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焚烧艺术(1 / 2)
有人会焚烧钱币,字画,针织品,将残留下来的残破碎片表框当作装饰,声称这是“残缺美”,一种令人费解,甚至不敢苟同的艺术。然后更诡异的是,竟然有人会花大价钱收集这些毫无意义的东西,还对此痴迷至极。
我自然是无法欣赏这种艺术,也没有收集东西的习惯。而经常被我嘲笑土老帽的胖子,却也有收集一些物品的习惯。不过,他收集的东西,无外乎是一些露大腿女明星的海报明信片,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众人听完我大胆到有些疯癫又骇人听闻的推测,全都不可置信的张大了嘴巴,因为他们都无法相信,有人竟然会心理变态的进行焚烧尸体取骨收藏,不禁令众人义愤填膺的同时,又感动异常的头疼棘手。
纵火凶杀案很难从外观判断是烧死还是焚尸,根本不能通过口鼻内是否有烟灰来进行判断,需要将尸体送到技术科进行精密的坚定。不过从焚烧尸体的外观上可以看出为4度最严重的烧伤级别,也就是“炭化期”,身体大部分组织已经发黑变硬,碳化严重,多处肌肤因干燥收缩而裂开,形成了“挫创助裂口”。由于机体组织的收缩,尸体四肢屈肌缩短,关节屈曲的,外观可怖的炭化尸体,形成了斗拳状,好似婴儿还在母亲肚子里面的诡异姿式。
尸体被抬回了警局,我们回到三分队办公区一边等详细的验尸报告,一边讨论纵火凶杀案的侦破方向。
一般的纵火犯都是为了感受刺激,基本为男性,而且以年轻人居多,女性很少,除了报仇。
这些人通常凌驾于生命之上,视被害人为目标物体,而并非是人。
纵火犯多为社会无能性,具有人群恐惧症,不擅长与人交往,精神方面有问题。孩提时期会有尿床,残忍对待小动物,打骂父母等现象。
犯案嫌疑人的基本特征锁定之后,大家开始讨论动机。
李茜觉得我之前提到的“艺术品收藏”动机很大胆新颖,但是她觉得应该不会有人心理变态道这种地步。从焚烧行凶后取走尸体部分骨头来看 ,很像是一种宗教仪式。她还觉得还存在另外一种可能,就是这个纵火犯有可能参过军,有事后收集战利品的习惯。
我们正在讨论之时,法医室的小眼镜将鉴定报告送来了,我拿着鉴定报告,脸色不由得凝重了起来。
鉴定列表上面写着:尸体皮肤具有烧伤机体反应,也有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表现,烧伤周围组织酶活性增高,有些许的烟灰和炭末的沉积在气管和大支气管内,各种数据表明,尸体鉴定结果为“烧死”,而并非是焚尸。
这也就是说,凶手进行了非常残忍的活体焚烧,简直到了丧心病狂,令人发指的地步。从报告分析来看,凶犯很有可能存在精神方面问题,应该是具有暴力倾向的反社会人格。
既然是连环纵火取骨凶杀案,那么就从被害人身上着手,看看他们有什么共同点?
三起案件的被害人为两男一女,年龄不等,工作也没有什么联系,居住地也相差甚远,就连焚烧尸体的作案地点也各不相同,唯一相同便只有被烧死后取骨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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