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1 / 2)
黛玉终究是要被辜负的
林黛玉坐在咖啡厅里,焦灼地等待着薛宝钗。自从收到薛宝钗的短信,她就一直处于一种脑子二十四小时连轴转的状态,到现在已经一天半了,觉也睡不好,饭也吃不好,心心念念盘算着薛宝钗那条并不长的短信。
“后天下午两点,南国假日,我们谈谈。”
林黛玉把这条短信翻来覆去地念,翻来覆去地想,但是薛宝钗这条短信透露的信息太少了,她完全猜不出薛宝钗给她发这条短信的时候,到底是个什么心情。
这让她觉得心慌。
离两点钟还有十五分钟,林黛玉掏出小镜子,端详着自己的脸,粉底均匀,两条眼线也画得精确,眉毛是特地去修过的,整齐到甚至不需要再用眉粉,但是谨慎起见,她还是淡淡地扫了两笔,让自己看起来更精神。口红的颜色是专门跟衣服搭配的。在林黛玉的世界观里,输什么不能输气势。从小到大,她都活得众星捧月,长得好看,学习成绩也不错,工作之后更是顺风顺水,一辈子没有受过什么挫折。
“这么多年来我得到过多少荣誉啊,有多少人羡慕我啊,”林黛玉这样想着,“凭你薛宝钗是谁,最多跟我打个平手,休想赢得了我。”
她把在心里打好的腹稿又温习了一遍,等会儿见到薛宝钗的时候好从容应对。她模拟了无数遍,薛宝钗可能说什么,她应该怎么回答。尽管只有一天半的时间,尽管她跟薛宝钗从未见过面,但是她们两个人已经在她脑海里交锋了无数次。
薛宝钗在林黛玉对面坐下来,一边微笑一边说:“不好意思,路上堵车,让你久等了。”她轻轻地把车钥匙放在面前的桌子上。
她看到林黛玉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服务员走过来,递上菜单,薛宝钗接过菜单,随手翻了两页,又把菜单递给林黛玉,说:“你随便点。”又转过头温和地对服务员说:“你给我们推荐一些特色吧。”
服务员妹子果然指着菜单开始给林黛玉讲解起来,林黛玉不得不勉强敷衍服务员,目光在菜单上游移着。
薛宝钗就在这个时间段里,默默地把林黛玉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齐刘海梨花头,戴了美瞳,化了妆,但是挡不住黑眼圈,粉饼的颗粒不够细致,以至于有一些浮在脸上,仔细看的话会发现眼皮有点儿肿,应该是哭过。口红、衣服、鞋子的颜色都很搭,但是上衣和裙子的材质不一样,从鱼嘴鞋前面露出来的脚指甲没有涂指甲油,有点儿发黄。
薛宝钗紧绷着的后背有了一点儿放松,眼前这个林黛玉跟自己想象的差不多,追求外在的完美,有姿色,但是不够大气。毕竟,哪个大气的姑娘会回头拼命当前男友的小三儿呢?不过,男人大概都会喜欢这样的姑娘,看着舒服,而且也好哄。
如果不是林黛玉主动找她,薛宝钗是不会知道这个人的存在的,贾宝玉从来没有对她提起过林黛玉,就像从不认识这个人一样,直到有一天她收到一封莫名其妙的邮件。
前天那封邮件只有寥寥数语,言简意赅却石破天惊:“宝玉爱的是我,他对你没有爱情,你还是退出吧。”
薛宝钗愣了一下,关闭了页面。她闭上眼睛,努力地回忆了一下跟贾宝玉认识以来的点点滴滴,一直觉得哪里不对劲儿,现在忽然想明白了,贾宝玉从来不提过往情史。不说有,也不说没有。
贾宝玉推门进来,问:“宝钗,想什么呢?”
“欸?没什么。”薛宝钗对贾宝玉露出一个微笑,“我试试刚才在网上看到的冥想教程,看看是不是真的能神游。”
“你真是越来越高端了。”贾宝玉走过来,俯身从椅子背后环抱住她的脖子,“都开始冥想了,别哪天成仙了。”
“我去当什么仙?”薛宝钗笑着说,“慢半拍之仙,掌管天下所有慢半拍的少年吗?”
“你哪里慢半拍了?”贾宝玉问,“明明这么聪明。”
“我一点儿都不聪明啊。”薛宝钗一边摩挲贾宝玉的手,一边说,“有好多事情啊,别人不提醒我,我就不知道。”
林黛玉根本没听进去服务员说什么,相反,她有些讨厌这个姑娘的喋喋不休让她无暇他顾。等服务员终于介绍完了,她匆匆指着菜单上的某个名字,说:“就这个吧。”
服务员低头记下,又转向薛宝钗:“请问您要点什么?”
“给我一杯冰拿铁。”薛宝钗微笑着对服务员说,“谢谢你。”
林黛玉这才有空打量薛宝钗,眼睛大大的,素颜,穿着也并不是很精心。切,她在心里冷冷地笑了一声,还以为贾宝玉找到了多么天仙的一个宝贝,原来也不过如此。这样一来,她焦灼的情绪终于有了一丝放松。薛宝钗看着她的眼睛。林黛玉率先开了口:“你想找我谈什么?”
如果薛宝钗回答谈谈贾宝玉,她就可以自豪地告诉她:“谈也没有用,我跟他在一起五年的时间是你们这五个月所完全不能比的。”或者薛宝钗问她究竟是谁,为什么发那封邮件,她同样也可以自豪地告诉薛宝钗:“我就是贾宝玉最爱的那个女人,我想让你知道你完全不能跟我对抗。”等等等等。
她之所以先发制人,问薛宝钗要聊什么,为的就是让自己所拟的与薛宝钗的对话按照自己的设定进行下去。但是薛宝钗只是端坐着,不动声色地对她说:“谈什么都可以,你随意。”
这样一来,林黛玉反而傻了眼,她愣了一下,说:“我就是林黛玉,你应该听贾宝玉说过吧?”
“没有。”薛宝钗说,“贾宝玉从来没提起过你,还是他一个哥们儿告诉我的。”
尽管这个开头跟林黛玉设想的并不一样,但是好歹她也可以接下去了:“哦,是×××吗?我们关系很好的,那你知不知道,我跟贾宝玉在一起五年了。他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我就跟他在一起,是我陪着他奋斗和打拼的,他一直特别爱我,除了我,他不可能爱上别人。他对你根本不是爱情,你知道吗?”
“我知道啊。”薛宝钗很淡定地回答了她的问题,并且反问了林黛玉一句:“他跟你已经分手了,你知道吗?”
薛宝钗跟贾宝玉是家里介绍认识的。母亲提到贾宝玉的时候,说的都是外化的条件,比自己小一岁,某公司的小头目,家庭殷实,有车有房,是不错的人选。
薛宝钗自己也算是名校毕业,有车有房,虽然没有进本专业的龙头行业,但是在二级公司做得也很好。事业发展得差不多了,难免谈婚论嫁,母亲从小含辛茹苦把自己拉扯大,自己已经这个岁数,实在不应该再让她操心了。
薛宝钗跟贾宝玉的相亲地点就是南国假日,贾宝玉的确像母亲描述的那样一表人才,但是一点儿都不气宇轩昂。
“是个很聪明的人呢。”薛宝钗心里想着,“这个男人对现实有着很清醒的认识,工作规划也很明确。而且看得出来,他对文学和艺术也有一些涉猎。”
当贾宝玉询问薛宝钗“薛小姐我可以抽烟吗”的时候,薛宝钗笑着点了点头,但是心里忽然想问:“这是谁教你的?”
薛宝钗已经二十七岁了,直到现在她才知道,自己二十二岁大学毕业之后工作的这五年里,贾宝玉就是跟眼前这样一个姑娘在一起。就是这个姑娘教会了贾宝玉作为一个男朋友所应该具备的一切。
但是如今贾宝玉跟她分手了,不仅分手了,还迅速地跟相亲认识的自己在一起了,难怪这个姑娘这么执着。这么多年的付出与陪伴,搭上的是自己人生中最美好的五年,结果却变成一场无疾而终。
“如果换成我,会不会也像这个姑娘一样?”薛宝钗问自己。
林黛玉被薛宝钗一句话噎住了,她有那么多的故事可以讲,他们在一起整整五年,但是薛宝钗只是淡淡地反问了一句:“他跟你已经分手了,你知道吗?”她就愣住了。
说实话,她跟贾宝玉也不是第一次分手,过去这五年,他们两个人分手的次数太多了,每一次都是贾宝玉低声下气地哄她开心,给她买花买好吃的买小礼物,给她铺好台阶等她高抬贵腿。她原本以为这一次也是一样的,像贾宝玉那样的人,怎么可能离开她呢?更不要说刚跟她分手就找到了新的女朋友,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啊。
“就算我们分手了,他也不会爱你的。”林黛玉说。
“你又不是贾宝玉,你怎么知道他怎么想?”薛宝钗继续反问。
“他对我说过的,一辈子只爱我一个人!”林黛玉有点儿着急,音量也提高了一些,服务员把她们各自的饮料端过来,放在桌上,显然也听到了她的这句话,忍不住好奇地看了林黛玉一眼,林黛玉有点儿脸红,但她还是恨恨地看着服务员。
薛宝钗不说话,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林黛玉,等服务员妹子走了,才悠悠地说:“你都二十五岁了还相信男人说的情话呢?”
“难道他是骗我的吗?”林黛玉感觉到自己输了头阵,抿了一口饮料,问薛宝钗,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有点儿愚蠢,这明明是自己的情敌,为什么要问她这种问题?
“爱不爱这种事情对于我来说不重要啊。”薛宝钗淡定地说,“成年人之间的关系哪有那么多爱来爱去、海誓山盟的,那些都是小朋友过家家玩的东西。我要的只是陪伴。”
林黛玉睁大了眼睛。显然薛宝钗的话让她觉得不能接受,今天这一次碰面超出了她的大脑思考能力之外。她过去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必须要有很深的爱情,就像她跟贾宝玉那样,她也并不觉得她跟贾宝玉相处的模式有什么问题。停了一会儿,她对着薛宝钗露出一个不屑一顾的表情,说:“你这么现实,根本不配谈爱情。明明不爱还要在一起,你真是一点儿尊严都没有!”
薛宝钗一直冷静地看着林黛玉,她觉得自己就像看着一个无理取闹的小妹妹,不愿意对她怎么样。因为她觉得林黛玉就像过去的自己,直到林黛玉死不悔改地说出那句“你真是一点儿尊严都没有”。
就连林黛玉这样一个沉溺于爱情的高龄少女都一眼看出来了,她一点儿尊严都没有。
但是尊严来自哪里呢?这些年来,自己挑挑拣拣,想要找一个能够与自己分享人生的伴侣,最后把自己剩下,让母亲面对邻里们“你女儿什么时候结婚”的尴尬问题,让自己面对每一个情人节普天欢庆的时候独自宅在家中看电视剧,每一次看到别人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时候都难免暗自神伤,这样的生活,就真的有尊严吗?
在跟贾宝玉相亲的时候,薛宝钗不是没有犹豫过,她知道眼前这个男人并没有能够让她甘心臣服的能力,但是如果要共度余生,起码也能够让她毫无怨言。好像过了二十五岁之后的这两年,自己真的在不由自主地妥协了。当她妥协到某一个点的时候,贾宝玉又刚好抵达了这个点。
那就这样吧。
“你看上贾宝玉,不过是因为他现在有房有车,而且工作也有上升空间。”林黛玉说,“但是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是我陪着他的。我们两个人省钱交房租的日子,还有两个人吃一份盒饭的日子,你都没有经历过。你是不可能进入贾宝玉的内心的。我舍不得贾宝玉,是因为舍不得我跟他之间的感情,你舍不得贾宝玉,只不过是舍不得他的钱和地位。我最看不起的,就是你这样的女人。”
薛宝钗瞄了一眼咖啡,冰块还剩一半。她刚刚之所以点冰咖啡,就是因为万一需要泼人的话,不必担心烫伤给自己带来治安或者刑事麻烦。薛宝钗把原本交叉叠放的腿放下来,把身子从沙发里往前挪了挪,凑近林黛玉,一字一顿地说:“你一个过了期的前女友跑回来当小三儿,你跟我说看不起我?”
薛宝钗看着对面姑娘的脸色灰暗下去,她又回到之前那个舒服的姿势:“你自我感觉也未免太好了吧?”
林黛玉没有说话,又喝了一口面前的果汁。
“过去五年,你除了跟贾宝玉谈恋爱之外一事无成,到现在都还只是个普通的小职员,交完房租之后剩下的钱,只能勉强维持生活,朋友同事结个婚什么的你都要为份子钱懊恼半天。你这样的人,有什么底气和资格追求真爱?”
林黛玉没有说话,继续喝果汁。
薛宝钗并不管林黛玉答不答话,她抬头看着林黛玉:“你对我一点儿都不了解,你哪里来的底气?你自信心这么膨胀,不怕出事吗?”
林黛玉似乎也被激怒了,她放下手中的饮料,恨恨地看着薛宝钗:“你能有多厉害,就你这副长相,谁看得上你啊?”
薛宝钗当然生气了,人的怒点很奇怪,最原始和最单纯的攻击方式,往往最能够伤人。林黛玉一直像个小孩子一样,拼命地攻击薛宝钗,薛宝钗则对一切了如指掌似的端凝如水。但是人性的复杂之处就在于,明明知道对方使用的是最低级最无脑的攻击方式,还是会像炮仗一样一点即燃。
薛宝钗没有回答林黛玉,只是顺手端起面前的冰拿铁照着林黛玉的衣服泼了过去。林黛玉愣了一秒,等她反应过来准备还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点的是像肯德基的可乐那种带盖子插吸管的果汁,而且已经在刚刚的唇枪舌剑中被自己喝得只剩下冰块。
薛宝钗看着林黛玉的表情从惊讶到懊恼,愉快地笑了。
“希望你自重。”薛宝钗扔下这句话和大脑短路的林黛玉,拿起钥匙拎着包,大步流星地走了。
林黛玉想抓住薛宝钗,但是她穿了十二厘米的高跟鞋,对方却穿着平底鞋健步如飞,连账都没有结就走了。
吧台那边的服务员虽然低着头在忙,但是眼角的余光一直在往这边瞥,林黛玉知道服务员一定在心里给自己和薛宝钗做了各种各样的设定,说不定已经脑补完成了一部家庭狗血伦理剧。
林黛玉没有办法,低头从包里翻出一包纸巾去擦胸前的咖啡。薛宝钗真是聪明,不泼脸,只泼衣服,自己挑了所有衣服里面最贵的这一件,沾上这么大的一块咖啡渍,恐怕再也不能穿了。
林黛玉又等了一会儿,衣服上的咖啡渍风干了五成,她终于鼓起勇气叫来服务员埋单。服务员妹子看着林黛玉衣服上的咖啡渍,全程似乎都在尽全力忍住不要看她。最后终于忍不住问:“小姐,我这里有一件衣服,要不然先借给你换一下?”
