厣有了,可想要做成香油,乃至后头用香油合成各色口脂、上等胭脂,还需要各色名贵香料,且制作做成十分繁琐。眼下姐弟分离在即,胭脂就打算先将厣处理成厣粉备用,其余的再作打算。
断没想到这次进城竟然还有这般收获,回去的路上,胭脂脑海中便有无数香料、口脂、香油方子上下翻滚,最终都变成明晃晃的银子。
家去之后,胭脂先用草木灰清理一遍,去除厣片表面粘液和海水盐巴等,然后丢入开水中反复烧煮,祛除异味和污垢后捣成细末,然后统统放到大罐子里封存待用。
有了这个,但凡她日后想做点什么高贵些的东西也就不怕了。
好在隋氏从不踏厨房半步,胭脂做这些倒也无人发觉,不然难免又是一场口舌。
胭脂犹豫了下,还是将弟弟要出门闯荡的事儿同江志讲了。
江志听后愣了半天,良久才点点头,有些语无伦次的道:“走吧,也罢,你说的很是,好男儿志在四方……不知他银钱可够,那小子那样狗撵着的脾气,也不知会不会得罪人……”
第8章
处理好了厣粉,胭脂顾不上喘口气歇息,又开始没日没夜的熬,埋头给胭虎做衣裳。
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有些懊恼,气自己为什么平时不多花些时间在缝补上,结果事到临头了才觉察出笨拙来,一夜竟也缝不好半边,且歪七扭八的,实在不成体统,只好又硬着头皮去求了邻居,也就是大牛的娘,朱嫂子。
朱嫂子听后,当场应下,又细细问了尺寸,打着包票的说两日之内必定能给赶出两身来。
胭脂千恩万谢,又说了许多好话,这才走了。
转眼到了十四,江志偷偷叫了胭脂去书房,从一本书的夹缝里抽出来两张各五两的银票,叹了口气,“我知你明儿要进城同那小子过节,也罢,你把这十两银子捎给他。常言道,穷家富路,出门在外的,哪里能缺了花费?我也只能拿出来这么多了。”
十两银子,对江家而言是个大数目,胭脂心中十分不是滋味,张了张嘴,低声道:“他倔得很,我给都不要,只怕是不成的。”
“惯的他!”大约是临别在即,江志既舍不得,又气恼儿子预备跟自己不告而别,愤愤道,“就说我说的,若不要,也不必再姓江了!”
胭脂嗯了声,又问:“那你如何跟她讲?”
这几年下来,江志虽然抄书、替人写字等赚了些银子,可花费同样大得很,手头绝不可能攒下如此多的私房,少不得是借口从隋氏手里骗的。
可这么大笔银子回头若突然没了,万一隋氏闹腾起来,江志只怕又要难熬。
“我自己挣的银子,给我儿子花用天经地义!”嘴上是这么说,可江志一想起来隋氏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场景,也有些头皮发麻,不自觉就心虚了,只硬撑,“你不必管,给他就是。”
“真没事儿?”
“自然无妨。”江志说完,又见胭脂眼带笑意,知道这是被闺女打趣了,也不觉有些羞恼,结结巴巴的道:“老子自己赚的银子,给儿子那是正经,天地君亲师,便是那小子翅膀硬了,照样也得听老子的!”
他是个读书人,又素性温和宽厚,除了学问上争论的事,同谁都没红过脸。这会儿被逼急了却满口“老子”“老子”的,陪着那张虚张声势的脸便显得十分滑稽,胭脂噗嗤笑出声。
其实她虽悲伤母亲离世,但对江志续弦的事情早有准备。毕竟江志还这样年青,又不事劳作,总不可能孤身一辈子。
她总不能强求世人都如自己所期盼的那样一生一世一双人。
胭脂的母亲,也就是江志的原配是个文静从容的女子,知书达理,两人过得也算琴瑟和谐,谁知继室隋氏竟是个少有的事儿精……
晚饭的时候,江志突然宣布过了十五就要出门游学。
胭脂和隋氏俱是一愣,尤其是前者,电光火石间便明白江志是预备把那十两银子的去向混在这里头糊弄过去了。
隋氏的心情十分复杂,既希望自家男人走了,她好施展大计;又怕留下自己孤身一人……
过了许久,隋氏才笑容僵硬的道:“当家的,眼看着天就要凉了,何不等明年开春再去?再说,如今我有孕在身,你不在家,我好生害怕。”
江志却早已打定了主意,且银子都交出去了,哪里能退让?当即大手一挥道:“读书求学是何等要紧的事,哪里耽搁得起!就是入了秋才好呢,登山远眺,红枫遍地,更有一番滋味。”
倒也不算托词,上月就有几位同窗邀他同往的,只不过他手头还有几本书没抄完,时间不凑巧,这才拖到现在。
如今既得了空,自然该抓紧时间启程的,不然等隋氏月份大了,他更脱不开身。这会儿早走,差不多就能赶在生产之前回来,也算两不耽误。
见隋氏和胭脂都没言语,江志算了下时间,想了又想,这才很有些肉痛的道:“你身子不便,胭脂又是姑娘,不该太过劳累,这样吧,赶明儿先去找人牙子,买个手脚麻利的使唤丫头来罢。”
一听又要花钱,隋氏只觉得心尖儿都木了,可转念一想,若是不雇丫头,回头自己真有个什么,胭脂那浪蹄子是必然指望不上的。若有个丫头,也是个臂膀,来日那事儿要是发作起来……
左右花的不是自己的钱,买就买!
胭脂却觉得这主意不错。
反正那些钱无论如何都花不到自己身上,买个丫头也好,自己也能轻省些。
隋氏素性张扬,晚饭过后便收拾的整整齐齐去村里逛去,不出一个时辰,全村上下都知道江志心疼媳妇,要买个丫头伺候。
且不说多少人艳羡不已,却是有更多人唏嘘无限,只说原配命苦,生前没捞着好,死后男人却对着那妖精铺张……
次日一大早,江志就出门会友,商议出行的事情去了。
胭脂刚收拾了朱嫂子帮忙做的两身衣裳,还有自己这几天起早贪黑绣的几十张手帕子出门,就见一个四十来岁的老妈子领着几个黑瘦的小丫头进来,隋氏穿了身平时舍不得穿的鲜亮衣裳,正坐在院中央嗑瓜子。
见她出来,那老妈子眼珠子都亮了,只盯着上上下下看个不住。
隋氏最爱当着人显摆,当即抖开手中那条大红的手帕子,拿腔捏调的说:“呦,胭脂,进城去呀?别忘了替我跟虎子问好,得空也常家来看看,我还怪想他的。”
胭脂哪里愿意搭理,哼都不哼一声,只路过那老妈子身边时,对方竟意外的赔笑上前,“这位就是大姑娘吧?啧啧,真真儿的好模样,不是老婆子我胡诌,这走了十里八乡,多少个州府,算上那些个财主、官老爷的后宅,我也是常去的,没有一个比得过大姑娘!瞧瞧这身段儿,这手脚,叫胭脂?呦,这名儿真好!”
说话的时候,她一双小三角眼还不住的往胭脂身上打量,里头带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胭脂一时猜不透她到底想干什么,只是觉得这人的眼神和语气叫自己极不舒服,略皱了下眉头就匆匆离去。
走出去约莫两丈远,也不知怎的,胭脂鬼使神差的扭头望了一眼,见那老妈子竟跟隋氏凑在一处嘀咕,说着说着一抬头,两边就对了眼。
隋氏老远冲她一笑,涂抹的鲜红的嘴唇瞧着更诡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