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1 / 2)
今日亦是如此,如同平时一样,他又用他那柄玉骨扇,轻挑起我的下巴,那一双桃花眼,笑得尤其俊美:“老板娘,你何时才肯嫁给我?你若愿意,我愿用这天下做聘礼。”
店里的小二被我惯坏了,每次见他这么戏弄于我,便笑嘻嘻地喊他一声掌柜爷,赵熙这败家子就会乐得赏他好大一块银子。
“呸,我要的,你给得起?”我轻拍了他一掌,笑吟吟地反问。我要的,谁也给不起。
翘着二郎腿,赵熙极其悠闲地嚼着花生米:“这天下还有什么是小爷给不起的吗?”他笑得极其得瑟,从来不掩饰他那副纨绔样。
他早就嚷着说要娶我,如今都过了四年,整个落叶镇都知道我跟他的事,我却依旧没有松口。我还有更重要的事去做,谁也无法阻止。
每月十五,龙凤客栈必定关门歇业,赵熙只道我是去拜祭先人,也不会在那日来扰我。而我的目的地,却是落叶镇西南的千穴山。山如其名,千洞万穴,惊险无常,寻常人一走进来,极有可能迷失,最后困死于此。我却熟悉这山中的每一个洞穴,此山于我而言,仿佛最坚固的堡垒。
我只剩下不到六个月的时间。如果在这半年里,我找不到七虫七花毒的解药,那么,躺在千金山冰穴里的那个人,必死无疑。
为了找到解药,我不得不冒险重出江湖,以江湖百晓生的身份为各色各样的人提供消息。我提出的报酬千奇百怪,奇珍异宝,飞禽走兽,无一不有,而我实际想要的,只有七虫七花毒解药所需的药材罢了。我不敢大肆寻找完整的解药,此毒太奇特,一有风声,仇家必定察觉。
江湖上,没有人知道百晓生长什么模样,更加不会有人知道江湖百晓生竟然是个女人。他们只知道,江湖百晓生性子怪异,他那张嘴,没有足够的报酬,绝不吐露一字一句。
谁也不知道,那个阴冷沉默、行踪不定的江湖怪人,就是龙凤客栈风情万种的老板娘。
【二】
“掌柜的,若是你嫁给我,我便用我的悦来酒楼做聘礼,你答应还是不答应?”这是赵熙第十五次当着众位客官的面朝我求亲,他从来不找媒婆,也不在乎父母之命,他只要我的一句话。
落叶镇上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有故事的。这里是被外界遗忘的世界,黄沙漫天,骆驼铃铛。赵熙向来率性而为,他的坦荡开朗,是这里最明亮的一丝光线。
我羡慕他的坦荡,也羡慕他的快乐。我是暗夜里的蝴蝶,用最美丽的外表迷惑着敌人,而心底,早已被黑暗吞噬。
七虫七花毒的解药,还差一味药--龙血。我查阅百书,始终没有找到关于这味药的蛛丝马迹,而时间却在一分一毫地逝去。我越来越长时间地离开客栈,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神医刘忻云。
他告诉了我关于七虫七花毒的特性,除了七种毒虫七种毒花外,这味药最诡异的就是,需要滴入下毒者的血,换句话说,此毒,是毒,又是蛊。
要解此蛊毒,需要下毒者或是与下毒者有血缘关系的人的血,方能解开。如此,这便必须找到下毒之人。我既是江湖百晓生,此事便难不倒我。四年前的那场灭门惨案,绝非江湖人所为,而能够操控如此多数量的禁卫军,只有皇室之人。
我是江湖百晓生,却绝非无所不能。要在半年时间里找到皇室之人,用他们的血来调配解药,于我而言,难于上青天。孤家寡人,绝望中,我想到了赵熙。
我跟赵熙已经认识四年,我到落叶镇之时,他的悦来酒楼就已经在了。他是一个看不透的人,他的秘密,绝对不会比我少。而他的能力,也远远超过我的想象。除了赵熙,我想不到可以信任的人。
我请他帮忙,而他只炯炯有神地盯着我,问道:“那个人,很重要?”