“不用!”林黛玉没好气地说,“要你管?”
她抓起包,匆匆地走出咖啡店,拦下一辆出租车,落荒而逃。坐在汽车的后座上,林黛玉揉了揉太阳穴,开始给贾宝玉打电话。电话响了三声,对方接了起来:“喂?”
“是我。”林黛玉才说了两个字,就忍不住哭起来。
对面愣了一下,然后问:“怎么了?”
“你到底爱不爱我?”林黛玉问。
“爱啊。”贾宝玉回答,“你怎么了?”
“那你为什么要跟薛宝钗在一起?”林黛玉追问。
“我跟你说过的啊,”贾宝玉说,“我们两个人真的不合适,薛宝钗更适合我。”
“可是如果真的爱一个人的话,根本就没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林黛玉说,“也根本没有什么被现实打败这样的话,我跟你在一起五年了你才对我说不合适,这五年里也不是没有别人追过我,我都一直跟着你,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是我陪着你的,我嫌弃过你什么?现在你有钱了发达了,嫌我跟你不合适了?”
“我没有嫌你,”贾宝玉说,“但是我觉得我们两个人真的不合适,我跟薛宝钗在一起比较轻松和开心一些。”
“那你为什么说爱我?”林黛玉问,“你说爱我,却不跟我在一起?”贾宝玉没有说话。
“好吧。”林黛玉说,“我知道了。”她停了一下,然后说:“我刚才跟薛宝钗见面了。”然后把电话挂了。
薛宝钗大步流星地从咖啡店走出来,一气呵成地开车门,踩离合,挂挡,松手刹,踩油门。一直到开过两个红绿灯,后视镜里再也看不到南国假日,薛宝钗才把车靠边停下,趴在方向盘上痛哭起来。
这个时候贾宝玉的电话打过来,薛宝钗接起来。
“你在哪里?”贾宝玉问。
“林黛玉给你打电话了?”薛宝钗问。
“她那人脾气不好。”贾宝玉说,“她跟你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薛宝钗说。然后两个人陷入了尴尬的沉默。
“你别这样啊。”贾宝玉说,“你跟我说说话,你说句话吧,你别这样,我跟她真的不可能了,你不要相信她说的话啊。”
“我没事。”薛宝钗说,“真的没事,你别上班的时候给我打电话,你先回去忙吧,等下班再说。”挂掉电话,薛宝钗用手抹了抹脸,笑了笑。这场两个人的战役,赢的人终究是她。尽管实际上,她们两败俱伤。
薛宝钗从南国假日出来的时候还是下午,她开着车在城市里兜了一圈又一圈,从夕阳西下兜到暮色四合。等她到家的时候,天已经整个黑了下来。薛宝钗摸黑打开家门,开灯,换上拖鞋,系好围裙,走进厨房打开冰箱,开始淘米、煮饭、炒菜。
三十分钟之后,她听到房门响了一声,是贾宝玉回来了。他像平常一样走到厨房里来,但是今天不同的是,他从后面抱住了薛宝钗。薛宝钗把他的手拿开,说:“别闹,做饭呢。”
“我想跟你在一起。”贾宝玉说。
“我知道。”薛宝钗说。
林黛玉很快有了新的男朋友,家人介绍,相亲认识。林黛玉把相亲地点选在南国假日,恰好就是之前她跟薛宝钗坐过的那一桌。
对方比她大五岁,也算是事业小有成就,林黛玉端坐在咖啡桌的对面,礼貌而又直接地跟对方讨价还价:房子多大,车子怎么样,每个月工资多少,对未来的生活有什么规划和期待。
来相亲的男人彬彬有礼地回答着林黛玉的一系列问题,却没有逼问她什么。还不错啊,林黛玉想,条件也不比贾宝玉差,除了没有自己付出过的那么多年感情,跟贾宝玉不相上下。自己为什么这么愚蠢,明明轻易地就能够找到一个跟现在的贾宝玉一样的人,却浪费了五年青春,把五年的时光耗费在吵架、和好、忍受贫穷这种事情上。
最后不仅一无所有,还被薛宝钗泼了一杯咖啡。
那一杯咖啡的耻辱永远记在她心上,并且决意要找个机会讨还回来。林黛玉准备跟现在的男朋友结婚的时候,特地给贾宝玉和薛宝钗发了请帖。
林黛玉的几个闺密听说薛宝钗约她出去又泼她咖啡的事情之后,纷纷表示:“薛宝钗这个腹黑的小贱人,如果她胆敢跟贾宝玉一起来参加你的婚礼,姐妹们一定要她好看,给你报仇!”
所有的人都对这场婚礼充满了期待,更准确地说,是对林黛玉和薛宝钗的交锋充满了期待。林黛玉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贾宝玉和薛宝钗得知她嫁了一个更好的男人之后的表情,也迫不及待地想要在婚礼上给薛宝钗难堪,让她明白谁才是真正的赢家。
但是林黛玉和闺密们从婚礼开始,一直摩拳擦掌地等到婚礼结束,贾宝玉和薛宝钗始终没有露面。
宠
2010年冬天,我第一次领教上海的冷。
和许多北方人常常挂在嘴边并引以为豪的那种彻骨的严寒不同,上海的冬季是躲不开的,一丝一丝不急不缓地将人与环境冻在一起,湿漉漉的,无处可逃,无论室内室外,都是一样令人绝望的冷。
记不清究竟是十一月的哪一天,我照旧从办公楼走出来,汇入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面无表情地踏上地铁,在苍白的灯光下和满车厢同样一脸漠然的乘客一同被这个城市错综复杂的地下血管输送到各个角落,爬上来,没入夜色,饿着肚子打开房门——
玄关的射灯洒下橙色的暖光,然而眼前宽广空荡的客厅里弥漫着和室外一样清冷的气息,甚至因为空关幽闭了一整天,显得有些怨气。
我不知道在别人的概念中,“家”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子。但对我来说,这无关房子的归属权,屋子的大小,异乡还是故乡——至少,在你疲惫不堪地穿越冷冰冰的城市跋涉归来,打开房门的一刹那,应该有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应该有人问候你说,回来了?饿不饿?想不想家?
也许就是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这个房子里面,应该有一条狗。
一条可以依偎取暖,并且在听到我开门的声音的时候,甚至在听到电梯爬行的声音的时候就早早守候在门口,摇着尾巴欢天喜地地用眼神表示热烈欢迎的狗。
“你回来了?”——倒也不一定非要说出来才算数。
萝卜是2011年春天才来到我身边的,我已经度过了一个完完整整的冬天。
在朋友的帮助下,她从重庆跋涉千里来到上海,一路上的颠簸让这个大块头吃尽了苦头。当她的笼子从车上被抬下来,结结实实落在我楼下的草坪上时,我几乎不敢亲自去把笼门打开。
她是德国牧羊犬,也就是电视上常常出现的、陪伴在警察叔叔身边协助缉毒、追踪、安保工作的“黑背”。虽然尚未成年,可是体形已经过于庞大,当她咧开嘴巴伸出舌头“呼哧呼哧”散热的时候,大大方方地露出一口白森森的尖齿獠牙。
司机早就绝尘而去,上午十点钟暖暖的阳光下,我独自一人傻站在笼子边,迟迟不敢伸出手去解开笼子门简单的一道锁。
在这之前,我已经看过她拍摄的训练视频,乖巧敏捷,帅气却又流露着憨劲,最重要的是,她有一双其他德牧脸上很少见到的美丽眼睛——对,萝卜是个大眼妹。德国牧羊犬的特征中有一点就是冷淡,对陌生人,对其他的狗,都淡定而冷漠,从他们的眼神中可见一斑。然而视频中萝卜的大眼睛黑白分明,科目训练中做错了动作的时候,会怯怯地抬眼去偷瞄训练员的表情,看到对方佯装发怒的样子,就讨好地摇尾巴耍无赖,眨着眼睛求饶——满操场英姿勃发的警犬里,她像个误入其中的邻家小姑娘。
然而面对面的时候我才想起来,这个小姑娘生在巨人国,即使耍无赖、卖萌,也是XL号的萌,我没想过自己受不受得起。何况,她的嘴巴和牙齿也是XL号的。
我的手指搭在笼子边,第一次觉得这双因为从小练琴而比其他女孩子大出好几圈的手,在她的大黑脸衬托之下,竟然如此白皙小巧。
那种感觉很奇异,好像就因为这个不相干的念头,我忽然有种强烈的预感。
我的世界会因为她而变得不一样。
就在这时候,她结束了在笼中的困兽之斗,抬起眼睛看我。
那个眼睛会说话的小警花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她眼中略带戒备的哀求就像温水,忽然就冲散了我心里郁积一整个冬天的阴冷。
我一边叫着她的名字一边打开了笼子门,眼疾手快拉住牵引绳,将她带了出来。
正在暗自庆幸一切顺利的时候,她忽然发足狂奔,我毫无准备,被直接拽了个狗啃屎,摔倒在草坪上。她拖了我两步之后才发觉,转回头,用软塌塌的舌头热情地舔我的脸。
像一匹马。
相处之初,还是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发生的。
第一次带她出门遛弯,我们绕开楼梯口,直奔电梯。第二次再出门的时候,她就已经知道乖乖地直奔电梯间而去了。我曾经兴奋地讲给朋友听,以证实我养了一条多么聪明伶俐的狗,朋友凉凉的一句话就浇灭了我所有的热情:“你还是带着她走走楼梯吧,上海去年刚有过一场大火,万一有什么意外,你家忠心护主的萝卜好不容易把你拖出房门,然后两人一块儿傻乎乎地等电梯……”
于是后来我们两个懒鬼还是乖乖地走楼梯了。
萝卜很喜欢水,带她去宠物店洗澡的时候她总是很乖,店员一开始都有些畏惧她彪悍的品种和相貌,几分钟之后就发现这是一只可以随意蹂躏的狗,洗澡、吹风、修理指甲,她都安安静静地坐在台子上享受,歪着头,善良的眼睛一直望着玻璃门外的我。
那一刻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去参加中学生乐团的训练,我爸也是这样,背着手站在训练室的玻璃门外,笑呵呵地看着我。
那种心情也许会有些差别吧——爸爸看我的神态里应该包含着更多的期待和希望,而我对萝卜却没有过什么期待,也从没想过她未来会长大成才远离家乡什么的。
然而,在殷殷的注视中,总有什么是相通的吧。
当然萝卜对水的喜爱不止这样。每天晚上我泡澡的时候她都会站在旁边看,下巴搭在浴缸边,硕大的脑袋一动不动,紧盯着水面的泡泡。我一度觉得难堪,阻止了几次之后也就坦然了——直到某天晚上,正在书房整理东西的我听到浴室那边有奇怪的声响,走过去一看,黑的房间里,萝卜不知怎么就跳进了空浴缸,正在里面摇头摆尾地撒欢。
朋友听说了之后面无表情地说,可能是在学你吧。
我在浴缸里面的样子有那么傻吗……
后来的许多故事让我无数次怀疑自己是不是被骗了,就像被淘宝卖家精心修过的图片哄得心花怒放的傻瓜买家一样,看到送来的货,无论如何不敢相信这和图片上的是同一样东西。
她又馋,又懒,疯起来像打了两吨兴奋剂,曾经训练过的“坐、卧、随行”等科目的口令一个都不灵光,半小时就把我给她买的玩具都撕咬成了碎片,喝水吃东西的时候非要趴在地上,伸出前爪把食盆搂在怀里,像个幼儿园没毕业的孩子,把地板都弄得脏兮兮的……
我无助地打电话给她曾经的训练员,得到的答复是,你们刚刚相处,你要给她立规矩啊立规矩,我QQ空间有好多犬类训导的文章和视频,你自己去看一看……
一个月以后,回家后见到满地狼藉,六神无主的我又打给他。
训导员终于说了实话:我觉得吧,什么人养什么狗,她是会和你变得越来越像的……
和你变得越来越像,越来越像,越来越像,越来越像,越像,像……
我好像什么都听不清了。
是的,她变得和我越来越像。
又或者说,是和真正的、独处的我越来越像。
我们常说动物是有灵性的。
然而没有人能说清楚灵性究竟是什么。我们常常说人和人之间的相处需要时间来磨合,需要包容心,需要……然而条件再多,也未必能够心意相通。
年纪越大,设防越多,对别人的要求却也越高。少年时代那些足够用来挥霍的默契,竟然不可再生,越用越少,变得弥足珍贵。
不过这些对萝卜来说都不存在。她只需要一两天就能找到和我相处的诀窍,惹怒了我之后要怎么去讨好,对她容忍的底线在哪里,甚至我的喜怒哀乐,在她眼中都如此分明。
虽然她无法出言安慰,甚至连最基本的理解也做不到。
只是对我们来说,有时候最单纯的“知道”已然足够。
事情说来简单。她可以轻易地摸透我的脾气,我们两个建立彼此之间的信任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对很多并不熟悉狗的人来说,如果她看到你摇尾巴,不咬你,愿意和你亲近,似乎这就是感情。
其实只是天性温柔。
真正做她的主人才明白这些肤浅的友好是远远不够的。萝卜刚到新家的时候,四处嗅来嗅去,接受了她的新狗窝、新垫子、新玩具、新食盆、新项圈、新牵引绳……我天真地以为她也接受了崭新的我。
是的,她在我抚摸她头顶的时候会耷拉下耳朵,露出圆滚滚的头顶,见到我笑就会自动摇尾巴,四脚朝天翻肚皮(这一动作代表臣服)——然而其实这一切只是因为她是只足够聪明的狗。
识时务。
遥远的重庆的一切都已经结束了。狗天生的敏感和她聪明的脑瓜结合在一起,让萝卜清楚地认识到,无论如何,我就是她的老大了,这是无法改变的。
所以她甚至都没有表现出训狗教程中所提到的那些认生的举动,包括刚到新家的第一个夜晚时由于不习惯而发出的呜呜哀诉。
这种表面的平静迷惑了我。
直到半个月后的下雨天,我冒雨带她出去玩,她在草坪里踩得四肢爪子满是泥巴,我突发奇想决定在自己家里给她洗澡。
不知怎么她却被我的举动吓到了,在我费劲地抱起她的上半身想要将她带进浴缸里时,几乎从不吠叫的萝卜“汪”地低吼一声就挣扎着逃跑了,我一个不稳坐进浴缸,浑身湿透,而她早已经没了踪影。
我刚刚哄骗她的温柔和耐心消耗殆尽,在浴缸中气鼓鼓地坐了半天才爬出来,整理了一下才气冲冲地走出浴室去寻她。
萝卜藏在沙发下,只露出小半个鼻子。
那天我明明因为公司的事情疲惫不堪,还要冒雨带她出去玩,折腾得后背酸痛,看到她耍脾气的样子,不知怎么我竟然对一条狗发起了火。
现在我都忘记了我究竟对她吼了什么。
恐怕吼着吼着,抱怨的就都是我自己的事情了吧。
她一动不动藏在沙发下,我吼累了,也就不再理她,转身回了卧室,留下客厅地板上一串泥爪子印记,懒得管。
这时候才发现语言有多么糟糕。我说我不会伤害你,她听不懂;她在沙发下想什么,我也永远不会知道。
但也好。没有语言也好。即使有误会,也是赤裸裸的真实。
狗不记仇,可是我记仇。
她饿了,消停了,就开始怯生生地看我,继而死皮赖脸地用自己的方式哄我。
萝卜的心思很单纯,我却是个很别扭的人。一点小事就开始让我审视我们之间的这种半路出家的“亲子关系”(当然有时候我也自称姐姐,为了显得年轻)。
她不信任我,我又何尝信任她。
我摸她的头也总是轻柔的,从来不勉强,更不会肆无忌惮地和她闹。她开心的时候会咧开大嘴妄图含住我的手,我却总会条件反射地往后一缩。
萝卜这种体形和品种的狗,具有惊人的攻击力和强大的咬合力。
她可以选择不伤害我,但是只要她愿意,她永远有伤害我的能力。
是啊,回想我们平时亲密却又小心翼翼的相处,我又何尝相信过她。出门玩的时候总是把牵引绳牵得很紧,即使她很乖;看到其他的狗,她明明很想去和人家玩,我却一定要绕开,以防她发狂把人家咬死……
当我信誓旦旦对朋友说“她不会乱跑,她不咬人”的时候,我自己又信了几分呢?
