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实力飙升期(2 / 2)
装备评分:1440
物品说明:脱手而出的,并不是鬼斧,而是我的信念,无论敌人有多远!
黄溢摸着那两柄小板斧,微微有些激动,他正好缺一把趁手的武器!
他之前那橙武是50级的,现在已经跟不上他的实力提升步伐了,拖累了他的战斗力,但他却迟迟找不到新的武器,武器是所有装备部件中最重要的一件,也是最难获得的一件,其价值远远超过其余装备部件。
而现在,他却是直接获得了一把强大的传奇武器,传奇装备可以根据玩家的等级提升而跟着提升,是可成长装备,以后他这把武器永远都不会因为等级过低而被淘汰了。
目前第二世界已知的传奇武器就只有一把,那就是轩辕氏拿下众神之塔第50层第五个boss腐龙.巴特的首杀之后,所获得的那把【巴特之刃】,那把传奇武器在世界第一人——刀锋的手中。
而黄溢现在拿着的,就是这样一把可以并列为世界第一的传奇武器!而且这把武器非常适合他,这是斧类武器,属于暴力兵器之一,正好符合他的职业武器专精要求,一装备上去之后,还能额外增加10%的攻击力。
这也是黄溢第一把双手武器。双手武器和两把武器并不是一个概念,双手武器只是一把武器的两个部分,本来就是一体的,武器的长度、宽度、重量、造型等等各方面,都是经过铸造师根据左右手双持的结构去精心设计的,可以左右配合。
而两把武器就不同了,如果黄溢随便拿两把单手武器去战斗,左右各一把,那就会左右牵制,发挥不出全力,因为这不是双手武器,配合不了。
不过虽然双手武器攻击高,却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用,因为双手武器有一个缺陷,那就是会让很多技能无法释放。拿黄溢的职业来说,一旦他拿了双手武器,那【缴械】这个技能就不能用了,他腾不出手来缴获对方的武器。
但这把传奇【鬼斧】却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它拥有一个武器切换的效果,可以随时切换为双手斧或者单手斧。而且切换之后,还能使下一次攻击变成绝对攻击,无视目标防御,相当于有多少攻击力,就能打对方多少血!
这样一来,黄溢战斗中可以先用双手形态,保持最高的输出,一旦遇见需要缴械的时机,就可以立即切换成单手斧状态,变成单手持,这样就能够使用缴械了。
而这把传奇武器,也为黄溢带来了一个全新的附带技能【飞斧】。这个技能是黄溢目前攻击距离最远的一个技能,也是他见过的最远的攻击技能,可以达到等级值的20倍米。黄溢现在是64级,那么他现在用这个技能,就能攻击到1280米之外的敌人,这个距离是他闻所未闻的一种攻击距离!而且随着他的等级提升,这个距离还会越来越远!
另外,飞斧这个技能的伤害也比较可观,可造成攻击力30%的伤害,这是不计算防御的,相当于绝对攻击。对别人来说,攻击力的30%不算太高,但黄溢就不同了。他是一个极端暴力的攻击者,特别是转职为行刑者之后,他攻击力的30%就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
黄溢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换上这把大杀器,他立即将那两柄小板斧从腰链上摘了下来,大喊了三声:“大!大!大!”
随后,那两柄小板斧立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大,根据黄溢的现在的体型自动调整,暴增到一米多长之后才停了下来。
此时,这两把板斧就显得非常狰狞了,它们通体黑色,造型粗犷,斧柄上是两个骷髅图腾的浮雕,摸上去充满了质感。斧面成大大的月牙形,几条血槽延伸到了白晃晃的斧刃上面,反射着森然的光芒,有一种坚不可摧的感觉,仿佛可以把山峰都劈成两半!
这把【鬼斧】光是看上去,就充满了一种厚重暴力的气息,绝不是一般的武器可以比拟的,黄溢之前那把50级的橙武,在这把武器面前就像是破铜烂铁一般,根本不是一个层次上的武器。
接下来,黄溢立即与原来的那把50级橙武解除了装备状态,转而装备了这把传奇【鬼斧】。一旦选择了装备,那别人就夺不走这把武器了,除非是他死亡后爆出来。
这把大杀器一装备上去,黄溢的各类攻击属性就直接飙升了一截,仿佛有种再度转职的错觉!
这就是传奇,是另一个领域的装备。之前的白板、绿装、蓝装、紫装、橙装,都是简单地用颜色来划分品质。但到了传奇这里,就是一个充满着厚重历史感的词汇了,传奇、史诗、神器,光是听名字就知道非同小可。
黄溢摩挲了一阵这把鬼斧,随后才恋恋不舍地将之收进了储物戒指,随后查看起黑狼爆出来的那条储物项链来。
储物项链里面的东西就很杂了,基本上都是一些材料,例如结晶、野兽材料、顶级药剂等等。
“能量石!”黄溢翻找了一阵后,忽然惊呼一声!
他居然找到了一箱能量石,足足50多块,而且品级高达b级,每一块能补充5000点能量,用不完还可以下次继续用。
他上次在黄金圣龙宝藏点拿到的能量石已经快要用完,现在正好补充过来,未来一段时间内,他的完美战魂之路又可以继续走下去了,没有了后顾之忧。
不过他却是没有找到【特殊能量石】,看来这东西太过特殊,不是等级高就能弄得到的,需要很大的机缘。
“这是……圣晶石!”很快,黄溢又找到了一样宝贝!这一块充满圣光之力的石头,它只有拇指大小,却通体散发出温暖的金色光芒,在储物空间中如同一颗小太阳。
这正是罕见的圣晶石!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