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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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又给两人的酒盏填满,拿起其中一只,放在唇边轻抿。

雷万春拗她不过,只好自己先吃了起来。鹿腿的肉嫩而不腻,配上和昨天同样的兰陵美酒,简直是天造地设。也不知道是酒劲上了头,还是炭盆实在太热,喝着喝着,二人的脸色就慢慢变成了同样的颜色。

“那女子非常漂亮么?”杨玉瑶星眸微张,望着雷万春胸口衣服下如斧凿石刻般的隆起的肌肉,以一种极其缓慢的声音问道。

“嗯!这个.......”这个问题实在有些突兀,雷万春想了好一会儿,才挠了挠后颈,讪讪地回答,“说实话,我早就记不清她长什么样子了!也许很漂亮吧,应该是很漂亮!”

“跟小妹比呢?”杨玉瑶迅速看了雷万春一眼,又迅速把眼神移开,痴痴望着杯中的美酒。

“不,不大清楚!”雷万春喝得已经有点高了,想了想,笑着回答。“没比过。应该是不如吧!”

“真的?”她故意追问。

“真的!”他郑重点头,想了想,又稀里糊涂地补充道:“说实话,你是我这些年来所看过的女人中,最漂亮的一个!”

酒到酣处,说者并不觉得此语有多大胆。但闻者听在耳朵里,脸色却愈发红润了。仿佛突然害了羞,杨玉瑶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抬起头,眨着明亮的眸子追问:“大哥觉得,我那天的装扮更好看一些,还是今天的装扮更好看一些!”

“都好看!”雷万春坦诚地回应,然后又迅速补了一句,“其实你不该问我,我对衣着饰物方面,一直不怎么在行!”

“大哥没听人说过,女为悦己者容么?”杨玉瑶又往前探了探身子,双眸闪烁,流露出一片**。

“啊,呃!”雷万春终于好像琢磨过一点味道来了,用力拍了自己的脑袋,笑着回应,“我没读过几天书,哪里会知道那么多古人的说法。况且古人的话也未必全对。你怎么打扮,只要自己开心就好,何必在乎别人怎么想。要是女人总为别人活着,那这辈子岂不太没意思了么?”

没想到看似粗豪的雷万春嘴里居然能冒出如此令人深思话来,杨玉瑶楞了一下,双目中突然恢复了明澈。看了看大大咧咧的雷万春,她突然又觉得有些失落,于是便再次举起酒盏,笑着邀请,“再干一杯,大哥难得来我这里一次!”

“还是不要多喝了吧!”雷万春举盏相陪,然后笑着劝阻,“我已经喝得够多了。你也别喝太多酒。这兰陵美酒入口虽然绵软,后劲儿却比一般的酒足很多!”

“大哥知道这酒的来历?”闻听此言,杨玉瑶微微一愣,笑着追问。

“昨天刚刚跟李白他们几个喝过。是秦家两位兄弟从家里带来的。”雷万春点点头,如实回答,“李白还给此酒写了一首诗,是什么,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好不好我也不清楚,但大伙都佩服得很!嗯,我吃饱了。谢谢你的款待。你烤肉的手艺没的挑,简直是我见过最好的!”

说这话,便慢慢站起身。准备告辞。杨玉瑶赶紧起身相送,却是坐得太久了,腿脚发麻,身子晃晃悠悠向地上倒去。

雷万春手疾眼快,赶紧抢上前半步,伸出一只胳膊,将杨玉环从搀了起来。“哈哈,你也喝多了。我说过么,这酒后劲儿极大。不过不妨事,回头再喝几碗浓茶,就能解掉!”

