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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正是桂花盛开的季节,洛书颜迈着小短腿上楼,只走到三楼跟四楼区间时,便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
她咽了咽口水。
人们都说金秋九月,可在宁城这座小城市,九月的天依然很炎热,即便现在都快到下午五点了,那毒辣的太阳还在空中高高挂起,并没有落山的打算。
洛书颜皮肤极白,别看她现在才六岁,可眉眼之间已经初具小美女的特色,一笑便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一双大眼睛更是清澈明亮。都说儿子长得像妈妈、女儿长得像爸爸,这话没错,洛书颜的爸爸洛天远长相帅气清俊、身材挺拔,哪怕带着小拖油瓶、家中父母相继去世,依然有大批年轻靓女喜欢他。
洛书颜那已经去世的奶奶曾经抱着三岁的她说过,她的爸爸长相帅气,她的妈妈皮肤雪白,继承了父母良好基因的洛书颜,那时候跟年画上的小福娃一样,谁见了都喜欢。
为什么三岁时奶奶说的话她还记得呢?
因为她是个穿越者。她猜测,可能是投胎的时候没有喝孟婆汤,以致于在她很小的时候,她就提前知道了很多事情,听得懂大人们说的话,收音机里讲的故事也似曾相识,直到两岁时,她才反应过来,她可能带着记忆投胎了,只是上辈子的事她也想不起来,不过只是这样,也很逆天了。
一岁开口说话,从磕磕绊绊到越来越流畅,两岁时能背古诗,家里人都说她是小神童小天才,听过一次就会背,这种夸奖她实在受之有愧,因为她知道,她绝对不止听过一次……
她懂事到从来都不会去提那从未见过的亲妈,也没有兴趣去探寻父辈的一段往事。
不过大人们似乎把她当成小孩,有时候也会压低声音、交头接耳的说一说她母亲的事。
最后摒除掉那些明显的谣言,她总结出了父母之间的事:她亲妈十九岁那一年怀孕,那时她爸爸二十一岁,她亲妈生下她以后,就将她留给她爸爸,跟着娘家姑姑去了国外定居。
在九十年代,乡镇上的年轻女孩十八九岁结婚生子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不过在听说亲妈是二十岁生下自己时,洛书颜有一段时间看向爸爸洛天远时,忍不住摇头。
洛书颜还在回忆,四楼是一梯两户,有位年轻女人探头喊道:“书颜,回来啦?”
洛书颜五官精致可爱,身材却不如班上那群小女孩纤细,相反还颇有像小胖妹方向发展的趋势。
还好她皮肤白,在这种情况下,大人们都说她跟粉雕玉琢似的。
洛书颜总算上了四楼,没有去自己家,反倒背着书包一脚跨进了邻居家。
说话的年轻女人名叫沈清若,就住在她家隔壁。
她称呼她为“沈姨”。
沈清若赶忙为她取下书包挂在一旁,屋子里凉爽许多,那双带着些许薄茧的手牵着她胖乎乎的小手进了厨房,“正好,刚想着你们要放学了,提前将凉粉给拿了出来,这会儿吃正好,不算太冰。”
洛书颜抿唇一笑,露出讨喜的酒窝,“早在进楼就闻到桂花香啦,沈姨,我要喝一大碗!”
沈清若每年夏天都会做桂花酒酿凉粉。
凉粉不是那种用冰粉粉冲的,而是用手揉出来的,比外面卖的好吃,浇上一勺红糖水,一勺桂花酱,再来一些酒酿跟葡萄干,是洛家父女夏天的最爱。
沈清若也笑了笑,她从筷筒里找到洛书颜专用的小勺子,给她盛了一碗凉粉。
洛书颜端着小碗来到客厅,乖巧的坐在木质沙发上坐下,一口接一口的喝着。
见沈清若一边擦手一边看向客厅里的钟,洛书颜又说:“我放学看到沈宴跟他同学一块儿进了书店,估计要等会儿才回家。”
沈清若眉眼弯弯,“难怪呢。”
这边的小区是一梯两户,户型却不一样,沈清若住的这一套是两室一厅的。这里算得上是学区房了,是学校的宿舍楼,洛奶奶是小学老师,学校分了一套房子,现在就留给了儿子洛天远跟孙女住,沈清若的这一套也是洛天远两年前买下来的。
当时那位老师要举家搬往京市,这一套房子留着怕没人住会坏,宁城是一座小城市,几乎家家都有住处,也不流行租房,如果要租出去,也只能以最低的价格,那老师一盘算,还不如卖了。洛天远当时便以很低的价格买了下来。
洛天远为人仗义,大家都觉得他是想为那位老师解决难关才买下来的。
只有洛书颜当时听了爸爸的决定之后两眼放光。
她虽然没有上辈子的记忆,但隐约也知道,房子以后会升值的,这一块地段又好,有小学初中,离高中也不远,附近还有医院,城市总会发展,如果要拆迁,那也是赚了!
自从家里有了两套房子以后,洛书颜睡觉都更香了。
洛天远前脚买了房子,后脚就将这房子租给了沈清若,沈清若爱干净,为人温柔好说话,这房子被她捯饬得很温馨。
以前洛书颜总觉得洛天远会跟沈清若在一起,毕竟男的帅、女的美,谁也不亏,都带着小拖油瓶,不光她这么想,街坊邻居也这么想,沈清若没少受女同志挤兑,可两年过去了,这两人没有一点点要处对象的意思,反而跟朋友似的。
这让吃瓜群众洛书颜有些失望。
她还蛮喜欢沈清若的,做饭好吃、性子温柔,也不爱作妖,如果给她当后妈,绝对不是白雪公主故事里王后那一款的。
“今天在学校过得还开心吗?”沈清若又问道。
洛书颜回忆了一下,歪了歪头,当了六年的小朋友,她卖萌已经没了压力,除了比其他小朋友更聪明懂事以外,也没别的区别,“就那样,沈姨,今天我去小卖部多买了一瓶哇哈哈,给沈宴喝他还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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