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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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肉食动物!兰兰无语了,“有什么青菜吗?”

小花愣了愣,这才想起他们是大胃王肉食动物,兰兰可不是。

“屠大哥,家里还有什么青菜吗?”小花赶紧问屠劳。

“我们家没有让客人吃青菜的习惯。”屠劳仰头自豪地说,“不管过得多么辛苦,我们家都会拿肉来招待客人。”

兰兰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小花恍然大悟,农村人招待人的最高标准:肉越多越好!全肉宴是主人家富有的象征,是对客人的最高礼遇。

“兰兰,你多吃点水果吧。”小花笑眯眯地说,“呆会我煮一锅酸甜的水果茶,很解腻哦。”

“你喜欢吃青菜?”东方目不转睛地看着兰兰,“我去买青菜回来吧。”

“不用了,我也很喜欢水果茶!”兰兰并不是很娇气的女孩,“有饭吃就行了。”

小花愣了愣,不好,好像饭也忘记煮了,小花脸色大变跑回厨房,“屠大哥,我们忘记煮饭了。”

屠劳骄傲地高仰起头,“在我老家,让客人一直吃肉到饱是对客人的最好招待!妹子,你来那么多次了没发现我从来没缺过你的肉吗?”

小花想了想,还真是,她每次来都是吃肉吃到饱,哪有机会知道他有没有煮饭。

“大哥,你对我真好!”小花感动了,同为大胃王,她很能体会虎口夺肉的感觉!

看着屠劳骄傲的模样,兰兰摇头不已,好一群令人全身无力的肉食动物!

“厨房现在有空了吗?你们还要不要用。”兰兰问道。

“不用了。”小花点头,“但牛肉还缺点火候,还要再等一小会才能吃。”

“那再等一会吧。”兰兰挽起袖子,“只吃肉对身体不好,我也下厨房做个拿手的。”

“我去买青菜。”东方马上站起来。

“不用这么麻烦了。”兰兰朝放在角落阴凉处的坛子罐子走过去,“以后你们懒得做饭,就做个泡菜饼来吃吧,油水多,能充饥,总比一点青菜都不吃好。”

兰兰拿了不少泡菜过来,她开的连锁泡菜腌菜铺子名气非常大,在朱雀大街上就有两家专门做泡菜腌菜和酱菜的店,生意极好。来拜访之前,兰兰问过东方和屠劳是什么样的人后,索性拿泡菜当礼物了。

兰兰将坛子里的泡菜拿出来,洗过后,正要拿起刀子切时,东方看着那白皙得没有一丝瑕疵的小手,再看看那把无比沉重的刀子,不知为何总有那小手就像豆腐似的碰到那刀子就会碎的感觉。东方走了过来,接过她手上的菜刀说,“屠大哥和妹子刚刚一直忙,现在轮到我们做事了。兰兰,这泡菜要切成什么样的。”

“要切成碎末。”兰兰有些愣,为东方喊她名字的方式,他们有熟到可以直接到喊名字的地步吗?

东方不管用什么刀都很拿手,手起手落,一大堆的泡菜被切得细细的,速度极快,兰兰发现她最后只看到刀影了。

切完之后兰兰拿起来一看,细细碎碎的,感觉每一小片都是那么均匀,兰兰很满意地看着切得极细的泡菜:“好了,呆会就等着吃好吃的泡菜煎饼吧。”

兰兰拿来大盆来装切好的泡菜,这个盆极大,兰兰以前听小花很得意地说过她认了两个吃得快跟她一样多的兄长,还觉得她太夸张,见识过东方的食量之后,兰兰不敢小看屠劳的肚子了,什么都往多做,以免不够,而且就算不够,留到第二天也行,以他们的食量绝不会浪费。

大盆里加上水和面粉,调成糊状,因为泡菜本来就咸了她也没打算加盐了,烧热锅,小心将糊状的泡菜糊摊得平平的,其实做这种饼最好还是平平的铁板,但这里没有,只能将就用大锅了,这个猪头都能整个放下去的锅够大,做煎饼还是很方便的。

东方目不转睛地看着,微黄超薄的大饼被兰兰用铲子切成几片,厚厚的堆成一摞放在她拿过来的大篮子里头。

这姑娘的手真不可思议,明明是那么的小巧,他稍一用力肯定会碎,但却会做出无比美味的煎饼。

东方觉得如果这辈子能一直吃到这双小手的主人做的煎饼,等老的时候应该死而无憾了。

师傅曾经说过,这世间没有令人十分执着的人或事,该不该做要想想自已死的时候会不会后悔一辈子,如果想到放弃的时候会后悔一时就算了,如果后悔一生的话一定非做不可!

他肚子饿得半死的时候,努力想了想一辈子当杀手的人生会不会后悔,然后他得出结论了:当杀手饿死绝对会后悔一辈子,当杀猪的饱死含笑而逝真是太幸福了。

所以东方成了这条街最受欢迎的屠夫了!

