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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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历史书籍,沈晨霭又拿起了一本《民俗通史》,心想既然还是汉家人的王朝,那推行的自然也就是汉家的儒学文化,那为什么在这里男子契结兄弟,甚至是娶自己寡居的嫂嫂,都已经成为一些可以被广大老百姓所接受事情那?怎么都想不明白的沈晨霭决定继续寻找答案。

罗定给沈晨霭买回来的这本《民俗通史》所注写的年代应该离现在很近,大约也就是这一两年的事情,因为书中通篇都是在用一个本朝人的口吻,在写上一个朝代的故事。

因为作者的关系,这本《民俗通史》里对于‘后唐’的描写就要客观的多,用作者本人的话说,前朝的唐僖宗的确是一位有着雄才大略的贤明皇帝。他在位期间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四海蛮夷皆来朝拜,各国的使臣称呼当时的朝廷为‘天朝’。

有这样的功绩,也难怪后世众人对他会有那么高的评价,但是此书的作者却在此时很是隐晦的提了一句,说是僖宗应有失德之处,才会叫天降祸端于九州黎民。

原来,自打从唐僖宗登上帝位的那天开始,整个唐王朝女婴的出生率便开始慢慢的降低,因为降低的速度极其的缓慢,所以一开始众人并没有察觉,相反,不少人家还因家里的男丁变多而觉得欣喜异常,但是三四代的人口过后,女性过少的弊病便开始渐渐的显露出来了。

据说那时朝廷的户部曾经专门做过统计,以登记在册的人口来计算,男性与女性的人口比例已经达到了四比一,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的增加中。

当时的社会之中,除了高门大户与权贵之家,在普通百姓当中,娶媳妇已经成为了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不少人家的女孩子一下生就已经定下了人家,丈夫最少都是要大自己十几岁的人。

哪怕就是这样,还有夫家不放心的,要娘家把女儿送到夫家来养,夫家好吃好喝的供养儿媳妇到十三四岁,就赶忙挑一个吉利的日子把喜事给办了,过了们的小媳妇都不敢轻易的让她们出门,就怕街头巷尾的闲汉太多,把自己家的儿媳妇给拐带跑了。

有鉴于此,当时的朝廷也想过一些办法,比如颁布法令,规定五品以下的官员不可以纳妾,五品以上的官员按级别算最多也只能有两位妾室。

而皇帝更是以身作则,不但放了大批的宫女出宫,更是消减了宫中妃嫔的数量。规定从今以后,宫中的妃嫔数量不可以超过二十人。

但是这些举措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女性减少的问题,反而因为规定的出台,使得女性成为了一种众人眼中的稀有资源。

当时的人市买卖市场之中,一个最最普通的女奴也得要价50两银子,美貌或是年轻一些的小娘子就更贵了。至于那些想要娶妻的人家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就是嫁妆一点别想,聘礼少于100两那就不用谈了。

对于平民百姓之家,这样的聘金几乎就是他们一家十几口人努力半辈子的全部积蓄,没有女孩的人家,钱就那么多,家里面的兄弟却是好几个,给谁娶妻了,其余的那几个就都是事情。

为了不让兄弟阋墙的事情发生,不少平民人家,干脆就兄弟几个一起攒钱,然后大家共同做新郎,娶同一个媳妇回来,反正生下来的孩子都是他们家的血脉,姓一个姓氏的也就没那多的计较了。

有那些没了丈夫的寡妇人家,只要夫家的人同意,朝廷也是支持她们再嫁的,这样的妇人再嫁出去夫家也是能收一笔不菲的聘金的。

不过夫家的人更愿意将那个寡妇嫁给她男人的兄弟,这样一来不但能够给自己家省下不少的银钱,也能让上一家留下来的孩子得到更好的照顾,怎么算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如此安排本来是极其不符合常理的,但是民间的实情确实如此,朝廷也没有办法,最后也只能是默认了事。

但是事态并没有就此结束,因为女婴的出生率还是在不断的降低,于是不少实在没钱又不愿意单身的男子们便开始相互契结兄弟契约,算是在一起搭伙过日子。

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结成契约的人家越来越多,人们的态度也由最初的冷眼瞧热闹变成了见怪不怪,直到后来连朝廷都认可这一种夫夫形式的存在了。

在‘后唐’灭亡的几十年后,如今女婴的出生率较前朝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兄弟共妻的现象如今已经不太多见了,但是契结兄弟契约与兄终弟及这样的婚嫁方式,却在民间被保留了下来。

☆、第 14 章

沈晨霭看到这里,终于知道为什么罗定可以娶他,又为什么会突然冒出来一位问罗定娶不娶他大嫂了。

果然是很奇葩的世界,但悲催的是他现在就生活在这奇葩的世界之中,而且一点将要回归正常的意思都没有。

弄清楚了事情真相的沈晨霭将手中的《民俗通史》放到一边,整个人往热炕头上一趴,心想着也许他还要感谢那位僖宗陛下,要不是他一直致力于内外交流,南北贯通,在凉州这种大西北地区,还真的不一定能够用得上火炕这种东西。

