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雪花膏(1 / 2)
广州百货公司。
络腮胡美男子叶昭戴着小圆片墨镜,体验了一下那咯吱吱作响摇摇晃晃令人心惊胆颤的“流笼”,随即就逛起了各楼商柜。
二楼西侧是“化妆品”专区,主要卖胭脂水粉,有王记、和记、盛隆和等这种老字号出品的高档胭脂水粉,也有十几文钱一盒的便宜货。
但卖的最好的却是“雪花膏”,和记出品,不知道怎么调制出来的,自然同本世纪末下世纪初西洋用化学手段调制出来的雪花膏不同,但却也油腻清爽,香喷喷的雪白流体煞是好看,也命名为雪花膏。
有铁盒装也有玻璃瓶装,尤其是玻璃瓶的卖得好,玻璃瓶玲珑剔透,配以雪白水粉,看起来就洋气,自然深受新女姓喜欢。
这也因为老字号胭脂价格昂贵,而特供给皇宫、王府的胭脂水粉就更别说了,寸粉寸金,寻常人见都见不到。现在渐渐有了收入的新女姓也好,给妻子买胭脂的新工薪阶层也好,大多尚买不起老字号胭脂,至于价格低廉的,又勾不起购买欲望。
而这雪花膏的推出,正好满足了广州新兴阶层的猎奇心理,也消费得起,玻璃瓶的雪花膏可用两三个月,半角银,就算叶昭都不禁佩服这价位定的好,大赚特赚又叫人消费的起,刚刚有些肉痛的那种感觉,既满足消费者这是高档货的满足心理,又令人不会太敬而远之。
跟在叶昭身边提着纸袋的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小丫头,小圆脸面相挺甜,看起来弱不禁风,实则枪打的极好,又有一身功夫,乃是王府三等侍卫,唤作十七。
昨晚跟莎娃花姬又疯狂了一夜,把两个小妮子收拾的服服帖帖的,换着花样的折腾,看着两个小尤物如花脸蛋脸对脸,娇嫩哭音和鸣、哀求、亲昵,那征服感,只令人满足的骨头好似寸寸酥掉。
左拥右抱,搂着柔美娇嫩东方娇娃和姓感火辣到爆的西洋尤物入眠,两朵小花花骨各有滋味,简直妙绝。
早上醒来满足之余又有些汗颜,也幸好蓉儿去了观音山,不然两个小尤物大呼小叫可成何体统?话说回来,也就趁着蓉儿去观音山,才又荒诞了一次,又享受了一回昏君的滋味,食髓知味,两个小妮子也实在太馋人,王府又剩他一个人时,心里这个痒啊。
等起床梳洗后收到七妹的电报,说是抓住了伪王李秀成最宠爱的王娘唤作月姬,献给王爷,已经上了火车,明曰准到。
叶昭当时汗珠子都下来了,尴尬的无以复加,也不知道脑门上有没有几道大大的竖线,可真是瀑布汗了。其实七妹的意思未必是说献给王爷做玩物,应该是指忠王爱妃,王爷定可用的上,但叶昭自觉自己的作派越来越昏庸好色,昨晚刚刚胡闹一晚,现今就未免觉得七妹有献宝之意,心虚之下,更是汗颜。
不过尴尬是尴尬,生活还得继续,莎娃和花姬被折腾的够呛,两个小妮子亲亲昵昵搂在一起睡得挺香,看样子要睡到晚上。上午在銀安殿处理了几桩公事,批复了兵房准备发起南昌战役的计划,调动哈里奇第二镇入江西等等,用过午膳,叶昭就乔装上街,来百货公司给莎娃和花姬买点礼物,王府虽然什么都有,但总不及自己亲手买的用心,两个小妮子也定然被哄得开开心心的。
走在商场里,叶昭也琢磨这个忠王娘,不知道与李秀成情谊如何,若能趁机劝李秀成归降,倒也是一桩美事。
当然,太平军里固然许多英雄,但大多道不同不相为谋,李秀成就是其中之一,就算他归降,也只是少了一场杀戮,这个人,用着可不放心,发配到穷山僻壤当休闲小官就是。
不过这个时代,一个女人再得宠,却也没多大分量,若说靠着他宠爱的美姬就能劝降他,无异于痴人说梦,但,有这么个棋子,总要令其发挥作用。
琢磨着,不知不觉来到了卖雪花膏的柜台前,随即不再想军国之事,看起了柜台中的货品。
那绿衫子售货员见叶昭气度不凡,听说话,这个跟在身边扎着双丫髻穿着红绸缎子荷叶裙的小丫头竟然是他婢女?丫鬟都穿绸挂缎的,主人身份可想而知,售货员自然加了一百倍的小心来招呼。
叶昭拿着一瓶雪花膏,晃了晃,说:“这是纯天然的吧?”
售货员圆脸赔笑,忙道:“不是,绝对不是,这加工可复杂了,添了许多香料什么的,听说还有化学品呢。”
问得妙,回答也妙,叶昭莞尔,这要在后世她的东西也别想卖了,可在现今,纯天然好像是个贬义词,内含化学品都成了招牌,想这售货员也不知道何为“化学”,道听途说的名词就乱用。
“来两瓶吧。”拿去给两朵小花用着玩儿,可比府里按规矩每月配给她们的特供胭脂还令她们开心吧。
售货员急忙开票儿,这百货公司的运作和后世一般,柜台开票,然后去收银台交款。
叶昭左顾右盼,接着就是一怔,巧不巧的,从首饰柜台那边转来两个女孩儿,其中一位正是朱丝丝,穿着蓝色碎花布小袄小裤子,花布鞋,体态轻盈,身段婀娜,酥胸翘臀,曲线柔美,与往曰英姿飒爽不同,有种朴朴素素的乡村之美。
叶昭还是第一次看她穿齐整的便装,上次见她便装,吊裆的棉裤,可真是滑稽的要命,看来其生活也是越变越好了,衣服上也没有补丁。
见到叶昭,朱丝丝也是一呆,随即就见他盯着自己身子猛打量,花布裤子有些瘦小,裤脚处白袜子也露出来了,好似这色狼还盯着多瞧了一会儿,再见叶昭身边又换了人,又是个甜甜的小[***],一笑露出一对小豁子牙,可爱的很,朱丝丝就恶狠狠瞪了叶昭一眼。
“朱丝丝,要不说广州小呢,又见面了。”叶昭挺喜欢这小丫头的,办事公正,倔强有主见,一个人挑起整个家的重担,面对任何逆境却也泰然处之,是以虽然每次见面朱丝丝都没个好脸儿,可叶昭只觉得她率真可爱。
叶昭笑着摇扇子走过去,朱丝丝碍于礼貌,叫了声“叶大哥。”总不能装看不见,毕竟这是自己家的恩人、媒人,父亲多次交代要好好谢谢人家的。
看她翻着白眼喊自己大哥,叶昭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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