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要一个拉风的名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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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神魔》后,周健抄起游戏头盔塞进了背包里,然后晃晃荡荡的出了校门,伸手拦下一辆的士,打的去了一家宾馆。

上次周健也联系了几个房东,想租一套房子,但是实地考察一番后,他对那些房子的安全姓都不太满意,在西二十一宿舍有学校的保护,从没发生过盗窃案,可是如果在那些出租的房子里,他不知道游戏头盔丢了会有什么后果。

自己应该买一套房子了,周健想。

随便开了一间房,随手在房外挂上了请勿打搅的牌子,周健带上头盔,召唤出了鬼杀者名剑,其实只要离开学校,周健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就算有人进来查房也会以为他跟鬼杀者化身是一对双胞胎而已。

意识完全转移到名剑身上后,周健深深吸了一口气,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时刻呀。

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念动着咒语,施展了这个他在游戏中很少施展的技能——召唤术……

“吱吱……”随着一个清脆的声音,一只只有小孩拳头大小的老鼠出现在了周健的手心,金色的绒毛柔软如缎,一双黑漆漆的眼睛正警惕的四下张望着,看到周健这个主人后,它立刻露出了亲昵的表情,一个轻跳就落在了周健的肩头,吱吱吱的叫个不停。

周健心中大喜,成功了!

游戏中的闪电鼠真的被召唤到了现实世界!

他尝试着用意念控制闪电鼠,就像游戏中那样,而闪电鼠则心领神会,随着周健的命令,从他的肩膀一跃到了窗台上,瞬间划过的距离足有七八米远,这个距离是闪电鼠身长的百倍有余。

周健高兴无比,闪电鼠的能力也跟游戏中一模一样。

那么,随着游戏中闪电鼠的升级,现实中这只小老鼠应该也会升级。

也许用不了多久,这只小老鼠就会成为自己的得力助臂。

这么牛逼的老鼠应该取个拉风名字。

金色的老鼠……叫小金么?显然不够拉风。

闪电?有点老土了。

影无风?虽然速度描述的不错,但是……太银镯了。

黎叔?有点意思,能达到黎叔的高度就好了,不过以后总不能叫一只老鼠是叔啊,被人听了笑死。

锦毛鼠?《七侠五义》中的锦毛鼠倒也是一个会偷东西的老鼠,可惜闪电鼠是金色的,而锦毛鼠白玉堂……呃,应该算是白色的吧?

这时,周健脑海灵光一闪,既然是金色,就叫金毛狮王吧。

偷东西是其次……关键是要拉风。

“行了,以后你就叫金毛狮王了。”

“吱吱吱。”

“金毛狮王,以后咱们两个会成为天下闻名的大盗组合,呸呸呸,什么天下闻名,当小偷要低调,低调懂吗?小偷小偷,这个小就是低调的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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