或小情侣们约会的好去处。
沈旭辰不喜欢cfk,他的胃是彻彻底底的华国人的胃。八大菜系或清淡或麻辣,无论怎么极端,他吃着全然没问题。但一吃舶来的洋东西,什么洋快餐啊,什么牛排咖喱啊,哪怕是高雅如法国大餐,沈旭辰的胃都要抗议一番。
身为土包子的沈旭辰,人生中第一次吃cfk时是在初三。
当时的班主任说了,如果学生们考得好,他就去钱湖镇上买cfk给大家吃。结果大家都考得不错。班主任重诺,果然买了好多份薯条。只是,从钱湖镇到汾水镇路途不短,沈旭辰吃上薯条时,薯条已经彻底冷了潮了。
沈旭辰觉得很难吃。沈旭辰的同桌用一种“你不懂欣赏”的眼光看着他,劝着他说:“你应该沾着番茄酱吃。”
沈旭辰朝那粘稠的一点点挤出来的番茄酱看了一眼,更不想吃了。
再后来,沈旭辰第二次吃cfk时是在大学,他点了一个汉堡……第一次吃到沙拉和黄油的沈旭辰,差点就吐了。
两次体验都不怎么好,所以甭管cfk的受众有多么广,脑残米分有多么多,沈旭辰对它实在无感。
“我不喜欢cfk……”沈旭辰理直气壮地说。
“中心广场的奶茶店?”程以华又问。
“两个大男人去喝奶茶?你不觉得太娘了吗?”沈旭辰说。
“书店?”程以华又问。
“可是,在书店里没法聊天啊。你约我出去,难道就为了彼此沉默着看一下午的书?”沈旭辰继续反驳。
“……那你说地方吧。”程以华说。
“我随便啊。”沈旭辰脱口而出。
“……”程以华深吸了一口气,他确定沈旭辰没法隔着电话线揍自己,便试探着说,“有没有人曾告诉过你,你这么麻烦,很像女孩子哎!”
“你tmd才像女孩子!”沈旭辰已经忘记了自己要以身作则正教育顾望舒不能随口说脏话了。
“你看,你这样发脾气撒娇的样子更像女孩子了!”程以华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心情很愉悦。
你tmd才发脾气!你tmd才在撒娇!沈旭辰恨不得能把手里的电话隔着电话线糊到程以华脸上去。
两个毫无创意的大男人最后决定一起去压马路,压完马路逛超市。
第二天,沈旭辰早早到了见面地点。他站在原地等了好一会儿,正等着程以华时,眼睛余光瞄到了一个高个子男生。那男生似乎一直在看着沈旭辰。正如有些女孩在被男人行注目礼时会忍不住摆出更优雅的姿态来,沈旭辰作为一个gay,被一个男生欣赏着,他也下意识地挺胸抬头——不能让自己的仰慕者失望啊。
过了几秒钟,沈旭辰才彻底反应过来,他猛得转身,用手指着那个高个子男生:“艹,你这变化也太大了吧!”
一个暑假没见,程以华黑了很多,一身小嫩肉都成古铜色的了。头发更是剃成了板寸。而且,程以华的眼神中还多了点什么,整个人凌厉了不少。如果说,以前的程以华是个标准书生,那么现在的程以华像是个……
“你当兵去了?”沈旭辰脱口而出。
程以华摸了摸自己的板寸,忍不住提起嘴角,说:“你看出来了?我暑假去了妈妈那里,探亲。正赶上新兵训练,我就和他们一起练了。这头发还是我自己理的,用刮胡刀剃的,是不是挺有型的?”
“训练挺苦的吧?”
“是有点……”程以华像是想到了什么,语气停顿飘忽了一下。
“嘿,那你跟着他们新兵训练,能摸枪不?”沈旭辰兴致勃勃地问。男人对于军械总是有种天生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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