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 2)
只见一个身高1米8左右,长的十分魁梧,尤其是他的一双手不但比平常人的手要大,并且在这双大手上还起了厚厚的茧子。要不是脸上还带着几分青涩,怎么也想不到这么小的年纪就有这么一双长满茧子的大手和这么膀的身材。
“听说你一掌能拍碎七八块砖?”
副参谋长兴致盎然的问道。
“没有!那是战友们瞎传的”
在来之前陈鹏飞已经得到连长的“交代”为此显得特别谦虚。
“这样咱们光说不行,咱们得来点实际的。我看这样行不行岳大队要不你们飞豹大队出个人和咱们新战士比划一下,先说好咱们可是以武会友。点到为止啊!”
陈鹏飞的谦虚并没有让打消副参谋长的兴致,相反副参谋长的兴致更浓了。
“行!按首长的指示办!王中队你会会他”
岳大队对身边的一位少校说到。
一看有热闹,新兵们顿时围了过来。无数的目光紧紧的盯住在圈内的王中队和陈鹏飞。只见王中队和陈鹏飞站在圈子的中间,两人之间隔了大概三四米的距离。
王中队盯着陈鹏飞,陈鹏飞对王中队那富有攻击性的眼神一点也没有畏惧,相反还以一种无所畏惧的眼神回敬着王中队。站在圈子外的人们都能感觉到圈内有一股让人看了发冷的杀气。
“我是干部你是战士,我不占你便宜。这样我只攻你的上盘,不攻你的下盘,而你可以随意攻击我身上的任何一个部位你看怎么样。”王中队率先开口。
“不用!既然是比试就要拿出自己全部的真本事,要不然赢了也不光彩!”
陈鹏飞显的一点也不领情。
“好!这才是咱们空降兵的气概。”
王中队显得很兴奋。就好像一只猎豹见到了自己的猎物一样兴奋。
“啊!”
只见王中队大吼了一声朝陈鹏飞扑了过去。只见陈鹏飞面对王中队的攻击一点也不慌乱,身子往后一撤,双手抵挡住了王中队的第一轮攻击。
“好小子,还不错。有两下子”。
王中队赞许的说道,用大拇指习惯的摸了摸鼻子,有点李小龙的味道。但是眼睛始终没有紧紧的盯着陈鹏飞,他的“猎物”。
这时只见陈鹏飞猛的一个直拳朝王中队的头部发起攻击,王中队双手本能的一挡,谁知陈鹏飞这是一个虚招,只见他化拳为掌,双手一合抱住了王中队的腰企图一把把王中队摔倒在地。
王中队不愧为飞豹大队的精英,只见他被抱住后往下一蹲,稳住下盘。然后用一只手紧紧的勒住了陈鹏飞的脖子,另一只手用肘部在猛击陈鹏飞的背部,一时这场比试陷入了胶着状态。陈鹏飞一时摔不倒王中队,而王中队也一时无法把陈鹏飞击倒。
这时围在旁边的新兵们都为陈鹏飞捏了一把汗。王中队在陈鹏飞身上的每一击,都让围在旁边的新兵们心跳不已。
这时不知道陈鹏飞是在王中队的猛烈的攻击下体力不支,还是突然记起了连长的嘱咐,松了一下手。王中队哪能错过这个机会。猛的发力一击把陈鹏飞击倒在地。
“你小子还行!能在我的攻击下还能坚持这么久,到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功夫一定不会在我之下。”
王中队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拉起陈鹏飞说。
“好!”
看的入迷的新兵们顿时发出热烈的掌声。
“还有没有要上来试试的。”
王中队显得意犹未尽。向围观的新兵说道。大家没有做声。枪打出头鸟的古训像电脑芯片一样深深植入了中国人的大脑里。面对王中队的“盛情相邀”没有人迎战。但是李小强却认为这是一个机会,不是他想特意的想去表现什么。
而是于心告诉他从连部文书那里得来的消息,连长已经惦记上了自己,他准备等新训结束后把李小强要到他所在的老连队,好继续仔细的“关注”李小强。要是天天觉得自己身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那可是一件多么不妙的事情。李小强想想都不寒而栗。
“要是我比过王中队,那我就有可能逃脱出连长的‘魔掌’。”
李小强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朝圈内迈出了一步。
第二十一章自告奋勇
“我来!”
在大家诧异的目光中李小强站到了圈内。一时间刚才还喧闹无比的机场顿时变得鸦雀无声。
所有的人都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李小强,心里在想:他?到底行不行呀?
其实在李小强抬腿迈进圈内说“我来”的时候,最惊诧的莫过于一直站在副参谋长身边的朱团长。
看着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毫无畏惧的走进圈内,朱团长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从那里来这么一个兵,自不量力的家伙既然敢跟飞豹大队王中队过招,这不是找练么?”
朱团长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因为李小强除了这段时间,每天早上比别人提前一小时起来跑机场以外,根本就没有什么特别地故事传到他耳朵里。
一面他又暗自庆幸,幸好多出来这么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他就可以瞒天过海把一个他中意的兵带到他的315团去,这样明年的对抗演习中或许他又多了一份胜算。
“好!”王中队拉开了架势。
刚刚和蔼的眼睛一下子又充满了杀气,目不转睛地盯住了眼前的“猎物.”
李小强看到王中队那充满杀气的眼神,身子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一小步。
但是他很快就止住了后退的步伐,因为他明白开弓没有回头箭,如果他不想被战友们笑话,从此在新兵连里抬不起头来的话,那么他就只有一个选择,应战!
于是他像陈鹏飞一样回敬着王中队那带有杀气的眼神,一字一句的说:“我不会散打,咱们不比这个!”
“什么?”
王中队显然被他的开场白吓了一大跳。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