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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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趴着在桌上啜泣,口腔中血腥味渐浓,哭得声音渐大。直到有个宽厚的手掌抚上了她的后脑勺,她才稍微平静了些。

那感觉,像摸小狗似得……

不过摸她后脑勺也算是一种安慰?对,无声的安慰。这样一想,她心里就好受多了。糖水也不是根木头嘛,安慰她,说明还是在乎他的嘛。

她借势拽住他的手腕,猛地起身望着对方,呆了。

“顾南!?怎么是你!”她慌乱的朝着四周望了望,方才唐思淼坐的位置已经空空如也,人去座空了。“刚才坐这里的男人呢?”

顾南一脸嬉皮,讥笑:“看不出来啊秦可,你这么开放?我们认识也有十几年了,今晚约一发?”

秦可可豁然起身,眼神一凌,一脚踢在对方下部,疼得对方嗷嗷直叫唤;顾南捂着下部,脸色苍白:“暴力!暴力!知道什么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吗?”

就冲着他这句话,秦可可又补了一脚。待她追出去时,古镇小街上灯火阑珊,已经没了唐思淼的身影。

她气得在原地跺脚,咬着嘴皮儿,叉腰道:好你个糖水!等回了夏川,有你好看!

作者有话要说:被姑娘亲了撒丫子跑,真的大丈夫嘛!_(:3」∠)_

☆、第28章 糖和红烧肉(1)

回到家时已经九点了,秦可可情绪很低落;挫败感将她包裹得严严实实,有些喘不过气儿。

经过堂屋时,她发现里处灯还亮着,便好奇走了过去。隔着几米距离,外公严厉的声音传了出来;听得出来,他是在刻意压制愤怒。

“这祖屋是先辈留下来的,怎么能说卖就卖?”

屋子里静默了一会儿,她又听大舅舅缓缓说道:“爸,把这宅子卖了,够我们白吃白喝几辈子了!再者说了,人家都去住别墅了,我们守着一个破宅子做什么?”

二舅舅忙附和道:“是啊,大别墅可比这宅子住着安逸多了!今天那位唐先生,出手那样阔绰,还答应额外赠我们一栋别墅,我看行。”

老爷子将手中的拐杖狠狠在木地板上戳了戳,发出咚咚地响声,怒喝道:“你们这些不成器的东西,知道什么?宅子里的东西,哪一样不是先辈留下来的财产?你们觉得这老宅子住着不舒服,大可搬出去!你住你们的洋楼,我住我的老宅!”

大舅舅的声音没什么底气:“青青、雅雅大了,明年要出国,那是一笔大开销;现在买房子,以后就得巴着日子过,您老守着这些死物做什么?你不卖宅子,又不愿意将宅子商业化,当真不知你是怎么想的。等你百年归老,这些东西还不是我们兄弟两的?”

老爷子大概是气极了,大喘了一口气道:“我留给阿珺和可可,也不留给你们这两个白眼狼!”

二舅舅嗓音一提,有些尖锐:“爸,不是我说你,阿珺这些年做过什么?你养着她们娘两,还想把财产留给她们母女?我和大哥是不是你亲生的?”

秦可可实在听不下去了,推开堂屋的木门,在大舅、二舅的灼灼目光下走到外公身边,亲昵的抱住外公的胳膊,冲着两位舅舅道:“外公说不卖就不卖,这些都是先辈留下来的遗产,卖给人家多心疼啊?你们这么想住大别墅,自己买去,别老觑着外公的东西。”

这宅子里有许多古董级别的东西,譬如她房间外的石头水缸,外公书房里的文房墨宝;又譬如柴房那把生了锈的斧头,虽然值不了几个钱,老人家却最舍不得这些旧物。

即使有人开天价要买这宅子,老人家依旧是舍不得的。

有孙女在场,老爷子的气息稍微平和了些,嗯了一声,说道:“你们也别打这宅子的主意了,我说了不卖就不卖。哪怕是我这老头子进了棺材,也不卖!”