尽管屠夫这个职业一点都不高大上,但东方吃饱的时候总幸福地想着:师傅骗人,他当初给我编了那么多千金小姐花魁小家碧玉对杀手一往情深的故事都是假的,我当杀手时差点没饿死,当屠夫反而被无数女人追着跑。

好像想太多了,东方勉强将思绪转回来,总之,他既然觉得如果这小手的主人不能为他做一辈子烧饼会后悔的话,那接下来的人生目标就是让兰兰为他做一辈子饼吧。

泡菜饼被放在篮子里,东方怕这个太重,没有让兰兰拎着,亲自提到餐桌上,没有做米饭,几人就着泡菜饼,泡菜和热腾腾的红烧牛肉和令人口水流的香辣牛肉,卤猪头开吃了。

东方拿出一把长刀,施展他令人震惊的刀法,猪头肉被切得又薄又快,兰兰和小花都忍不住拍手,这真是艺术啊,整个猪头看上去还保持着完整,其实已经被片成可照出人影的薄片了,而东方全身一滴油都没有,那刀子上面也依然锋利如新,一点肉末都没沾上。

兰兰挟起一片薄如蝉翼的猪头肉,透明似的,极为诱人。一口吃下去更是咸香可口,一点都不油,“果然好吃。”兰兰叹道,“好吃的人果然都很能做吃的。”

小花摇头,“这可不对,兰兰你吃得那么少,可是也很会做吃的,兰兰做的饼天下第一,我无论也做不出那个味呢。”

屠劳拿起一片煎得极薄饼放下嘴里,眼睛马上亮了,他和东方运动量极大,两人都是大胃王,不管吃多少蔬菜都觉得嘴巴很淡,没肉吃的时候吃再多的饭还是饿,这饼里面虽然有泡菜,但由于是用油煎的,一点都不觉得味道寡淡,油水多肯定十分耐饿。

“手艺一流!”屠劳赞叹不已,“我一直以为只有吃肉肚子才会有饱的感觉,青菜什么的太不耐饿了,没想到这泡菜煎饼居然很填肚子!”

东方也点头,“没错,少有的美味!”

小花比自已被夸奖还要高兴,得意地说,“兰兰做的饼天下一流,屠大哥,兰兰说得没错,以后你们可以多做些泡菜饼或青菜饼来吃,吃多点青菜对身体比较好。煎饼虽然费油,但你们杀猪这一行最不怕的就是费油了。”

兰兰听到众人的赞美抿了抿嘴笑了,看向小花的目光无比温柔,她今天能做一手好饼还是因为小姑姑呢。小姑姑吃得多,而且特别馋,在祖母生病那段时间,她经常去的地方就是厨房,晚上小姑姑饿得睡不着的时候总像只小老鼠到处找东西吃。烧饼最好存放,小姑姑也爱吃,兰兰向厨娘学习怎么做烧饼。她并不是什么厨艺天才,刚开始做的饼总是十分难以入口,但小姑姑每次看到她做饼都会睁大了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满眼里都是崇拜然后把她弄的东西吃个一干二净。有时候她觉得难吃,想拿去扔掉,但小姑姑总是不管不顾全部吃完,并笑嘻嘻地说,“只有一点点难吃,但比上次的好吃多了,兰兰总有一天会做出天下第一烧饼的。”

她最喜欢小姑眼里的依赖和崇拜了,所以她变得很喜欢下厨做吃食,每次小姑吃东西的表情都是那么专心和幸福,就和现在一样,不,吃相一样的还有一个,兰兰无语地看着身边专心致志吃着东西雷打不动的东方,果然是跟小姑结拜了的,吃相这么相似的人世间少有。好可爱,兰兰觉得自已的手在蠢蠢欲动,好想拿起饼喂到这两只的嘴边。

兰兰赶紧转移视线和屠劳东方说起往事,“多亏了小姑姑呢,不管我做得多难吃都吃得一干二净,我也因为这样才做得一手好饼。”

厨房里的厨娘做的饼都没她做得好吃,厨娘有些感叹道,花家哪天就算山穷水尽了,以花兰这一手好手艺不怕饿死。做得一手好饼的好处并不止这些,同样在到处是有权人有钱的的京城书院读书的花兰发现,她的品学兼优,她的花容月貌,她的出色仪态并不能给她带来太多的友谊,大家无法接受一个比成绩比容貌比气质将她们比成渣的少女居然出身商家!

那段时间很苦闷,小姑姑在尼姑庵,她不得不低头在继祖母手下讨生存,花兰苦闷的时候喜欢做饼,好吃的饼吸引过来的是几个小吃货,然后小吃货带来的是更多的吃货,大家一起吃饼的时候渐渐发现花兰的好,之后她人缘高涨,有人在后面说她坏话就有一大群朋友跳出来,兰兰对人笑得更真心了,相对于不食人家烟火的仙女,大家更喜欢看到平易近人的优等生。

兰兰有时想想自已学霸之路的炼成居然是由烧饼开始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喜感。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

多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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