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招兵买马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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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不知如今的苗大洞主光现金加起来就有三千多万枚金晶,开这点薪酬没问题。

好吧,洪长海又继续跟他谈其他人的金晶待遇。

最终拍板下来的结果是,两名青莲一品每人每年十颗下品愿力珠,加两万金晶;两名白莲九品每人每年九颗愿力珠,钱和前面的比起来直接砍半,一万金晶。

其他的依次往下推,八品八颗愿力珠加八千金晶;七品七颗愿力珠加七千金晶;六品六颗加六千金晶;五品五颗加五千金晶。

这待遇就算放在其他地方,如果没担任什么洞主、山主或府主之类的职务的话,也不算低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能坐镇一方的职务待遇虽然高,可也不是谁都能有机会得到那个位置的,好处看得到,却不是谁都能吃到。

这样算下来,苗大洞主每年要为这些人支出十五万两千枚金晶,下品愿力珠达一百三十枚。

价钱虽然谈得洪长海还满意,也没觉得这样会委屈弟子,可他总觉得是不是有点天方夜谭,你一洞主哪来那么多东西支出?

双方说好了,如果苗毅给不出这么多东西,门下弟子可是要立马撤回的,采收愿力珠的日子马上就要到了,可是立马就要见真章的。

红口白牙的东西自然不行,太容易坑人了,万一被苗毅给骗入了规则之内,想再出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双方要签下‘如律令’,才能保证双方的约定。

何谓‘如律令’?

‘如律令’的规则来自六圣座下商会的‘如律府’,譬如仙国就有‘仙国商会’,专门做修行界的买卖。

做买卖免不了有坑蒙拐骗的事情,乱七八糟的事情层出不穷后,直接影响了修行界规则制定者的利益,于是‘如律府’应运而生,最早是规范交易,最后延伸到了整个修行界。

‘如律府’可不是什么类似南宣府之类的地方,而是类似于俗世的官方执法机构,区别在于‘如律府’是针对修行界,直接由六圣座下的徒子徒孙来掌控,算是六圣唯一最直接插手修行界事物的所在。

约定双方一旦签下契约,假如有一方违约又不肯付出违约代价,另一方则有可能把契约送到‘如律府’请求执行公道,而‘如律府’立刻会发‘如律令’给违约方质问,你愿不愿意兑现违约的承诺?

如果接到‘如律令’还不肯承认自己有违约之类的,那么‘如律府’会亲自派人来查证,一旦验证的确违约,或者证明另一方是诬告,负责任的一方不但要支付查证的费用,而且后果还很严重,需知‘如律府’高手如云。

为了维护修行界的游戏规则,‘如律府’绝对是律法森严的地方,不允许有丝毫徇私枉法的事情,以示高高在上的六圣是多么的公正严明,代表的是六圣的形象,自然不会乱来。

实际上签约双方签下的并非‘如律令’,只有‘如律府’发出的才叫‘如律令’,只不过如今修行界早就习惯了把契约双方签下的愿意接受‘如律府’监察的契约叫‘如律令’,叫着叫着就叫习惯了。

这就是‘如律令’的由来,而杨庆和蓝玉门掌门签订的正是‘如律令’。

苗毅对签下‘如律令’没有任何意见,欣然答应。

可洪长海还是有点不放心,万一你到时候兑现不了承诺大不了把蓝玉门的弟子给放回来,又不损失什么,而我蓝玉门弟子白白被你给使唤了的账怎么算?岂不是被你给耍着玩了,让我怎么交差?

你是规则内的人,规则外的人哪怕修为再高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对付你,因为你背后最大的靠山可是六圣。

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修士想钻入规则内的最大原因,外部一般没人敢正面对付规则内的人,而规则内的人处理规则内的人也要按照规则来,不能乱来。

规则内的人说到底都是在帮六圣维护修行界现行规则的人,这就是不一般的地位,有着外面人享受不到的基本保障。

洪长海要苗毅拿出能抵押的东西来承担违约后果,才愿意跟苗毅签约,否则你一小小的东来洞主,就算到时候把你告到‘如律府’去了,让‘如律府’把你给打杀了也没任何意义,还是有东西抵押最可靠。

苗毅二话不说,直接从储物戒内亮出了一杆方天画戟,“一件一品法宝做抵押怎么样?”

洪长海看看自己手上的一枚储物戒,再看看苗毅手上的六枚储物戒,抬头看了看天,差点流下一把心酸的老泪来,自己修行多少年了,还不如一个毛头小子混得好,这兔崽子一个洞主竟然就佩戴了六枚储物戒,自己身后的大部分人都还没有储物戒,而且人家随手就能拿出一件一品法宝来,自己身后大部分人还没能用上一品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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