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旷野骑踪(1 / 2)
此时两军交锋,呼延江的部下俱是西域选购的优良战马,比起对方的蒙古马要高出一头,且这一队都是他精挑细选的高大健壮将士,身高六尺,胸披细铁链连环甲,头顶红缨铁盔,手持精钢铸就的骑枪,大弓在后,骑剑各各在腰,不论谁看到了都要挑起大拇指喊一声,真真是钢筋铁骨,鲜甲怒马,好一队强兵。
相形而下,黎华的手下就寒酸得多,他带来的草原精骑惧是精壮汉子,个子却不甚高,先前得了札木合的吩咐,齐齐换了匪兵那些参差不齐的甲胃,服装不齐,就连他自己英俊挺拔的小生也要抹上几把草,戴了顶歪歪的黑铁盔,扮着一个土匪头子。
呼延江振臂一喊,将骑军排成五排,每排约二十余骑,每骑间隔两个骑身,每排之间又留有四骑的空隙,以便留给第二排冲锋的余地,若是敌人从间隙中穿过,也能够尽快地由后骑消灭敌人。
这五排骑军的排头都是呼延江亲自指点过的小头目,经过他这么一呼喊,那些小头目们挥枪指挥自己的一排骑军前后整齐,顺序站好,然后等候军令,准备次第进攻。这小小的一百余人,经他们这么一鼓掏,形成了一个方圆余一百余步的方阵,各各钢枪在握,呼延江手臂微微一振,第一排抢先奔了过去。
对面的黎华见这里布成一个循规循矩的骑阵,不禁在心内微微发笑,正如自己之前估计的一样,他虽然年轻,但也努力研习兵书,这个阵势正是自唐朝以来就较为流行的骑兵冲锋队形,好处是首尾兼顾,能够发挥出优势骑兵的武力的装备。如果骑兵训练娴熟,指挥得当,冲撞起来,各各相护,以一当十,最大地发挥出骑队的冲击力。
但是劣势嘛,也非常明显,就是欠缺灵活度,
黎华年纪虽轻,却也独立指挥过几次部落间作战,草原多马,俱是骑兵为主,那些草原牧人虽没有受过严格的骑兵训练,但自小在马背上长大,常年不是与狼群守护牧场,就是与不同的部落厮杀。草原人丁稀少,特别注意保护自家的安全,骑兵作战归纳起来就是八个字:“敌强我退,敌疲我打。”兵无常形,顺势而击则可。
黎华枪尖一指,当着敌骑冲来的锋芒,手下两百余骑快速变阵,中间微微向后陷进,两侧微长的弯月之阵,在运动中,他发出尖哨,阵如弓背,齐齐向对面骑军抛射了一阵箭雨。
呼延江手下的前两队骑兵已经奔出了速度,他们严格的训练告诉他们以自己的马力,只要冲过去,就是胜利,各各从马背上摘下骑枪,双手平举,齐齐向前,丝毫不顾忌那没有准头的箭雨,箭雨骤下,打在这些骑兵的头盔上,铠甲上,马背的覆甲上,都被这些密密层层的防护给挡住了,并没有造成太大的损伤,只是偶有二三人落马,阻止了一下马匹的初速。
黎华的部下还来不及射出第二阵箭雨,就被骑队冲入马阵,二十根粗大的骑枪齐举,立时就有十几人落马,还有十几人从骑阵的缝隙中穿入,不得不面对第二排,第三排的骑枪。
后方押阵的呼延江微微点头,这才对得起自己花费甚巨的训练费用和马匹铠甲费用。他似乎看到了自己的马队仿佛刀切豆腐一般,轻而易举地插入这几百人的散落阵型,毫不费力地把群盗击溃。他看了看自己身边侍立的青虎,说道:“你看,这就是正规军与山匪的区别,就算他们再来个几百,丝毫不经训练,松散的队形,只有变成我们训练的材料。”
呼延江话音未绝,前队异变已起,此时的黎华,已经完成了队伍变化,阵前的三十几骑,用自己和马匹的生命,阻止了敌骑的速度展开,而左右两翼的骑阵,竟已经从呼延江方阵的两侧向后包抄,妥妥地沿着朔方骑队后缘,将整个方阵松松地包在其中,所有的骑士都摘下弓箭,齐齐向阵内射来。
这时从半空中望去,就好象是一只煎糊的荷包蛋,中间的蛋黄煎成黑色,正是呼延江的黑甲骑兵,周边不停地跑动的灰色骑兵,就是那渐渐熟透的蛋清。油锅滚滚,蛋青跳动,正似那些骑兵不停地奔走发箭。
呼延江有些发急,此时前队已穿透对方阵形,但再也难以造成太大的困扰,反而被敌骑散兵从后侧环回过来反射,虽然甲胃在身,损伤不大,但也会射中一些马匹和骑士,让呼延江的骑队有些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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