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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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原来是他。

呵,居然是她。

“你不是阮沅。”沈陆嘉冷硬地开了口,别人或许见不到神秘低调的《郎色》主编,他却是见过的。

“她追秦不动去了,我来替她做专访。”伍媚大大方方地坦白道,又似笑非笑地看住不苟言笑的男人,“怎么,沈总不肯赐座吗?”

“你是谁?”上次在暝色偶遇,她是跳弗拉明戈的红衣舞者,向他求救时又自称学生,最后还施展妙手空空,戏耍了骆二一番。事后骆二去找苏浙要他交人,苏浙居然死活不肯透露。今日得见,她又摇身一变成了代替阮沅采访的记者。出身世家的沈陆嘉神经立刻绷紧了。锐利的眼神牢牢盯住对面妖娆的女子。

伍媚嘲讽地一笑,“沈总有被害妄想症吧。我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不过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否则我宁可躺在床上睡觉。”说完一面自顾自地打了个呵欠,白衬衫领口露出的脖颈和锁骨越发显得迷人,一面还拉过椅子,旁若无人地坐在了沈陆嘉宽大的办公桌对面。

正在这时,沈陆嘉桌上的电话叮铃铃地响起来。

“你好——”

“沈总,我是阮沅。不好意思我有点急事,这才请我的朋友去采访您。您放心,她是巴黎政治经济学院传播学硕士毕业的,以前采访过英国的楚承爵士,时尚界的雷帝rex……”

沈陆嘉还未接话,就只见桌子对面的伍媚探身直接从他手里拿过听筒,因为姿势的缘故,他非常不小心地看见了她胸衣的蕾丝花边和花边间一道深邃的沟壑,脸微微一红,沈陆嘉飞快地别过了眼睛。

伍媚丝毫没发觉自己胸前的旖旎春光已经落入对面的男人眼里。她恶声恶气地说道,“阮大主编,你的职业操守呢?你自己追男人就把这烂摊子交给我?”

烂摊子……是指他么?沈陆嘉不由失笑。

阮沅赶紧顺毛,“我回来了再上你那儿负荆请罪,现在只求姑奶奶你帮我把这个专访做了,不然这期《郎色》等着开天窗。”

“这活我接了也行,你得按我的规矩来,按照沈总的身价,做这种人物专访我要一万二,另外我还要你那副青金石的耳坠子。”

电话那头的阮沅几乎要吐血,这女人简直是趁火打劫,但是不依她的话,她决计干得出不顾情分当场甩手撂担子的事来。

“都依你。”阮沅有气无力地答应道。

伍媚听到答复,唇角一弯,一脸无辜地将听筒交到沈陆嘉手里,“沈总,电话还你。”

沈陆嘉有种瞠目结舌的感觉,和阮沅又说了几句,他才挂了电话。然后安静地注视着对面的女子。

伍媚却似感觉不到他的注视,她随意地将办公室陈设瞧了个遍。很好,没有故作风雅的假古董,没有不高明的油画仿作,也没有所谓名人的励志墨宝,于是乎,沈陆嘉的形象由红三代成功转型成有些品位的红三代。

掏出录音笔和纸笔,伍媚这才看向沈陆嘉,粲然一笑,“沈总,我可以们开始了吧?”

沈陆嘉淡淡地开了腔,“我还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

“阮主编不是告诉您了吗?我只是无关轻重的小人物。”

“如果我坚持知道呢?”沈陆嘉面无表情地说道。

“沈总,您该不会是想追求我吧?”伍媚眼珠一转,狡黠地盯住沈陆嘉。

沈陆嘉被噎了一下,片刻后他才淡声道,“或许我该喊你medea?”

这男人的精明和难搞看来远远超乎她的预料。伍媚抿嘴一笑,“名字只是代号而已。沈总想喊什么便喊什么好了,即使您要称呼我为小鸽子小百合我也不会介意的。”

“我想我还是找阮主编换个采访时间比较妥当。”沈陆嘉岿然不动。

这下轮到伍媚噎住了。这男人怎么恁的难缠。不过为了那副青金石耳坠子,她忍了,悻悻地招供道,“伍媚,蔺川外国语学院小讲师一枚。”说完便按下录音键,不怀好意地抛出了第一个问题:“沈总,您出身高干家庭,却没有从政,而是选择了金融业,如今晟时已经是业内首屈一指的综合性投资公司,您的家庭对此可有什么影响?”