门口的婢女试图靠近搀扶,却被香吟用凌厉的目光瞪了回去。借着三分酒意,杨玉瑶晃了几步,身子却不由自主往后倒,“大哥也喜欢李白的诗么?其实妹子也很喜欢。”

“李白的诗,恐怕没几个人会不喜欢!”雷万春想找个帮手把杨玉瑶交过去,目光四转,却发现婢女们都忙着收拾炭盆和鹿肉,根本没人注意自己。只好用力将杨玉瑶绵软的身躯搀稳,笑着回答。

“大哥最喜欢哪一首呢?”杨玉瑶慢慢转过头来,星眸紧闭,樱口微张。

雷万春心里猛然打了个突,总算记得自己在张巡面前夸下的海口,定了定神,笑着回答,“我一个粗人,懂什么诗。听过就算了,转头便忘!”

“那大哥知不知道小妹喜欢哪一首呢?”杨玉瑶仿佛已经醉成了烂泥,身体舒舒服服地贴在雷万春臂弯里,丝毫没有移开的打算。

猛然间心头灵光一闪,雷万春哈哈大笑,“你喜欢的,恐怕是那句,‘我醉欲眠君且去’对不对。赶紧叫个下人来吧,你今天真的喝得太多了!”

“大哥猜错了!此刻我最喜欢的,却是另外一句。”杨玉瑶笑着摇头,微微睁开双眼,目光温柔如酒,“‘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底奈君何?’”

第三章 早寒 (二 上)

第三章早寒(二上)

秋天的第一场雪向来不可能下得太大,到了后半夜,也就慢慢停了。地上的雪沫迅速融化成水,被夜风一吹,反而愈发的冰冷。吹进行巡夜士卒的大氅里,将他们一个个冻得直打哆嗦。

已经太平了近三十年,长安城的霄禁早就不像开元初年那么严格。所谓夜巡,大多情况下也是摆摆样子而已。这么冷的秋夜,寻常百姓才懒得从热被窝里爬出来在街上乱跑;而那些打着明晃晃灯笼的马车里边,坐得往往又都是长安、万年两县管不了的权贵,所以巡夜者们听到车铃声后,大多数情况下,都选择远远地避开。省得给自己找不痛快,也省得给上司惹麻烦。

雷万春骑着一匹纯黑色的骏马,慢慢地走在长安城寂静的街道上。凭着手中那个纯银打造的腰牌,没有任何巡夜的士兵敢难为他。这块腰牌是杨玉瑶所赠,据说持此牌者即便夜半想离开长安,守城的将士都得乖乖地打开城门。雷万春没有刻意去试验,但他相信这是真话。因为他相信杨玉瑶没有必要欺骗自己,也不会欺骗自己。

那是一个水做的女人。可以像大江大河一般汹涌澎湃,也可以像涓涓细流一样清澈见底。只要她愿意,她甚至能化作一汪寒潭,静静地照见你的影子。但如果她真的恨上了你,也可以随时把你拖入深渊,硬生生地淹没,卡断你的呼吸。

雷万春不是一个没见过女人的初哥。在他人生中很长一段时间,他过的都是‘系马高台,千金买笑’的潇洒日子。做游侠的人从不缺钱,劫别人的富,济自己的贫,顺手再给青楼女子谋个生路,乃为最平常不过的勾当。在那段年少轻狂的岁月中,雷万春记不得自己曾经与多少个女子把酒言欢,共谋一醉。但今天,他却不得不承认,自己从来没遇到过杨玉瑶这样的女人。一个炽烈如火,同时又温柔如水的女人,让你无意之间,便沉迷进去,从此宁愿长醉不醒。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种感觉。以那个女人的身份与地位,应该跟他话不投机才对?可事实上,两个人今晚说了很多话,说得很热闹。她似乎明白哪些话会让他听了顺耳,那些话是他的忌讳。从而小心翼翼地避开了那些逆鳞,如同温泉一般抚慰着他干涸已久的胸口。

还是不想了吧!努力摇了摇头,雷万春将杨玉瑶那迷离的眼神从自己的心中赶走。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今晚的狂乱不会再有第二次。在送他出门的时候,她肯定明白。雷万春自己心里也明白。所以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为自己彻夜不归寻个恰当的借口,别让张巡那个书呆子看了笑话。

一辆头前挑着明晃晃灯笼的马车从身边经过,雪水从车轮旁溅起老高。雷万春拨了拨坐骑,尽量离得对方远一些。大半夜还敢挑着灯笼高速疾驰的马车里边,坐得肯定是位权贵,除了其中极少数几个之外,雷万春对这类人整体上都没好感。

但是马车的主人却很不识趣。从雷万春身边匆匆而过后,很快又掉头追了回来。头前的车夫扯开嗓子,低声喊道:“前头可是雷大侠,能否稍停一停,我家主人想跟你说几句话!”

