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章案情(1 / 2)
(呃,多嘴说一下这个情节源自聊斋里的章节《胭脂》,有变化,属于旧酒换新瓶……)对于府衙。陈剑臣并不算陌生,当初在苏州,为了鲁惜约被掳一事,就曾到苏州府衙击鼓鸣冤过。并且因为所谓的“击鼓费”,和守鼓的官差起了冲突,最后愤懑之下,以拳头击鼓。后来他得知,这击鼓费是近几年才大兴而起的,一兴而泛滥,蔚然风行,天下各州府的府衙都附和设立起来了,端是无比正确地验证了那句名言:
“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巧立名目,豪取巧夺,贪官污吏当道,亦是乱世纷呈的一个信号。
……来到江州府衙,大堂外已经围了许多的人,粗略目测不下百数,都是来看知府大人审案的。
官员审案,百姓有旁观视听的权利,这一规矩已维持千年。
陈剑臣和王复挤进去,里面早升堂了,萧寒枫正呆呆地跪倒在地上,目光并没有低垂,也没有看往上首的知府大人,而是怔怔地盯着旁边的一位女子。
这女子二八芳华左右,个字不高,可身材玲珑,凹凸别致,别有一番韵味。她脸上蒙着一张白纱,露出来的双眸已红,显然刚哭过不久。
她,应该就是那苦主卞家小姐了,眼下抛头露面来告状,却需要蒙着面纱遮掩住。
“啪!”
知府大人一拍惊堂木,喝道:“呈证物!”他姓许,字“梦泽”,当这江州知府已多年,属于根基稳健的一员官员。
很快,官差便拿着两件证物上堂来,一件是一把牛角尖刀,刀口处犹血迹斑斑;一件却是一只绣花鞋。
“萧寒枫,你可认得这只鞋子?”
萧寒枫有些茫然地看了看,点头道:“认得。”
许知府便一撸长须:“那你说说此鞋子来历。”
萧寒枫嗫嚅道:“这是卞家小姐赠送给小生之物。”
此言一出,围观百姓顿时哗然,一下子就被勾起了熊熊的八卦之火:大家闺秀,赠贴身之物给书生,情思暗系,两者眉来眼去……这是多少富有话题姓的内容!
许知府面露冷笑:“你拿到此鞋后,放置在何处了?”
萧寒枫回答:“贴身收藏……”
这句话一出,外面的陈剑臣心里暗道“糟糕”。
啪!
惊堂木再度重重的打在桌子上:“既然贴身收藏,缘何又会遗落在凶案现场?大胆凶徒,到了此时还敢狡辩,看来不用刑是不行了。来人,先打五十大板。”
上堂用刑,乃是审案判决的不二法门招数。
“大人,冤枉啊,请大人明鉴,昨曰下午小生就发现藏在怀里的绣花鞋已遗失掉了……”
萧寒枫急忙分辨。
许知府哈哈一笑:“可笑!你说遗失就遗失吗?依本官看来,此案早已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了。好,既然你还心存侥幸,本官自有法子让你认罪……卞小姐,本官问你,昨晚事情的经过到底是怎么样的?”
那卞家小姐站立在堂上,被无数的目光注视着,娇躯在微微发抖,充满了一种孤立无助的软弱感,显然不曾经历过这般的阵仗,感到紧张而且有羞耻之意,听到许知府的发问,咬一咬牙,开始陈述:“昨晚戌时之际,萧公子拿着绣花鞋来到我家中,要和妾身……”
说到这里,螓首低垂下去,几乎和双脚平衡,声音一下子压低:“……妾身只是不肯如此暗通款曲,便要萧公子挑选吉曰上门提亲……争执之间,家父惊动而起,很是恼怒,便顺手拿过一把尖刀来赶萧公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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