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2)
喵的现在也不跟你装了,我又不期待着伊丽莎白跟你成双成对了,谁怕谁?!大不了你也把我归到丢人的贝内特一家去,只要伊丽莎白跟宾利先生好好的就行。等我带着玛丽出去环游世界了,谁知道谁是谁?!
“至于我跟科林斯先生。我待他友善也好,刻薄也罢,似乎都跟高贵的达西先生您没有关系。至于他的追求,或是不久后的未来可能发生的求婚……”想到《傲慢与偏见》科林斯求婚的那场戏,简岚脸色泛青,一阵恶心。。
“……我究竟要怎样对待也是我自己的事情。还有。”说到此处,简岚提起裙摆对达西先生行礼,并说:“难道您不知道故作矜持是提高淑女地地位的表现吗?说不定我现在正在努力提高我的身价!”。
简岚破罐子破摔的说道,并且抬起下巴,做挑衅状。
说完,简岚站起来,狠狠的转身,大步向书店走去,再没有理会背后那个有钱人。
该死的有钱人!
简岚很快就为今天的话而遭到报应了……当她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她亲爱的科林斯表哥时,那颗柿子仍然认为他可爱的简表妹在故作矜持……
尼玛!
chapter14
英国,伦敦。
“亨利,之前写的那几封信有什么回音吗?”一个身材修长偏瘦的青年懒洋洋的倚在办公桌前,抬头向站在门口的人问道。
青年金色的头发并不像时下绅士那样梳理的一丝不苟,反而显得有些颓废的搭在额前。
“先生,报社说只有一位回了信,并且附了一部中篇小说。”顿了顿,那个名叫亨利的年轻人说:“是整部小说。”
“哦?”青年的眼皮略微的抬起,让人看到了那双灰绿色眸子中的兴味。青年勾了勾嘴角,问道:“是谁?”
“是那位笔名为‘艾柯瑞斯(aquarius)?艾治(age)’的简?贝内特小姐。”
闻言,青年的眉毛高高的扬起。
艾柯瑞斯?艾治,宝瓶时代(age of aquarius)吗?有意思。没想到南方那种落后的地方竟然会有基督徒取这种笔名。
她难道不知道进入宝瓶时代代表着什么吗?
“等等,你刚刚说回信的是那个写个故事大纲就来投稿的女人?”青年忽然想起来什么,问道。
“是的,是住在哈福德郡的简?贝内特小姐。”亨利低头回答。:
“把她寄过来的小说拿来我看看。”青年说到。
“这……”亨利有些犹豫。
“怎么?那小说写的太好了,让编辑部那帮老东西爱不释手了?”青年开玩笑一般的说。
“我不知道,先生。本来我是要把手稿一并带回,但是编辑部的先生们仍然在讨论。”本来没什么表情的亨利说到这儿,忽然皱了皱眉头,然后继续说:“先生们似乎在探讨情节……大约是,男主人公应不应该做什么事情。”
“哦?她写的是什么小说?”青年来了兴趣,问道。
“是一部哥特风格的小说,先生。”
听了亨利的话,青年有些失望的靠回椅子,喃喃道:“哥特风格的小说还能写出什么好东西,那帮不学无术的老家伙。”
“先生,一会儿有您跟棉花供应商们和另外几家纺织厂主人的宴会。”亨利果断的放开了他这个纯粹是想要找乐子的话题,继续下一个。
青年的精神瞬间萎靡,没力气的说:“亨利,我昨夜似乎着凉了。”
一直低着头面无表情的亨利忽然抬起头,看着青年,说道:“您昨夜被姑娘们围着谈笑风生的时候似乎并没有任何着凉的迹象。”
“那就是舞会结束时等马车等的太久了。”青年面不改色的说。
“尼古拉斯?德?杜兰先生!”亨利加重语气
“好好好,把衣服给我准备好。”青年揉揉头发,站起来,说。
“哦,对了,有时间把那个女人写的小说拿来我看看。”进入更衣室前,青年对亨利说道。
“是的,先生。”
《灰烬》
请不要好奇心和同情心泛滥,尤其是在夜晚的时候。因为你不知道你救回来的这个人究竟是什么。
他可能是个受伤的骑士,可能是个落难的王子,也可能是一个……嗜血魔鬼。
尼古拉斯坐在晃动的马车里,手里拿着厚厚的一沓信纸,就着黄昏略显昏暗的光,读着纸上流畅而娟秀的书法。
故事开篇于一个烂俗的故事。美丽而善良的领主的女儿带着负责守护她的骑士救了昏倒在河边的受伤男子。一日后那个男子在紧关着门的房间里面消失了,只留下一个红的如血的宝石挂坠。
少女只是收下了那个美丽的挂坠,却不知道她救下的那个男子每个夜晚都会回来暗中窥测这个竟然阴差阳错的救了自己的凡人。
有了这样的一个开头,后面的故事就容易猜出了。一直隐匿在暗处男子在少女的父亲同其他领主战争失败的时候,救下了险些被辱的少女和她的骑士,并把他们带回了一个每扇窗子都拉着厚重帷幕的城堡里面。然后,在一个个美丽夜晚的相处中,情愫逐渐产生。而这时,少女才发现了这座气氛永远诡异的城堡的秘密。
黑色的棺材,新鲜的尸体还有淋着鲜血毫无圣力的十字架。
少女终于发现那个手执高脚杯与她在壁炉旁聊天的英俊男子不是英雄,甚至不是人类,而是一个吸血鬼。
他手中高脚杯里面装的也不是窖藏了二十年的红酒,而是……鲜血。
读到这里,太阳已经完全落山了。
纸上的字迹再看不清,尼古拉斯这才放下信纸,不再试图辨认上面的字迹。
他小瞧了那个女人。
故事讲到现在,不曾出现他所认为的几乎成了哥特式特有的那些低俗描写。单靠她的讲述,他就仿佛感受到了古堡的阴暗,那些狰狞的藤蔓,脸色苍白毫无血色的仆人以及永远毫无生气的白天。就连玫瑰花,似乎都只在晚上绽放。
在少女发现他的英雄是一个会露出獠牙咬破人类脖颈的吸血鬼的那一幕,就连尼古拉斯自己都觉得震撼。尽管现在的小说再写那些精怪,主人公也都是人类。而一般都是善良而勇敢的男女主人公打败古堡里面邪恶的魔鬼,最后幸福的在一起的故事。可是,那个女人居然告诉他,这个无论是语言,表情,穿着,举止都被描写的极尽优雅的如同一个真正贵族的男人,竟然是一个邪恶的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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