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3章 指点江山(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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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林已将老泰山的反应尽收眼底,一番侃侃而谈,信心也越发足了,便将话锋一转:“不过,这些都只是枝节,太师的新政纲举目张,最终还得落在一条鞭法上。”

是了!张居正眼睛一亮,就等着秦林说这个呢。

他曾总结大明朝面临的五大问题,“曰宗室骄恣,曰庶官瘝旷,曰吏治因循,曰边备未修,曰财用大匮”,他任上治罪横行霸道的辽王,打击不法宗室是针对第一条,实行考成法针对第二三条,整修武备编练新军是针对第四条,实行一条鞭法则是针对第五条,甚至清丈土地、追缴积欠,也是为推行一条鞭法开路。

身为大明朝第一名相,张居正对五大问题有着清醒的认识,前四条都是枝节,第五条帝国的财政,才是最严重的问题,试图用来解决这个问题的一条鞭法,则是整个新政的核心。

历史的发展正如张居正的判断,大明朝的灭亡并非军队不如人,并非政治上的腐朽,也不是君臣昏庸无能,而是帝国财政体系的总崩溃。

后世的万历二十几年,明军还在朝鲜把刚经历了战国时期的战争锻炼、能征惯战的侵朝曰军打得满地找牙,到了万历四十年之后却对后金屡战屡败,只因张居正新政攒下的家底已经花光,军队的粮饷不能足额发放,将官只能蓄养少数家丁保持战斗力,大部分士兵未经训练,明军的先进火器,也因为朝廷付不起足够的工价,导致粗制滥造,在战场上不堪使用……甚至直接覆灭明朝的闯王李自成,原本是朝廷邮传体系中的一位基层“邮递员”,因为财政匮乏,朝廷裁撤了邮驿系统,下岗职工李自成才举起了义旗……就这样,当崇祯皇帝连五万两劳军银子也凑不出的时候,明朝的灭亡已经难以逆转。

张居正虽不是先知先觉,知道后世发生的这些事情,但他以敏锐的目光看到了财政体系的弊端,因此便以一条鞭法进行改革。

明代徭役原有里甲正役、均徭和杂泛差役。其中以里甲为主干,以户为基本单位,户又按丁粮多寡分为三等九则,作为编征差徭的依据。丁指十六至六十岁的合龄男丁,粮指田赋。粮之多寡取决于地亩,因而徭役之中也包含有一部分地亩税。

这种徭役制的实行,以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广泛存在及地权相对稳定为条件,在洪武、永乐年间,中国处于刚从蒙元统治下解脱的恢复期,农业化社会的发展相对缓慢,这一制度便创造了永乐盛世,北击胡元捕鱼儿海,南有郑和七下西洋的辉煌。

可是到了明中期的正德、嘉靖年间,社会已经全然不同,土地兼并剧烈,地权高度集中,加以官绅包揽、大户诡寄、徭役曰重、农民逃徙,里甲户丁和田额已多不实,政斧财政收入减少。

与此同时,商业大踏步发展,东南地区的商品经济势头迅猛,到了以官方力量实行禁海都无法堵住的地步,海外白银大量流入,一改帝国初年银两匮乏,不得不用铜钱和纸钞作为货币的窘迫局面。

张居正因势利导,实行一条鞭法,它最重要的有两方面。

首先是统一赋役,限制苛扰,使税赋趋于稳定。实行一条鞭法以前是赋役分开,农民除了缴纳税赋还得服劳役,赋役之外还有名目繁多的方物、土贡之类的额外加派,官吏乡绅趁机敲诈勒索。实行一条鞭法以后,全部简并为一体,各级官吏难以巧以名目额外多收,因此丛弊为之一清,使税赋趋向稳定,农民得以休养生息。

然后计亩征银,官收官解,使征收办法更加完备。历代征收税赋都以实物为主,产粮区征粮、产棉区征布,唯独一条鞭法一律改征银子。与此同时,赋役征课也不再由里长、粮长办理,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征收,解缴入库。从此,不按实物征课,省却了输送储存之费;不由保甲人员代办征解,免除了侵蚀分款之弊,使征收方法更臻完善。

以上两条,概括的说就是把种类繁多的税赋徭役项目全部归并为一,同时把征收的银钱丝绸布匹粮食等零七碎八的内容也归并为一,也就是银子,所以名为一条鞭法。

它是整个新政改革的核心,也是张居正的得意之作,当秦林提起它的时候,首辅太师立刻精神为之一振,目光炯炯的期待着秦林继续评点。

“错了,大错特错!”秦林直言不讳的道:“赋税徭役归一和征收内容归一,都是小处很对,大处却错得离谱。”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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