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会变成动物、或者说,怪物,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他突然话题一转,“想想会觉得有趣,但只有身临其境,才能体会到其中的绝望、混乱、迷茫……它将原本有秩而平稳的人类社会,变成了方舟建成之前的一片汪洋。仿佛孤舟作海,不知前途……”谢菲先生淡淡地说着:“生活在和平富裕的年代,你可能想像不到:因为这件事,联盟、或者说曾经的国家机关,究竟发生了多少起的暴行,而那时的人类,又是多么的绝望……当然,最后的结果也能想到,经过那些毫无意义的混战后,为了不再制造一代又一代的恐慌,人类齐心协力、统一成联盟……无数科研人员花费了诸多的心血,才共同研制出那些控制变异的药物……比如我们每个人出生,就必须打的那些疫苗。”他顿了下,眼神有些疑惑,“说到这里,我想到一个令我从刚才就很奇怪的事情。佑佑,你小的时候没有做过身体检查?按理说,夜莺大多都是从小就会被发现的。”
我心思一动,十分镇定地摇头,“不记得了。”
“但这又关亚种什么事呢?”随即,我疑惑地问道。
“呵。”他微微叹了口气,“你见过的亚种,大多都是宠物吧。可是,这么优良的作品,怎么可能仅仅用来作为人类的玩具呢?”
“再好用的疫苗,哪怕是添加夜莺的血清,也只能作为预防和控制。比如说,像今天。”他看着在手心慢慢爬动的小蜗牛,“必要时候,以此来平息失控的局面,注射镇定的药剂,不让体内的荷尔蒙蹿动发狂……这是最好的保护方法了。但大多时候,即使有统一的管理和从小到大的疫苗抑制,很多人,我是说很多很多的人……都会在不注意间、因为一件小事引起了情绪的波动——继而就变成了令自己、也令家人感到陌生的动物。我们的工作,泰半就是巡查这些人可能会乱絮的荷尔蒙,在发生之前做好处理和替换。”
“替换?”联想到他刚才提及的亚种,我灵光一闪,“……是,将可能会变成动物的人,替换成他的亚种么?……这就是发明亚种的真正目的?”
“很接近了。”他笑叹一声,“当人类,变成动物后,就很难再区分它和其他同类生物的不同。就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也很难一个一个地排查,时间、精力和有能力做此类工作的人都很有限。而且,生物本身大多都是社会性的——独来独往的物种有限,变成动物后,自然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要和‘同类’亲近。等找到它们的时候,就算用多么精密的仪器,也无法区别清楚。”
“这就是联盟要求人皆有宠的原因——尽量善待每一只动物,就是善待自己。……人类可是很自私又现实的生物,这世界上又哪里有毫无来由的爱呢?”
原来如此啊。
就说呢,这种奇葩又猎奇的社会规则,根源竟然出于此处。
“可就算是人形,亚种不是最多只能存活五年,好一点的十多年,哪里比得上正常的人类呢……”
“对。”他睫毛微垂,动作专注地将蜗牛放回它的地盘,“你的盲点抓的不错,这就是我们给那些异变的人类,最后的期限——每个人自出生起,即便年年更新,但基因保存度仍是有限制的;你能想像吧?大多人在变成动物后,十有八/九都会回归野性——换言之,他们基本上不出意外都会失踪。为了不引起其家人的担忧,联盟机构用芯片控制的亚种代替原主,然后尽可能地以最快的速度找到本人,将替换的记忆芯片注入,再销毁亚种……到此为止,你都能听明白么。”
我点点头,“科幻的展开……不过还可以接受,”耸耸肩,我道:“毕竟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了。”
“而你,”他目光灼灼地看向我,“从幸运的方面来讲,你并没有这种烦恼呢。你要知道,在这个世界,‘正常’,还真是求之不易……无论是多么优秀出众的存在,一旦失控,就会变成可悲的野兽。”
他语调悠长:“如果将人类的基因,放在天平之上当作比较的话,右边过多则是懵懂的动物,这是多数;左边稍微倾斜一点,就变成了我们这类的‘幻兽’。虽然不多,但依照如今的科技发展程度,通过药剂注射,也能够改造顺利。——可‘夜莺’却是天生的人类宠儿,极其稀有的正常基因,不会受到病变基因的妨碍;纵然数量稀有到连放在天平称量的机会都没有,但哪怕只是开口说话……他们的存在,能让人类感到生而为人、自己并非野兽的真正意义……所以第一个发现的人,称呼你们为夜莺。”
他说得楚楚动人,我却听到怀里的茶杯犬诡异而不屑地笑了声。
“我……大致明白了。”我眨了眨眼,“虽然还有一些疑问,不过在这之前,我能问一个问题吗?”
“什么?”
