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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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趣心下啧啧稀奇,对罗妖道,“这鸟儿比人还精呢。”

罗妖道,“孔雀王的大公子,若无意外,他就是孔雀王的继承人。”

知趣问罗妖,“你说,小白跟孔蓝之间有没有矛盾啊?譬如,因我家小白资质出众,继承权在孔蓝之上啥的?”

“孔雀血统珍贵,一族也没有多少纯血孔雀。似孔雀王,千年时光不过三个子女,孔蓝虽较孔白差一些,他年纪长孔白几百岁,阅历也广,你看他行事,并不似心胸狭隘、头脑昏馈之辈。”罗妖道。不然,依孔蓝的修为,妥妥的压人族一头,若是他想在林央麾下拔个尖儿,是轻而易举之事。孔蓝却是未与人族争高下,反顺势推出知趣。由小及大,孔蓝绝不傻。

知趣想一想,“现在小白没个影子,我担心的很。”

“每人有每人的路要走,放心吧,先时他化形都没有,就能一个人从梧桐城跑到罗浮界,现在起码化形了,修为不低,哪里就会吃亏呢。”罗妖放心的很。

俩人正说话呢,人族文斐然、沈留白、章瓒与妖族孔蓝、苍鹰、凤鸳一并来拜访知趣,知趣再三推辞不过,才答应在林央军中任职。林央非常大方,直接就拜知趣为国师,地位在诸修士、妖族之上。

知趣刚一上任,林央便将凌云之事交到知趣手里。

知趣未有半分犹豫,直接道,“凌云既知法犯法,无视将军命令,私放敌军,按律当斩。既如此,不必拖延,挑个良辰吉日,拉出去斩了,也好让凌云早日投胎。”

再有人求情,知趣便道,“无规矩不成方圆,若是放了凌云,日后谁在敌场遇到亲戚故旧,个顶个儿的讲交情、不忍心,那这军中,还有法度可言么?”

“还是大家以为,将军求贤敬贤,就是为了让人自发善心,扯他后腿?”知趣面色寡淡,“若说发善心,与人为善本无错。只是大家想一想,那些在战场上死去的将士、染红的鲜血,难道就白流了吗?”

话已至此,求情无用,凌云既要斩首,按知趣的意思,林央素来敬重修士,凌云即便死,知趣还是令文斐然算了个易上路的日子。

并且,知趣令文斐然写了一封声情并茂的文章送到南方叛军那里,言明凌云触犯军纪,就要斩首。知趣大庭广众之下问凌云,“你放了族人性命,你说,你就要死了,你的族人会因感激你来救你吗?或是,过来替你赴死?”

第一九六章

凌云默默的看知趣一眼,并没有说话。

到了监斩凌云那一日,知趣坐在凌云身畔,烹一壶香茶,为凌云送行。凌云垂眸道,“他们不会来的。”

待泉水滚了,知趣来烫杯,袅袅热气随之升起,隔着水雾,彼此面目都有些模糊,“我料到了。”

临死之前,凌云面色反是愈发恬淡,心内空灵,“我只有一半人族的血统,我父亲是凌家人,母亲是山中一只成精的狸猫,他们很早就过逝了,我在凌家长大。”

“我有一半凡人血统,一半修士血统。先时在家族时,家族特意赐我一只半是凡鸟血统、半是灵禽血统的灵鸦。”知趣道,“结果,我家黑豆儿比同期的灵禽都出色,如果不是他出了意外,百年之内便可化形了。”

“再观己身,我比我那便宜爹的其他两个儿子都要强百倍。”轻嗅茶香,知趣大言不惭,“所以我得出一个真理,混血就是比纯血优秀。”

凌云一笑,却不禁红了眼圈儿,知趣递给她一盏茶,“喝了好上路。”

凌云接过茶的手有些微微发抖,她尝一口茶,慢慢的恢复了平静,道,“好茶。”

“后悔吗?”知趣问。

凌云俏丽的脸庞微泛凄色,她望一眼蓝天白云、花草树木,再看一眼知趣与为她送行的修士们,空气中有凉风送来花香,她轻轻的呼吸着带着花香味儿的空气,道,“我救人,原不该求其回报。但是,我还是希望在我被囚的时候,能有人来救我。哪怕是陷阱,我也希望有人能为了我往下跳。我以为会有这样的人,其实,并没有。”

凌云喝完这盅茶,接着便被军前处斩,头颅悬在城门口。

其实杀凌云的事,大家早心照不宣了,必竟知趣刚刚主事,凌云撞在他手里,必是要从重处置的。故此,大家便默认了凌云之死。

但是,这种把脑袋挂城门外的事,在修士看来,就有些过了。

沈留白道,“凌云既死,按规矩,送她的尸身回凌家,也算礼数。”

文斐然也跟着说了一句,“即便普通将官犯罪斩首,也不至于将尸身示众。凌云以死赎罪,此事已了,军师就给他个体面吧。”不论如何,修士自然是想保有其超然地位。

知趣打个手势,将他们二人招至跟前,说了两个字:伏击。

知趣的计划很简单,“凌云是为凌家人死的,她活着时,凌家人连营救都不敢。她死了,你们猜凌家人会不会来给她收尸?”

沈留白、文斐然一时都沉默了,知趣道,“在城外挂上十日,若凌家人敢来,你们去伏击。若凌家人不敢来,也没什么损失。”

的确没损失。

非但没损失,知趣自有其用意所在。

修士几头下注,稳赢不输,今日,知趣就是要借凌云之死来警告他们。那些在他们看来稳固的家族同门关系,在生死面前,不值一提!

善心放人送人情没关系,只要自己不怕死!

再者,若放个有良心的子弟朋友,算是没白放一场。若是碰到凌家这样的,凌云因私自放走族人而被斩首,结果直到现在,那个被凌云放走的族人,连个屁都没放一个。

豁出命救这样的人,到底值是不值?

让凌云豁出命去救的,自然是凌云认为值得为其豁出命去。不必说,交情肯定是好的。

结果呢?

你自以为是的好交情,到头来就是凌云的头都挂城门口了,交情好到令凌云冒生死之危相求的同族都不会来瞧她一眼,甚至不敢冒一些危险替她收尸!

这些自以为是的好交情,凌云有,别人有没有?

知趣哪里是在杀凌云哪,知趣分明是借凌云以杀修士之心!

知趣客气道,“城门伏击之事,就拜托二位了。”

沈留白、文斐然领命。

文斐然在城门口隐身匿形,半空摆张榻,再撑把玉骨云锦伞,当然,玉骨是带有灵气的玉石所制,云锦上面有织有防护阵,这玉骨云锦伞还是文斐然自修真界买来的。以前,他去过修真界,那里是与凡世完全不同的地方,灵气更加浓郁,灵花异草、丹药灵符都更齐全,当然,竞争也更激烈。

文斐然的资质,修真界亦有门派向他伸出橄榄枝,不过,文斐然最后还是回了凡世。他生于凡世,长于凡世,尽管凡世不能与修真界比,他还是喜欢这里。

文斐然与沈留白轮班在城外守了十天,连只鸟毛都未见到,最后,凌云的尸身头颅被合葬于城南山林之中。知趣还抽空去悼念了一番,哪怕文斐然也深为凌家人这种乌龟精神所叹息,不禁与沈留白打听,“凌家我打交道的不多,倒是很能忍哪?”这话说的当真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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