我开始重新训练她,不再随心所欲喜怒无常地对她,也不再强求她亲近我。
我终于愿意认认真真地看看我自己的狗究竟是怎样的性格。
她很别扭。对其他的狗大多冷淡,无论其他小狗怎样对她吠叫挑衅,她都不屑一顾;真的遇到自己感兴趣的狗了,又不爱直接表现出来,一定要从后面慢慢地、假装漫不经心地接近,一旦看到其他的狗也对她的目标表现出兴趣,立刻就做出一副“我才不稀罕呢”的样子掉头离开。
她也很好奇,爱冒险。萝卜极其热爱坐车兜风,见到开着的轿车门就想往里面钻,也不管是不是自家的坐骑。喜欢把头伸出窗子,口水沿着窗子往下淌,像是晴天下了一场雨。
我曾经愧疚于自己去上班的时候将她独自一人留在家中一整天,愧疚于自己为了回家时候得到热烈欢迎而将她囚在这个冷冰冰的房子里,不过很快我就发现,在我离开之后她独自一狗过得多么愉快。
她撕坏了我的沙发坐垫,拆过不知道多少卷卫生纸,站起身把爪子搭在厨房的台子边缘,舔干净所有的碗,咂摸遗留的滋味;她曾经把我准备晚上回家好好享用的大闸蟹吃了个干净,也不知道那笨拙的爪子和嘴巴是用什么方式将捆扎得紧实的麻绳解开,竟然没咬断,松松地散在地上,串联起满地干净的蟹壳……
从单纯的破坏,到学会在破坏之后将东西归位,盖上垃圾桶的盖子,将碗叼回到桌子上……
她总是有本事让我没法对她发火。
到了现在,又是一个冬天,我打开房门,照旧是冷冰冰的玄关、客厅,照旧没有被迎接——但是我知道,一定是她又干了什么坏事,在听到我开门的声音的时候,第一时间钻进沙发下,垂着头,耷拉着耳朵,做出一副“我知道错了”的姿态,态度诚恳,屡教不改。
只等着我说一声“好了出来吧”,她就会立刻钻出来,站起身,用跟我差不多高的笨拙身躯热情地拥抱我。
我几乎忘记了养狗的初衷。
也几乎忘记了,我们是怎么渐渐熟悉起来,渐渐同吃同住,她不再性子别扭,不再对我耍脾气,永远憨憨傻傻的;而我则习惯了对她唠唠叨叨,坐在地板上跟她玩拔河,从她恐怖的大嘴巴和尖齿之间伸手抢玩具和骨头,在带她去人烟稀少的乡村游玩的时候敢于解开牵引绳,也不怕她跑远,因为我知道只要我喊一声,她就会撒着欢地从无论多么遥远的地方奔向我。
用最快的速度,最不设防的姿态,奔向我。
我们一起醒过来,一起伸懒腰,一起度过新的每一天。一起爬过山,一起下过海,一起享受美食,一起玩iPad游戏,一起照相,一起看电影,如果电影里面有狗,她也会很开心。
我不知道她对我来说究竟是个怎样的存在。我不是习惯做狗妈妈的主人,要说是朋友,倒也有些牵强。
然而我从她身上看到了一个更好的自己。做事情不再只考虑自己,作决定、选择另一种生活的时候,我都会将她的未来纳入其中——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不自私。
自然比不上她的全然信赖,也比不上她的无私。
和狗相处过的人,往往对人类有更高的要求。
如果你也曾经感受过那种全然纯净、从不反悔、不求回报的依赖和爱。
她不会要求我对自己作出的决定作出解释,从来不会对我的悲伤愤怒感到手足无措,甚至不知道我姓甚名谁,是个小人物还是个明星,是不是被人嘲笑,是不是四处碰壁,是不是低到尘埃里。
我只是那个只要一喊她的名字,就能让她飞奔回家的人。
我是她的家乡。
她从未要求我变得强大,然而每每想到她,我却愿意变得更强大。
说来讽刺,狗的无私和忠诚,恰恰是千百年来,人类出于自私和善变而有意识地驯化的结果。
我因为给她提供吃住而成为她的主人。
她却因为“主人”两个字,再不离开,哪怕我有一天无法再提供食物和住所,再也不符合“主人”的定义。
这样的矛盾。让我说不清,究竟我和她,哪一个才是真正被宠爱着的。
可是我感谢她。
我感谢她,让我看清无私和不离不弃,究竟长着怎样的一副面孔。
无人等候
9月的某一个周五,上海大雨倾盆,第二天又是司法考试,这是我的朋友左边姑娘第三次去考这场试。
我在QQ上对她说:“赠你一万斤人品,必过无疑。”
左边姑娘回复我:“那必须的,我现在全身都是人品。”
我说:“是的是的,我知道你现在就是一个巨大的人品源。”
左边姑娘说:“是因为刚被甩吗?”
我说:“是的是的。虽然这样说有些残忍,但是,是的。”
左边姑娘给我发来一个既interesting又I don’t care的表情。
左边姑娘是我的高中同学。
我十三岁的时候就听说了以英语成绩好而闻名于整个年级的左边姑娘,十五岁的时候和左边姑娘成为同班同学,她坐在我的前桌,我们两个人在长期的上课传小纸条行为中积累了深厚的友谊。
到如今已经有八年了,这是一整场抗日战争的时间。
高中毕业之后我去了北京上大学,左边姑娘则去了南京,我们两个人相距甚远,很少见面,最多在QQ上吐槽一下彼此的生活。左边姑娘无疑是我最信任的人,因为我可以信任的人很少。但是左边姑娘的朋友很多,因为她的确是一个性格很好的姑娘,爱好又广泛,对生活充满取之不尽的热情。
不像我,总是对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有着莫名其妙的偏执,并且总是让这种偏执把自己和别人双双逼到墙角。
说到左边姑娘被甩这件事情,我们两个人都唏嘘不已。
左边姑娘的前男友赵先生比她大三岁,是个典型的东北人,人高马大,单纯勇猛一根筋。
左边姑娘在遇到赵先生之前有过两段感情,第一段是在大一的时候,对方是左边姑娘的高中同学,两个人同班三年,大学又恰好是校友,两个人又恰好志趣相投,那男生又恰好喜欢她。
这样的恰好,让所有的人都觉得他们两个在一起是一件喜闻乐见的事情。
但是不到三个月,左边姑娘就跟男朋友分手了,理由是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在一起。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左边姑娘和男朋友是同校,两个人每天一起吃饭,双休日一起逛街,有球赛就一起看球赛,诸如此类……但是对于左边姑娘来说,没有男朋友的时候,每天也一样要吃饭,双休日一样要逛街,有球赛也一样要看球赛。
那么,拥有这样一个男朋友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左边姑娘想了很久没有想明白这件事情,更要命的是,这个问题想得越多,左边姑娘就越觉得完全不必拥有这样一个男朋友。
后来左边姑娘跟男朋友慢慢地冷淡了,不再一起吃饭,也不再一起逛街,甚至有时候连球赛也不一起看了。
最后两个人和平分手,也不再做朋友。
左边姑娘在空窗了半年之后,有了第二任男朋友,是隔壁学校的男生。两个人在从朋友往恋人这个方向上过渡的那段时间,是左边姑娘觉得最有意思的时间。
她问过好多朋友:“他喜不喜欢我?他会不会和我在一起?”
她和所有陷入爱情中的姑娘一样,事无巨细地和女朋友们讨论分析,试图得到与那个少年相关的蛛丝马迹。直到最后少年终于表白,与左边姑娘正式成为情侣。
又是一个喜闻乐见的结局。
但是同样不到三个月,左边姑娘就又开始向我还有其他的朋友求助:“怎么办,我又开始觉得没意思了,我想跟他分手,怎么办?”
围观的群众有劝左边姑娘不要冲动的,也有骂她没事作妖的,但是没有人拦得住一意孤行的左边姑娘。
左边姑娘跟第二任男朋友的分手场景异常残酷,在左边姑娘整整一个星期对男朋友爱答不理之后,男朋友给她发来图片询问:“情人节送你这个手办可以吗?”
左边姑娘回复:“我还以为你已经懂我的意思了。”
男生沉默了很久,发来一长串的话,其中有一句是:“抱歉,打扰了你这么久。”
左边姑娘看着那句话痛哭失声,她还没有来得及道歉,对方就已经替她铺好了全部的台阶,甚至连一个认错的机会都不给她。
她毫无来由地用最简单和粗暴的方式把这样一个温和的男生从自己身边推走了。
除了无法长久地维持一段恋情之外,左边姑娘是个没有缺点的姑娘。
左边姑娘从高中开始热爱足球和摇滚,跟那些每四年打一次鸡血围观世界杯帅哥的姑娘不同,左边姑娘对球队和球星了如指掌。同样,与那些迷恋艾薇儿和五月天的姑娘不同,左边姑娘听重金属和死黑。
就在如此特立独行的同时,左边姑娘性格温和,从没跟任何人闹过矛盾。
那两段短暂而又结束得莫名其妙的恋情,对左边姑娘造成的伤害并不比那两个男生小。
我们都曾经无比讨厌小说或者电视剧中那些始乱终弃的人,直到我们亲手给自己贴上不负责任的标签,才知道在那些表面的绝情之下,有着怎样的内心。
左边姑娘不断地反省自己,最后说:“像我这种爱无能的人,最好还是不要祸害别人了。”当时她大二,从那以后,左边姑娘真的拒绝了所有追求她的人。
“这样对我和别人都好。”每一次我都煽动她,这次干脆接受算了,她都会这样回答我,免得再伤及无辜。
左边姑娘真的就这样自得其乐地过了两年,她的爱好太多,精力又旺盛,总是不断地寻找新的游戏新的美食,她了解城市中许多不为人知的隐秘店铺,还有与那些店铺和街道有关的隐秘故事,她带给自己的乐趣太多,以至于完全不必依赖任何男生。
就像《生活大爆炸》中谢尔顿说的那样:“我自己已然如此有趣,以至于我完全不需要寻找一个伴侣。”
直到左边姑娘遇到赵先生。
左边姑娘在香港念LLM的时候认识了赵先生,两个人相处了一段时间,赵先生向左边姑娘表白了。
这一次左边姑娘没有拒绝,在单身两年半之后,左边姑娘相信自己的阅历已经足够支持自己投入一段严肃的感情,更相信自己已经了解如何维持一段感情。
左边姑娘是临毕业的时候认识的赵先生,那恰好也是赵先生去香港出差的最后两个月,于是这两个人刚刚成为男女朋友,就变成了异地。
左边姑娘结束学业回到江苏,赵先生工作完成回到东北。
没有经历过异地恋的人,是永远不会懂得异地恋的辛酸和艰难的。因为无法见面,情侣们只能够通过手机或者网络,通过我们身边那些无影无踪的电波传递感情。
电波是多么无情的一种东西啊,人的表情那么多,语气也那么多,更不要提那些千回百转的心情。然而这一切,经过电波的传递,到达对方那里的时候,就只剩下冷冰冰的文字或者无迹可寻的声波。
文字再优美,声音再动听,都无法填补不能见面的遗憾。
即使如此艰难,左边姑娘也从未放弃过这段感情,她说:“我真的很喜欢赵××。”
赵先生也真的很喜欢左边姑娘。这是他亲口对我说的。
人这一生,能够遇到多少像左边这样有意思的姑娘呢?她既沉静独立又热情大方,有一个那么漂亮的学历,还有一副那么随和的性格。扮得了小清新咽得下重口味,看得了芭蕾舞吃得了大排档。
赵先生遇见过的姑娘并不少,他甚至已经修炼到可以在一顿饭的时间里看清一个姑娘的本质,当得知左边这样的姑娘竟然还没有男朋友的时候,他迅速地展开了攻势。
可能做金融的人都有这样一种令人震惊的行动力吧。
赵先生是一个很模范的男朋友,对左边姑娘千依百顺。左边姑娘玩网游,赵先生就注册一个账号陪着左边姑娘;左边姑娘喜欢足球,赵先生就开始锻炼身体准备参加单位的球队;左边姑娘要参加司法考试,赵先生甚至买了教材跟左边姑娘一起学习。
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到第四个月的时候,左边姑娘欢天喜地地告诉大家:“已经第四个月了,但是我还想要跟他在一起,哇哦!”
