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诬陷(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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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还没说完就被警察打断,“苏梦源、穆莲萍,江鹏山向我们警方报案。大致情况就如刚才所说,根据他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参照《人身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他本人向你们提请了包括医疗费以及误工费在内共计一万元的赔偿!另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警方也可能向法院控诉你们犯故意伤害罪,如果罪名成立,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你们有什么需要澄清的吗?”

听完警察的叙述,苏源及穆莲萍看向那个叫江鹏山的黄毛混混眼中即将喷出火来!

什么叫颠倒黑白,这个江鹏简直贱到了骨头里。

医疗费可以理解,但误工费算什么,他有工作吗?

“我有话说!”警察话音刚落苏源就立刻开口了,她用冷冷的眼神看了一眼江鹏山,直截了当道:“这个江鹏山是在诬告!”

“你才诬告!!”江鹏山像被踩了尾巴一样。立刻跳起来。

“事情的经过完全不是他说的那样!我当时只是路过,碰巧看到他正要对穆莲萍同学施暴,我是见义勇为!!”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由于都是事实,因而苏源说话的时候底气十足。

其间王老师跟穆莲萍为她补充,基本还原了事情的完整经过。

两位警察互相看了一眼,立刻觉得事情变得有趣起来,一方告对方因为卖春纠纷而引发人身伤害,而对方却告他“强奸未遂”。两件都是严重的刑事案件,他们堇山刑警中队又有用武之地了。

想了想,警察问道:“你们所说的都有证据吗?”

“我有证明自己是碰巧路过的证据!”

“我有人证!”

两人同时开口,苏源诧异地看了看江鹏山。自己有证据可以理解,但他……有人证?

点点头,接着一个身材消瘦的男生走了进来。大约一米六出头,长相一般。甚至见到警察时眼睛还有些躲闪,是一个怯懦的小男生。

“他可以证明!当时他从现场路过。正好看到了这个姓苏的女人用砖头打我的经过!”看到人证到来,江鹏山语气变得高亢。

警察问:“这位同学,你能证明江鹏山所说的话是真实的吗?”

那男生先看了眼苏源跟穆莲萍,犹豫了下点点头,“我看到那个女生打了这位伤者!”

“那是他该打!”苏源不满地瞪了那位男生一眼。

那男生停顿了下,非常小声地道:“可我还听到嘴上说着钱……什么的,好像因为钱的纠纷……”

哗!苏源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男生,“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啊!你说谎!!”

“安静!”一名警察不悦地看了苏源一眼。

“你们看,我有人证!就是这两个女人嫌我出价太低,我说那就算了,她们一定要逼着我出更高的价!!”江鹏山见形势对自己大好,立刻有了底气,“她们肯定不是第一回出来干这种事了,验一验她们是不是处女就更清楚了。”

王老师眉头皱了皱,现在的情况看来对她的两个学生非常不利,对方不知道从哪里居然找来一个“人证”。

不说这人证的真假,就算是真的,王老师也不可能同意验两位女学生的身体,这关乎名誉,同时她也不敢保证验出来的结果一定对她们有利。苏源的检查报告她前几天还才看过,相信不会有问题,但是穆莲萍……

“不验!”苏源想都没想直接否决,笑话!她清清白白的,为什么要去验!再说这东西能说明什么?

“你们看,她心虚了!!”

不耐烦地看了眼江鹏山,两位警察心想就算你占了理,但警察局是你嚣张的地方吗?再说假设买春成立,你的行为也检点不到哪去。

王老师道:“两位警官,请听我说一句,这位苏梦源同学因为一些事情她的检查报告我前几天才看过,不会有问题,而且她确实是碰巧路过,我们这边也有证人。再说苏同学家境殷实,不会因为钱的事情而去出卖**……”

“谁知道呢,没准有钱人家的孩子寻乐子呢?”

“你特么说谁寻乐子?”低沉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就见林军阴沉着脸,一副两眼恶狠狠看着那江鹏山。

“你是谁?”江鹏山身子一颤,只觉得这个林军有些眼熟。

“小军,你怎么来了?”其中一个警察看到林军,意外道。

“表哥,我的同学出了事我当然要过来看看。”对着那个警察一笑,林军表情严肃道:“刚才的谈话我都在门外听到了,我担保我的同学绝不是那样的人!”转头看向江鹏山,似笑非笑道:“你说对吧……”

“呃。”江鹏山看着林军,忽然想到了什么表情骤然变化,讪笑着道:“哈哈,原来是林公子啊……”认出对方居然是公安厅长的儿子,江鹏山心里开始滴血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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