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1 / 2)
又是一个纠结的夜过去。
简陆在天亮时醒来,醒来时发现自己仍是睡在巨龙柔软的腹部上的。对此,他心情有些复杂,在那颗龙首凑过来时,迟疑了下,方伸手拍拍他的鼻子。
巨龙很高兴地甩了甩尾巴,大舌头舔了舔他的脸。
简陆抹了把脸,就当被狗舔了下,不必太在意——反正他们物种不同。
虽然问题仍没有解决,不过好歹昨晚两人能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说话了,而且也指出了关键所在。简陆到底是个心软的,将孩子养那么大,在海因斯身上花了那么多的心血,寄托了那么多的感情,又不是养个阿猫阿狗的,总不能因为孩子不肯顺着他的期望走,反而跑去搞基而迁怒他吧?
简家的教育从来不是棍棒教育,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孩子自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进而改正。简陆也受到了影响,所以对海因斯一直都是实施这样的教育。可是简家的孩子都好好地长大了,虽说不是个个根正苗红,可也没歪到哪里去,怎么海因斯就歪得这么彻底呢?
简陆想了一个晚上,也想不出到底是自己哪里教错了,纠结到最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教育的失败。
可能他并不是个好的家长吧。
清晨的魔林深处空气清新,草尖上还有晶莹的露珠,空气中的湿度比午时要高一些,透着一种沁冷。
简陆洗漱过后,便升起火,拿出存在格子空间里的面包,打算早餐就吃烤面包涂果酱和果汁。
很快地,空气中便弥漫着烤面包的香味。
简陆将自己和身边那条任性的龙都喂饱后,便跳到巨龙背上。
今天他们要去狩猎魔林里的王虫,趁着现在有时间有机会,多弄一些王虫。
魔林是魔虫们的天堂,魔虫想要进化,一般只能在魔林里,但是当魔虫进化为力量强大的王虫后,会被禁锢在魔林里,终其一生无法离开魔林,这也是失落之地的一种法则,为了维护失落大陆中的平衡,使得魔林外的人类不必面对王虫,人类得以生存。
简陆却觉得,这种法则和禁锢海因斯的那股神秘力量有同工异曲之妙,不知道其中会不会有什么关联。
昨天研究过那些虫壳后,简陆对魔林里的王虫充满了兴趣,这是一种研究者的心态,发现了一种新的物种,自然想要弄懂它们的存在,以及所具备的功能。
如果海因斯没有觉醒成黄金龙,简陆虽然好奇,但也不会冒然离开安全之地去狩猎王虫。但现在不一同了,有海因斯这个顶级强者在,王虫算什么,都不够这只龙抽的。
黄金巨龙在魔林上空飞了半个魔法时,便挑了一个地方降落。
当简陆看到周围的环境,就知道为什么巨龙会挑这里降落了,原因便是这里生长着一些叶脉泛着金黄色的灌木丛,从天空中俯望看去,那一片灿烂的金色,十分惹人眼睛,也不怨怪黄金龙乍然一见之下心生喜爱了。
这一片的地势比较低矮,一片泛黄的灌木丛中有虫子活动的窸窸窣窣的声响,不过在黄金巨龙降落后,草丛中马上安静起来,周围除了风吹过发出的草浪声外,安静得有点儿可怕。
简陆看了一眼旁边正拿尾巴去拍打那些金色灌木的巨龙,弄得草叶纷飞,宛若下了灿烂的黄金雨一般,眼角抽了下,果然顶级巨龙的威压,兽走虫避,根本没办法好好地玩耍。
“海因斯,你离远一点。”简陆说,他要去将那些被巨龙吓走的魔虫引出来。
海因斯自然不肯,只要简陆离开他的视线,他就要暴躁,这是过去四个月的分离形成的,他是一刻也不愿意简陆离开自己的视线的。既然那些小虫不肯出来,海因斯也有办法。
于是,黄金巨龙所过之处,一片尘土飞扬,黄金色的灌木被践踏,地上东一个坑四一个坑,那些躲到地里的王虫也被逼了出来。
王虫们也有地域性,每一个地盘生活着一只王虫,或者是成群结伴。
这一片金色灌木群带里便生活着一种像放大版的十三星瓢虫的金色王虫,比十三星瓢虫体积大了百来倍,它们是一种群居的魔虫,潜伏在金色的灌木丛中,很难让人发现它们的行踪。这种王虫会低空飞行,速度并不快,武器是一种金色的丝,从口器中吐出来的金丝,宛若像蜘蛛丝一般,具有腐蚀的黏性,如果人类遇到它们,只能自认倒霉地被金丝捆成一团拖走,成为王虫们的食物。
不过现在它们面对的是一只黄金巨龙,这些王虫的金丝的腐蚀及黏性对巨龙的鳞片没有丝毫的作用,甚至被巨龙的爪子轻易地划断了,王虫们步步败退。
巨龙几爪子过去,一群王虫就歇菜了,像下饺子一样,啪啪啪地掉在地上。
简陆跟在后头捡漏,看着前面威风凛凛、一路轰隆隆地走过去的黄金巨龙,如入无人之地,王虫俯首称臣,心里有几分欣慰,有一种吾家有儿终长成的欣慰感——如果海因斯没有歪掉那就更欣慰了。
海因斯几乎是将这片区域的王虫一窝给揣了,揣完后,他又带简陆跑去了人家的巢穴里,将里面正在孵虫卵的雄虫和那些刚出生的小虫子都赶出去,让简陆进去接收胜利品。
“里面有什么?”
