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被害人与加害者(1 / 2)
我让英石将冯警长怀疑的三个嫌疑人资料拿给我看,其中两名确实都是有强奸前科,是刑满释放的人员,现在年龄都在六十岁以上。不过他们都有其中一两期案件事发时的不在现场证明,冯警长敏锐的发现,他们俩的不在场证明没有重合,不排除二人交替犯案的可能。
不在场证明这种东西总会发现能够击破的缺口,所以并不能够彻底洗脱嫌疑人身上的嫌疑,而冯警长不愧是老刑警,竟然敏锐的怀疑不在场证明呈现交替性的两名嫌疑人,有可能在时间上进行交叉犯案,以此来进行反侦查,扰乱调查进度和方向。
第三名嫌疑人叫做太日,有些特殊,四十来岁,智力有些问题。在案发后,有巴士司机目击到他从凶案现场附近坐上巴士,身上还有可疑的血迹。
当时办案的民警将太日列为了头号嫌疑人,在他的屋内发现了沾有血迹被清洗过的衣服,便将他逮捕归案,还将他带到凶案现场进行指认。
当时太日十二岁的儿子说是他洗的衣服,他认为爸爸衣服上面的血是鸡血,因为之前他一直嚷着要吃炸鸡,说一定是他爸爸杀鸡时沾到的血迹。
办案民警没有采纳相信太日儿子的话,将太日关了起来,并进行粗暴的审讯。
当时的办案民警,因为管区接连发生奸杀案,还有凶手的变态行径,感到非常的愤怒,所以可以想象,审讯的手段会有多么的蛮横粗暴。
已让太日认罪的目进行的审讯,这违背了冯警长的做事理念,所以他坚决的表示了反对。但当时负责此案的主审警官,一心想要尽快结案,由此与他发生了争端,冯警长离开了他原本的队伍,开始一个人进行调查。
十几年前的dna检测还没有像现在这么发达,乡镇的验尸也没有非常的精细,有关凶犯的数据并不完善。在证据并不十分健全情况下,心智有问题的太日,就因为和凶犯的血型相同,便在威逼利诱之下,不得不认罪了。然后判决书很快就下来,太日被判处了死刑。
忆起这件事,冯警长显得很难过,他说那时太日的儿子,坚称是自己洗了父亲那件带血的衣服,不是他父亲为了消灭证据而为,经常一个人跑到警局来哭诉,但是根本没有人理睬他。
冯警长觉得没有母亲,又即将失去父亲的男孩很可怜,而且他觉得太日也不是此案件的真正凶手。因为凶手做事谨慎细心,可见智商很高,而像太日这样心智不健全的人,不可能是真正的杀人凶手。
于是,冯警长以个人的名义,像检察院递交了资料和报告,给太日申请缓刑的机会。
检察院将此事递交到了法院,法院驳回了请求,但冯警长不死心,又继续递交申请,并补充更多的调查资料,这才给太日换来了一个缓刑的机会。
但是,第三起奸杀案发生后,凶手就好像是消声灭迹了一般没有再出现。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相信,太日就是真正的凶手,所以他被关起来后,才会没有再发生类似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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