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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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以华摇了摇头,部队里有规章制度,他作为编外人员根本摸不到枪。不过很快程以华又得意了起来。他向沈旭辰展示着自己胳膊上的肌肉,又拍了拍自己的肚子,说:“你摸摸我身上的肉,肌肉全练出来了,我现在不用特意绷着都特别硬。”

程以华穿着一件白色条纹t恤,衣服很宽松,身材一点都不显。沈旭辰伸出一根手指头在程以华的胸口戳了一下,嘿,手感还真不错。他又忍不住摸了摸程以华的肚子。程以华整个人往后躲了一下。

沈旭辰伸着手呆呆地望向程以华。

程以华咳了一下,说:“那什么……很痒,不给你摸了。”

沈旭辰恼羞成怒地缩回手:“我本来就没想摸,还不是你一直在炫耀肌肉!”

八月份的阳光特别好,天气有些热。可能快开学了吧,路上人挺多的,学生们趁着假期最后的时间放纵一下。沈旭辰和程以华两个人在大街上走着。因为街道不宽,偶尔避让行人时,他们的肩膀会互相碰撞一下。

街两边是商铺,大广播里放着音乐。音质并不好。

沈旭辰听得出来,有好几家店都正在放《超级新星》的选手们唱的歌。几个小女生从他们身边走过,口中也在叽叽喳喳聊着昨天的比赛。可见这个节目是真的非常火爆。沈旭辰心里有点小得意。

“你暑假怎么过的。最近看了什么新书没有?”程以华问。

“去了趟京都,带熊孩子感受了下乡土气息……对了,我一直在自学德语,现在交流不成问题了!”沈旭辰洋洋得意地说。按照沈旭辰的心理年龄,他本不应该这么喜欢卖弄的。但谁叫程以华作为一个天才,总是有意无意地用智商碾压他呢,沈旭辰作为带着重生加金手指的成年人,也忍不住想要用智商反碾压程以华几回。

“德语?挺值得学的。在某些尖端科学方面,德国人一直走在世界前列。”程以华表示赞同。对于程以华而言,学习一门新的语言就是掌握一门新的工具。他常常是为了尽可能全面而透彻地掌握某种新知识而去学习新语言的。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一下。

“等开学后,我们就有更多的时间用于交流了。”程以华说。

“开学?你还去学校吗?”沈旭辰随口问道。在沈旭辰的记忆里,程以华是从高一下学期的某一天开始休学的,从此再没有来过学校。但是,沈旭辰重生后,程以华并没有休学。沈旭辰一直觉得奇怪呢。

程以华看了沈旭辰一眼,像是不明白沈旭辰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他说:“当然要去学校啊。而且,有件事情,我计划很久了,一直都没和你说,现在终于成功了。我和学校方面沟通过了,等开学后……”

事情是在几秒钟之内发生的。程以华那一直让他引以为傲的脑子都快要转不动了。上一秒,他还在和沈旭辰聊天。下一秒,沈旭辰就推开了他,把他整个人护在了自己身后。程以华从来不知道沈旭辰的速度竟然有这么快。

沈旭辰忍着胸口的疼痛,对着持刀人猛踹了一脚。那人飞出三米远,脑袋正撞在垃圾桶上,立刻就不动了。

沈旭辰这才松了一口气,他环顾四周,没有再看到可疑分子,便扯起嘴角对程以华笑了一下。要不是他的身体被改造过,估计他今天要废在这里了。

“快打电话叫急救!快报警!”程以华像是才反应过来一样,立刻上前一步,横腰搂住沈旭辰。

程以华看着沈旭辰胸口插着的那把刀,整个脑子都空了。他知道现在不能轻易挪动沈旭辰,要打电话让专业的医护人员赶过来。

然后呢?然后他该怎么做?

沈旭辰会不会有事?

那把刀插的地方有点偏,这个位置一定不会是心脏,所以沈旭辰会没事的,对不对?

路人们也被这几秒钟的事情惊呆了,好在这时候的人都没有后世人那般冷漠。除去报警和叫救护车的,有几个年轻一点的小伙子还凑上去,把那个已经昏过去的持刀行凶者给绑了起来。绳子由旁边服装店的老板提供。

“别怕,我、我会没事的。”沈旭辰虽然已经没有足够的积分用来购买治疗用品了,但他不久前服用过光明之泉。现在阳光那么猛,他恢复力惊人,所以一定会没事的。更何况,那把刀插得不深,也不在要命的位置。

第47章 命中劫

程家祖祖辈辈都在地里刨食。程老爷子也不例外。别看他现在爱附庸个风雅什么的,其实他本质里就是个大老粗。程老爷子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娶了媳妇,是附近村里有名的美人儿。一年后,妻子难产去世了,只留下一儿子。程老爷子给孩子取名叫程革命,然后把孩子托付给别人照顾,自己一挽袖子出去干革命了。