“可能是我有点天真了,我政治学得一般般。”我道:“但我觉得人类……其实也并没有那么脆弱啊。像你们这样劳心劳力地隐瞒,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终结——不如直接通过长年累月地向民众灌输这件事,孩童的时候就认真教育,这样大家都可以互相帮忙,比起欺骗的话……”我顿了顿,“可能……无论对谁,都要更轻松一些?”
“不是没有试过的。”怀中的小狗,突然变成了一个赤/裸的少年,惊了我一跳。
深红色的宝石手镯、挂在脖颈间的项链、甚至还有脚踝边挂着的脚链在他的身上叮当作响,“小姐姐,你要知道一点——对人类而言,最可怕的……你知道是什么吗?”
他边说,便用光滑细腻的皮肤轻蹭着我。
我:……
我不知道,但我觉得你这样做,让我觉得很可怕。
所以,我未等他说完,就用手抵住他的小蛮腰,找准地方后,趁他不备就毫不客气地用力使出一拳!
他疼得掉在地上,捂住了肚子,脸色泛青,淡红的嘴唇被咬得发白。睫毛上染着泪珠,可怜兮兮又不甚理解地歪着头看我。
“姐姐,好痛啊!为什么突然攻击我……”
“疼就好了,我还担心你是妖怪,不怕疼呢。”我吹了吹手,冷冷地俯视着他:“忍你很久了!我管你是什么妖怪、我是什么妖怪,人类又怎么地了,先不说这些干我屁事——看你年纪不大,摸抱舔我都忍了,但光天化日的,麻烦不要这么有伤风化!既然变成人了,就请你穿好衣服再发言,ok?”
第23章
请千万不要因为我说了如上那些, 就认为我是一个很封建的人。
恰恰相反,对于男女关系, 我觉得——在我这个年龄, 可能同龄人是真心没有我了解得多。
毕竟我可是才十岁的时候、就帮某个哥哥半夜去楼下超市买过一些不可描述玩意的人。
当中学的同学们都在纠结什么青涩好感、朦胧喜欢的时候, 我就知道那不叫什么美好的年少冲动,那个东西,叫做交.配欲。
甚至不光是男女,我的某个远房表哥还带男孩子回家过;有的哥哥爱好百合,还收集了满抽屉的漫画, 不害臊的说一句, 我都看过——所以这些也就算了。
但, 和这些男性亲戚一起长大的痛苦,是很多憧憬自己要是有个兄弟的女孩子体会不到的。
上学的时候,我也的确有过不少暗恋的男生——无一例外都是长相英俊, 性格很好, 说话风趣, 彼此都有好感, 有的就差认识了;可当我回到家,拜托和他同班的哥哥帮个忙牵牵线, 拉近拉近距离, 他们听后却若有所思的一笑,隔天就给我细数了那男孩从小到大所有的桃花, 还告诉我他小学上的子弟学校, 男生少女孩多, 同年纪一共近百个女孩子,他几乎每个都聊过骚。
呵呵。
诸位,能想象到这种事对于一个还算天真纯情的小姑娘而言,打击有多毁灭性?
而这里,就是悲剧的开始了……
每当我说哪个男的好看、想近距离接触试试,号称男人最懂男人的这些哥哥们就给我列出对方的风流情史、甚至连他上一个女朋友是二中还是附中的都一清二楚——比那男孩的妈还清楚的那种!
而当我放弃那些脸好看的,决定从性格着手后,就会被告知他有哪些恶性:什么上完厕所不擦鸡、吃东西剔牙、脚臭到一进换衣室就闻到室内流芳……上天作证,我他妈的不过就是想和个同龄男孩随便谈次恋爱而已,人渣也无所谓,又不是奔着婚姻的神圣殿堂。但这些家伙,仿佛就是不让我好过,甚至以此为乐,嘴里打着“不想让干净可爱的妹妹被垃圾骗了”的口号,活生生地把我弄成了一个对恋爱无感的性格。——我还没谈过恋爱,就感觉自己已经阅尽千帆了;就像是开.房时对着漂亮性感的女友蓄势待发,即将开车验货,却突然发现对方是个女装大佬,甚至比自己还要有本钱,吓得夺命而逃!
——这样的事儿多来几次,再怎么激动都会变得佛系;而我,看多了也见识多了,大概就是佛系中的轰战机吧。
我真是这么想的。
所以被这个叫做霜露的少年搂搂抱抱亲亲腻腻的,我一点也不像普通的女孩子似的害羞,或者和电视剧里的女主角一样小鹿乱撞之类的;我就是单纯地觉得,很烦。
刚才是怕他被拒绝后没面子,直接把我给x掉;毕竟男人最爱面子了,年轻人尤其,所以我才忍到了现在。
可既然这位谢菲先生说我是什么稀奇动物的话,那拒绝一个不合适的骚扰、还是正当的吧?
……
我这么想着,却见这位容姿秀丽的少年被我揍过后(肯定很疼,我练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