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交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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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毛茸茸的尾巴,明艳若火,就这般从娇娜的裙底下伸出来,拖在地上。使人一看,顿然觉得诡异无比,只怕当场就要吓得夺门而出,逃之夭夭。但陈剑臣只是扫了一眼,镇定自若,就像根本没有看见一样。

咦!

娇娜没有听见惊慌失措的声音,不禁微一回头,瞥了陈剑臣一眼,大感愕然——这年轻得过分的先生居然不怕?难道他是个瞎子?又或者,以为我的尾巴是假的?

没有吓到陈剑臣,娇娜颇感不爽,却也知道尾巴的招数已然失效,便不动声息的,火红的尾巴又缩了回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陈剑臣看见,嘿嘿一笑:就在对方露出尾巴的一霎那,他心中正气顿时被惊动,跃跃然,浩然养吾剑十分的兴奋,游弋不定,似乎要冲出来一般。

狐狸精!

娇娜,乃至于皇甫员外等,应该都是狐狸精。

怪不得此庄叫“胡庄”,而不是皇甫庄呢,原来另有涵义。

陈剑臣心中顿时了然,胸有成竹,只是他并未声张,也不揭穿。

皇甫员外父女能化出人身,而与常人无异,这就说明他们的修为非常高深了,起码都是金丹以上;更重要的是,他们身上没有血煞之气,属于修炼正统道法的妖类,吸收曰月之精华,不杀生灵,并且与人为善。

后一点,从皇甫员外的行为就知道了。他化身为乡绅员外,在山麓之下建立庄子,奔走四方做生意,食人间烟火。种种作为,已经和正常人没有分别。

既入道门,即守道规。他们涉足红尘,莫非也是为了“体验生活”,淬炼道心的?

陈剑臣以前听庆云道长说过:道心不在红尘中滚一滚,永远都修不成大道。

此为至理!

陈剑臣忽然想到,在许多志异小说里,那些倾国倾城的狐媚都会倾情于穷书生,其中除了落魄文人的幻想因素外,很有可能也是有事实根据的。

要知道涉足红尘,饮食、衣着、行走、读书识字等等都是常规功夫,情与爱才是核心,才算深入,才算刻心铭骨。

恍惚间,陈剑臣触类旁通,忽而又明白到一个道理——他学做八股,未尝不可以当做是一种体验,以淬炼本心……“先生,请喝茶!”

娇娜好不郁闷,捧着茶过来——这陈剑臣不识趣,不懂知难而退,令她甚感不愉。所以以前那些作弄先生的小手段她都懒得使出来了,直接露出尾巴,用绝招。孰不料陈剑臣视若无睹,毫无惊讶之色,实在怪哉。

难道,父亲大人已经实言相告了?

按道理说不可能呀,父亲大人不可能如此轻易相信一个凡人的……念头百转,娇娜始终找不到答案。

对面陈剑臣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受了学生茶,轻啜一口,放下,很老气横秋地道:“茶不错,乖了!”

闻言娇娜几乎暴走,咬得银牙咯吱响:可恶,居然敢调戏本小姐!

陈剑臣不理会她的反应,斯条慢理道:“皇甫小姐,既然皇甫员外请小生做了你的业师,那么我就得对你负责。故言道‘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所以,为了卓有成效地传道授业,小生会非常严格地制定一套规章制度来维护咱们的师生关系。”

娇娜根本没有听进去,小嘴一撇,只怕这番话从左耳朵还没有进,就已从右耳朵飘了出去。

陈剑臣瞥了她一眼,淡然道:“皇甫小姐,听说以前有不少先生教过你,他们基本都教了些什么内容?”

娇娜懒洋洋道:“不外乎《三字经》、《千字文》之类。”

陈剑臣哦了声:“这么说皇甫小姐识字不多了?”

娇娜坦然道:“不是我不识字,而是本小姐觉得识字无用。”

“荒谬!”

陈剑臣突然一拍桌子,倒吓了娇娜一跳。

“皇甫小姐,你不识字,如何明理?”

娇娜便有些恼了,道:“道理不是用嘴巴说的,也不是用笔写的,有力量才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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