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宣读起诉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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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兰敲了一下法槌,宣布:“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吴长江是检察长但此时他的身份是公诉人,这种场合他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他让他的助手公诉科科长检察员左伟打开手提,与超大电视屏的插口相连,起诉书显示在正前方左边的幕布与电视屏幕上。

审判大厅有5台电视屏,在审判席的下方,左右各一台分别面向公诉人、辩护人;中间一台面向审判人员,一台面向被告人,还的一台超大的电视屏近离面对听众席,此外正前方左边的还挂一块幕布,音响画面显示同步,这样整个大厅所有人都可以满足视觉要求。

水清县审判大楼的软硬件设施是整个尚宏市法院系统第一流的,审判大厅按装电视屏幕适应现代化审判办案要求也是超前的,这一点水清县法院的法官也引以为荣。

这是一份标准的刑事起诉书格式化公文,可以放到网上做范文读本。开头部分是19位被告人的身份和基本情况。第二部份是案由和案件审查过程。第三部分是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最后部分是起诉的理由和根据。

吴长江尽管年龄快60岁。但宣读的嗓音仍然洪亮。不用麦克风,也穿透整个审判大厅。

在读第三部分时,他不急不慢,吐字清晰,似乎能让大厅所有的人都知道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2016年1月18日上午10时许,孙拿子(绰号孙瘌子、在逃)带人至马元宝(绰号马桶),朱金元(绰号贪心鬼),卢小送(绰号卢鸡公),迈暖暖(绰号卖暖)等人在水清县岭南乡××村××组开设×场内,要求加入每天保护费,朱金元等人未同意。孙拿子扬言不给就不让被告人等开设×场。随后,被告人马元宝、朱金元、卢小送、迈暖暖等共纠集了50余人,朱金元并将事先藏于家中的一把“来福”手枪拿到现场,被告人迈暖暖从家中拿了30多把钢管焊菜刀,之后,由被告人马元宝、黎苟崽(绰号驴狗崽、在逃)、卢小送、迈暖暖、章武魁(绰号猪嘴筒)、汪大烈(绰号黄瓜)、陈宁士(绰号沙曝眼)、黄保长(绰号保长)、王白明(忘白狗)、罗马飞(罗马帝国)、陈富富((绰号骚瓜)、水阿良((绰号小狼)、房善(绰号黄鳝)、兴大有(绰号小辣椒)、令箭来(绰号黑皮)等15人为骨干,组成一队,在马元宝带领下,有30余人守村东口。朱金元则带其他10余人守村西口。下午16时许,孙拿子带领胡别三(绰号胡瘪三)、方归卒(绰号龟龟儿)、冷寒心(绰号冷哨子)、邱季灵(绰号邱巴崽)等人,携带枪支、砍刀等工具来到岭南村东口,孙拿子下车即朝天开了一枪,黎苟崽(绰号驴狗崽、在逃)拿着朱金元提供的手枪也朝天开了一枪,随后双方发生混乱械斗。在斗殴过程中,参与斗殴的车报喜(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右手手臂被砍伤。经法医览定,车报喜的伤情为轻伤甲级。

经尚宏市公安局刑事科所鉴定;涉案的类枪物品是以火药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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