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现在对着萧玄谦倒是一口一个嫂子,也不见当初叫不出口的模样了。萧玄谦这才抬起头,面不改色地道:好啊。
谢璇喜笑颜开:太好了,那起名的工作就让嫂子来吧,反正我买那个项圈还没名儿,到时候我专门定制一个名牌。
萧玄谦看着小妹,郑重地想了想,道:就叫咪咪吧。
谢璇:好名啊?
她愣住了。
萧玄谦继续道:这个家只能有一条
他没有说完,话语就停住了,谢玟在桌子底下抬脚压住了他的鞋面,压低声线道:要点脸。
萧玄谦于是沉默地低头吃饭,把那句话咽了回去,活像一个冷酷豪门里的受气主妇。
那个快递在我那儿,看了眼收件人以为送错,本来想送回去,一时忘了,就不知道丢到哪里了。谢玟道,我给你补买一个吧。
其实那项圈就好好地放在他屋里柜子上,但快递都拆了,势必不可能如初归还,只能让小妹重新购入了。
谢璇好说话地点点头:噢,没事的,我下周才过去把咪咪抱回来。
那条可怜的黑背德牧,在来到这个家之前就被定了个难以启齿的名字。它注定要和咪咪这个名字相伴相随,生死不离了。
咪咪被接回来之后,萧玄谦的日常工作多了一项遛狗,不过他本身也跟别人不太一样,别人遛狗都是人累得半死,他遛完狗回来,狗累得要死,一来二去,咪咪也跟着强壮高大,一身腱子肉,谢璇偶尔带着黑背出去,都觉得这狗虽然很帅,可帅得太有侵略性,感觉越养越像狼,看起来都能吃人。
萧玄谦一路照料下来,咪咪在他手里乖得过分,服从性特别高,唯一让他糟心的事,这条狗在别人那儿高冷,一到谢玟裤腿旁边就开始狂舔,热情活泼得简直欠揍。
年后,过了元宵节的第二天。谢玟哪怕是工作再忙,每天都会给萧九回一封信,基本是对应着他的信来写的。暌违二十五年之久的笔墨字句,终于在另一个时空有了连绵不绝的回响,一封封、一件件,似乎要将他们迟到多年的圆满一点点地积蓄起来,一点点地纳入他的心房。
20x5年,春。
外表长大了三岁的童童抱着零食在沙发上翻腾了一下,百无聊赖地看着出土墓葬的纪录片,她瞅着那个硕大的起重机在自己的坟头上比划来比划去,催促着道:还等什么,直接掀开棺材板就行了,里面没人。
在她身旁织毛衣的萧玄谦抬眸看了她一眼。
谢童注意到他的目光,道:怎么啦?你这么不感兴趣干嘛,过来点也看看你的墓,咱们一百多公斤的黄金陪葬下去呢啧,古有绣荷包,今有织毛衣,你当初要是个女的,乞巧节一定是把好手。
萧玄谦道:谢怀玉要过来了。
童童立刻警醒,将零食袋子收拾收拾藏了起来,然后抽纸抹嘴,假装什么也没发生,她一抬头,日理万机的小谢总就站在身后,目光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童童头皮发麻,立即道:我什么也没
你的零花钱,扣一半。谢玟无情地道,他揉了一把童童鼓起来的柔软脸颊,然后才看向通风报信的总裁夫人,凑过去低头看他手里的针:又学的什么?
萧九的确是个天才。
他的天赋太过出众,对任何事都学得过分优异。短短几年之内学了绘画、翻糖、黏土、雕塑、插花、十字绣,还考了注册会计师里的一门税法。又跟吕女士学了攀岩、潜水、现代射击,甚至还学会两门外语,一个启朝人,生在一千六百多年前,居然比谢玟的外语还好。
偏科的谢总百思不得其解,深受打击。
萧玄谦松开手给他看了看自己织的花样,然后抬起头当着童童的面索取亲吻,童童早已习惯这俩人不把她当真的小孩儿看了,在她面前狗粮乱飞。
谢玟很自然地亲了小皇帝一口。
萧玄谦舔舔他的唇,道:情书。
谢玟没纠正对方的话,将准备好的今日回信递给总裁夫人,他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和好在一起的伴侣将信接了过去,像是有什么收集癖似的放到怀里,然后萧玄谦又伸出手绕到后方,手心贴着谢玟的后颈,亲密低语道:那今天的表白呢?
谢玟有些不好意思,低声道:你怎么这么粘人,怎么天天都要听
萧玄谦捏了捏他的后颈软肉,认真地道:因为我离不开你,我爱你。
谢玟根本抵抗不住这样正确的攻略方式,他心软至极,温柔地贴了贴对方的唇瓣,轻声回复:我也爱你。
萧玄谦看着他的眼睛,他想,我又被你救了,你总是能让我活过来。
一次、两次、很多次,谢怀玉这个人的存在,似乎在不断地拯救他,不断地让他变好、更好、越来越好。
他是被摔碎成一片片的镜子,但连那些裂隙里的光,都被对方捧在手中,一丝一缕地拼凑完全,吻合如初。
谢玟也是同样,即便日子平淡,褪去了那些波澜壮阔、世事起伏,反而能一次又一次地感觉到对方沉浓得几乎将人侵吞的爱意。
他的手指跟对方交叠在一起,相同的戒指紧紧贴合。谢玟为这缠绵的爱语低头吻他,闭上眼时,回忆漫如烟霞,他思路蔓延,静谧地想起:
我是你路上最后一个过客。
最后一个春天,最后一场雪。
最后一次求生的战争。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结尾节选自保尔.艾吕雅的《凤凰》,是文章刚开始时谢玟跟童童说,但童童没听的那首现代诗。
明天开始写点番外,大概写个一两万字,会在提要上标好番外的类型,订阅的时候要看一眼喜不喜欢再买哦~六十六章完结,六六大顺!啵啵啵!!!
第67章 金缕曲(一)
成华三十七年,夏末。
谢玟在重华宫为西席,是诸位皇子的老师之一。与他同僚者皆是本朝大儒、老庄名家,手下弟子成百上千,庄重威严。
只有这位由昭庆帝聘请入宫的年轻名士与众不同。他态度温文,形容俊美,仪表不凡,年纪比这些皇子大不了多少,执笔叩卷相问时,几乎能探得周身如兰的淡香,那股温润多情的气质如同温热泉水,触上肌肤,便连骨头都跟着一同酥麻。
这一年,最受昭庆帝宠爱的不是庄妃膝下的六皇子,也不是宁妃所生的七皇子,而是养在皇后身边的三殿下,老三并非皇后所生,他的母妃只是一个小小的美人,只不过从名义上看,他确实就是皇后的儿子。为了补偿流产之后无法生育的元配中宫,昭庆帝几乎有让三殿下为储的心思。
重华宫后侧有为皇子西席留下安寝过夜的厢房,只不过诸多老大人们修有府邸、家眷诸多,很少留居,只有孤身一人的谢先生常常夜间挑灯。三殿下便也时而为了一句古文勤学好问至深夜,夏末虫鸣,一卷翻过,三皇子忽而捧住他的手,按住了他未落的笔杆,似极紧张踌躇,可又分外自信地道:谢先生
谢玟抬眼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