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她所看到的人事物,似乎所有人的未来都被她掌控在了手里,其中当然也包括朝代的走向,送一个公主出嫁,也是锦瑟说出的意见。
可明明是她提出来的,如今这个横躺在自己房门前地板上的小人儿又是怎么一回事?这孩子到底什么时候做事才能正常一点?
“阿锦,你快起来,像什么话啊你?你是什么身份?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来?快给本王起来!”
单于王面对这怪胎女儿也是心累了许多年,如果可以,他真希望今儿个离开精绝出使汉国的不是乖巧得体的繁絮,而是这烦人的丫头,可是没办法啊!他的确是很想把这怪女儿赶紧送走,可送去汉国是为了邦交,以锦瑟的性子,到了那儿,还不得一个不高兴把人家屋顶都给掀开再盖上,掀开再盖上,这可关系到整个精绝国的命运,这么多的国民跟着他这个大单于,丝毫差错,都不能出现,他可不敢把锦瑟送过去,万一出什么差错,整个国家可都得给她陪葬啊!
所以在看到锦瑟横躺在自己屋门前,完全挡住自己去路时,他心里别提有多恼火了,抬手,指着她的鼻子,就开始怒斥,显然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了。
锦瑟既然是个怪公主,自然也就不走寻常路,不答寻常话了,也自然不可能乖乖起来,要不怎么对得起桀骜不驯这四个父王对她的评价,遂在单于王话音一落后,只是稍稍瞥了他一眼,便鼓起腮帮子,双手,掌心向下,用力拍打身下地面,“我就不起来,除非父王答应我,不让姐姐远嫁异乡,留在这里,我就起来,不然,我这辈子就一直躺在这里直到变成白发苍苍的老太婆算了。”
“当初不是你提议本王嫁个公主给汉朝以表诚心吗?怎么现在.......”
锦瑟扭头狠狠瞪了一眼单于王,“父王!我说是嫁个公主,可没让父王你把繁絮姐姐嫁过去,你除了我和繁絮姐姐不是还有四位公主可以嫁吗?不对,二姐前年嫁到了匈奴去了,所以现在只剩下三个了,对,父王为何不从这三个姐姐里头挑选,为什么非得抢走我的繁絮姐姐?”
“小锦,不许跟父王胡闹了,这是姐姐自愿的。”繁絮穿着大红袍,在侍女和燕瑪的搀扶下赶来了正殿前,看着横躺在地上耍赖的锦瑟,又看了看单于王的脸色,二话没说,扑通一声便直接跪在了地上,一边呵斥身旁躺着的锦瑟,一边向单于王先行请罪,“父王,锦瑟她还小,对这些邦交利害之处,在她眼里尚不能明朗看之,我平素是所有公主里最熟悉汉国文化的,也曾远赴汉朝拜师学艺,我去自是最合适不过的,其他的妹妹大多有了婚配对象,只有我还未曾有过,而且我是作为大公主,这是我为我的民族谋一条安和的生路,是我生来便有的职责,恳请父王看在女儿的份儿上,不要怪责锦瑟。”
单于王自然清楚繁絮的乖巧听话,更明白自己这女儿这几年是又当爹又当妈的,若是自己此时严惩锦瑟,虽然立下了下马威,可从此他和繁絮父女俩便有了疙瘩,她现在可是自己送去汉朝邦交的好物件,若是关系不睦,将来平步青云扶摇直上,这种事谁说的准,再说了繁絮的容貌姣好,若是真得了汉朝王的圣心,那他到时候岂不后悔死了。
仔细想来,确实不划算比划算要多那么一点点,遂摇摇头,摆手,脸上的厉色逐渐放柔,“好了好了,算了,这丫头也不是头回跟本王对着干了,罢了,今日是你的大喜日子,本王就不动气了,行了,起来吧起来吧!别把嫁衣给弄脏了。”
繁絮闻言,莞尔一笑,一抬头,见单于王朝自己伸来一只手,掌心朝上,是要扶自己起来的意思,受宠若惊,赶紧抬手,将自己一只手放在了单于王的掌心,另一只手,拉了拉大长裙摆,起来了之后,微微低头,“谢父王。”
胡氏不受宠,这是整个精绝国人人皆知的事,胡氏貌美,是西域第一明珠,可天底下最不缺的就是美人,尤其是在帝王身边,胡氏是北凉国的小公主,因为是庶出,所以便被派来精绝国邦交,这也正表示精绝国在外人的眼里有多低微,的确,在外人眼里,西域大国当属楼兰,加上这几年丝绸贸易,楼兰虽同是汉朝的臣属国,可地位却远远高于其余其余三十五国,加上他们的王近几年有何匈奴人暗地交好,两头蛇做得风生水起,谁敢惹他们,事实上这一次若非在弟弟死后,还是继位的安归王看上了锦瑟,这次送去邦交,肯定非锦瑟莫属,敢问哪个男人不喜欢活泼年轻的水灵姑娘呢!
更何况,若真细论长相,锦瑟的容貌绝对是更盛自己一筹的,锦瑟没有自己的英气,皮肤雪白,一双丹凤眼,像足了中原美人,五官柔和,小鼻子小嘴巴,巴掌大小脸儿,腰身盈盈便可握全,如此娇俏玲珑,性格又新颖,不想自己循规蹈矩的,反而容易让人起腻,锦瑟的古怪反而当属男人心头好,这些从自锦瑟成年起,各国王子只要在什么宴上见过锦瑟的纷纷朝精绝王拜见,这几年都快踏破门槛了,便可以看出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