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喜欢,很喜欢(1 / 2)
周遭车来车往,鸣笛声不断。
陆惊宴藏在暗处,目不转睛的看着盛羡……以及他旁边的那个女孩子。
他们两个看起来很熟,女孩子在他面前显得特别乖,说话的时候,会转过头冲着他笑。
盛羡挺冷挺淡的一人,面对她却显得很有耐心,对她的每句话都会做出反应,哪怕就算是不开口,也会轻点下头。
陆惊宴不是没见过盛羡跟别的女人在一块的画面。
她认识他的第一天晚上,就在路边看到他不留情面的弄哭了一女人。
他跟薄暮算是比较熟的,但在薄暮面前看着也是那种冷到冻死人的样子。
这还是她头一回见他对一个女孩子这么的……温柔。
陆惊宴也不确定温柔这个词,用的恰当不恰当,总之她的直觉告诉她,那个女孩子至少在盛羡这里是特殊的。
她定定的看着他们两个人,脑子里乱糟糟的,全都是各种各样的疑问。
他们是什么关系?他们要谈的私事是什么事?他们这样算不算约会?
那个女孩子从他住的小区里出来,是去过他家了?她是不是和她一样,也知道他家的密码?
她只要往旁边挪一步,喊一声盛羡,他们就可以看到她,她也就能知道他们的关系,她脑子里这些疑问全都可以得到解答。
但她就是迈不出去那一步,甚至还往后倒退了小半步。
她在他家住过两晚上,也去过他的同学聚会,虽然是被庄臣骗过去的,但他至少没装作不认识她,也没赶她走。
他带她去法院看他开庭,也介绍了他的同事给她认识,他的助理还侃侃而谈的对着她说了很多他的事。
她以为她对他已经算是很了解了,可现在想想,好像不是这样。
不是陈楷告诉她,她不会知道杨絮是他的同母异父的弟弟,也不会知道那天在他家找上门来惹他不开心的那个女人是他的妈妈。
同学聚会的那天晚上,他突然变成那个样子,具体原因到现在为止她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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