这么想着,沈晨霭又眯着眼睛惬意的在热炕上翻滚了几下,最近早晚的气温都有些凉了,此时睡热炕真的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

虎子的两只小狗崽一直都在屋里的地面上嬉戏打闹,虽然它们是狗,但是在这个家里,虎子与它的孩子们是享有特权的,那就是想去哪里就去那里,没有人会将它们从屋里赶出去。

沈晨霭爬到火炕的边上看着狗仔们玩闹,看它们玩的那么开心,他真的也很想要加进去,只不过罗定跟他说今天下午要带他出门,所以他现在身上穿的都是刚上身的新衣服,与狗狗们一起玩耍虽然会很开心,但是一定会弄脏衣服的。

万一看到他的衣服脏了,罗定要是改变主义不带他出门那不就糟了吗,他可是等了很久才等到这次机会的。

这一个上午,沈晨霭一直都在屋里等着罗定回来,一直到午饭过后,罗定才领着礼品行色匆匆的从外面回到了家里。

因为知道他今天中午要回来,所以灶塘上的大锅里一直都给他热着饭菜,回到家里的罗定抱起饭碗狼吞虎咽的将里面的饭菜吞干净,然后换了一身体面的衣服,拉着沈晨霭带着礼物就出门了。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长的时间,这是沈晨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出门,对外面的世界一直很好奇的他,边走边打量这陌生的世界。

罗定家的外面是一片很普通的民居,院子与院子之间留出来的空隙,便成了人们行走时的小路,沿着小路一直往下走,两个人来到了一颗老榆树的旁边,在那里正有几个人围着一辆驴车聊天,看到罗定他们过来了,马上就有人冲着他们喊道:“罗定,你们快一点,人都到齐了,就差你们了。”

罗定闻言赶忙拉着沈晨霭快走了几步,来到了人群的面前,憨笑着对着那些人说道:“真是不好意思,我们来晚了,让大家久等了。”

看到人都到齐了,原本蹲在一旁抽烟袋的车把式将烟锅给熄灭了,然后将驴车从树阴地下赶出来,对着众人说道:“你们赶紧上车,我要赶着车出发了。”

众人闻言纷纷爬到了驴车上,罗定拉着沈晨霭做到了比较靠门的位置,这样只要稍微拉一下门帘,就能够看到外面的景色。

比较可惜的是,马车的行驶方向不是往城里,而是去往城外,罗定家的房子本来就是靠着城市的外围修建的,此时在往外走,不过多久便是一片荒郊野外的景色了。

这样的景色看久了也就没什么意思了,何况此时驴车上做的大多数都是凤城本地人,这路上的景色他们每年都能来来回回的看好几遍,再看也就没什么稀奇的了。

于是做到一起的人就又开始聊天,有认识罗定的人就冲着他问道:“罗家二小子,坐在你旁边的那个就是你的契弟吧,这一回带着东西领着人回你们村子是为了给他上族谱吗”

罗定此时正将一个草铺坛放到沈晨霭的底下让他坐着,听到了问话之后头也没抬的回到:“是呀,请酒席的时候是在我家里办的,村子里有挺多的亲戚都还不认识他,我把他带回去给大家看看,在领着他去给我老子娘和父亲们烧点纸,回头请村长把他记进族谱里,都弄完了我才能安心。”

驴车上的人闻言都调笑罗定这么积极是怕他契弟跑了,沈晨霭对这一次的话题插不上一点嘴,只能有些尴尬的坐在一旁听着他们说笑。

罗定的老家离凤城并不是太远,驴车还没有行驶到1个时辰,外面赶车的车把式就对着里面的乘客喊道:“前面就是罗家村了,罗定你们到地方了。”

罗定闻言赶忙收拾东西,等到马车停下的时候,他拎着东西率先从车里蹦了出来,然后在转过身,将正从里面探出身子的沈晨霭扶下了驴车。

付过车钱之后,罗定又与车把式约定好,在回城路过罗家村的时候记得喊他一声,好让罗定回去的时候还能做他家的车。

罗定拉着沈晨霭一路往村里走,路上遇到相熟的亲朋,罗定都会停下来与他们热情的打招呼,然后把站在身边的沈晨霭介绍给他们。

罗家村还是挺大的,所以他们走一路就说了一道,不过随着他们越往里走,过来打招呼的人家就越少,一直到来到一座小山脚下,这里已经看不到什么人家了。

罗定领着沈晨霭来到他爹妈的坟前,沈晨霭惊讶的看着四个坟包并排而立,等到罗定带着他给祖先烧完了纸钱往回走的时候,沈晨霭他突然想明白了,敢情罗定他们家的父辈们,也是娶了共妻的。

共妻这对他来说可绝对是一件新鲜事儿,就是不知道能不能问呀。沈晨霭一边偷偷的瞄一眼罗定,一边在心里默默的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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