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宣读起诉书(2 / 2)
二、开设×场罪
2015年10月、11月、12月,被告人朱金元、卢小送、迈暖暖等人按一定股份比例在水清县岭南乡××村××组村开设×场,聘请被告人汪大烈(绰号黄瓜)、陈宁士(沙暴眼)等人维持×场秩序,设定“摇宝”的×博方式,并提供×具、资金,组织多人×博,2015年12月上旬,被告人马元宝入股参与,聘请被告人黄保长(绰号保长)、王白明(绰号忘白狗)、罗马飞(绰号罗马帝国)、陈富富(绰号骚瓜)、水阿良(绰号小狼)、房善(黄鳝)、兴大有(绰号小辣手)、令箭来(黑皮)等维持×场秩序。2016年1月、2月、3月份被告人马元宝、朱金元、卢小送、迈暖暖、等人按一定股份比例继续在水清县溪水乡××村等地开设×场近70多天,继续聘请汪大烈、陈宁士、黄保长、王白明、罗马飞、陈富富、水阿良、房善、兴大有、令箭来等维持×场秩序,设定“摇宝”的×博方式,提供×具、资金,组织多人×博,共计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三、故意伤害罪
2015年2月20日下午,被害人徐响亮因与被告人马元宝在×场一起×博,赢了马元宝现金100万欠条80万,马元宝赊帐不还。徐响亮与马无宝在水清县罗家镇发生争执。随后,被告人马元宝,指使章武魁、汪大烈、陈宁士、黄保长、王白明、罗马飞、牛扁担(在逃)、朱方文(在逃)、杨洪(在逃)、马包子(在逃)以及冯士兵(另案处理)、胡子安(另案处理)等十余人欲将被害人徐响亮带走,徐响亮不从,牛扁担、朱方文、杨洪、马包子牛等人遂持砍刀将被害人徐响亮砍伤,被害人徐响亮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乙级。
2014年11月14日下午,被告人马元宝因怀疑被害人冷金鑫,报警扰乱自己在水宁县五家乡××村开设的×场,遂指使黄保长、王白明、罗马飞、牛扁担(在逃)、朱方文(在逃)、杨洪(在逃)、马包子(在逃)五人将冷金鑫带至水清县长洪乡××村公路堤坝上。后三人用木棍将冷金鑫打伤,被害人冷金鑫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乙级。
2015年10月12日中午,被告人马元国因被害人吴曙光中标承包了富丽源大酒店自己落标心怀不满,在富丽源大酒店就餐时,故意找茬,与吴曙光发生争执。随后,被告人马元宝指使黄保长、王白明、罗马飞、牛扁担(在逃)、朱方文(在逃)、杨洪(在逃)、马包子(在逃),对被害人吴曙光拳脚相加。5天以后即10月17日晚上9点,黄保长,王白明在富丽源大酒住宿,因住房设施坐便器不通与被害人吴曙光发生争执,被告人马元宝闻讯带上罗马飞、牛扁担(在逃)、朱方文(在逃)、杨洪(在逃)、马包子(在逃)等人携带砍刀和木棍赶来,后六人和黄保长用木棍和拳头将被害人吴曙光腿部打伤。被害人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甲级。
案发后,被告人马元宝因涉嫌聚众斗殴被抓获归案,主动交代了上述公安尚未掌握的徐响亮、冷金鑫的故意伤害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法医鉴定、枪支鉴定、现场勘验检查笔当及照片、书证。
本院认为,……。”
电视画面显示起诉书的最后部分,吴长江慷慨激昂,铿锵有力的一口气的读完。他的正言厉色和特有高音似乎就已经告诉了在场的听众,这些被告人所犯的罪行必须绳之以法。
读完,他恭敬的对冠兰示意的点了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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