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2 / 2)
沐英无力的摆摆手,“你不用谢我,我其实考虑过这件事,我甚至想,等你生了个像你一样的儿子,被他狠狠折磨,你就会体谅我的处境。”
沐春目光渐冷。
沐英一笑,“我就是被你气吐血的时候想想而已,我整天忙于军务,那有空和儿子斗法,你将来娶了谁,如果顾忌我的几分生恩,就带着你的妻子去我的坟头,烧柱香报个名字就行了。我还有三个儿子,将来有的是后人延续沐家的使命,这才是我真正在乎的。所以,我没有搞这种互相折磨的宅斗游戏,沐家的悲剧婚姻……从我而起,从我……结束。”
言罢,沐英含笑而去。
沐家的祖坟在南京,沐英的墓地早就挖好了——沐春之母冯氏早逝,建了同穴不同室的夫妻合葬墓,现在只需打开墓门,将沐英抬进去即可。
停灵三日后,长子沐春扶棺回京,次子沐晟留守云南。
一路上,无论移民还是当地土人,“莫不奔号其门,泣语于路。”,万人相送,文人以诗挽之。
扶棺途中,沿路开始流行一首歌谣,“孰为我父?孰为我母?无母奚居,无父奚附,天梦梦乎?莫恤我穷乎!”
意思是我好可怜啊,死了娘啊又死了爹,将来该怎么办啊。
传说是长子沐春悲痛时所作,因言辞简单,朗朗上口,这首歌谣迅速在民间传唱开来,以纪念沐英,云南百姓将其视为父。
其实是沐春的幕僚代做,利用父亲之死来收云南民心的。
一路土官,流官,还要当地百姓拜祭,送葬队伍走的很慢,这是绝好的传播机会,沐春以前是“行走的吴中艳曲”,他晓得歌谣的生命力,云南这块地方识字的人太少,口口相传是主流,没有比歌谣更能洗脑的了。
后来有人问沐春这首歌谣是否出自他手,沐春不答,只是对着父亲的棺材哭泣,沿路百姓看了,莫不跟着流泪,齐唱挽歌。
沐英之死的消息早就传到京城,洪武帝有二十几个儿子,没有谁能比得上这个义子,无论情感还是利益,都是一大损失,洪武帝悲痛不已,听到沐英已死,他比得知亲儿子鲁王之死更加痛苦。
洪武帝辍朝一日——鲁王死了都没耽误他上朝。还亲自写了祭文,派礼部官员代为祭奠。
送葬队伍走到半路,洪武帝又下旨,追封沐英为异姓王——黔宁王,谥号为“昭靖”,按照王礼的规格下葬。
须知亲儿子鲁王死了,洪武帝给的谥号为“荒”,荒唐的荒。
一个“昭靖”一个“荒”,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沐英封王之后,沐春又写了一首歌谣:“于畎于亩,是耕是籽。唯黍唯稌,以餴以饎。我有父母,先王之子。”
意思是说又有屋来又有田,又是耕来又是栽,各种粮食收成好,每天都能吃得饱,因为我有了父母啊,他就是先王之子小春春!
