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七章 小作怡情(1 / 2)
她平时不干活,又注重保养,所以一双玉手白嫩的很,红色在她手上太显眼,血可能没流多少,但是现在一手的西红柿汁,好像都是血,再加上她叫的凄惨,殷权以为她整根手指都要切掉了,他只觉得心脏在抖,夺过她的手,仔细地看。
“血,流了好多的血!”程一笙叫,身子瑟瑟,她那么爱惜自己,流这么多血,吓死她了。
“没事,不会有事!”殷权捏住指根,想让血流的慢些,他怎么看不到伤口在哪儿?就算都是血遮住了,也能看到往外冒的血,为什么看不到?他微微皱眉,用手指沾点血放舌头上舔了一下,有血味儿,但更多的是西红柿味儿。
他明白是怎么回事,将她拽到水池旁,用水冲她的伤口,她大叫,“会感染,你想害死我?疼!”
手被冲干净,血已经不流了,他挤了挤她的手指,才看到血流渗出来,只不过是浅浅的一道小口,别说缝针了,如果是他,创可贴都不用,她至于叫的要死要活吗?他没好气地说:“没事!”
哪里还有刚才的温柔?他恶声恶气地,将她拽到外面,拿了药箱,用酒精给她伤口消毒,她又叫:“疼!”
“忍着!”他喝斥。
这男人真凶,她的泪在眼眶里转呀转,忍着不让掉下来。
消完毒,他才将创可贴给她贴好,一边收拾一边没好气地说:“真笨,切个菜都不行!在这儿等着吃就行了!”
死男人……
她一向牙尖嘴利,现在不吭声便觉得奇怪,他侧过头,看她含着泪,一副想哭不敢哭的样子,才想起她怕疼的事儿,再联想刚刚她吓的身子都抖了,不是装的,不由怒气顿消,被怜惜所代替,心中升起一股无力,颇为无奈地说:“没事,这样的小口子,两天就看不出来,我去做饭,以后不要碰刀了!”
手已经不疼了,程一笙觉得真丢人,她虽然只会煮面,不过切菜是没问题的,如果不是他突然吓自己,她也不会切了手,还落下一个笨手笨脚的毛病,她真是恨死了。明明聪明、坚韧的她怎么到了他面前问题频出?还一个劲儿的露丑,从没这么惨过,她跟殷权果真八字不合,他就是来克自己的,结婚第一天就见血,不是克她是什么?
殷权哪里知道程一笙的胡思乱想,他走进厨房做面,刚刚不是他听话,而是听了程一笙要吃鸡蛋面,才想到她还病着,不适合喝牛奶,喝碗热面汤对她身体恢复极有好处,所以就当下改变主意,做面汤。
殷权麻利地煮好面,端出来后看到程一笙站在厅里正仔细研究壁画,他叫了一句,“来吃饭!”
“咦,奇怪,你怎么没在家里摆照片什么的?”她歪头问他。
她的房子都挂着自己的照片,她觉得一般人家里都会有照片,就算不大幅挂在墙上,也会摆在桌面上,可殷权家里没有任何他的痕迹,就好似有客人进来,不知道这是谁的家一般。
“我不喜欢照相!”他将筷子放到小碟上,看她的样子,手肯定不疼了,否则她还有闲心看画?
不喜欢照相?结婚照他不是笑的挺灿烂嘛,一副欠扁的模样,不过想到他有这个缺点,她立刻抓住,开始反击,“啊?不喜欢照相?那我们的结婚照怎么办?不会让我一个人去照吧!”
他的眉皱起来。
她暗爽!
没想到他只是犹豫一下,跟着说:“你去选地方,我和你一起照!”结婚是他强迫的,再没有结婚照就太不像话了,他不想让她太委屈。
妥协了?她不懂,如果他娶她来报复的,没必要答应和她一起照相啊,可如果说他娶她是用来宠的,她说什么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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