简陆心情很好地问道,他们此时站在两米高左右的洞口前,这个洞穴是往地下延伸的,他想象不出这种像十三星瓢虫的王虫除了它的虫壳和肉外,还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不过见海因斯一副热切的模样,简陆心里也多了几分好奇。
巨龙一尾巴抽飞了旁边一只缩起脑袋和足肢的王虫,那只王虫擦着地面飞了几百米远才被一棵大树拦下来。龙爪往洞口上的泥块一划,泥块纷纷坠落,又催促着简陆进去。它虽然也想进,但是这虫穴太小了,巨龙的身体进不去,只好让简陆自己进去了。
简陆看了看洞口不远处那群像乌龟一样将脑袋和所有足肢都缩进壳里的王虫,看着倒有些可怜巴巴的,打不过巨龙,只能任由这条恶龙将它们的巢穴都揣了。
简陆拿出一盏魔法灯,进了王虫的巢穴。
巢穴的通道有王虫特有的湿黏及一股淡淡的草腥气,但并不没有太难闻,约模往下走了几百来米那样,地势终于不再倾斜,同时通道也变得宽敞,再走了一段路,便看到一个开阔的空间,有好几个巨大的金色的虫茧,从半空中垂吊而下。
简陆走近观察,发现这些虫茧的材质非常地奇怪,摸起来柔软中透着坚韧,颜色也金灿灿的,非常喜人。料想应该是那些王虫们吐的金丝中的精华,就像蚕丝一样,用处极多,甚至可以用来做衣服,而且防御性非常高。
简陆自然不客气地都接收了。
他又在巢穴里逛了会儿,发现除了虫卵和一些废弃物外,没有什么值得关注的东西了,便返回地面。
巨龙仍是守在那里,无聊得用尾巴抽那些当起缩头乌龟的王虫,将它们当成球来抽,抽飞一只又一只。
看到简陆出来,巨龙十分高兴地凑过来舔他。
简陆解着眉避开了,将一只金灿灿的虫茧拿出来,问道:“你要的是这种东西么?”
巨龙高兴地点头。
简陆发现自己将虫茧拿出来后,那些当缩头乌龟的王虫脑袋伸了出来,两条触须颤动得厉害,不过因为有一条恶龙在,它们不敢过来攻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人一龙夺了它们将来给虫宝宝出生后用来当食物的东西走了。
简直痛不欲生。
简陆发现魔林简直就像一个让人惊喜不断的宝库,魔林里的魔虫可以说是一种全新的物种,身上的财富比之魔兽也不差,有很多人类能用得上的魔法材料,只要你有实力,这些便是你取之不尽的财富,能用来制造很多东西。
现在有一条恶龙当保镖,任他随便取后,简陆自然不客气了。
一天的收获后,他们回到了魔林深处的湖边。
海因斯在夕阳西下近晚时,变回了一名金发青年,便兴奋地扑过去,挨着简陆说:“这三个月来,我在魔林里探查了很多地方,还发现魔林里还生长了很多珍贵的魔法药材,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取了……”
那么多的珍贵财富放在面前,任你自由取,这种感觉太酸爽了,简陆心里也高兴,神色变得柔和起来。
简陆将今天收获的东西都拿出来,和海因斯一起分类。
等这一分类,简陆突然醒神过来,被那一堆金灿灿的东西都炫花了眼睛,猛然忆起,今天海因斯带他去的地方,不管是魔虫还是环境,都要颜色鲜艳的,最好是金黄色的,只要是和金黄色有关,这条龙它就高兴,然后一窝揣了。
“明天去别的地方。”简陆说道,“一堆都是金灿灿的,眼睛都要花了。”
海因斯正高兴呢,听到简陆的话,笑容有些僵硬,正拿着一块金色的虫蜜把玩,听罢瞅着他,小声地道:“简,这些东西都是很好的。”
“我知道啊。”简陆很严肃地道,“不是还有其他的么?你总不能挑这种金色的虫子下手吧?我记得我们经过的地方中,还有其他颜色的魔虫和植物。”
海因斯扭头不看他。
看他这熊样,简陆就想抽他。
为毛巨龙这么爱亮晶晶的东西呢?特别是黄金,简直就是它们的最爱,到底是什么原因?
简陆又拿出今天从十三星瓢虫的巢穴里取来的茧,看了眼海因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