黔宁王沐英是长子沐春一路扶棺送葬,云南百姓都看在眼里,这个先王之子当然就是沐春了。
这首歌谣正好和上一首“孰为我父?孰为我母?”对应起来了,痛失父母,没有吃穿,后来有了父母,有田地有粮食,这个父母就是先王之子,云南百姓找到了新的主心骨。
这两首歌谣首先在移民里流传,随后迅速在民间传唱开来。
沐英的棺木走了三个月才到京城,云南除了哑巴,就没有不会唱的了。至此,虽说沐春还没有正式
册封黔国公,但是云南已经默认权力的传递。
即将三十而立的沐春已经不复十七岁时“你看这个月亮,它又大又圆”的窘迫了,也不是十八岁北伐时唱着令人脸红心跳的《粽子歌》那样的孟浪,他会用歌谣为自己铺路了。
不受宠又怎样?不结婚又怎样?他安顿了二百五十万移民,沐英死了,云南的天没有塌,“我有父母,先王之子”唱的就是沐春。
且说沐春用两首歌谣收割云南民心,有了安顿移民打下的基础,沐春名声大噪,西南边陲并没有因沐英之死而起动荡,总体情况是哀而不伤。
千里之外的山东兖州,太子为首的治丧小队也完成了鲁荒王的葬礼,他的墓地最终定在邹城——这个在后世被称为大明第一王陵,位于九龙山南峰第一个山头,堪称龙头,墓地“左右护砂,环抱拱卫,溪水分流,藏风聚景,近案似几,远朝如臣”,风水绝佳,是个旺子孙后代的宝地。
绝命毒尸鲁荒王躺在金丝楠木的棺材里,穿着洪武帝赐的龙袍玉带,戴着小帽,头发梳成髻,用金冠固定,可能是长期服用丹药能够防腐的缘故,几百年后被山东博物院考古挖掘时,鲁荒王的发髻还没有腐烂,“栩栩如生”。
金丝楠木棺材地步铺着草木灰用来防潮,之上是一块苓板,板上雕刻着北斗七星的圆孔,象征轮回,也方便透尸气,板上铺着一层褥子,褥子铺着二十二枚圆形方孔的“洪武通宝”的金币,和他的年龄一致。
众人小心翼翼将穿戴好的绝命毒尸抬进棺材,放在压岁的二十二枚金币上,覆盖一层锦被,最后,由太子朱标亲手将一件四爪龙袍盖在被子上。
太子最后看了一眼弟弟,说道:“钉馆吧。”
葬礼完毕后,鲁荒王的棺材停在皇室寺庙里,邹城的王陵工程浩大,没有个四五年根本完不成,先举行葬礼。
很快就是七七回魂之日,太子为鲁荒王举行了盛大的水陆道场,为弟弟超度亡魂,兖州皇家寺庙的诵经祈福声日夜不绝。
过了七七,治丧队伍就算完成任务,要回京城了。此时已到了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寺里的桃花开的正艳,胡善围剪了几支桃花,替郭贵妃供在鲁荒王的棺椁前的供桌上。
太子拿着一个美人风筝,往火盆投去,烧给弟弟,见胡善围拿着桃花过来,说道:“胡司言怎知鲁荒王喜欢桃花?”
胡善围将桃花插瓶,说道:“我看过他的诗集,最喜欢写桃花,应是喜欢此物。”
太子叹道:“十弟天真烂漫,每逢春天,必定要放风筝。你也知道,后宫管得严,一应鸽子、孔明灯、风筝等疑似信号的物件皆不容许,否则就是触犯宫规。十弟每次想放风筝了,就跑来撺掇我,要我去找父皇母后打招呼,特许他在宫里放风筝。”
胡善围在宫廷十二年了,根本不相信什么兄友弟恭,心中如此想,嘴上却说道:“太子殿下对弟弟们都很友爱,可惜鲁荒王无福,年纪轻轻就去了。”
太子走近过去,将花瓶里的花枝抽出来,折短了两根花桃花枝,重新插瓶,问:“是不是比刚才好看?”
胡善围忙说道:“太子妙手,微臣自愧不如。”
太子负手在背,左看看右看看,说道:“这插花讲究错落有致,有高有低,方能赏心悦目,最高的花枝永远只有一朵,倘若都差不多高,纵使一瓶都是仙境奇葩,也不会好看的。”
胡善围揣摩着太子话的深意,故意装作听不懂,说道:“太子真知灼见,微臣今日长见识了。”
太子见她态度恭顺,便说道:“感觉有些疏淡了,再采些过来。”
胡善围道:“微臣这就去。”
太子说道:“孤和你一起去,再来一个花瓶,凑成一双桃花插瓶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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