“做金融是我的兴趣所在,这和我的出身没有关系,但是我必须感谢我的家庭给予我充分的尊重和自主选择的权利。但不可否认的是,我的姓氏在给了我一些荫蔽的同时,我也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更多的眼睛的注视,使得我不敢有丝毫懈怠和放松。”

滴水不漏。伍媚在心底叫了一声好。

“沈总您是怎么理解投资的?”

沈陆嘉沉吟了片刻,“在我看来,投资就意味着两个字——收益。商人天生就是逐利而行,投资就是为了尽一切可能谋取利益的最大化。”

伍媚追击:“沈家的家训是勤、谨、明、谦、温、勇、恭、让,这八个字显然是脱胎于儒家的思想,而投资的投机色彩是否有悖于这样的家教?”

“不,投资从来不是单纯的投机行为,前期的观测需要‘明’;选择时需要‘勇’;当你获得平均每年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综合成长率时则需要‘谨’。”

……

两人一问一答,沈陆嘉惊讶于伍媚的才思敏捷,她并没有带采访稿,所有的问题似乎都刻在她的脑子里,环环相扣,简明扼要的同时又带有很强的针对性。

伍媚则发觉沈陆嘉思维异常缜密,她所设置的那些绵里藏针的问题他并不回避,也不绕圈子,而是认认真真地回答了,可是遣词用句无可指责。而且沈陆嘉和她见过的那些世家子弟完全不一样,他身上有一种罕见的渊渟岳峙的气质,仿佛世间没有什么能撼动他。

“沈总,您的圈中好友都或多或少与名媛淑女明星嫩模有过绯闻,唯独您,从未出现在任何花边新闻上,您这般洁身自好是因为心有所属还是因为什么缘故?”

沈陆嘉看向对面的女人,神色认真,“我记得我上过鼎言旗下的《星闻》。似乎就在前一阵子。”

阮沅搜集的资料竟然有误?伍媚勾唇一笑,“噢,是吗?看来沈总也认为男人的贞洁意味着一种无能,就像我们习惯称呼三十岁以上未婚的女性为老处女一样。”

沈陆嘉看着对面神情娇慵的女人,她依旧素着一张脸,除了涂了一点玫粉色的口红。她或许算不得很美,但是却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风姿。就像是一朵只开放在夏天燠热潮湿的夜里的白花,既不喜见光,又不是一团漆黑,半明半暗的影影绰绰里最是摇曳生姿。

于是沈陆嘉老老实实地说道,“其实我只是沾了朋友的光,他和某位小姐激吻被娱乐记者拍到,而我不幸成为了人肉背景。”

他的表情非常正经,似乎还带了一点苦恼,伍媚不觉露出一个真心的笑容,她笑起来真的当得起花枝乱颤的评价,仿佛一树覆着雪的梨花,被她一笑,花瓣上的雪便簌簌抖落,露出鹅黄的蕊,在寒风里,让人肝都跟着颤。沈陆嘉又一次有些慌乱地别开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这一章沈总萌爆了。。。好像一只小狼狗。。。忠犬系也是我抵抗不住的物种啊。。。

伍美人,快把小狼狗牵走吧。。。

☆、7忧郁的热

伍媚呵欠连天地朝q7里钻出来,连脚上的绣花鞋都忘了换。

她有多久没熬夜写专访了?果然做人要服老,女人过了25岁之后,再也不能和20刚出头的年轻小姑娘相比。那时候即便通宵不睡,清水洗把脸后又是一条响当当的好汉。而以她26岁高龄,一旦熬夜,第二天整个人脸色苍白精神萎靡外加目光呆滞,完全是一副昨晚纵/欲过度的失足妇女的模样。

天晓得早上她在盥洗间里趁着拍爽肤水的当儿,对着圆腰大镜子左右开弓多少下才让脸颊看上去比较红润有光泽。早知道就该管阮沅把她那条石榴石的坠子也一并要过来。不过那个沈陆嘉倒真是个难得的正派人,身上有种稀罕的宽容敦厚的气质,这年头谁不管娱记叫狗仔,只有他,中规中矩地喊娱乐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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