秦可可给外公顺了顺气,生怕老人家因生气伤了身体。她从小没爹,那时候老妈又忙自己的生意,根本无暇照顾她。是外公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她长大,教她练书法、教他弹古筝。

她记忆最深刻的是外公那间大大的书房,里面的书都很老旧,有清末的民间小说,也有国学四书;书房里的陈书味总夹杂着淡淡的墨汁味儿萦绕在她鼻尖,是以,她觉得那是外公的味道。

两个舅舅气冲冲离开了,留下她和外公在堂屋坐着。老爷子的呼吸很沉,腰背疼得根本直不起来;由于方才气血上涌,他两眼模糊,头也阵阵发疼。

这些年没怎么注意外公的变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个老人不再像是儿时那般硬朗;

头发花白如雪,曾经直挺的腰背弯了;曾经亮如洪钟的声音,也因为岁月冲刷,变得嘶哑。

炎热的夏季午后,他拍拍大腿,说:“可可,到外公怀里来。”年幼的她拿着玩偶冲进外公怀里,外公笑得那样开怀自在,手里握着蒲扇,轻轻地给她扇着风。

曾经那样伟岸的老人,此刻在她面前,佝偻着背,突然之间变得很瘦小。望着骨瘦如柴的老人,秦可可鼻尖有些发酸。

待扶老人家回屋躺下,伺候他吃了药,闭了眼,秦可可这才放心回了房间。

她的房间很古朴,厚重的木地板、雕花木床,窗台前的几案上放着一盆繁盛的君子兰,墙上挂着外公画的猛虎图;她趴在雕花楠木的梳妆台上,望着镜中的自己发呆。

想着方才在酒吧强吻唐思淼,她脸颊阵阵发烫,像是吞了一碗火碳,连着喉咙里也干涩的紧。

她从没想过自己能如此疯狂,也从没想过敢在酒吧搂着一个男人亲吻。她在手臂上狠狠磕了几下,真想把自己脑子里的东西倒出来瞧瞧,到底装了些什么东西。

****

茂县古镇中央有一座“中天塔”,数百米高。立在塔顶,可以鸟瞰整个古镇和远处宛如哈达的嘉陵江。唐思淼立在塔顶,俯瞰着整个古镇,目光定格在了秦宅那一片。

古镇万家灯火和头顶明朗圆月、稀疏的繁星,交织在一起,如梦如幻。他头一次见这样震撼人心的夜景,不同于城市霓虹繁华;重重的灯火,就像一颗颗闪闪明珠镶嵌在张黑色的真丝绸布上;正如一件绝世的工艺品,做工精湛地无可挑剔。

塔顶风势很大,冷风打在人皮肉上有些刺疼。中秋前后几日,爬中天塔的人很多,尤其是这样晴朗的夜晚,许多人慕名而来,就为了俯瞰一眼古镇的万家灯火,月色银辉。

可很多游客爬到倒数第二层,就被工作人员拦了下来,只好在倒数第二层观赏。顶层被唐思淼承包,他倒也会享受,在古塔顶层喝咖啡,赏月,看灯火……

只是一个人,实在有些无聊。

大概是刚才在风情酒吧被秦可可强吻,他到现在还没回过神。以至于抬头望着朗朗明月,月盘中映出的竟是秦可可的面容。回想方才在酒吧,好半晌,他才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真是一个胆大的丫头,从那种家庭教育出来的女孩,不应该是知书达理的吗?

如果她真的是个中规中矩、知书达理的姑娘,反倒无趣了;唐思淼的思绪跳跃不安,将平日里那个二货秦可可,同刚才在酒吧弹古筝的秦可可分成两幅定格画面,相互比对;前者嬉皮,后者雅静,怎么着都不像一个人,大概是发现了秦可可的另一面,他竟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雀跃。

有机会,他真想听她弹一首完整的曲子。

还有机会吗?

被秦可可这一吻,他彻底放弃了原本“炙手可得”的项目。秦阿伯给他添咖啡时,问他:“真就这么放弃了?”

“没关系,集团不差这一个项目。”唐思淼起身,抬手系了系领带,解释说:“就当我欠父亲一份礼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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