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鹰犬和巾帼(2 / 2)
在这个世界还从来没自己挣过钱呢,就说这个俸禄吧,总感觉是白来的一般,远不似去巡捕局开工能拿到银子那种感觉。
来到这个世界,总要自己挣一份月饷,哪怕就一次,也算没白重活一场。
微闭着眼,恍恍惚惚好似小憩了一会儿,脚步声响,叶昭才睁开眼睛,红娘雪白燕尾服雪白礼帽,娇美而又英气勃勃的站在他身边。
“饿了吧?不喜欢府里的吃食,要不咱出去吃点?”叶昭忙站起身。
“听你的。”红娘淡淡的说。
叶昭一怔,“听你的”?这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自从认识她,可就没听过这话?也难怪,多年戎马生涯,数千兄弟的统帅,大家都唯她马头是瞻,却是拿主意惯了。
叶昭看了看天色,道:“那?那去荣福斋吧,那地方小,可清汤面好吃,你空了一天的腹,吃油腻的可不好。”
“行。”红娘轻轻颔首。
出府叶昭又戴上了胡须,毕竟广州城太大,万一遇到哪个自己进城时近距离见过自己的百姓,可不乱了套?
离得近,叶昭就未用车马,同苏红娘溜溜达达出门,而前后左右,早有四名便装亲卫跟随,四人都穿的青布袍子,倒也不怎么起眼。
红娘虽没问,叶昭却是笑呵呵道:“跟我在一起呀,这打打杀杀的粗重活你就想都别想。”前晚的话叶昭可没忘记。
红娘轻轻点头,没吱声。
好似经过昨晚之后,红娘变了许多,再不笑孜孜取笑叶昭了。
叶昭心下大乐,感觉自己越来越有相公样,红娘越来越有娘子味儿了。
这条长街行人不多,毗邻总督府,自也不会有喧闹的商铺,青墙碧瓦,两溜大多住的富户人家。
这年代富户更是扎堆,和贫民区那真的是泾渭分明,不说其它,总督府左近治安就可令人安心,尤其是差兵时代,总督府一带那自然是巡城官兵巡逻的重点路段。
过了十字路口拐个弯,马上就热闹起来,熙熙攘攘的店铺招牌林立,行人也多,两名黑制服巡捕昂首阔步,其中有一位女警。但尽管如此,红娘礼帽压得也极低,却还是最惹人注目的人,衣白胜雪,那无形中散发的气质就令人侧目。
经过一家金漆招牌的全盛客栈时,苏红娘停住了脚步,道:“我的人在这里,红娘知会一声,免得他们担心。”
却不想叛党们就住在总督府左近,胆子够大的,可也令人想不到。叶昭微微一笑,说:“我也去打个照面。”倒想看看红娘手下的人物。
“好。”苏红娘点点头。
谁知道不等两人进去,却是从客栈里快步闪出几人,三男一女,苏红娘见了眉头一簇,他怎么来了?
“嫂子,你干甚么……他是谁?”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位二十多岁的英俊小伙子,黑府绸夹纱袍子,衬得他唇红齿白,只是有些阴柔。
年纪应该比红娘大,却喊红娘嫂子,叶昭不由得微微一怔,这是从何叫起?
“嫂子,借一步说话?”那小伙子走到红娘身边,叶昭眼神一凝,距离在五十厘米左右,按照现代心理学的角度这是个人距离,比之情侣距离稍远,是比较亲近的朋友才能接近的距离。可在这个时代,他就显得太过殷勤了。
“不用,都自己人!”苏红娘笑孜孜的,对着其余男女颔首,又转头对叶昭道:“来,我给你介绍。”
指着后面一男一女“这是阿蔡、小青,准备跟我一起去上海的。”又对阿蔡和小青道:“喊叶大哥。”
阿蔡是一名彪悍壮实的小伙子,看起来就憨厚,小青文文静静的,但想来也是一把好手,应该是红娘的卫兵。
“叶大哥!”阿蔡和小青都抱拳,声音洪亮。
叶昭就笑,拱拱手:“咱都小声点,可别被巡捕抓个现行!”
见阿蔡和小青不知所措的样子,红娘轻笑道:“叶大哥喜欢开玩笑,可他说的话你们都得记住,在广州,可不比咱家!”
阿蔡和小青又急忙拱手谢叶大哥。
叶昭心下未免得意,同红娘的关系算是真正正常了,若以前,可不早讽刺自己了,又岂会维护自己的权威?
