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育种很重要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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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无忌这几天很忙,好在蝗虫已经有了控制,流民也开始陆陆续续开始返乡,六百里加急,让蝗虫可吃的消息穿出去,头顶上的压力少了很多。
“夫人,今天吃饭,怎么不见冲儿?”长孙无忌还不知道长孙冲已经去了庄子,最近很忙,对于儿子这段时间有点放松。
窦氏一边给长孙无忌脱衣服,一边笑着说道:“冲儿懂事了,知道在家里帮不上忙,不知道从哪儿来的稻种,准备自己亲自试种,已经去了长安成为的一个小庄子。”
长孙无忌一愣,真的有点不敢相信,窦氏说得是他的儿子,要知道以前都是他拿着钱,到长安城的酒家,青楼赎人!他早就成了长安城的笑柄了,为了这个一直被其他同僚笑话。
窦氏见长孙无忌发愣,不相信的样子,笑着说道:“老爷,您还别不信,我觉得冲儿上次被程家的几个小王八蛋打了之后,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不仅对弟弟妹妹和善了,而且还帮老爷想出了对付蝗虫的法子,现在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稻种,为你分忧!不管能不能成,但儿子这份心意,我们不能不领!”
长孙无忌的确觉得儿子比以前懂事了,出去玩玩也罢,只要不去青楼,不打架闹事,比什么都好,等过段时间再接回来,好好调教,这个嫡长子可是他们长孙家的脸面啊!
要是庶子荒谬无所谓,但如果嫡长子这样,不仅丢人,被人笑话,整个家族交到他的手里,那不是完蛋了。
“嗯,你让人送去口信,就说每五天,交一首诗回来,要是放松功课,那就赶紧让他回来。”长孙无忌说道,虽然说是去田庄,但作为嫡子,光会种田是不行的。
窦氏一听,儿子哪里会作诗啊,着急说道:“你就知道逼儿子,他那么小,哪里会做什么诗句啊!”
长孙无忌从怀里拿出一张纸,这是长孙冲那天写的《悯农》,这首诗写得好,虽然简单直白,但却生动地描述了农人的辛苦,劝解人们爱惜粮食,不要糟蹋农人们的血汗。
窦氏拿出来一看,惊讶微微张开嘴巴,问道:“这真的是儿子做得?”窦氏也是颇有才情的女子,自然一眼就能看出诗句的好坏。
长孙无忌点点头后说道:“是儿子亲手写的,你看这字体,我也从来没有见过,颇有自成一家的气势。”
窦氏看了看,想到家里名下有个印书局,轻轻问道:“老爷,您看着横平竖直的,镌刻也比其他字体容易很多。”
长孙无忌是从书法角度考虑,而掌握家里钱财来源的窦氏则是从实际应用的角度出发。
“夫人说的是,等老夫没事了,好好找那小子聊聊!”长孙无忌深以为然,自古以来字体都是以姓氏命名的,比如颜体,柳体,要是自家小子自创一种非常实用美观的字体,那就得叫“长孙体”,可是会被华夏民族,流芳百世的东西啊!
长孙冲已经被长孙无忌惦记上了,但他对此一无所知,半夜口渴起来,找水喝,顺便点着油灯,去看看隔壁屋子里浸泡的稻种有没有出芽!
呀?果真和“超级水稻”的名字,名副其实啊,已经开始鼓芽了,下手试试水温,正好,微微放心,回到房间继续睡觉。
虽然知道长孙无忌和窦氏真心疼爱他,可是和前世生活在一起的长孙老爸和老妈想比,他还是希望和长孙老爸,老妈在一起,所以他要努力,争取找到更多古董,和父母团聚。
小馒头,小包子,睡在长孙冲房间的另一边,两个半大的女孩子,正是贪睡的年纪,打着小鼾,嘴角还留口水,看了两眼,帮她们盖上毯子。
第二天一早,长孙冲洗漱好,就到隔壁去看看,已经长出半厘米长的芽子。
“大柱,二柱,跟我一起去育种!”长孙冲指挥大柱,二柱两人抬着泡着稻种的大木盆的大木盆,到了昨天已经侍弄好的半亩地。
小馒头,小包子,皱着眉头问道:“少爷,您还没吃早饭呢!”
“弄好了再吃!你们先吃吧,不要等我了。”长孙冲心里担心那些种子芽子出得太长,撒种的时候,可能会弄断芽子,哪里还有心情吃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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