但是就当我们都觉得左边姑娘跨过了自己的障碍的时候,赵先生首先提出了分手。
我给赵先生打电话,问发生了什么。
赵先生说:“我想要给她一段完美的感情,但是我不在她身边。所以不管怎么样,我都不可能给她一段完美的感情啊。不能见面,也不能一起吃饭看电影,做不到那些正常情侣都能够做的事情,这种感情注定是有缺陷的。既然这样,那就不要在一起了吧。”
我好言好语但又绵里藏针地训了赵先生一顿:“你觉得左边这样的姑娘在乎你陪她吃顿饭看个电影?在乎天天腻歪在你身边?她要是在乎这些她当初就不会答应跟你在一起了,你现在这样,也未免太看不起左边姑娘了。”
赵先生如梦初醒般地去找左边姑娘,两个人和好如初。
但是左边姑娘无法如初了。
左边姑娘无法忘记赵先生曾经主动提出要放弃这段感情,不管他的理由是什么,这都让她原本满格的安全感瞬间只剩下百分之十。
左边姑娘开始考虑跟赵先生的未来,考虑他们之间一千多公里的距离,考虑赵先生已经工作了五年而她才刚刚拿到硕士证书还没有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考虑赵先生未必能来南方而她绝不可能抛下父母去北方。
最糟糕的是,不仅左边姑娘,赵先生也开始考虑这些实际问题了。每当左边姑娘对这段感情提出质疑,赵先生从不反驳,也不提出解决方案。
越是这样,左边姑娘就越没有安全感,越是没有安全感,她就越是看赵先生不顺眼要挑赵先生的刺儿。两人争吵,冷战,和好,再争吵,再冷战。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左边姑娘与赵先生这段感情,终于在为时两个月的彼此折磨中落下了帷幕。
赵先生再次提出分手,理由跟上次一样,但这次加了一条:看不到未来。
左边姑娘丧失理智丧失了一个星期,她用尽办法去挽回这段感情,有她自己想的办法、我提供的办法,还有三流小说和电视剧里面女主角惯用的方法。
就这样一哭二闹三上吊地过了一个星期,赵先生丝毫不为所动。左边姑娘终于也感到了疲惫。
“我放弃了,这样真没意思。”左边姑娘对我说。
我说:“也行,我快开学了,请你吃个饭吧。”
那天我和左边姑娘喝了点儿酒,量非常少,晚上还要回家的我们并不敢一醉方休。
我们相对而坐,先是骂赵××是个大傻×,然后放地图炮,骂×城的人都是大傻×,再后来,××星座的都是大傻×,××年出生的都是大傻×。
后来我们干脆把全中国的男人都骂了一遍。左边姑娘笑得趴在桌上对我说:“哈哈哈,我们两个人真逗比啊。”她停了一下,说:“逗比这个词,还是跟赵××学的呢。”
“那以后不说了。”我说。
“没关系啊,说!”左边姑娘笑嘻嘻地对我说。
“嗯。”我说,“左边,你知道吗,赵××一定会后悔莫及的。”
“那又怎么样呢?”左边姑娘说,“后悔了也不能怎么样啊,难道我会跟他和好吗?”
那天饭后,我跟左边姑娘去了我们那儿一座著名的大桥,河风阵阵,桥灯昏暗,学生党三五成群,情侣们搂搂抱抱。左边姑娘和我坐在桥栏边,我看着灰暗的河面,远处的船只没有形状,只能看到闪烁的红绿色灯光,等船到桥下,变成朦胧的灰色影子,无声地从我们脚下经过。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作用,她对我说了很多话。
如前所述,左边姑娘是个感性的人,但也不乏理智,在终于明白这段感情无法挽回之后,她开始进行自我反思,打扫内心一片狼藉的战场。
左边姑娘忽然明白自己对赵先生持续的热情以及自己对这段感情持续的坚持来自哪里。
他们两个人相识于香港,在那样一个充满小资情调的地方,赵先生的每一次追求举动,都被加了额外的分数,以至于时至今日,回想起来都觉得充满浪漫和温情。此后两个人匆匆分开,相隔两地,借以度日的只剩下回忆,而回忆那么美好,这种美好的回忆又给赵先生加了额外的分。
就这样,实际上左边姑娘所爱着的,不过是回忆里那个被许多客观因素加了分的赵先生,直到赵先生第一次提出分手,像一记闷棍把她敲醒,她明白赵先生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爱她。
赵先生爱着的,其实也不过是他回忆里的左边姑娘。
赵先生与左边姑娘分手之后一个星期就有了新的女朋友。左边姑娘看着他们在网络空间秀恩爱的照片,竟然感到十分平静。
赵先生的新女朋友是他的同事,看起来他终于能够给对方一段朝夕相处、能够“一起吃饭看电影”的“完美”感情了。
左边姑娘忽然意识到,赵先生所说的不能够给她完美的感情,实际上是在说她不能够给赵先生完美的感情。左边姑娘明明从来没有抱怨过两个人这种异地的关系,也没有对赵先生不能天天陪在她身边表示出任何不满,赵先生说出那句话,原来只不过是种遮掩。
与此同时,左边姑娘发现,自己在得知赵先生有了新女友之后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怨恨他找了新欢,而是不爽他竟然在自己之前找到了新欢。原来自己也没有那么爱他,怪只怪异地将情绪放大了。如果上天能够早一点儿给自己一个比赵先生优秀的追求者,大概先变心的就是她自己了吧。
谁都不是无辜的人啊。
想明白这一点,左边姑娘轻松愉快干净利落地删掉了赵先生所有的联系方式。原来成熟的人之间的感情,是这样势均力敌。左边姑娘忽然想起自己的前男友,那个被自己冷暴力之后,给自己发来大段文字,并且说抱歉的男生。
左边姑娘掏出手机,找了好久才找出那条信息,她又认真地读了一遍。
短信上的时间是2010年1月30号,三年多过去了,左边姑娘像三年前一样痛哭失声。
三年前的左边姑娘哭,是因为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三年之后,左边姑娘终于明白,是与少年相处太安逸太安心不用担心失去对方的那段时间,让自己忘记了最开始时爱上他的理由,忘记了那些最初的心情。她的爱情,竟然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左边姑娘用了整整三年时间才明白,自己并不是爱无能的人,她能够和赵××谈这么久的恋爱,却再也回不去三年前,去爱那个付出了真心的少年。
左边姑娘跟赵先生分手的第二个月,赵先生找她复合。理由是新欢不如旧爱,像左边这样的好姑娘,失去一个就再也找不到第二个。
左边姑娘看着那一串手机号码,从短信的语气揣测出对方是赵先生无疑,左边姑娘觉得有些困惑,为什么成年人在爱情这件事情上竟然可以如此反复无常?她并没有质问赵先生的移情别恋,也没有嘲讽赵先生回头已晚。一向脾气很好的左边姑娘只是淡淡地回复了一句:“不好意思,请问你是……”
赵先生并不愚蠢,从此没有再联系过左边姑娘。
赵先生其实也给我打过电话,手机就放在我面前的桌子上,我看到屏幕亮起,又暗下去,再亮起……
我不知道该跟赵先生说什么,以前他跟左边姑娘有矛盾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我会跟他说:“姑娘嘛,都是要哄的,你哄一哄就没事了。”
但是现在说什么呢?虽然我有一大堆想要教训他的话,但是说了他也未必能够明白,就算他能够明白,左边姑娘自己都没有开口戳穿,我又有什么立场去说呢?
我的手机就那样明明灭灭了十分钟,终于彻底地暗了下去。
没有人会真的站在回忆里等待谁,左边姑娘的少年男友在跟左边姑娘分手一年后有了新的女朋友,赵先生再求复合失败之后又有了新的女朋友,被赵先生甩掉的同事新欢在两个月之后相亲成功开始备婚。
人是必须向前走的,左边姑娘在最近的一次反思中总结,只有不断往前走的人,才会明白自己的过去和现在。
走出校园的左边姑娘终于进入了真正的成年人的世界,在这样的世界里,没有过去,只有现在和未来。
永远
第一次见到暖丫时,我刚从家里回到自己在外面租住的临时小窝,外婆的葬礼已经结束一个星期,妈妈怕我伤心过度什么都没告诉我,我从妹妹不小心说漏嘴的电话中得知这一消息奔回家时,家里已经恢复平静,外婆的衣物和老照片通通都随着外婆一起焚化,去了另外一个世界,而外婆存在过的证据,也只剩下郊外那块没有温度的墓碑。
我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一张外婆的照片都没留下,我觉得她薄情,但是当时家里的气氛实在是很差,妹妹一直在哭,妈妈沉默不语,那些指责的话,最终还是没说出口,就赌着一口气收拾东西离开了家。
那天我将赶来安慰我的周小哥赶出门,关了手机独自一个人哭了很久,眼睛肿得无法闭合,整夜失眠,外面的雨已经下了一整夜,到处又阴又冷,一切都糟糕透了。
天快亮的时候,我靠在窗边看着外面的雨幕发呆,天空灰蒙蒙的,没一点生机,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窗下传来几声微弱的猫叫声。叫声很细很小,却透着股绝望的凄厉劲,即便在哗啦的雨声里也显得很刺耳,我从窗户伸出头往外看,就在一辆银灰色的车旁边看到一团小小的、白色的、跌跌撞撞挪动着的身影。
那是我和暖丫的初遇,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在我最痛苦的时候,遇见了被抛弃在大雨中的幼猫。
我打着伞走下楼,将她捧在手心里,她很小,很弱,身上的毛稀稀拉拉的,全部粘在身上,眼皮红肿肿地粘在一起,张着嘴却已经发不出声音,只是用柔弱的粉红色小爪子使劲地……使劲地抱着我的手指。
亲人离世和被亲人抛弃,这两种痛哪种更甚?我不知道,只知道,那一刻我对这个小东西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的奇怪情感,毫不犹豫地将她捧回了家。
临时决定收养小动物的后果必定是兵荒马乱,我拿了条干毛巾将她包起来,看着她的毛慢慢干透,呼吸也均匀下来就打电话将周小哥从睡梦里叫了出来,等他一身潮湿从雨里闪进门的时候,我正翻箱倒柜找鞋盒,准备给她铺个临时的窝,可是找来找去都没有合适的,就索性从床上抽下来一个抱枕丢在地板上,一个临时的窝就这样“建”成了。
“老佛爷,您这是……”周小哥知道我心情低落,说起来话来小心翼翼的,进门半天才看到包在毛巾里的某生物,顿时笑了起来,“这耗子怎么你了,被你折磨成这样?毛都没了,你拿开水浇它了?这样可不行,这属于心理变态。”
我知道他是故意想逗我笑,就没理他,转身将被他称为耗子的幼猫塞进他手里,说:“这只耗子叫猫,我要养她。”
“养她?你确定?”周小哥相当惊讶,“你连乌龟都能养死。”
“这次不一样,我会很用心,会把她当亲生的一样养着。”我咬咬牙指了指地上,“你看,我连最喜欢的抱枕都贡献出来了。”
周小哥打开毛巾,戳了戳不停颤抖中的幼小生物,再抬起头时脸上的疑惑已经消失得一干二净,只剩下阳光灿烂的笑:“这么说,我要当爹了。”
“臭美。”
我抬脚踢向他,被他灵活闪过,中间还不忘记抬起幼猫的后腿很流氓地鉴定了下它的性别:“哟,是个闺女,不错不错。”
“把闺女还给我。”我一把抢过幼猫,将她小心翼翼地放在抱枕上。
然后要做什么,就完全不知道了,完全没有养猫经验的我不得不上网查了关于怎么喂养幼猫的相关信息,边查边让周小哥记录。
“记住啊,幼猫不能直接喂牛奶,会消化不良,最好喂猫奶粉,明天要去买猫奶粉、猫砂,对了,还要去买瓶眼药水。”
“买眼药水干什么?”
“眼药水倒了,空瓶子给闺女当奶瓶用,论坛上这么说的,猫太小不会自己喝奶,最好用空的眼药水瓶子,放开水里煮沸几分钟消毒后装上冲好的奶粉喂给她喝……”
我边查资料边念念叨叨,念了半天没听到周小哥的回应声,回头一看,他正用我房间里的小天平给“闺女”称体重。
“100克。真轻,才100克。”他抬头看我,“我们的目标是把她养成十斤的大胖子。”
100克。
我愣了一下,眼眶忽地又红了。
100克,这就是一个生命的重量吗?
那么,外婆,你离开这个世界后,是否世界也只轻了100克,然后就恢复如常,再没有什么变化?
人怎么可以这么渺小而脆弱呢?
在我心里重如泰山的事情,竟然只有100克的重量,到底是这个世界太薄情,还是我自己太放不开?