“我好像不认识你家主人!”雷万春回头,皱着眉应了一句。

车夫尴尬地笑了笑,却不生气。赶着马车快速追上前,然后伸手拉开车门。一个长着中年人面孔,身材却像十三四岁少年高度的男人出现在车门口,冲着雷万春拱了拱手,自我介绍,“在下贾昌,久仰雷大侠之名。没想到今天能在这里遇上!”

“我已经不做大侠很多年了!”雷万春的声音依旧冰冰冷冷,试图拒对方于千里之外。贾昌这个名字,在长安城内几乎家喻户晓。此人十三岁时,便因为擅长摆弄斗鸡,而受到了皇帝陛下的赏识。后来又凭此被授予官职,随同皇帝一道巡游泰山。他父亲只是个宫廷侍卫,病故于巡游途中,皇帝陛下居然停下车驾,先为贾父发丧,然后再继续泰山封禅大业。恩宠之隆,连宰相李林甫都嫉妒不已。以至于斗鸡业迅速在大唐境内成为一种风潮,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市井小民,一个个趋之若鹜。恨不得自己儿子不读书,不种田,只要能变成第二个贾昌,就可以光耀门楣。

作为一个传统的读书人,张巡对掀起这股斗鸡风潮的始做甬者深恶痛绝,认为皇帝陛下无心朝政,与贾昌、雷海青等弄臣的引诱有极大的干系。受到张巡的影响,雷万春对贾昌等人也没什么好感。此刻只是不想给张巡树敌,才不得不强忍着心头的烦恶与对方寒暄。

“雷大人说话真风趣!”敏感地觉察到雷万春的冷淡,贾昌依旧笑容满面。“贾某拦下雷大侠,并非故意惹大侠生厌。而是有一件事情,不得不跟大侠核对一下!若有冲撞之处,还请大侠多多见谅。”

“什么事情?”看到贾昌始终彬彬有礼,雷万春也不好做得太过分。从马背上跳下来,还了对方一个笑脸。

“我的一个朋友!”贾昌也从马车上跳下,身手却是与外貌极不相称的矫健,“最近被万年县给抓了进去。他叫宇文至,雷大侠应该认识这个人。”

“没错。”雷万春轻轻点头,后退半步,戒备地按住了腰间刀柄。

“我没有恶意!”贾昌笑着举起双手,“即便有恶意,也不是您的对手。我的确跟他是朋友,不是互相利用那种朋友。只是别人都当我是个矬子,所以我也不常跟朋友一道露面,免得他们觉得尴尬。”

“你只是少年时没有完全长开而已。”雷万春觉得有些尴尬,放开刀柄,笑着表示歉意。“我握刀已经握习惯了,所以一旦有人靠近,本能地就想做出防备。此刻又是半夜........”

“呵呵。的确是我莽撞了。”贾昌磊落地大笑,“个子像我这么矮小的人,要么是刺客,要么是弄臣,要么是乞丐。的确不该靠得人这么近。”“在雷某眼里,此刻你只是贾昌!”雷万春笑了笑,友善地回应。

对于冷淡和友善,贾昌几乎同样的敏感。也笑了笑,带着几分愉悦说道:“在贾某眼里,你始终都是那个急公好义的雷大侠。不废话了,否则雷大侠肯定又嫌我啰嗦。我今天傍晚去了万年县衙一趟,见过了宇文至。他的处境相当不妙。我知道雷大侠和王小侯爷也曾探望过他,所以找你们商量一个万全之策。本打算明天一早到崇仁坊先堵住王小侯爷,没想到半夜时在路上遇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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