我在他的目光下低下头:“为了他,叫我去死我也甘愿。”
他的目光似乎满含痛苦,片刻却又恢复清明,:“你先嫁给我,我便帮你,如何?”说这话时,他又是那个桀骜不驯的赵熙,仿佛刚才的挣扎纠结,都是我的错觉。
我静静地看着他,点头。我说过的,为了那个人,叫我去死也心甘情愿,更何况只是嫁人。
我们的婚礼定在十月,满地的黄沙与漫山的红叶,是我们唯一的证明。我冯凉,从此便是赵冯氏。
如他所言,他果真带回了满满一瓶子血,而那日,许是因为奔波,他的脸色格外苍白。
【三】
我没有想到,我的这场婚礼,会成为我后半辈子痛苦的源泉。
婚后,他的酒楼与我的客栈并做了一家。我是江湖百晓生,只有我不愿意知道的事,没有我不知道的事,对于赵熙,我却从来没有动过调查他的念头。我只希望我的丈夫,还是那个简单嚣张的纨绔少爷。
七虫七花毒解了的那一刻,便是我幻想的幸福破灭的一刻。
赵熙知道那个人对我的重要性,看到我的欣喜若狂,他往日的嬉皮笑脸全不复存在。而那个人,我甘心为他去死的那个人,却逼着我去调查我的丈夫。于他而言,只有灭门之仇才是他生命的意义,而我,不过蝼蚁。
他的命令,我不得不从。而这一查,我震惊不已。赵熙,本名慕容熙,先帝第四子,当今皇帝唯一的同胞弟弟,大祈豫王。而更让我痛苦的,当年冯家被灭满门,不过是因为手中获得一份情报,一份关于豫王的情报!
我的丈夫,便是害得我颠簸流离、痛苦至此的凶手?!我信他,而他却如此欺骗于我。七虫七花毒太过少见,在我请他帮忙寻找皇室之人的血液之时,想来他就已经明白了我的身份,而他,竟然还能如此坦然地与我成亲,让我对他感恩戴德,让我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那么一点点幸福?
是他,用自己的血下蛊,又用自己的血做了解药。京城此去何止十万八千里,我应该想到的,他怎么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拿到皇室之人的血?除了他自己。
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中,我将我的剑,刺进了我的丈夫的身体,银色的剑穿透他的身体,带出朵朵血花。而他,却在第一时间拦住了要将我千刀万剐的随从们。
“凉儿。”他第一次这么正经地叫我的名字:“我爱你,即使知道你恨我,我也无法阻止对你的爱。”
眼底的泪朦胧了我的视线,我看不到他的仆从们愤恨的目光,迷离中,我听到一个熟悉而虚弱的大笑声,他大声喊着:“好妹妹,做得好!”那是我的亲哥哥,却逼着我亲手杀了了自己的丈夫。我的世界,又添了浓厚的一笔黑色。
我又听到很多声音在怒吼:“王爷,您舍身放血,救得就是这样狼心狗肺的人吗?”
我的眼泪无法干涸,我只愿自己没心没肺,如此,才不会伤得如此撕心裂肺。
陆小凤29
花倚凤艰难地举起手,她已经说不出话来,喉咙口好似被鲜血堵住了一般,她害怕自己一开口,便会喷出那抔鲜红。
西门吹雪顺着她指的方向,飞快地找到了一个墨绿色的玉瓶,倒出一枚白色药丸,喂她吃下。
看着那苍白的脸色慢慢恢复红润,他才发现自己刚才竟然紧张到不会呼吸。
匆忙之间,西门吹雪只将她放在床上,并未帮她盖上被褥,此刻,她身上不过一条白色布巾,堪堪遮住胸口至大腿的关键部位,因为疼痛而泛出的冷汗尚且凝固在额头上,她却已经脱力昏睡过去。
细密的睫毛如同蝴蝶翅膀一样颤微,上面甚至还留有晶莹的水珠,也不知道是她的眼泪,还是方才浴桶中的洗澡水。短短几个月,她就脱去了婴儿肥,少了少女的天真可爱,却多了女人的妩柔清丽。略显苍白的两颊映衬着那红唇,竟然让人觉得分外可口。
目光不受控制地流连在那雪白的肌肤上,西门吹雪此刻才觉得自己的双手好像着火了一样。飞快地移开视线,他却怎么也迈不出离开的步伐。
方才匆忙间并未帮她擦干身体,此刻白色布巾已经湿透,隐隐约约露出那窈窕而玲珑的身材,忽然之间,就连呼吸也变得缓慢而火热,西门吹雪竟然鬼使神差地俯下了身,紧紧地盯着那嫣红而小巧的唇。
她可知道,她对他有多大的吸引力。她可知道,她这样毫无戒备模样,让他恨不得将她吃下肚去,再也不让别的男人看到。
嫁人?她想嫁人,也只有嫁给他。
她的身上,好像带着独属于西门吹雪的迷药,只要看到她,他就忍不住想要亲吻她,占有她。也许,不知不觉间,她已经给他下了毒了。
西门吹雪忽然想到了那个宁可每月忍受疼痛也不愿意解毒的霍天青了。爱上这样一个女子,根本就不需要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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