我又哭了,完全不受控制的,周小哥手足无措地走过来抱我,哄小孩一样拍着我的背,说:“别哭了,你看,外婆走了还给你送了礼物,这个猫闺女肯定就是她怕你太孤单送给你的,看她多疼你。而且,我也会陪着你,上山下海的,这辈子算是耗上了。”
我还是在哭,声音都开始沙哑了,这时候幼猫摇摇晃晃地从抱枕上站了起来,眼睛明明无法睁开,却准确无误地冲着我的方向,虚弱而娇柔地叫了一声:“喵。”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叫声,我无法形容,只是觉得心头被柔软的羽毛轻轻刷过,又酸又痒,眼泪不由自主地止住了。
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治愈”,而悲伤中的我,被一只刚刚经历过痛苦的幼猫娇柔的叫声治愈了,因为我听懂了她的声音。她明明自己也很痛苦,却在对我说,不要哭,今后我的生命中只有你,我会陪着你,一直一直……到我生命结束的那一刻。
我给幼猫起名叫暖丫,周小哥问我为什么?我回答说,因为遇到她的那天很冷,她一直在发抖,我希望她接下来的人生……哦,不,是猫生,我希望她接下来的猫生都只有温暖。
周小哥问我,叫“暖暖”不是更好听点吗?
我冲他翻了个白眼,答:贱名好养活,比起文艺腔的“暖暖”,“温暖的丫头”听起来不是更加亲昵可爱吗?
周小哥恍然大悟,怪腔怪调,笑我:其实,你也想当个温暖的丫头吧?
我没理他。好吧,他说对了。
那之后,我一直都没回家,也没主动联系过家里,妈妈几次给我打电话,告诉我爸爸给我找了新工作,是在一所实验小学里当代课老师,催我快点去报到。我含糊地应着,挂了电话,却完全没有一点想要动身的意思,我知道,我不会去的。
对于家里为我安排好的一切,我有种条件反射的抵触情绪,从小就是,那么清楚地知道自己不会去当老师,倒也不是讨厌老师这个职业,而是,我讨厌爸爸和妈妈从来不和我商量便自以为是地决定好我的人生,我觉得自己根本不被尊重,或者说,他们觉得尊重对我来说是没有必要的。
比如说:
我正兴致勃勃地学着各种游戏就被送进小学开始朝八晚五,那年我才五岁,每天写作业背课文,至今不会踢毽子、跳皮筋。
好不容易跟一帮比我大的同学混熟了,又被告知要复读,不能跟熟悉的朋友们一起升学。
当校长的爸爸会不时地叮嘱老师对我严格要求,于是我得到的是更加繁重的作业和似乎永远都做不完的数学试题。
……
我知道他们爱我,可我不快乐,这不正常,也不正确,就像我永远也无法接受怕我伤心过度而没通知我回去见外婆最后一面这个可笑的理由。
所以我要反抗。
我将自己伪装得很忙,忙的内容当然是暖丫的吃喝拉撒,眼睛还未睁开的奶猫真的跟人类的婴儿一样难伺候,我在当妈的劳累和欣喜中痛并快乐着。
给暖丫喂奶是个十分艰巨的任务,她的嘴巴张开也只能叼住眼药水瓶子的顶端,我要一点一点地往外挤奶,速度不能快,否则她来不及吞咽会呛到,也不能太慢,跟不上她吃的速度,会招来她的不满……通常一顿奶喂下来,我的胳膊已经酸得抬都抬不起来了。
而且,奶猫跟婴儿一样,很容易就饿,通常三四小时就要喂一次,晚上也不例外,无论半夜几点,她只要一叫,我便如同受到召唤的斗士一样,从床上一跃而起,冲奶粉、喂奶,动作越来越娴熟,以至于到了后来,半夜再起来喂奶时,我都是闭着眼睛完成这一切的。
吃完了要拉,这是动物的本能,但是奶猫如果太小,根本不会排便,这个时候猫妈妈会舔奶猫的屁屁周围,刺激它们排便,而暖丫显然享受不到这一权利。
“怎么办?”面对只吃不拉的暖丫我对着周小哥愁眉苦脸。
“要不,你来代替猫妈妈帮她一下?”周小哥也很无奈。
“这这这……”我结结巴巴指了指暖丫的小PP,使劲摇头,“显然不行,这有违人类的常理。”
“谁让你真舔?用柔软点的布沾点温水按摩一下不就行了?”周小哥大笑。
按照他的方法,我试着按摩了下暖丫的小PP,终于,暖丫在进入我家的第三天成功地拉了,这历史性的一拉,让我欢呼雀跃了很久,那阵子我几乎忘记了所有的烦恼,全心地快乐着。
接下来,暖丫的眼睛睁开了,暖丫终于不像耗子了,暖丫叫声变大了,暖丫走路稳当多了,暖丫会一路小跑围绕在我身前身后……
我的生活被这个小东西充斥着,我没时间理会那些烦心的事,没时间不开心,我假装自己有着充实又完美的人生。
可是,假的就是假的,再完美的伪装也有被拆穿的一天,那一天,我拎着大包小包的泡面、零食和猫玩具回到家里,就看到一脸盛怒的爸爸妈妈站在门口,我知道,我再也装不下去了。
“手机不通,家也不回,给你找了工作,你也不去,你到底想干什么?”
见了面老妈就连珠炮一样发问,我低着头,一声不吭地走过去开门,将他们让进屋子里,这时候暖丫听到我回来的脚步声,从抱枕上一骨碌爬起来,撒欢似的朝我奔了过来,奔到一半看到紧接着进门的爸爸和妈妈,又立刻停住了,怯生生地缩着脖子不知道是该继续跑还是该躲起来。
我蹲下去摸了摸她的头,将她抱回抱枕上,才回身对爸爸妈妈说:“我这阵子挺忙的,再说我也不是完全没工作,我一直在给杂志社写稿子。”
虽然没名没钱,但是自由撰稿人也算是一种职业,虽然这种职业在爸爸妈妈眼里根本就是不务正业。
“写稿子有稳定收入吗?有人给你买五险一金吗?你总不能一直这样,老了写不动了怎么办?”妈妈又是一连串的发问,问得我毫无招架之力。
她总恨不得我的人生就是一张她画好的图纸,她能从现在看到我生命终结的那一刻,每一步都是计划好的,绝对不会有差错,这样她才放心。
可我觉得她幼稚,这怎么可能呢?
我低着头不吭声,这时候一直没说话的爸爸突然开口了:“给你最后一个星期的期限,下个星期还不报到,就给我搬回家去。”
“还有这只猫,赶紧处理了,你连自己都养活不了了,还养猫?”妈妈指着暖丫补了一句。
无辜的暖丫听不懂人类的争吵,只知道妈妈看它的眼神不太友善,害怕地蜷缩着身子,一动不动,黑溜溜的眼睛里满是无助。
“我不会去报到的,也不会把暖丫丢了,反正从小到大,我做什么事你们都不满意,就继续不满意下去吧,我饿不死就行,其他的不用你们操心。”我倔犟地丢下一句话,抱着暖丫进了卧室,然后重重关上房门,再没出去过。
那天爸爸妈妈很快就走了,似乎被我气得不轻,我取得了短暂的胜利,为了防止他们再找到我,当天晚上就收拾好行李,连夜搬去了周小哥的小公寓里。
“你这是逃难呢?还是躲债?”我的突然到来让周小哥很是意外,但等我说明白来龙去脉他就不说话了:“住这里吧,住我这里总比你在外面乱跑要安全些。”他只能这么说。
“你说我爸妈是不是很过分,我怀疑我根本不是他们亲生的,他们除了否定我的存在价值,就不会做点别的吗?”我霸占着周小哥家的沙发,急着让他评理。
“你这是逼我说我未来岳父大人岳母大人的坏话,你太恶毒了。”他对我摇头。
“可我是你未来媳妇,你向着我是应该的。”我嚷。
“那也不能说岳父大人岳母大人的坏话,我是不会屈服的。”他梗着脖子一副大无畏的样子。
“你个狗腿子。”我恨恨地将沙发上的抱枕使劲朝他丢了过去,转身去抱暖丫,再也不想理他。
在周小哥家住了不到一个礼拜,就在暖丫终于脱离奶粉,能吃些泡软的幼猫猫粮时,我发现我搬来周小哥家是个完全错误的决定。
我妈找到了我,周小哥把我出卖了。
当妈妈堵住我,问我到底想怎么样时,我再也忍不住大声嚷了起来:“我就想自由自在地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我不靠你们,就算饿死了也不连累你们,这样也不行吗?”
嚷完,狠狠地瞪了周小哥一眼,抱起暖丫就冲出了门。
那天正好是冬至,外面很冷,天阴沉沉的似乎要下雪,我只穿了件大毛衣冻得瑟瑟发抖,也许是感觉到我的颤抖,暖丫在我怀里不安地叫了两声,然后伸出舌头舔了舔我冰凉的手背,似乎是在安慰我,不要难过。
“暖丫。”我坐在街边的长凳上抱着暖丫喃喃自语,“还是你好,不会出卖我,不会逼我做我不喜欢的事情。只有在你面前,我才觉得自己有存在价值。”
“喵……”她在我怀里抬头看我,湛蓝的大眼睛里满是担忧,似乎是在担心我,也似乎是想要劝我回去。
“从此以后,就我们两个相依为命吧,就我们两个也没什么不好。”我抱紧它,将一句气话说得无比悲壮。
一个下午就这么迷迷糊糊过来了,晚上天空开始飘起了雪花,暖丫开始饿了,在我腿上“喵喵”乱叫,我的肚子也打起鼓来,有点想念家里的热被窝,可是自己跑出来又自己跑回去这也太没面子了,所以,我决定死撑着。
手脚都开始麻木时,周小哥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手里捧着两个热乎乎的烤地瓜,递到我手上,咬牙切齿地对我说:“我在街口站着看你一下午了,就想看看你能撑到什么时候,你行,撑了一个下午,脸都冻青了,还在死撑,你是属忍者神龟的吧你。”
“叛徒,别跟我说话。”我很有骨气地扭过头去,但是烤地瓜的味道实在太香,忍不住还是先把烤地瓜接了过去,然后继续扭头怄气。
“行行行,我是叛徒,神龟拜托你先把壳穿上吧。”他半怒半笑地将大衣披在我身上,还不忘补一句,“你妈回去了,临走前让我转告你,你不当老师也行,但至少好好去找个工作,稿子业余写就是,想全职必须等收入稳定了再说,暖丫送不送人也随便你,只要你能照顾得过来。”
“真的?”我几乎怀疑自己听错了。
“真的,你赢了,开心了吧?你妈眼眶都红了,看起来特难过,你是不是感觉特好?”周小哥凉凉地问我。
“我也不是故意想气她,是她太霸道了。”赢了一场战役,我一点也开心不起来,底气反而越来越薄弱,“她没真哭吧?从小到大,我还没见她哭过……”
“在我面前是没哭,谁知道转过头去有没有哭,反正我看她抹眼泪呢。”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吓我,反正周小哥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和语气都特夸张。
我没说话,暖丫过来蹭我,我摸摸它的头,心里很不是滋味,她似乎看懂我的心思,不再烦我,转而去蹭周小哥。
周小哥从口袋里摸出一包妙鲜包打开放在暖丫面前,暖丫立刻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他拍了我一下,半真半假地抱怨:“你看把咱闺女饿的。还说你妈霸道,你就不霸道了吗?你带暖丫出来前问过暖丫吗?你怎么就知道她愿意跟着你在外面受冻挨饿?”
是啊,我没问过暖丫,只是觉得我是主人,我把她养大,她理所应当服从我的一切安排,人类也许都有这种自以为是的陋习,我自己都是这样,又有什么权利去怪别人呢?
“算了,先回家吧,你是想去我那儿,还是继续住你的小猪窝,都随便你。”等暖丫吃完东西,周小哥将她抱起来裹进棉衣里,拍了拍我的头,“其实吧,人一旦长大,自由就变成相对的了,你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但至少要在生活无忧的条件下吧?每次都撂狠话:我不靠任何人。但是你想想,月底的时候谁给你交的房租?你饿得快横尸的时候谁给你收的尸?每次回家谁往你包里塞肉塞钱?你赚那点钱,只用来零花当然觉得挺充足的,真亏你好意思说独立说自由。明明就是个豆芽非冒充大树,人的叛逆期再超长也该有个限度。”
“可我真的不想再被家里管着了。”我喃喃地嚷。
“那就拿出个真正独立的样来给大家瞧瞧,一边嚷着独立一边吃着家里,算怎么回事?”周小哥这次真有些生气了。
我……
我低着头,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最后只能任由周小哥像领走失的孩子一样把我领回家,然后狠狠地生了一场病。
没脸回家,生着病也不能回自己的猪窝,于是我只能继续在周小哥家蹭吃蹭喝蹭床睡,周小哥一边上班一边照顾我和暖丫,累得够戗,所以时常会冲我咬牙切齿。
“我上辈子欠你的。”
我吸吸鼻子,抱着暖丫缩在空调下装失聪,暖丫更是不客气地在我怀里打起了呼噜,吃饱了撑到了的一人一猫看着厨房里一边抱怨一边洗碗的伟岸背影,就这么又满足又愧疚地渐渐睡去了。
我终于去找了份工作,在一家公司做经理助理,每天朝九晚五,工作不算多喜欢,但因为是自己选择的也没什么怨言,被难缠的上司刁难过后,还偶尔会想,其实当老师也不错,至少在没课的时候可以做点自己的事情,还有暑假和寒假,福利也不错,很多职业都比不了。这么想着又骂自己贱,于是把键盘敲得噼里啪啦。
晚上在家还要忙着赶稿子,每每到半夜都累得想撞墙,无力感越来越重,但是想想这就是我自己选择的路,又真的说不出一句怨言,只能将头埋在被子里,大喊大叫着发泄情绪。
暖丫一直待在我身边,我回家,她就在我脚边绕;我写稿子,她就安安静静地卧在电脑桌边的南瓜小沙发上发呆;我洗澡,她就蹲在浴室门口一直等我出来;我睡觉,她就爬到我床头固执地睡在我的旁边。
周小哥也忙了起来,时常几天都见不到人影,我当真过起了跟暖丫相依为命的日子。写稿子累的时候,我会抬起头看一眼旁边的暖丫,她时常是眯着眼睛半入定状态,看我看过来,立刻睁开眼睛,我叫她的名字,她就站起来跳到我脚边来回蹭两下,我说,没事,我就叫叫你,她歪着脑袋看看我,大眼睛水汪汪的,一副受骗的小媳妇模样,那模样时常逗得我哈哈大笑,烦恼啊劳累啊也跟着一扫而光了。
周末的时候,我和周小哥一起吃饭,无意中看到蜷缩在沙发上睡觉的暖丫,那背影显得很寂寞,我心血来潮跟周小哥提了一句:“我们两个都忙,没时间陪暖丫玩,你说,我们应不应该给暖丫找个伴?”
