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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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节律的高跟鞋声逐渐靠近,岑彦在心底念了一声“南无阿弥陀佛”,祈求千万别是伍总监。

然而,推门进来的终究还是伍媚。岑彦嘴角耷拉了一下,暗道:“这下要坏了”。要知道二女争夫可不是二龙抢珠,抢得越欢越喜庆。他赶紧起身迎上去,还“贴心”地拔高了声音,“伍总监,您来找沈总啊?”

伍媚似笑非笑地睃他一眼,揶揄道:“岑特助,扬声器可以关了。”说完便径自朝总裁办的那扇磨砂玻璃拉门走去。

“沈总,我尽力了。”岑彦壮烈地注视着伍媚款款步入了玻璃门之后。

晏修明先是嗅到了一股鸦片香水的气味,这样浓郁的东方香型居然被搽出了一种邈远的感觉,她不由察觉到了一种危机。微微偏过头去,竟然是她,上次《郎色》请的那个摄影师。她穿着一条淡金色的绸缎长裙,腰间系着镂空玫瑰金的腰带,肩部披着一件小巧的皮草马甲,脚上则是足有七厘米的细跟金色网纱绑带踝靴。雪白的脸上两片红唇非常夺人。虽然两次穿衣风格完全不一样,她还是一眼便认出来了。

“晏小姐也在?”伍媚笑吟吟地问道。

晏修明起了身,也笑微微地看住伍媚:“medea小姐,上次烦你拍的照片效果非常好,还没有谢谢你。”

“不客气,他们给出的价格很合理。”伍媚淡淡一笑。

这下轮到沈陆嘉吃惊了,“你们俩认识了?”

伍媚没有作答,只是闲散地坐在了沙发上,还交叠起了一双长腿。

“前一阵子答应《郎色》杂志做了一次专访,他们请得摄影师恰好是medea小姐,这才认识。”晏修明微笑着给沈陆嘉解了惑。

沈陆嘉眉头极其细微地皱了一下。他对摄影没有任何好感,因为当年沈叙拎着一皮箱的徕卡相机离开家庭的背影给他留下了太刻骨的印象,那个时候才六岁的他只以为是黑溜溜的方盒子夺走了他的父亲,后来他长大了,明白了一个男人若是不爱一个女人,他总会爱上一些别的,比如另一个女人,比如摄影,比如写诗,比如钓鱼。

伍媚已经看见了办公桌上乳白色的保温桶,她意味深长地瞥了沈陆嘉一眼。

“这是我母亲托晏小姐顺路带过来的,沙参玉竹老鸭汤,清火润肺的。我让岑特助去拿碗,我们几个人分掉吧。”

晏修明当然明白沈陆嘉这话是说给谁听的。她轻轻捏紧了手指,这个女人和沈陆嘉的关系应该不一般吧。只是沈陆嘉竟然会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不能不叫她讶异。又联想起先前陆若薷对她的态度,晏修明悄悄低头勾起了唇角。那个独脚妇人,倒是打得好算盘。分明是自己急了,却把她派来做马前卒。成了,她未必能收获眼前这个男人;败了,也不过是她不堪大用而已,而陆若薷自己却不用付出半点代价。天下哪有这等的好事,既然要我帮你将儿子扯回轨道,自然你我就要绑在一辆战车上。只是一个瞬间,晏修明的脑子里已经飞快地转过了无数念头。

她对沈陆嘉,当然还谈不上爱,他只是一个合乎她的理想的、适合她的男人罢了。他的涵养学识经济基础社会地位包括长相,无一不是上上之选。她已经二十六了,还有她的身份,由不得她再挑挑拣拣的蹉跎下去。晏修明在心底拿定了主意。

矜持地一笑,晏修明视线缓缓滑过两人,然后停在了沈陆嘉的脸上:“沈大哥,medea小姐和你可真相配,沈伯母和我聊天时还提到你的终身大事叫她好生悬心,你也该早点把medea小姐带回去给伯母瞧瞧啊,好让她把心放进肚子里。”说完她打开手袋,小心地取出那只金丝种的翡翠镯头,背对着伍媚轻轻放在桌上,悄声道:“这个我留着就不合适了,沈大哥你拿回去吧。”

沈陆嘉背后是一溜儿胡桃木的文件橱,上面嵌着大块的长方形玻璃。玻璃里反射出晏修明的一举一动。伍媚挑了挑半边唇角,从沙发上起了身,施施然走到晏修明的身旁时,她忽然抬起右手,拢了拢耳边的发丝。

她右手虎口的那粒朱砂痣就这样直愣愣地闯进晏修明的视野当中。晏修明顿时觉得仿佛被闷棍迎面砸中。那红痣慢慢变大,最后几乎布满了她的整个视网膜,仿佛是一*红太阳,又像是一滩血迹。

伍媚倚在办公桌的边沿,瞧了瞧桌上的翡翠,凭着绝佳的记忆力,她一眼就认出了这是陆若薷腕上带的那件老坑种,她去沈家吊唁那天见过的。随手拿起镯子,伍媚把玩了一阵,笑道:“这个镯头挺像佳士得前一阵拍掉的那个,我看报纸上说晏小姐月中在香港演出,沈陆嘉,这不会是你托晏小姐从香港带回来给我的吧?”她脸上的表情是那么的恰如其分,尤其是那一丝隐隐流露的全天下男人都偏爱的“弱女看英雄”的眼光,叫素来果断的沈陆嘉第一回迟疑了。

