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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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儿,怎么了?你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这么称呼你的啊?以前你怎么不反对呢?”

薛子怡这么说,薛蔷差点儿哭了。

姐,你厉害!

这一次小弟认输!

最后,薛蔷看向了憨子。

一群人去逛街,带上这头大狗,是不是太引人注目了一些!

特别是这狗有这吃人的嗜好,万一……

薛蔷的遐想还没有结束,憨子已经扭着结实的大屁股来到他面前,高傲地抬起了它肥硕的右前爪。

小子!

你要是扳手劲能够赢了伦家,我就不当电灯泡。

想追主人的小姑娘,我没有一巴掌嫩死你,是看在这些天你喂我吃肉的份儿上!已经很讲江湖义气了!

有种,就和伦家比一比!

伦家要是输了,眉都不皱,立刻给你让路!

看到憨子这么无耻,薛蔷终于认输。

自从憨子在他面前一巴掌把一颗人头拍成肉饼之后,薛蔷对这头大狗的认识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真是有其主必有其犬!

这话真不假!

夏侯擎天那么凶残,憨子要是太温和,那就真的给他掉份儿了!

于是,在花朝节,薛蔷期待已久的二人逛街活动,正式变成了集体活动。

看着走在玉绯烟身边,亲亲热热挽着她胳膊的薛子怡,薛蔷内牛满面。真是悔不该!娘,你当初为什么要让我多长那么一点!否则,今天挽着玉绯烟的人就是我了!

☆、67轻轻的一个吻

看到薛蔷那么失落,憨子来到他旁边,屁股一甩,顶了薛蔷一下,把他差点儿撞飞地上。

小子,你要是不跟主人抢小姑娘,我们还是好盆友!

你要是不识好歹,那么……

嘿嘿,憨子亮出自己锋利的牙齿。

伦家不介意给你放点儿血,让你清醒一下!

或者,伦家直接把你装进肚子里,让你明白:

什么才是真爱!

薛蔷不懂兽语,更不明白憨子的意思,只觉得自己已经沦落到被狗嫌弃的地步,心里更是郁闷。等莲瑾几人走了老远,他才匆匆地跟了上去。

花朝节,是年轻男女相亲的盛会,归于城也难脱俗套。

大周国的男女并不十分保守,外加上节日的烘托,那些少女们三五成群,簇拥成团,嘻嘻哈哈地在归于城里游玩。

在遇到心仪的男子的时候,少女们会取下头上的绢花丢给对方。

要是两人都有意思,便会双双脱离自己的小团体,独自约会。

男子遇上喜欢的女子则更是大胆,他们会当众告白求爱,若是两个男子同时中意一个少女,则会以比武的方式决定胜负,赢了的人才有机会获得心上人的芳心。

玉绯烟这一行人一出现在街头,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这五人中,莲瑾一身白衣,君子无暇,如皎皎寂月,让人仰望。

而墨殇,则是万年不变的黑色衣衫,背后背着同色的宝剑。

他是典型的冰块男,五官冷峻,目光无情,可即便这样,黑色的紧身衣还是出卖了他的好身材,八块腹肌在黑色衣服下若隐若现,惹来一群辣妹子的虎视眈眈。

薛蔷,原本就是阴山公世子,一身银蓝色的锦衣,配上俊俏飞扬的眉眼,还有那通身的贵气,也为他增分许多。

至于同玉绯烟和薛子怡,玉绯烟一身素衣,虽然蒙着面纱,看不出容颜,但那若隐若现的朦胧,让人忍不住想探个究竟。

薛子怡就更不用说。

她原本就是一等一的美女,今天穿着一身浅蓝色的劲装,包裹着她玲珑有致的身体,外加一张迷死人的脸庞和温婉的笑容,看得那些男人们眼都不眨。

这五个俊男靓女,走哪儿都很拉风,赚足了眼球,外加上玉绯烟身边的那头雄壮高大的大黑狗,这五人一犬刚到闹市,就成了发光体。

“那个少年好俊雅啊!”

“快看快看,我喜欢那个银蓝衣服的!”

“照我说,还是黑衣服的男人更有男人味。他身材多好,体力一定也很好——”

许多少女笑盈盈地围了过来,她们来到莲瑾、墨殇、薛蔷三人面前,拔下发间的绢花丢了过去。

于是,无数绢花在空中飞舞,最后落在他们头上,肩上,衣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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