听到红娘介绍叶昭为叶大哥,那喊红娘嫂子的小伙子眼神就凌厉起来,但见叶昭嬉皮笑脸的,脸色才慢慢缓和。
红娘这才将叶昭引见给他,对叶昭道:“这是薛三刀大哥的弟弟薛明九,字展鹏,也是陆翁的螟蛉义子。”
薛三刀?叶昭这才恍然,原来是红娘冥婚对象的弟弟,怪不得喊红娘嫂子,陆翁的义子?叶昭忍不住小声问:“副相陆月亭?”
红娘耳力极佳,轻轻点头。
叶昭笑着拱拱手,“薛兄。”不知道薛三刀的弟弟怎么会成了陆月亭的义子,这个陆月亭,乃是广西名绅。中华天国,苏红娘为兵马大元帅兼统理院首相,陆月亭则为副相,不算自己这个挂名的天王,在广西头面人物中,陆月亭排第二位,听闻红娘的军费也多他筹募,而红娘虽然挂了首相之名,但实际上这位陆翁应该才是民治的第一把手。
“叶兄台甫如何称呼?”薛明九阴柔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看起来倒是亲热的很。
“乡下人,哪有什么字号?我叫叶阿大!”叶昭笑着。
薛明九疑惑的看着叶昭一身锦袍,叶昭就笑:“这都是大师姐给我买的。”压低声音,“大师姐要我在广州发展会党。”
薛明九这才恍然,点了点头。
“这说话不便,走吧,咱一块儿去吃早点,边吃边聊。”叶昭笑着招呼众人,想来红娘也饿了。
荣福斋距离全盛客栈十几步路,店面堂堂皇皇,金漆漆的招牌据说已经传了十几代,擦得一尘不染,阳光照耀下刺人眼目。
叶昭等一行六人进了大堂,寻靠北墙的僻静桌台坐下,临近几张桌无人,也好说话。
四名亲卫,有两位留在外面露天摊的茶铺喝茶,两位似朋友般走在一起的则也进了店,坐在靠窗位置,要了两碗汤面。
叶昭心里暗笑,倒也难为他们了,又不是专业间谍,没自己吩咐自不能被薛明九等人看出来,可只怕时间长了就会露馅,等出了荣福斋,与薛明九等分道扬镳就是。
现在早不早晚不晚的不是饭口,几碗清汤面很快就端了上来,薛明九却一直打量叶昭,这时又问道:“叶兄,在这广州城可不比别处,那景祥只手遮天,乡绅民众可都被他灌了[***]汤,他手下爪牙又多,叶兄欲发展我党众,可有良策?”
那边阿蔡也恨恨以拳击掌:“这厮乃大清国第一鹰犬,没有他,咱早杀入广东了!”
红娘慢条斯理的小口吃着面条,如水星眸似笑非笑的在叶昭身上转了两转。叶昭就有些无奈,喜欢看自己笑话的毛病还是改不掉。
叶昭却是大咧咧道:“这个景祥嘛,无能的很,不足为虑,我要摘他的脑袋易如反掌。”后一句倒是实话,只看自己舍不舍得自杀。
薛明九等人都是讶然,阿蔡更和小青对望一眼,自是同一个念头,这家伙大言不惭,难堪大用。
薛明九目中终于露出一丝鄙夷,不再理叶昭,而是转头问红娘:“嫂子,这两晚您去哪了?可把我急坏了!”
叶昭感觉得出,薛明九一直在套自己话,或许“叶”这个姓氏令他变得极为敏感,那就是说,他对叶昭叶文武这个红娘的挂名相公充满了敌意,刚刚,或许就担心自己乃是叶昭。
也难怪,虽然他一直未见过“叶昭”,可能都不清楚到底有没有这个人,但抢了哥哥的位置,他又怎么可能对“叶昭”有好感,何况看得出,他对红娘可不仅仅像是小叔对嫂子的感情。
果然,那边红娘问道:“你怎么来广州了?”
薛明九就叹气道:“我,我不放心你。”那个坐在他身边獐头鼠目,比瑞四还猥琐,红娘一直未介绍给叶昭认识的想来是他的跟班,这时节就赔笑对红娘道:“夫人,我家公子听说您要去上海,可一天都坐不住,这不就前后脚追来了么?他对您,可真是……”说着叹口气。
红娘就笑了,笑得很甜,笑孜孜看着陆家这个跟班。
薛明九等人脸色都变了,薛明九知道,“嫂子”尚能给自己几分面子全靠亡兄的关系,正因为如此,自己也就有恃无恐,希望有一天能感动她。可你陆阿福呱噪什么?这不作死吗?可真不知道俏罗刹举手伤人命的可怖么?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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