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三五章 神挡杀神 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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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衙门,尚书签押房。

见沈默侃侃而谈,表现出与平时完全不同的兴奋,高拱捻须笑道:“这么说,你认为时机成熟了?”

“是的。”沈默点头道:“这件事需要吏部、礼部、国子监通力配合才能做好。徐渭和高仪那里,我已经沟通过了,都没什么问题,只要中玄兄全力支持,便大有可为!”

“好!”高拱一拍桌案道:“那就一起开个会,讨论一下细则,尽快展开吧。”

“正要如此,”沈默笑道:“第二件事,便是我们曾经讨论过的兵部人事改革方案。”

“唔……”高拱听了,从桌上一摞文简中翻出几个手本道:“是不是这些?”

沈默拿起来一看,点头笑道:“正是正是,原来你已经先行一步,写成奏疏了。”

“呵呵,这都是在来的路上,闲来无事瞎写的。”高拱微微有些自豪道:“你看看,还有没有需要补充的。”

沈默点点头,便逐字逐句的翻阅起来,便见这些奏章的中心内容有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鉴于百数十年来,边关多事,调度为难,内乏熟悉边情战况的部官,外缺指挥若定的将帅,而部臣与边帅往往又存在隔阂,难收臂指贯通之弊,故特请在兵部内加设侍郎二人。用以因应事机,满足军事防务的需要。

这一方案的提出,绝对是一大创举。首先,增设兵部侍郎,既可在部内任职,又可巡视边务,还可随时以侍郎的资格出任边防总督。这种部臣又兼总督的体制,必能使其与尚书密切沟通和相互配合,一改过去部臣与总督各行其是、令出多门甚至动至失机的状况。

其次,侍郎与总督内外互调体制,有助于他们熟悉边关部署、防务、战况以及敌我军事力量对比等边情,也有助于在边防实战和军事业务中得到历练培养,提高指挥作战能力,革除过去那种高层闭衙谈兵的陋弊。最后,培养既能胜任部务、又熟悉边情、具有韬略的侍郎,为兵部尚书提供人才储备,若尚书有缺,再不必’皇皇求索’。

第二方面,是对于军事文官专业化的建议。

大明各地的军队长官中,督抚大于总兵,所以督抚是最高军事长官。然而督抚都是流官,即后世所说的‘万金油干部’,今日可能在刑部当侍郎呢,明日又安排去边关当督抚,对军事并无专门研究。高拱和沈默都觉得,如此用人,弊病太大,建议专才专用。

故而奏疏上说,‘兵乃专门之学,非人人皆可能者。储养本兵,当从兵部司属开始。宜慎选司属,多得智谋才力通晓军旅者,久而任之,勿迁他曹。国家边防兵备督抚之选,皆于此取之。’

直白说来,就是对兵部各级官吏,都必须精选择用,而又给以久任,不得调往其他部分,以便于培养专门的军事人才……这是因为,部内的郎中、员外郎、主事等都担负着重要的具体工作,其办事的效率、质量以及对前线战况判断是否准确,关系到瞬息万变的战局,有时甚至能影响胜负。因此,他们的经验都是国家最宝贵的财富,挪作他用实乃暴殄天物,而从别部调来的官员,短时间内也难以胜任。

所以高拱建议,对军事人才的选用,应该建立长效培养机制,并长期进行内外互调……若督抚有缺,便以部臣充之,兵备副使有缺,便以郎中充之。反过来,督抚也可以转为部臣,兵备副使也可充作郎中。如此几经调度轮换,使他们既谙知国家军事典章、了解兵部办事规程,又熟悉边塞兵机,掌握用兵之道;内外既无隔阂,又少扯皮。这对于提高部臣的军事素质,加强其指挥作战能力,是大有裨益的。

同时,大明边防用兵之地,如蓟辽、宣大、延绥、宁夏、甘肃、闽、广,由于‘风土不一、事体各异’,遇有战事,兵部‘止凭奏报之词’,无法及时准确掌握战地情报信息,作出正确的决策。而选拔长期在边塞地区的知兵人才,充实兵部司属,便可避免这个弊端,因为边塞知兵之才生于当地,有身家之虑;同时对山川险易、将领贤否、奏报虚实、功罪真伪,具有真知灼见。他们提供的情报信息比较真实可靠。

这样,就便于兵部对两条渠道获得的情报信息加以比较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从而减少或避免处置失当和失误。

第三方面,对边塞文武,要严其选,重赏罚,并特示优厚。

这年代,在沿边有司的选配上,总是把一些或出身不正,或犯有罪过,在内地无法安置的冗剩之员,‘发配’到边地任职。或等同于惩罚,或视之为‘弃物’。其结果,必然是官渎将废,无心边事戎政。针对此种陋弊,奏疏提出:“国家用人,不当为官择地,只当为地择官。今边方既系紧要之地,又皆狼狈,则尤宜以贤者处之。今后各边,有司必择年力精强、才气超迈者除补;或查治有成绩,兼通武事者调用。而又议其赏罚,有能保惠困穷,俾皆乐业者,以三年为率,比内地之官加等超擢;有能捍患御敌,特著奇绩者,以军功论、不次擢用;如其才略恢弘,可当大任,即由此为兵备、为巡抚、为总督,无不可者!’

这一整顿方案,一是在沿边有司的选配上要‘为地择官’。沿边有司‘虽是牧民之官,实有疆场之责’;边疆虽属远地,但却是国家的门户,其治理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因此,应选拔年力精强、才气超迈者,或治绩突出兼通武事者到边地任职,革除过去那种将边地当作流放之所即‘为官择地”的弊端。二是在奖惩措施上要赏罚分明。奖惩惟以治效为准,不能仅凭出身资历。若政绩突出,军功卓著,要比内地之官加等升迁,甚至破格提拔;若推诿扯皮、贻误军机、轻则降级,重则军法治罪。这一奖惩措施,必能激励边官尽职尽责,备边御敌。

接着,高拱还满含感情的写道:‘边方之臣,涉历沙漠,是何等苦寒;出入锋镝,是何等艰险?百责萃于前,是何等担当?显罚绳于后,是何等危惧!其为情苦,视内地之官,何止十倍?而乃与之同论俸资、同议升擢,甚者且或后焉。此功臣所以灰心,烈士为之叹息者也。诚宜特示优厚,有功,则加以不测之恩!有缺,则进以不次之擢。使其功名常在人先,他官不得与之同论俸资!’

‘倘或推奸误事,则律以法!倘或任职不称,则左其官。使其功名常在人后,尚不得与他官同论俸资。夫称职者常先,则人必欣于进取;不称职者常后,则人必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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