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节 挖干爹的墙角(1 / 2)

加入书签

在苏菲的劝说下,朱梅果然先去整理妆容,而趁着这功夫,苏菲将房间收拾了一番,窗户也全给打开,将屋子里的酒味什么的都放出去。

“你这孩子,怎么自己就干完了?!”等朱梅出来之后,发现房间里已经收拾得焕然一新,惭愧之余,更多的是感动。

“以前在家的时候,妈妈打理餐馆,家里就是由我收拾的,现在倒是有些懒了。”苏菲拍拍手,满意地打量自己的劳动成果。

“谢谢你,菲菲,过来歇一歇!”情绪已经完全稳定下来的朱梅,看着苏菲是越看越喜欢。

“没事的。”

苏菲挥挥手,又跑去将窗户关上:“干妈,您还非常漂亮,我觉得您是站错舞台了。”

“站错舞台?干妈可不会演戏。”朱梅含笑说道。心情已经完全调整过来了。

“人生就是一个大舞台,人在不同的阶段,不同人的面前,所扮演的角色都是不同的。而干妈您天生就不是一个单纯的家庭煮妇。女人嘛,要自己活出魅力,才会让男人更爱!”苏菲很有气势的一挥手,就像是在演讲。

“你这孩子,知道什么叫做魅力?什么叫做爱?”

朱梅不禁笑了,但旋即又被苏菲的话引得深思起来……有一种人是典型的精力过剩,不能说朱梅不是一个贤妻良母,就凭她无怨无悔的为金镛付出那么多,就足以证明这一点了。但是,正因为她的优秀,所以她才不甘;也正因为金镛的优秀,她才不放心。在苏菲看来,最好的应对方法就是活出自信,活出自己的魅力。而不是跟着别人转,幸福——绝对不是一厢情愿的付出。

“我就是知道。以为男人就是自己的全部世界,那未免太傻了。”苏菲撇撇嘴,很是不恭地说道。

“那你说应该怎么样?”朱梅笑着问道,倒是没有生气。

“女人要让自己成为男人的世界,而且是他想征服却总是距离成功有咫尺之遥的那种!”苏菲说道。

“嗯?”

朱梅有些惊讶地看着苏菲,她觉得自己真的不能够用看待一个十三岁女孩的目光来看待自己这个干女儿了,“你说我应该出去工作?”

“干妈,很明显的,您的精力太过旺盛。仅仅是做一个家庭主妇未免太屈才了,您只需要请一个擅长理家、管理厨房的佣人就行了。您不是和干爹一起办过报纸吗?为什么不另起炉灶,自己也干出一番事业?”苏菲说道。

嗯。这其实是她早就想过的了,只是没有什么人选,朱梅早年干过记者,而且又和金镛一起为《明报》打拼,称呼一声‘女强人’绝对不为过。这么一个现成的人才。放到厨房里确实可惜。而且将来就算和金镛离婚,她也有自己的事业可以寄托。

事业?

朱梅的眼神有些迷惘了,她的青年时代,是妇女们刚刚走出家门的时代,成为一个记者对一个女人来说,也是要承受一定压力的。尔后就是那段艰苦的创业时期。曾经的雄心万丈,都化作了绕骨柔情消磨在厨房里……事业,这个词消失在她的词海里很久了。久得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向往的事业是什么。

“干妈,有没有兴趣干出版业?”苏菲问道。

“出版?”朱梅反问。

“当然了。做生不如做熟,您在这方面有很多人脉关系,完全可以利用起来嘛。难道您还想去《明报》?”苏菲问道。

“为什么不能去《明报》?”朱梅故意问道。

“您去《明报》工作,干得再好。那也是给干爹打工,成绩是干爹的。只有另起炉灶,才能够证明您的成功!”苏菲说道。

“可要从头干起那是需要很大一笔资金的。”朱梅微微皱眉。

“资金我可以提供,而且我也可以成为您旗下的第一名作家。我们母女同心,其利断金!”苏菲做了一个更像是乘风破浪的手势。

“你这孩子,还真会逗人开心。”朱梅笑着摇摇头。

“干妈,我可不是逗您开始,几百万的投资我还是拿得出来的,只是我不懂得管理、发行什么的,不过这些问题您完全可以搞定,再签上几本畅销书的作者,还担心出版社不红火?而且我觉得完全可以办一本漫画杂志,我们一起去赚日本人的钱,省得他们老用漫画赚咱们香港人的钱!”苏菲的模样大有要一雪国耻的意思。

说‘咱们香港人’倒也没错,虽然她是出生在美国没错,但她也是拥有香港人身份的,在香港,拥有双重国籍是完全可以的。

“这个……让我再考虑一下吧。”朱梅还真是有些动心了。

如果让她自己出资办出版社,她还真的拿不出钱……就算金镛肯出钱,那就象苏菲所说,根本和她没有太大的关系,依然是在金镛的阴影之下,而这也是她所不能够接受的。但是……

“干妈,我理解,您可以慢慢考虑,可是一定要记住,不要再跟干爹吵架了,这对小孩的影响是不好的。”苏菲说道。

正在这时,苏菲包里的电话响了起来,倒把朱梅唬了一跳:“你包里什么东西?”

“电话。”

苏菲嘿嘿一笑,将那小号砖头拿出来,按下接听键:“喂,哪位?”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