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三百三十九章 损失(2 / 2)

加入书签

刚来到这里,步天云就迫不及待向林飞介绍起来。

据说只是洪峰城最近十年来发现的最好的矿脉之中,步天云已经找专人检查过,这条矿脉,十有八九是火属性灵石矿脉,属性属火的修士,在罗浮世界有很多,这也是最受欢迎的一种灵石之一。

等把这条矿脉开采之后,洪峰城就能赚上一笔,同时也能把允诺给林飞的一半资源分给他。

只是,最近有一些势力盯上了这条矿脉,那些势力不敢明目张胆的来抢,就从外边拉一些散修回来,经常来这条矿脉处捣乱。为的就是逼迫洪峰城把这条矿脉给交出去。

林飞一听这还了得,洪峰城如今的资源,可是有自己一半的,抢洪峰城的东西,就好比是抢自己的东西,当天,林飞就守在这里。

跟着就发现,傍晚的时候,果然有一群蒙面人前来闹事,而且其中还有四五个金丹期的修士助纣为虐,有林飞这个真身在这,一切自然不在话下。

林飞赶跑他们,还让他们带话,以后谁胆敢来抢夺洪峰城的资源,就是与他林飞做对。那些人一听到林飞的名字,吓都被吓死了,哪还敢在这里逗留。

自从晋升真身之后,林飞的名气在十万大山附近千里都赫赫有名,毕竟是一位真身,一旦到达这个境界,整座蛮荒圣域的所有势力,看到你了,都得卖你几分面子,只要你到他们的地盘上,毫无疑问会成为他们的坐上宾。

他们之所以会这样做,还不是怕得罪一位真身,一旦得罪,不管是大小势力,都会很难受。

如今林飞把自己的名字拿出来用,往外放话,就说洪峰城是由自己庇佑的,果然,从第二天开始,就再也没有人再来捣乱了。

把洪峰城的城主高兴的,看到林飞的时候一个劲的道谢。只要是不会有人来捣乱,他就可以安心的让下边的人开采矿脉,等以后再在洪峰城的范围内发现矿脉,也不需要在担心被抢了。

这就是寻找真身庇佑的好处……

洪峰城城主将林飞请回来不久,就尝到了甜头。

而林飞这边,他没有直接离开洪峰城,而是留在洪峰城里,检查这里除了矿脉之外,还有什么资源。林飞发现,洪峰城的土地,真的是特别适合孕育矿脉,这里的土质每过几年,都会出现矿脉的雏形。再等上几年,一条矿脉就会出现。

往往在洪峰城的范围内,还不止是出现一条矿脉,有的时候同时发现两三条矿脉都是有可能的。洪峰城的领地,真的是一块天生的福地,任何只要占据这块土地的势力,都会赚到哭。

“我草……你们这是赤裸裸的浪费啊……”林飞还在检查矿脉,却突然发现,在洪峰城外,有大量非议不用的领地,由于常年无人经营,都已经杂草丛生,成为一些野兽的巢穴了

但是,林飞仔细观察之后,却是不由得骂了出来。

这简直就是丧心病狂的浪费……

这些被荒废的土地,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任何不平凡的地方,但是深入检查地底,就会发现,约莫十几米以下,竟都是灵气极为充裕的灵土。

这些灵土,就这样废弃掉,实在是太可惜了。

灵土最适合种植灵药,按照林飞估计,这里的灵土,至少也能培育出三品灵田来,而荒废的土地,也至少能够开垦出上百亩的三品灵田。这不是浪费是什么?这些宝地,居然被洪峰城的城主就这样浪费了……

如果不是林飞及时发现,恐怕这些灵地,还要继续的埋在大地下边,被那些杂草所覆盖。

林飞把这消息给洪峰城主一说,洪峰城主也颇为重视,派人去检查,果然发现,正如林飞说的一样,这里许多荒废的土地,实际上都是珍贵的灵地。

气的洪峰城主罢免了不少的高层,这些家伙平日里拿着他赐予的资源,但是却不好好办事,连眼皮底下的灵地都没有发现,这不是诚心让他难受吗?

不过现在挽救还来得及,洪峰城主在林飞的示意下,安排了修士来开垦灵地,只是洪峰城缺少那些能够照料灵地的修士,这里大部分人都没有种过灵药,甚至都不知道灵药是如何种植的。

林飞没法,只能回了一趟蛮荒圣院,然后在蛮荒圣院的交易区,买了一些特别容易种植的灵药种子,就是那种只要没事浇点灵水,就能活下来的灵药。

虽然在价值上比不上那些好灵药,同时也有浪费三品灵田的嫌疑,但也没办法,毕竟总不能看着这些灵田继续荒废着吧?

林飞也只是劝洪峰城主,既然洪峰城内有这么多的资源,自然是要多加利用起来,这些能用肉眼看到的资源,现在都用上,等到收获的时候,那得到的资源就更多了。

洪峰城主也明白这个道理,就想办法去了。

林飞在这边正想下一步如何发展呢,李艺却从蛮荒圣院过来了,原来是蛮荒圣院发出了要求,让林飞成为蛮荒圣院的长老。

林飞并没有多做考虑,就准备回绝。

南境只是他的一个中转站,是无意间被传送到这里,一旦有机会,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回到罗浮界,现在去当长老,不是没事找事嘛?

虽然蛮荒圣院并不禁止长老的去留,但是一旦当上长老,多多少少要和蛮荒圣院的高层接触,要万一到时候发生一些什么事情,自己以后走的就没有那么洒脱了。他毕竟不是南境的修士,还是不要给自己找太多麻烦比较好。

李艺按照林飞的吩咐,把回话给蛮荒圣院带回去了。

蛮荒圣院的高层们觉得十分可惜,这么多年了,蛮荒圣院好不容易诞生出一个真身,如果不能留在蛮荒圣院,确实是圣院的损失。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