“我是没意见,暖丫自己没意见就行。”周小哥继续吃他的饭。
暖丫怎么会有意见?有猫陪她玩,她高兴还来不及呢。我这么想。
我认真地张罗起了这件事,也许是有缘,在我有这个想法的第二天就在楼道口遇见了一只半个月大的奶猫,正张着大嘴四处叫唤,估计也是被母猫遗弃的,我拿了根火腿肠剥开皮放在她面前,她饿急了,大口大口地啃了起来,边啃边呜咽着,那样子很可怜。
我顺理成章地将奶猫抱回了家,她也是只母猫,我给她起了个名字叫炭丫。因为她全身雪白,只有头顶上有一块黑色的毛,让人想起一个成语:雪中送炭。
我小心翼翼地将炭丫放到暖丫面前,并且介绍说:“这个是妹妹,叫炭丫,你们要好好相处哦。”
暖丫看着炭丫发出“呜呜”的怪叫声,后退后退再后退,然后转身跑掉了。
“你怎么这么不友好?”我在暖丫身后责备她,拍拍抢了暖丫的碗正埋头猛吃的炭丫,安慰道:“小炭丫,暖丫姐姐会接纳你的,放心吧。”
不过,很快,我发现自己过于理想化了,猫没那么容易接纳别的同类进入自己的领地,暖丫也一样。
她对炭丫充满敌意,甚至经常用爪子挠炭丫,炭丫才一个月大哪里打得过已经四个月吃得身强力壮的暖丫,经常被挠得嗷嗷大叫,我闻声赶来,解救下炭丫的同时也会责备暖丫。
有一次,暖丫咬着炭丫的耳朵不放,我正忙着写稿子,被炭丫凄厉的叫声吓了一跳,冲过来看到那副以大欺小的情景气不打一处来,第一次伸手打了暖丫一下,并且吼她:“暖丫,你太让我失望了,走开。”
暖丫呜咽着跑开了,她钻进床底下,一天都没出来,我生着气,也没理她,而是忙着安慰炭丫,给她开了罐猫罐头。
慢慢地,我发现了事情不太对劲,暖丫开始躲着我,对炭丫也是敬而远之,时常自己蹲在阳台上看着外面发呆,背影很忧郁,我一靠近,她就马上跳开,连抱一下的机会都不留给我。
又过了一个礼拜,炭丫已经完全适应这个家了,还学会了用猫砂,时常缠在我脚边“喵喵”叫着撒娇,暖丫越来越沉默,然后在一个礼拜天的下午趁着我下楼拿快递,忘记关门的空当跑了出去。
暖丫离家出走了,等我意识到这一点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我找遍了家里的角落都看不到她的影子,又在楼下找了半天,还是一无所获,心顿时凉了半截,班也顾不得去上,就哭着给周小哥打电话。
“暖丫离家出走了,怎么办?哪里都找不到她。”
“你别急,先找找家里,看看她是不是躲在哪里了?”周小哥显然已经到公司了,正在开晨会,压低着嗓子跟我说话,“不一定就是离家出走了。”
“我都找过了,连箱子都翻出来看了,真的哪里都没有。”我继续哭,一边哭一边在楼道里翻翻找找。
“那你先在附近找找,我马上赶过去。”周小哥说着挂断电话。
等周小哥赶回来的时候我正不知所措地坐在楼下的石阶上,他拉着我又四处找了找,问:“你带她去过哪里没有?”
“她胆子小,不爱出门,我就不勉强她出门了,所以基本哪里都没去过。”我哑着嗓子答,跟着周小哥的脚步四处找,边找边抱怨,“她怎么会离家出走呢?我对她那么好……”
“不会是因为炭丫吧?”周小哥提醒我,“她不喜欢炭丫,你又老护着炭丫,她觉得自己在家里失去地位了。”
“怎么可能?我把炭丫带回来还不是怕她自己太孤单吗?而且炭丫小,我护着她也是应该的,总不能看着她欺负小的也不理不问的吧?她哪里失去地位了,我最喜欢的还是她。”我很委屈。
“可是暖丫不懂这些,她只知道,你突然又带了一只猫回去,那只猫抢她的吃的,抢她的床,她保护自己的地盘却被你骂,甚至被你打……”周小哥回头看我,“你是为她好,但也许你的方式太粗暴了。”
“是这样吗?”我不太相信。
“她现在就像你跟你妈闹别扭那会儿的情绪一样。”他又补充了一句。
我真的说不出话来了,可能我真没考虑到暖丫的感受,只是一门心思觉得为她好,从不觉得自己有错,被反抗之后还觉得无比委屈。
那么,当初我妈是不是也是这样感觉呢?
就这么盲目地找了一个上午,最后我们终于找到了暖丫,她缩在我带着她离家出走那天坐过的长凳下面,白白的一团像被遗弃在路边的糯米团,灰灰白白沾了一身尘土,我奔过去叫她的名字,她听到我的声音抬头就往我这边冲,一直跳进我的怀里,就再也不肯出来,还使劲往我衣服里钻。
她被吓坏了,她不知道去哪儿,她一直在这里等我来接她回家。
就像我当初一样,也一直在等着谁接我回家。
我抱着受惊的暖丫,眼泪刷刷就流了下来,她也在我怀里呜咽,如果猫有眼泪,我想她一定也在大哭。
“有其母必有其女,暖丫的脾气跟你真像。”周小哥在一旁糗我。
“哪里像了?”我红着眼睛瞪他。
他笑:“怄着一口气,闷闷不吭声,然后再用最激烈的方式反抗,忘记了世界上有个词叫沟通。”
“我跟暖丫怎么沟通?我又不会猫语。”我反驳。
“你跟你妈总可以沟通吧?据我所知,你精通汉语,还精通你家的方言,偶尔还来两句英语,人才啊你是。”周小哥憋着坏嘲笑我的样子很欠抽。
可我这次不想抽他,因为他说得对,这么多年来,我跟我妈,甚至我爸都缺乏沟通,或者说我一心想着反抗,根本没注意到,原来事情是可以用沟通的方式解决的。
将暖丫带回家后,我暂时先将炭丫与她分开,两个丫头各自有自己的领地,有自己的碗和水杯,有自己的窝,虽然她们喜欢争夺我的床,但是紧张的气氛慢慢缓和了。
我不许炭丫抢暖丫的东西,也不再责备暖丫,在两个小家伙第一次友好地互相给对方舔毛的时候奖励她们吃罐头,夸奖她们是世界上最乖巧的猫丫。
周末的时候我跟周小哥回我家,饭桌上我尽量温和地跟老爸老妈说话,偶尔老妈因为一些小问题指责我,我也不回嘴,傻笑着带过,渐渐地,老妈指责我的次数开始变少了,我明白了,态度真的可以改变很多东西。
晚饭过后,老妈洗碗,我挤在旁边东摸摸西看看,最后忍不住问了压在心里许久的话:“妈,你为什么没留外婆的照片……想她的时候拿出来看看不也挺好吗?”
老妈的动作顿了一下抬头看我,然后又低下头去继续洗碗:“你什么都不懂。”
要是以前,听到这样的话,我肯定又会跳起来,肯定又是一场争吵,但是这次我没急,我想听听老妈接下来想说什么:“我不懂,你告诉我呀,告诉我,我就懂了。”
老妈显然是没想到,我会这么说,眼神变了变,还是回答说:“老一辈有传统,照片是人留在世界上的牵挂,离开的人把自己生前所有的照片都带走,就能无牵无挂地投胎转世了。”
比起自己的思念,老妈选择了让外婆无牵无挂地离开,我却一度以为她薄情……
我站在老妈背后,只觉得鼻头在发酸,只想骂自己浑蛋,那句“对不起”哽在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口。
“唉,其实也不怪你什么都不懂,怪只怪我和你爸那么早就送你去上学……”妈妈洗着碗,叹了口气,“那时候也是没办法,你爸工作忙,你妹妹还小,你爷爷奶奶身体也都不好,我顾老的又顾小的,实在顾不上你,有一次你自己跑出去玩差点掉在水沟里淹死,我想着把你送去学校,至少你是安全的……谁家五岁的孩子不想着玩啊,我知道你有怨气,所以什么都想给你最好的……”
“妈,别说了……”我在她身后泣不成声,“对不起,我真的什么都不懂,就是个浑蛋、傻子……”
“哎哎哎……你这死丫头,好好的哭什么?”老妈转过身来对我嚷,但是嚷着嚷着眼圈也跟着红了。
我不想哭,可我忍不住,周小哥说得没错,我就是棵豆芽,还非要冒充大树,幸好暖丫这个小家伙将我折腾了一番,让我看清了自己的真实样貌,让我知道自己其实是多幸福。
那之后的很久很久,我都会看着暖丫和炭丫熟睡的样子,小声地笑,周小哥问我笑什么,我骄傲地回答说:“我有两个闺女,而且我把她们养得又白又胖,这不值得骄傲吗?”
“白痴。”周小哥笑着骂我,然后就去忙自己的事,不理我的疯言疯语。
可我是真的很骄傲,我有两份全心全意的陪伴,我永远都不会孤单。
南门大侠
1。
我无法忘记那张丑脸。他太丑了,丑得堪比现代艺术,嘴巴宽厚,鼻梁塌陷,脸上雀斑横生,两只小眼几乎没有眼白,仿佛刀片在倭瓜上划出的两道小口,让人一度怀疑他无法看清这个世界。
比长相更奇怪的,是他的名字——周红霞。这是女孩子的名字,是地道的乡下女孩子的名字。没人猜得出他父母起这名字的初衷,或许连他父母都曾松一口气,幸亏这不是女娃,男娃长成这样,已属家门不幸。他的同乡大勇告诫我们,不要叫他“老周”或“红霞”,“老周”是他爹,叫“红霞”他会急。从小到大,他只认“大霞”这一个名字。
大霞与我同上县中,准确地说是县里的三中,是全县教学质量最差的高中。这里收容的尽是没考上一中、二中的小败类,也从没有人自这里升上过大学,莘莘学子,碌碌青春,不过是为了高二结束时的会考,会考结束,拿着一纸高中文凭走人。
大家第一次在宿舍相会,坐在床铺上群聊。孩子们认识的方式很简单,每人讲一个黄色笑话,我显然不在行,憋半天,憋出“莎士比亚”的老梗[老梗,指被用了无数次的旧搞笑桥段,或是大家都听过的笑话。
]。多数人面露憾意,应付性地咧嘴了事,大霞却不懂,扭头问身边的人,瞪着小眼期待答案,然后狂笑不止,谁都劝不住,越劝笑得越放肆。他也不许任何人碰他,一个乐到极点的人,全身都是敏感的。
当晚,他贿赂同学,调换床位,主动与我做起朋友,自此阴魂不散,自习课挪过来聊天,放学拉我一起吃饭,连晨跑都故意挤到我后面。我虽然不敢正眼瞧他,还是接受了这份情义。大霞其实人不错,有着山里人特有的仗义与豪爽,只要你开口,他什么都肯干。
周末,大霞从老家带来一袋粮食,准备去食堂换成粮票,有同学问:“大霞,这么一大袋子,你抱得动吗?”大霞愣一下,搬起地上的粮食抛向空中,一边抛一边咬牙切齿地说:“你看我能不能!你看我能不能!”宿舍里哄笑起来,叫好声此起彼伏,大霞受到鼓舞,咧着大嘴将粮食抛得更高。突然,他停下来,丢掉袋子,收起笑意,噘着嘴巴说:“笑你们个头,就知道你们是爱笑话我们山里人。”大家笑得更开心,劈里啪啦倒在床铺上。
熄灯前,有同学问:“大霞,你老说你一米七八,你能脚蹬住这边的上铺,手摸到那边的上铺吗?”大霞放下手里的书,坐起来说:“什么叫摸到?我能用手抓住对面的上铺,不信你们把我托起来试试。”众人托起大霞,大霞完成任务,正待炫耀,门口传来女班主任的声音:“都几点了,闹什么闹!”所有人第一时间滚回床铺,只留下撑在空中的大霞。班主任走进来问:“红霞,你干吗呢?”大霞汗如雨下,却动弹不得,喃喃地说:“张老师,我……我没干啥。”班主任说:“还不回你床铺睡觉去!”大霞委屈地说:“张老师,我……我回不去。”
春季运动会上,大霞代表我们班参加三千米长跑比赛。他显然不懂什么是三千米长跑,枪响那一刻,即开足马力狂奔,龇牙咧嘴,昂首挺胸,将一干名将远远甩在身后。全校师生惊呆了,一个个站起身来,哄笑声、叫好声回荡操场。一圈半后,大霞体力不支,步伐失去平衡,像只中了毒的螃蟹,名将们陆续将他超越,接着超了他一圈、两圈,他停下来,望望天边的红晕,径直走回自己的班级。