程老爷子是个敢打敢拼的,杀鬼子时特别不要命,在革命队伍中的地位自然也不断攀升。新中国成立后,程老爷子刚过不惑,位高权重,便又娶了一个媳妇叫孙战萍。孙家有钱有势。孙战萍又给程老爷子生了一个儿子叫程新国。

程老爷子一直没忘记自己的长子,等他辗转找到程革命时,程革命都已经娶妻了。孙战萍那边对程革命挺不错的,因为程革命大字不识、为人憨厚,根本没法对程新国造成威胁,她乐得做个贤良淑德的后母。后来,程革命和他妻子都过不惯城市里的生活,便又回了老家。有程老爷子看顾着,程革命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程革命和妻子生了程文化。程老爷子知道长子已经培养不出来了,就把心思放在了长孙程文化身上,时不时就把孙子接来自己身边住一阵子,和小儿子养在一起。程文化只比程新国小了三五岁,这两人名义上是侄叔,其实更像同辈人。等他们长大后,程文化去了军队。而程新国在程家、孙家的看顾之下,选择从政。

在程文化的内心深处,他并未觉得自己是京城程家的大少爷。所以,娶妻的时候,他娶了自己心爱的姑娘,而不像程新国那样选择联姻。甚至于,在程文化和妻子秦钰都忙着工作没时间看顾孩子时,程文化选择把孩子放在了岳家,而不是把孩子送到京都里去。程文化的这种想法显然也影响到他的儿子程以华了。

程以华作为程家第四代中的第一人,他从不觉得自己是京都程家的人。在他看来,京都程家指的是他太爷爷(程老爷子)、太奶奶(孙战萍)、叔祖父(程新国)、叔祖母(杨悦)和堂姑姑(程秀妍)一家人。

当然,程以华对京都程家的人还是有感情的,程老爷子很疼他,孙战萍很和蔼,程新国、杨悦夫妻都对他不错,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程秀妍更是和他关系密切。

要说程老爷子那样的大家长式人物为什么同意把曾孙程以华养在秦家呢?原来,在程以华刚出生的时候,程老爷子曾找人给程以华算了一卦。

那位高人说程以华本是一飞冲天之命,奈何小人作祟,命中将有一劫,这劫若不能安稳过去,会于寿数有碍。所以那几年京都势乱,程老爷子就默认程文化夫妻把程以华养在钱湖镇上的行为了。

如果沈旭辰没有重生,他就不会和程以华成为朋友。

如果他们没有成为朋友,程以华就不会知道双胞胎其实是邹家家主的恩人的子女。

如果邹齐没有因此找到双胞胎,他就不会对程以华心生感激。

如果邹齐没有对程以华心生感激,那么邹家和程家虽然关系友好,却还不到互相了解然后亲密合作的地步。

如果邹程两家没有合作,那么程文化在完成秘密任务时就不会那么圆满,其中的主犯之一会逃脱追捕并选择报复。

在沈旭辰的第一世,程以华之所以会休学,是因为他被绑架了。

绑匪用程以华的性命来要挟程文化放人。虽然后来被救回来了,但程以华在那些丧心病狂的绑匪手中受尽折磨,两条腿都被废了,再不能行走。从此,程以华的性格变得很阴郁,他还患上了轻微的被害妄想症。

因为智商太高,给程以华治病的心理医生都被程以华绕晕了,所以程以华的心理疾病一直没有被治好。他拒绝出门,拒绝和陌生人交流。秦钰辞了工作,一心一意在家里看儿子,才终于让他的情况有所好转。即使后来程以华也算功成名就,但他从不出现在人前,他的生活已经被毁掉了。

这一世,因为有了沈旭辰,蝴蝶的翅膀扇啊扇,引起了一场大风暴。

首先一条就是邹程两家开始合作友好。于是,程文化在事情陷入泥沼后,第一时间用秘密线路联络了邹齐。当兵的其实多少有点痞,最遵守规定的是他们,办事不拘一格的也是他们。在邹家隐秘的帮助下,那个胆敢和境外反华组织合作并贩毒的小家族很快就被整个儿控制住了,甚至还钓出了一条藏在幕后的大鱼——那人本来是几年后被抓的。

只是,可能程以华命中注定有一劫吧,虽然坏人已经无法大手笔地绑架程以华用以威胁程文化了,但有人穷途末路狗急跳墙想拉着程文化的儿子陪葬。如果沈旭辰反应不够快,那刀是冲着程以华的心脏去的。

现在,程以华毫发无伤。他坐在急诊室外,将脑袋埋在两腿之间。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每一秒对程以华而言都是一种折磨。他的衣服上都是血,那是属于沈旭辰的血。

秦家大舅和舅妈在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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