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驱蜂克蛇(1 / 2)
森然鬼气!
这是林阳在踏入了心斋境中期后,学到的一个二级术法。
这个术法,能够将林阳体内的魂力,转化成为类似于剑气一般的攻击性能量释放出去,以达到杀敌伤敌的效果。虽然威力强大,但这个术法极其耗费魂力。以林阳现在的修为,最多施展两次,体内的魂力就会被榨干。
可是现在,密密麻麻的黑色毒蜂,来得实在是太多太猛,林阳根本就来不及用符箓布下符阵。而单纯的符箓,面对数量如此庞大的毒蜂群,起到的效果很有限。
在这样的情况下,林阳也只能启用森然鬼气这个保命的术法了!
术法刚一启动,林阳立刻就感觉到了自己体内的魂力,被抽空了足足一半。
三朵如蓝莲花般妖艳的魂火,立刻出现在了他的头顶和双肩上,徐徐旋转个不休。
一片片花瓣,从蓝莲花状的魂火中飞射而出,迎向了铺天盖地的毒蜂群。
这些蓝色的花瓣,一旦离开了魂火,立刻就会变成九条指头粗细,如森森白骨般惨然,散发着森然寒气的骨剑!
骨剑和毒蜂的速度都是极快,眨眼间的功夫,便碰撞撞到了一起,爆发出一片连绵不绝的‘噗噗’闷响。
刚开始的时候,林阳还有些担心,以自己现在的修为,施展出来的森然鬼气,能否将这片数以千万计的黑色毒蜂给全歼?这种毒性极强的毒蜂相当危险,哪怕仅有一只漏网,后果都会不堪设想。
但是很快,林阳就不再担心这个问题了。
因为他发现,三朵魂火不仅是将他体内的魂力给抽用了一半,还将从四面八方涌向这里的死气、鬼气和怨气,也给调用了。
被诡异祭祀吸引来的死气、鬼气和怨气,是如此的澎湃浩瀚,以至于三朵如蓝莲花般妖艳的魂火,能够毫不间断的释放出一片片的花瓣来,如同是在天空中,下了一场妖艳美丽的蓝色花雨。
到最后,由花瓣化作的骨剑数量,居然是比数以千万计的黑色毒蜂都还要多!形成了一张密不透风的骨剑网,将所有的黑色毒蜂,全都给网罗在了其中,绞杀成了碎片!
“森然鬼气这个术法,能够将魂力和鬼气,转换成为类似于剑气一般的攻击手段……我在这个充满了鬼气、死气和怨气的地方,施展这个术法,还真是误打误撞搞对了呢。”林阳喘着粗气,在心里面嘀咕着。
森然鬼气这个术法,瞬间耗费了他体内近半的魂力,让他生出了一种类似于脱力的疲惫感来。不过他也知道,现在还不到休息的时候,他必须得抓紧时间,救下奚梦瑶和刘湘丞等人才行!
陆熙影的声音,突然在林阳的耳畔响了起来:“小林子,接着,这是陈老在玉山里面,替你调配出来的化解蜂毒的草药!一半外敷,一半内服。”
话音刚落,一团已经被压磨成了药泥的中草药,便凭空出现在了林阳的面前。
林阳伸手接住了这团药泥,赶紧将它分成了两半。一半扔进口中吞服,另外一般则敷在了右臂上被毒蜂尾刺扎伤的部位。
一股冰凉清爽的感觉,立刻取代了先前那种酸麻感,让林阳顿时感觉舒服了很多。
在陈诗文配制的草药作用下,林阳的右臂虽然还有些活动不灵,但是比起先前的那种麻痹僵直感,却是要好了许多。至少能够活动了,不像先前那样,连抬都抬不起来。
仰头望了眼树巅处的魈鬼,以及那两条正在向上爬的巨型黑蛇,林阳不敢多耽误时间,深吸一口气后,前冲几步到了参天槐树跟前,然后纵身一跃,手脚并用,飞快的朝着这株参天槐树上方爬去。
林阳爬树的动作极为灵活矫健,就像是一只猿猴。蹭蹭几下,便爬到了挂在最下方的袁刚身前。
他伸手在袁刚的鼻下一探,紧绷着的心弦顿时放松了一些:“还好,还有气。”旋即,他从玉山里面,拿出了一把白芨草,放在口中飞快的嚼烂,敷在了袁刚双脚脚踝的伤口处,以达到止血的效果。
白芨草含有胶状成分,它能够在伤口创面形成一种保护膜,从而起到止血的功效。要是没有白芨草,像是草木灰一类更为常见的东西,同样也能够达到止血的功效。
在给袁刚止血后,林阳没有做多停留,继续向上爬。又分别用同样的方法,给另外几个人进行了止血。幸运的是,这些人虽然很虚弱、虽然昏迷不醒,但却都还保留着一口气,并没有丧命。
可以肯定,给刘湘丞、奚梦瑶等人放血,是这场诡异祭祀中,一个比较重要的过程。而在这个放血的过程中,要求祭品必须保持活性……也就是说,祭品必须得是活的!在鲜血流光之前,都不能丧命!
此刻,见林阳居然给一个个‘祭品’止了血,那两条已经爬到了周良身前,正准备挥舞蛇尾给周良放血的巨型黑蛇,顿时勃然大怒。它们立刻放下了周良暂时不管,调转过足足有碗口粗、十几二十来米长的身躯,直接就从上方的树枝中蹿了下来,飞扑向了林阳。
砰砰砰……
沿途中,不知有多少树枝,被这两条巨型黑蛇给蛮横的撞断!
幸运的是,这两条拥有了智慧的巨型黑蛇,在祭祀完成之前,不愿意伤害到祭品。所以,挂在树枝上面的人,才免于罹难。不然,这些人一旦被巨型黑蛇给撞到,或者是被撞下树枝,就算不死,也得身受重伤!
“该死!”
林阳正在给陶琳止血,见两条巨型黑蛇俯冲了下来,神色顿时为之一变。
为了避免误伤到陶琳,他不敢待在这根树枝上,急忙手脚并用,飞快的爬到了上方另外一根没有挂人的树枝上。还没等他站稳脚步,那两条巨型黑蛇,已经一左一右,俯冲到了距离他仅有七八米的地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