我问大勇:“这家伙一直是这样吗?”大勇笑着说:“怎么会?以前在老家他不这样,他家特别穷,爹没本事,是个瘸子,娘跟人跑了就再没回来,他爷爷奶奶都嫌弃他们家,一直住在叔叔、大爷家养老。总之,他们家属于抬不起头做人那种,现在出来上学了,当然很开心,这边没人知道他的底细,也没人孤立他。”
我相信大霞是享受自己的“活宝”身份的,因为再傻的人也能分辨出那些笑声的真伪,可他始终如一地扮演着二百五的角色,并乐此不疲。
黑暗中,他翻过身,静静地望着我。我揉揉眼问:“怎么了?”他说:“莎士比亚……”然后捂着脸咯咯笑起来。
2。
我们当初所在的那所县中,地处牛城郊区,毗邻火葬场,空气里终年弥漫着奇怪的焦煳味道。这种味道激发出青春期男生潜在的暴戾,从教学楼到宿舍,从校门口到操场,每日厮打声不断,几乎所有男生课余都在打群架。学校南门是主战场,逢周末,那里的群架动辄百人,声势滔天,荒唐的是,这些群架多数以半娱乐姿态出现,同龄人之间哪儿有那么多仇恨,大家不过是无聊,两三个学生的拌嘴,片刻便演变成一大堆闲人的群殴,其实只是为了精神层面的饱满。
大霞成为南门外的明星,不是因为他身手有多好,实在是参与度无人可比。各个年级,各个班级,只要认识他的,都约他助阵,有时候两边应下来,不知怎么办,就抽签决定帮谁,失败一方也不会恨他。大霞有自己的人生哲学,出身不好,长相不好,成绩不好,甚至连个黄色笑话都不会讲,能够支撑自己在这个地方立足的,只剩下仗义和豪爽,他期望自己无私的付出能够换来更多人的信任,然而事与愿违,大家还是习惯将他当作活宝,对他的期许,永远只是一阵可以缓解压力的笑声。
大霞开始挨打,各帮派火并的规模越来越大,争相拉拢低年级新人,大霞成为这些新人练手的靶子。他们有个共识:此君白打,不会记仇,不会告发。楼道里,食堂里,操场上,南门外,大霞和一个又一个男生动手,被一伙又一伙男生追打,他果真没放在心上,从未告发过,他觉得这些都是再平常不过的江湖恩怨,江湖上的恩怨,不算恩怨。
但他也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不许别人打他的脸,每每失势关头,第一件事便是护住那张丑脸,任凭拳打脚踢,就是不松手。我不理解,去问大勇,大勇说:“他爹当年就是被人打脸打蒙了,跌到沟里摔断腿的。”也许是命运安排,大霞每次参与斗殴,总会被对方打脸,他的脸实在太大了,这种先天性的缺憾真是令他伤透了脑筋。
学校里最著名的地头蛇盯上了大霞,这次他无论如何是护不住了,索性主动前去讲道理,他义正词严地告诉对方:“过去无冤无仇,今后只想做个朋友。”地头蛇一路把他打出宿舍,再一路打到他的宿舍。最后,地头蛇打累了,嘲弄大霞,呼出一个耳光问:“今天打你的事,敢告诉老师吗?”大霞含着泪故作镇静地说:“你放心,我……我不会告诉老师。”地头蛇乐了,再戳大霞脑袋一下说:“那你说说我们这次该不该打你?”大霞委屈地挤了下眼泪,恢复脸色说:“是我的错,我……我以后不敢了。”宿舍里集体哄笑起来。
一般来说,遭此大辱,人的性格与行为会不同程度地发生改变,可这逻辑不适用于大霞,没过几天,他又和别人约架去了。支撑大霞对生活充满正能量的,是班上一个叫爱琳的姑娘,她与我同桌,有几分姿色,外加性格开朗,能够接受班上坏孩子的玩笑,是为数不多愿意跟大霞聊天的女生,于是大霞迫不及待地迎来了初恋。
一个月后,爱琳成为大勇的女朋友。
大霞心碎不已,通过我给爱琳送了封信,满纸的语病错字迸发出山呼海啸般的爱意。大勇暴怒,指责大霞不义,大霞强硬回击,坚持自己有表白的权利,他大声告诉在场的人:大勇能认识爱琳是自己的功劳,他才是第一个认识爱琳的人。
南门外,大勇领着几个手下围殴大霞,大霞流着鼻血滚在地上惨叫。我冲过去拉住大勇的胳膊喊:“别打啦!你至于对老乡下这么重的手吗!”大勇停下来,望着我不作声,大霞爬起来,用脏手抹了把鼻涕,抓住大勇洁白的领口喊:“张大勇!你有种今天弄死我,你弄不死我,就不算男子汉!”大勇一脚将大霞踢翻,招呼手下离去。
这个丑陋的、辛酸的、幽默的、可怜的男孩子再次哭了,这次,他哭出了声,他再不顾旁人的脸色,崩溃式号丧,他连哭都哭得这么难听,仿佛一只病入膏肓的豺狼,凄凄厉厉,点燃远处的夕阳。
多年后,他告诉我,和大勇这场架是他前半生最痛的一段记忆,以往的种种欺负不过是些皮肉之苦,而这一次,他感到心底有块柔软的东西被践踏了,这是一种无仇可报的屈辱,是一种直达心底的悲凉。
2001年秋,三中的学生在一次群架中闹出人命,随后检察院的车开进操场,学校南门竖起“派出所常驻治安办公室”的牌子,从此那个地方再没有人敢打架,而远在城里学美术的我也渐渐失去了老同学们的消息,我只听说大霞被班上的坏孩子孤立了,在万分痛苦中度过一天又一天,会考结束后他第一个离开了校园。
进城前,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超子,你将来要是考上了大学,别忘了我。”
3。
2009年春,我离开CBD,前往崇文门附近一家企业上班,在那边的楼道里邂逅卖便当的大霞。
当时我十分尴尬,接过他递来的打火机点烟,火苗蹿出一尺高,把前面的刘海儿烧掉大半。他望着我头顶升起的那团烟雾,捂着肚子蹲在地上笑了足足两分钟。八年没见,我们第一时间就回到了熟悉的节奏。
大霞说,他2007年来京卖便当,先替别人跑了半年腿,表弟来京后俩人合伙干,他负责做,表弟负责送,忙不过来时自己也出门送餐,没想到今天第一单买卖就遇到了故人。下班后,我赶到大霞住处,约他们哥俩出来吃饭,席间以一个专业营销人士的身份帮他们做产品分析。我告诉他们,想赚这一带白领的钱,首先要增加菜量,其次是样式,最好学学韩式、西式快餐。大霞为难地笑了笑,鉴于哥俩的实力,我的要求显然高了。
当时最令大霞头疼的,不是拙劣的生产力,而是他的竞争对手二丫。二丫是个黑黑瘦瘦的关中姑娘,也做便当买卖,后台硬,舅舅在崇文门附近开餐厅,她的便当全部出自那里,口味、花样远胜大霞哥俩。面对二丫这样的大敌,大霞没什么好办法,只能继续打价格战、服务战,反正他不嫌累,表弟忙不过来时,他就放下勺子骑车送饭。
一个月后,二丫成为大霞的女朋友。
我不明白这俩人是怎么掺和在一起的,向他请教。他告诉我,他和二丫在这一带便当市场斗了很久,今天你赢,明天我赢,直到有一天,二丫当街拦住他的车子向他道别。她说她舅舅要她回老家相亲,届时如果村长儿子点头,她就得嫁人,她不想离开北京,也不敢拒绝舅舅,她父母双亡,是舅舅养大了她,还供她上完高中。大霞大惊,驱车杀到二丫舅舅所在的餐厅,拍着前台处的桌子嚷嚷自己要做二丫的男朋友。二丫舅舅现身,唤出后厨二百斤重的大胖,大霞气运丹田击出双掌,被大胖一脚踢出门外。大霞不忿,隔天再去,又被轰出。他干脆停下手里的工作,每日专挑午餐和晚餐时间赶往二丫舅舅的餐厅,扮演滚刀肉,大胖明显招架不住,二丫舅舅亲自抄拖把上阵,大霞把大脸放在桌上让二丫舅舅敲,二丫舅舅大喝一声敲下去,大霞起身跑了。
公寓门口,大霞望着二丫傻乐,二丫放下行李说:“我舅不认我了,我也不想再跟着他干,既然大家是做便当认识的,那就一起做吧,我有手艺,炒的菜比你炒的好吃。”自此,二丫成为便当小分队大当家,大霞则成为职业送餐员。
大厦一楼大厅,物业经理发现我与大霞交谈,走过来问:“这就是给你们公司送饭的那个人?”我说:“是,正和他商量我们那一层的订餐情况。”物业经理转向大霞,扬起下巴露出鼻毛说:“我告诉你,卖盒饭的,以后你们这种人少用大厅这边的直梯知道吗?你们这种小个体经营者,连身像样的制服都没有,我们这边上楼下楼的都是有身份的人,你以后上楼用拐角处那个直梯。”
物业经理走后,我看着大霞,期待他找补面子,向远处骂上一句“傻×”,可他没有,他缓慢地卸下笑容,憨厚地抿了抿嘴,接着又笑起来,说:“那就这样了,我和我弟十二点送过来,我先回去帮二丫炒菜。”
即使有了二丫的手艺,大霞的便当生意依旧不好,园区做快餐的越来越多,多是韩式、西式口味,菜量虽不如大霞给得多,价格也偏贵,可女白领们喜欢,现在的女孩子已不在乎午餐价格,她们喜欢新潮的口味,也生怕自己吃得太多。
大霞没什么挫败感,反而精神头比以往更足,早上奔波各处散发传单,中午奔波各处送饭,下午还要拜访那些习惯加班的广告公司。他奉行着和早年类似的人生哲学:自己什么都没有,没学历,没身家,没后台,有的只是使不完的力气和一腔的执着。他似乎总有一种超然的乐观,认为相比同龄人,自己已经收获了爱情,并在为娶那个姑娘而奋斗,市井中的嘴脸与刁难就算了,那都是些小坎坷,事业上的坎坷,不算坎坷。
为了给大霞抹平一些坎坷,我支出损招儿,告诉他以后每个月给这边大公司的前台姑娘们两百元钱,即便是大公司的前台,实际工资也并不多,两百元同样值得尊重。大霞采纳了我的意见,销售业绩开始增长,一季度下来,聘用的临时工增加到两个,半栋楼都能闻到二丫饭菜的香味。可好景不长,一家以数字开头的知名快餐企业入驻园区,人家既有实体店,又附带送餐服务,送餐员还都是水灵灵的小鲜肉。大霞的两百元政策失效,送餐员恢复到他和表弟两人,渐渐地,表弟也用不上了,他的便当生涯走到了尽头。
新年过后,大霞打来电话,告诉我他迎来转机,二丫舅舅终于认可他与二丫的交往,并答应借给他们八万元。他们转投郊区,在职大南门附近的平民市场开了个小餐馆,经营早点与油泼面。
4。
由于地理原因,我们见面的机会不复往日,彼此间联系愈发地少。直到2010年夏末,我搬到女朋友家所在的三间舍社区,才与大霞有了第二次团聚的机会,他和二丫所在的市场与三间舍相隔不远,步行不过十几分钟路程。周末,他亲自下厨招待我和我女朋友,坐在桌边笑嘻嘻地问我:“觉得怎么样?我媳妇老家的秘方,别看就一碗面,我学了一个多月才出师。”
可惜,大霞的境遇从来不会像他做出的饭菜那样美好,他们的生意刚刚有了点儿起色,就面临关门歇业的危险,他们招惹了三间舍最著名的一个浑蛋。
当年的三间舍,地痞丛出,很多无所事事的本地混混儿以欺负外地商贩为乐,其中势力最大的一个叫作老虎,老虎和他的手下很好辨认:光头,文身,出入乘坐一辆红色马自达。这帮人专门在职大附近收取外地商贩的保护费,且专挑证件不全的下手,老虎自称上面有人,不给钱就捣乱,扬言一个电话就能封店抓人。
二丫说,老虎要的不算多,一个星期三百元。可大霞表示心疼,他是卖便当出身的,知道这三百元来得有多不易,何况自己和女友舅舅间还有份巨额的债务。他害怕老虎那帮人,也知道这地方很多做生意的都在交保护费,但他就是不愿意。
他站在门口,看着老虎和手下进去轰掉吃面的顾客,踢翻滚烫的汤锅,二丫和表弟站在原地不敢动弹。老虎返回门口,用力扇大霞一个嘴巴子,说:“小子,明儿还这点,有种你就开门。”自此,大霞和他的店成为市场的“明星”,每天早上成堆的闲人围在外面欣赏老虎踢馆扇人,从没有人报警,大霞也不许别人报警,他大喊:“谁报警我跟谁急!”