在她亮晶晶的眼神下难道他还能说的出“不“字吗?或者说他能坦白告诉她这是他的母亲送给晏修明的吗?更何况这个镯子本来就是黄时樱留给陆若薷的,放在晏修明那里实在不妥。他大可以在颜霁那里挑一个价值相当的,重新送给晏家小姐。抱歉地看了一眼晏修明,沈陆嘉默认了。

伍媚五指撮起,喜笑颜开地将镯头利索地套上了自己的右手手腕。她当然知道那是婆婆给心目中儿媳的见面礼,可是那又怎样,谁叫晏修明立志要在沈陆嘉面前要扮作贤良淑德的模样。她的嘴巴没被塞核桃,也没有枪抵着她的背心,她大可以当面说穿真相。

可是晏修明没有这么干,她当然不会,谁叫她要脸。这个世界上,要脸的人永远都不是不要脸的人的对手。

晏修明直勾勾地盯着伍媚,这样的人会是晏夷光吗?晏修明不敢相信。她仔仔细细地在伍媚的脸上看来看去,似乎想要找到一些属于晏夷光的痕迹,眼睛很像,又不太像,还有鼻子和嘴巴,似乎也很像。机会难得,她一定要好好试她一试。

“medea小姐是在法国长大的吗?可有中文名字?”晏修明问得轻松,只有她自己知道,此刻她的掌心里全是湿乎乎的汗。

“我叫伍媚。”伍媚随口应道,只是专心地盘转着手腕上的镯子,那神情看在晏修明眼里,简直就像小家女捞到户头。略略放下一分担心的晏修明又开了口:“这个名字好。伍小姐虎口上的朱砂小痣和翡翠镯子倒是相映成趣,沈大哥你说是不是?”

沈陆嘉却觉得有些古怪,那个镯子,外头连包装都没有,怎么可能是托人买的礼物?伍媚刚才分明是睁着眼睛扯谎。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何况在剧院遇到的那次,她似乎提到晏修明是她的偶像?难道她知道这个镯子的来历,这才见不得落在别的女人手里?似乎只有这样才讲得通。沉浸于自己的思绪当中的沈陆嘉哪里注意得到晏修明说了什么,只是含糊地“嗯“了一声。

伍媚将手举着看了看,笑道:“你说这个啊,生下来就有。什么朱砂痣,不过是血管瘤罢了。”

听到血管瘤三个字时,沈陆嘉才回过神来,他紧张地看住伍媚:“什么血管瘤?”

“没事儿,这种凸出的红色痣在医学上又叫血管瘤。”伍媚轻描淡写。

“沈大哥和伍小姐之间的感情真叫人羡慕。”晏修明勉强一笑,“时间不早了,我就先告辞了。”

“我送送你。”沈陆嘉好风度地起了身。

去电梯的路上,沈陆嘉有些歉意地说道:“关于那个镯子,对不住了。”

“不要紧的,沈大哥,本来我留着就不合适。”晏修明笑得温婉,“对了,沈大哥,伍小姐在哪里高就啊?她先前来的时候我模模糊糊听见你的助理管她叫‘伍总监’来着。”

“她就在晟时工作,公关总监。”沈陆嘉对晏修明存着一种隐隐的内疚感,也不奇怪,男人对于喜欢自己的女人,终归是有两分另眼相看的。

“伍小姐真是了不起,不像我,除了跳舞,对其他一窍不通,老被我妈嫌弃。”晏修明自嘲似地笑笑。

“你也很优秀。真的。”沈陆嘉说得诚恳。

“谢谢你,沈大哥。”

沈陆嘉回到总裁办时,伍媚懒洋洋地坐在他的位置上,歪着头看着他。而她面前的桌子上端端正正地摆着那只金丝种翡翠手镯。

沈陆嘉拈起手镯,“怎么褪下来了?”

“你妈送给准儿媳的,我哪里敢要?”伍媚斜着眼睛哼哼唧唧。

沈陆嘉失笑:“刚才戴的不挺起劲儿的吗?”

伍媚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这个镯子还是我奶奶传给我母亲的。” 沈陆嘉摸着温润的镯头,脸上浮现出追忆的神情,“不过在我心里,有资格戴着它的,只有你。” 说完,他握着镯子就打算往伍媚腕子上套。

伍媚却拦住了他的动作,“你收着吧。”这个镯子她若是自己留着,等到哪一天陆若薷向“准儿媳”问起来,她还不知带会被编排的怎么不堪呢。女人对女人,总是有几分残酷,这几乎可以说是本能,更勿用说她和晏修明了。

沈陆嘉的声音却黯了下去:“你不肯要?为什么?”

“我若是收下了,你不是叫晏小姐为难吗?”伍媚又一次笑得意味深长。老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除了她们母女三人,再添上一个陆若薷,想必她这次要玩的游戏,不会太无聊。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关心我的颈椎的妹纸们~爱你们m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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