二丫找到我,要我出面劝大霞交保护费,她不心疼这个钱,只是没想到自己的男朋友这么傻。二丫流着泪说:“你认识他最久,你告诉我,他一直是这样的吗?”我说:“算了,还是报警吧,或者你们干脆换个地儿做生意。他现在不见我,电话也不接,看样子是铁了心。”二丫哭得更加厉害,抹着眼泪说:“我想报警,大霞不让,说现在报警,生意就真没法儿做了,老虎他们最多被拘留几天就会放出来,出来后还是不会放过我们。我也想过搬走,可开这个店的大部分钱是我舅舅的,我舅妈一直在逼着我们还债,离开这儿,我们怎么还啊?这该死的大霞,早知道这样,当初我就不该来找他。”
漫长的一个月过去了,大霞的店早已没了顾客上门,窗口的玻璃碴儿被淅淅沥沥的秋雨一点点敲到地上,他每日里准时来到市场开门、打烊,端坐在椅子上注视来往人群。老虎来闹的次数越来越少,他对这个丑八怪愣头青厌恶到了极点,这小子无意之中拆穿了那个“上面有人”的谎言,至少所谓的“工商局关系”始终没有出现。市场里其他商贩陆续开始拖欠保护费,他们给老虎的理由是:“那个卖油泼面的活宝什么时候交钱,我们就交钱。”老虎向大霞发出最后通牒:保护费降为每星期两百元,要么交钱,要么两周内关张走人。十月份的最后一天,他会带全部人马来做个了断,害怕的话,可以报警。
我不知道他哪儿来的勇气,事实上,在我有限的记忆里,从未见他有过真正的胆识,他就是个外表豪爽仗义、骨子里仅仅靠蛮力汲汲于生存的素人[素人,平民、平常人。
],他早就习惯了被嘲弄、欺负,也忽略了诸多嘴脸与刁难,他默默无闻的人生躲避着各种波澜与变数,苛求的不过是一隅之安。
早上七点,他来到市场,在众人注视下重新打开那扇残破的门,瞪着小眼站在自己的店前,一缕阳光从棚顶滑过,照亮人间无数个不屈的灵魂。
我急匆匆向单位请了假,打车赶到事发地点,没有找到大霞和他的家人,整座天棚下都是交头接耳看热闹的人,警车呼啸着从人堆里穿过,小贩们抻着脖子对着车窗后座叫骂。
老虎留了大霞一条命,只打折他一条腿,大霞的余生将成为一名瘸子,就像他的父亲一样。警队队长也当场打折老虎一条腿,老虎逃跑时暴力袭警,并试图抢夺一辆三蹦子(三轮车),队长只好拔枪相向。子弹击碎了老虎的膝盖,他摔倒在路边的泥水里,在干警按压下,像只待杀的肥猪发出凄厉的惨叫,那时所有人明白过来:他在警局也没什么人。
我跟着二丫走进病房,对绷带护体的大霞说:“干吗收老虎家里人的钱?”大霞转动眼珠子说:“你小声点儿……过来讲。”我挨着床头坐下,说:“你看新闻了吗?检察院在公诉老虎那帮人,政府要一口气端掉三间舍所有的混混儿,你是主要人证之一,你张嘴,他一准出不来。”大霞咧嘴笑笑,说:“我就是不张嘴,他也出不来了,其他人已经联名举报,市场管理处的干事也被抓了,他和老虎的手下把老虎以前的案子全供了出来,里面还有劫运钞车的事情,你想,他还出得来吗?”我说:“这谁告诉你的?”他说:“给我做笔录的警官打电话说的,我把店里这一个多月的录像资料都给了他,他还是训我,训我不早点儿报警,训我不配合他们的工作。”
二丫无话,坐在床边含泪剥了只香蕉给大霞,大霞放下香蕉,侧脸看着我说:“超子,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我们是穷人,穷人做不了什么大事,不是吗?现在这样,已经算最好了,我拿这个钱不亏心,这原本就是我们这些人的辛苦钱。有了它,二丫舅舅那边的债就还上了,我和二丫还可以去其他地方开个像样点儿的店。还有,你跟你朋友搞的那个培训班再干起来吧,关了多可惜呀,谁做生意没失败过,接着干吧,我再借你钱。”
我心头泛起一阵酸楚,擦眼望了会儿窗外,回过头笑着对他说:“大霞,跟你说个事,你还记得当年在学校里带人打你的那个地头蛇吗?咱们老同学说这小子被判了死刑,他帮一个竞选村长的人闹事,结果闹出了人命,跟他一起混的你那个同乡大勇因这事也进去了。”大霞摆正脸庞,望着灯光说:“我知道这事,前天爱琳在网上跟我说了,她说她不想受连累,要和大勇离婚。唉,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都是命。”
从医院出来,我乘着夜色走在路上,静静地回忆了当年我们在那个如今已不复存在的县中的生活,我觉得大霞赢了,他输了二十多年,却一朝赢得这么彻底。这些都跟命没什么关系,不过是人情使然,活宝们一旦聪明起来,便很少有人再是他们的对手,因为他们拥有我们不曾拥有或不敢拥有的东西。
5。
2014年夏,大霞的瘸子父亲死在了牛城三院,他花费二十多万元在老家办了有史以来最风光的一场葬礼,各种铜鼓洋号、露天电影、杂耍大戏整整折腾了小山村半月有余。出殡那天,队伍里开着裹着白布的豪车,风中飘荡着金箔制作的花片,大霞举着孝幡走在众人前面,始终高昂着头颅。
他的快餐店发展到三家,引起同行关注,最终他选择与以数字开头的那家企业合作。店面重组后,旗下员工开始戏称他“周董”,大家喜欢这个称呼,也发自内心地觉得有喜感。周董发福了,圆润的大肉覆盖了大部分不雅的棱角,他看上去不再像当年那样恐怖,多数人惧怕的肥胖,却成了他这种人的福利。周董的太太也发福了,简直又黑又胖,她不见我们这些老朋友,即使一窗相隔也不肯出来。大霞告诉我,二丫就是这个脾气,早年他也没看出来,她恨我这样的人,我这样的人当年曾看不起她的丈夫,现在她也不需要看得起我们。
“干吗非得还钱?”他扶着栏杆说,“你朋友不是说那个培训班正需要钱吗?接着干啊,钱不够再说话。”我说:“算了吧,自己开的班自己清楚。知道你现在不缺钱,还你钱是为了断我自己那份念想,我不是个做生意的料。”我转过脸问他:“听大勇说你现在在帮他老婆的忙,怎么回事?”他说:“算不上帮忙,爱琳挺不容易的,带着孩子跟着丈夫来到北京,半年多都找不到个像样的工作,我借了点儿钱给他们,他们去安贞门那边卖油泼面了,听说生意挺好的,孩子也马上要上那边的小学了。”我笑起来,说:“你是个好人啊大霞,好人……对了,我以前说过你是个好人吗?”他说:“没有。”我说:“你是好人,真的,大霞,你比我们这些人都好。”他也笑起来,说:“我算哪门子好人,我只对自己喜欢的人好,他们知道,我就知足了。”
而我,只有你
“永不堕落,永不后退。永不忘记过去种种,永不用过去种种惩罚自己。永不不开心。永不忘放荡,鲜艳,快活。永不低头,永不妥协,永不忘说谢谢。永不熄灭小宇宙,依然,永不低头。永不。”——这是他们刚来跟我一起生活的时候,我的想法。
现在,我依然这么想。
我养了四只猫,张蜜蜜、张小树、张小草、张皮皮,是的我姓张。我有个大众得不得了的名字,但我是谁我清楚,这不是件容易的事。
刚刚养猫的时候,是我人生的低谷期。那时候我二十三岁,刚刚失恋,事业受挫,在长沙罕见蓝得发指的天空下想念爱情的人山人海,而我在无望等待。就在月湖边的垂柳下,朋友打电话给我,你不如试着养一只猫,猫咪很乖不麻烦,能让你不寂寞。
没想到的是,自从我养猫之后,竟然看到想也想不到的美好。
其实,我不好意思说,我养猫。因为理论上我将在日后供给他们食物,但他们也不见得会因此感激我。我请回了一只黑色的波斯与土猫的混血女,一个白底花斑小男孩。他们以后是我的家人,我的子女,我的朋友,为了他们,我会更努力地工作。其实我这儿原本就是他们的家,只是现在,他们终于回来了。
小树、小草、蜜蜜、皮皮,我是他们的一切。因为我赚钱给他们买猫粮,他们病了,带他们看病、治病,第一次发情期过后,带他们做绝育手术,平时看着他们争抢着吃光几个猫盆里的猫粮,然后一起伸舌头撅屁股舔光盘子里的水,前爪支地头与脖子呈一个斜线,腰部与后腿并行呈直线地组成一个直角三角形,这是伸懒腰呢。然后去猫砂盆里,先闻闻,然后蹲下,面朝外,眼睛微微眯起,与我对视或者纯粹放空,拉屎的小树和小草是坦然的,而皮皮和蜜蜜大约因为是女孩的关系,非常羞赧,统统把头埋在猫厕所里,拉完后迅速而准确地埋好自己的,弹弹后脚的猫砂,优雅地扬长而去。
与猫一起生活的日子,并不那么一帆风顺。几只猫的猫砂并不好清理,因为是流浪猫出身,总有一只猫不习惯在猫砂中方便,清洁,成了我当时的梦魇。不仅如此,与猫交流的时候,我开始学会用猫的方式交流,声音放轻,动作减缓,不急躁,按时喂猫和清理猫砂,为他们剃毛,带他们打防疫针。
养猫之后,我开始养成好的生活习惯。随时顺手收拾房间,每天早晨在起床洗衣服床单窗帘的时候顺手清理猫砂拖地,猫咪打翻的瓶瓶罐罐也随手收拾好。
从破坏王到家政控,中间只隔着养猫的几年,我花了很大努力变成了现在的我。
只是觉得庆幸,劫后余生似的。差一点就如何如何了,肯定有这样的情况,从来都不是最幸运的人,只不过一直死皮赖脸地跟生活牛皮糖。每个年纪都是美的,我现在觉得,成熟一点,渐渐剥开生活的外衣,隐约看到内核。让风景跟一早看过的知识对照,哦哦哦,原来果真有这样的人、事、物,嗯,早有准备。痛苦吗,不是不痛苦的。生活的每一刻都保持清净灵性,但那些红尘嘈杂,也不止浮云。
春 小树
2009年,我因在金鹰网上写娱乐评论产生的少许影响,开始接到一些杂志的约稿,并且成为当年《快乐女声》官方评论的撰写者,我的上司和老板颇为赏识我,当时的老板说,希望我再接再厉,成为金鹰网的一支笔。虽然已是三年前的事,依然铭记在心,感谢他,对于向来缺乏信心的我来说,老板就写作本身的赞许比加薪升职有意义得多。当年的《快乐女声》结束的瞬间,我尖叫着写完那年最后一篇“快女”评论,在办公室里乱喊乱叫,也是这位老板,诧异地问我,至于吗至于吗?
至于。
两周以后,我把小树和蜜蜜接回了家里,我的女领导说:“小胖你一次养两只猫,总会影响工作的。”轻蔑的口气。
作为一个二百五,我本能地回过去:“我跟我家猫都会越来越好的。”
一个半月以后,我正式辞职,对外宣称回家写书。其实不过是在家待着,看看书,写点散稿,我想写的那本书,始终写不出来。最大的困扰是家里永远有一股挥之不去的猫屎臭,以及经常在角落里发现猫屎的痕迹,窗台、墙角、被单、外套,每一个地方都是小树和蜜蜜的洗手间。
我无能为力。
接散稿子的工作其实也并不轻松,不知道为什么,当时跟我约稿的编辑要的都是无比着急的闪电活,白天打了电话,晚上必须见到稿子,或者是半夜十一点接到电话,第二天一早要看到稿子,而这个时候,我通常在抱着肥猫满屋乱转,写稿真是一件打扰我跟猫相处的事情,我真心觉得。过了不久,经由网络名人和菜头的口碑传播,我迷上了单机神奇游戏《植物大战僵尸》。
对这个阶段的我和猫来说,《植物大战僵尸》都意义非凡。因为它的出现,我暂时忘掉了掏猫砂的痛苦。不知道是当时吃的猫粮不对,还是我还没适应掏猫砂的苦,每次掏猫砂,我都要戴口罩帽子然后用围巾狠狠把自己的口鼻包裹得严严实实,实在是太臭了。每一次掏猫砂,对我来说都是意志力博弈的胜利,掏完以后都要干呕好一会儿,太恶心了太臭了。我真心觉得那些掏粪工人不容易,而且,猫屎比人屎臭十倍。我根本不理解,为什么猫小小的身体,要拉那么多屎,而且那些屎也未免太臭了吧,虽然小树和蜜蜜拉完屎以后都会把屎用猫砂团起来滚个完整漂亮的粪球,但万一我有几天忘了掏,猫砂盆(当时还不是盆而是个纸箱子)就会变得超级变态的臭,而且很恶心,屎叠着屎,天气稍热,就有一堆蝇虫在猫屎里飞舞组队,太可怕了。我尖叫着崩溃着强忍着恶臭把猫砂箱子抱着扔下楼,中途偶尔会不小心撒掉一些脏猫砂,还要回家拿扫把把这个扫掉,如果楼道有人上下看到,我简直丢脸得要崩溃了,因为猫砂里有屎。
因为写不出任何狗屁,加上有个机会去附近的山里待一段时间,而且家里已经脏臭到我无法克服的地步——我以为我是个心理承受能力极强的人,因为每一个来我家的人都会被我家惊人的猫屎脏乱臭弄到崩溃,一秒钟也不想多待,迅速跑出去。有一个女人,原本是我的好朋友,后来因为我家太臭不愿意做客,时间久了,大家也都断了联系。有此一例,可想当时我是如何生存的。
刚去山里的时候,我身心俱疲。本来就是临时决定的事,我匆匆地交了所有稿子,又带上了两只宝贝猫咪(本想带着寄养但是未遂),带了点书和衣服,还有些洗漱用品就出发了。临走的时候我考虑了一下,还是带上了MP3,本来想真正耳根清净一下,不过没有歌怕到时候会崩溃。坐了一天多汽车,因为是山路,所以更加颠簸。猫粮很重,还有猫砂啥的,后来我发现猫很会在黄沙里大小便,根本不用我千辛万苦带的两袋猫砂。
在这里待了很多天,每天都在山林呼啸河溪奔流中慌忙度日,猫们则是很自在,很快适应了环境,到了饭点一敲饭盆就飞速冲回来,小树很乖,不到处乱跑,蜜蜜则是社交恐惧症,除了偶尔对停驻在草地的小鸟表示出极大的捕猎性质,他们跟在城市里生活毫无二致。
在山里跟杜伯一家相处良好。杜伯的家是个大家族,儿女都在大城市,环境在山里算是巨富,家里装潢非常好,吃用都跟城里一般。他教我写隶书,我们经常下棋喝茶。他近年多喝普洱,我也蹭着喝了不少,相见甚欢。他也爱猫,尤其是,小树和蜜蜜又干净又乖巧,毫无野猫之萧瑟感,他说,古人管宠物猫叫做狸奴,听起来好风雅。
走之前我买了匹杜家小妹陀自己做的蜡染,回来桌布窗帘和新唐装都有了,我心满意足。值得一提的是,多了一块布,是杜家小妹特意强调的,给小树和蜜蜜做身衣服,后来回到长沙,我忘了这件事,现在想来,真是遗憾啊。民俗风的小树和蜜蜜潇洒出街的样子,真令人神往啊。
回长沙以后,为了庆祝张小树、蜜蜜和他们肥胖的爹爹我自己安然回家以及孩子们都胖了壮了,我买了一套天青,意外之喜是同款带茶船。还买了一个拳头大的茶宠,绿变金黄的三足金蟾,热水淋漓时,一派金黄烟霞缭绕,好看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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