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2 / 2)
黄正华心里盘算着接下来一一要做的事情,对于谈下来凌薇这样出色的新人也没有过多的兴奋,他还不知道,今天他捡回来什么样的两块宝,在多年以后,他的星辉唱片日渐坐大,回想起这个晚上,才是感慨良多。
☆、第七章
在送走这位大神的时候习云差点没对他鞠一躬…幸好在最后关头忍住了。直到黄正华走了一段时间后,她都还久久无法回过神来,嘴里一直在叨叨:“黄正华诶…我的天…”黄正华是她老师程征见到了都要尊敬的低头的人物。
“你不至于吧?这么没见过市面的样子。”凌薇糗她。
“哪里~我暂时心理上无法接受的是,像黄正华那样的大神,娱乐圈殿堂级的人物,竟然会…会亲自拜访…就为了请你这么个…”习云用嫌弃的目光上下打量了凌薇一番后接着道,“雏鸟儿…”
凌薇在现代完全还没冒出头,说她雏鸟也不为过,不过若是假以时日,倒是不好说,毕竟她的外在条件和专业条件都杠杠的,不是那种花瓶一样的女星们可以相比的。
听了习云的评价,凌薇不在乎的斜了她一眼,然后淡淡的说道:“不好意思了,以后你就得给我这只雏鸟打工了。”
习云:“……”
“对了,你刚才说的经纪人是怎么回事啊?”脑袋清醒过来后,习云意识到了这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她可没什么经济头脑…当经纪人估计得只赔不赚。
“烟雾弹,经纪人得随时跟着我,这样对外比较好安置你。”
那样还差不多,习云想道。
黄正华办事效率很高,几天后就将美国护照交到了她们手上,习云看着这明显不是假货的护照惊呼出了声:“你怎么办到的啊?!”这简直就……绝了!
凌薇心里也止不住的讶异,原以为黄正华给她们弄到的会是美国人在香港的居住证,而现在…他竟然一声不吭的把她们变成美国籍了…怪不得前两天忽然来和她们确认姓名和出生日期等问题,想起这个,当天可把她俩给打得措手不及。
生日?这真是个好问题。
习云和凌薇二人面面相觑。
“我61年9月11日生的。”凌薇很快回道。
听她说谎不打草稿,习云瞪大了眼,而后电话里的人又问了句什么,凌薇瞥了一眼习云,“她啊~62年5月23日的。”
收线后,习云掰着手指算了算,然后摸摸自己的脸,傻呵呵的感叹道:“十七岁…是不是有点太装嫩了~我都不好意思了~哈哈”
“没关系,你只是长得比较着急了一点。”
习云:“……”泥煤!
这个小插曲过后,两人也没想到那么快就能拿到身份证明,更没想到这身份证明竟然是大美利坚发出的…习云深刻感受到了抱大腿的滋味,她由此下了决定,这辈子要牢牢的抱住黄boss的大腿!绝不放手!!
后来双方很快秘密进行了签合同的事宜,等到miss hk的下一轮比赛开始时,凌薇已经名花有主了,所以她选择弃权,退出比赛。
她在最热乎的时候退赛的举动不可谓是不轰动,在得知她已悄悄签约星辉唱片时,大部分人都跌破了眼镜,不明白一个新人为何不好好把握大平台一炮而红的机会,而要以放弃的代价选择一个小公司,真是…脑子被驴踢了吧?只有少部分人中的少部分多少猜到了黄正华的背景,心想这个姑娘真不简单…未来不容小觑。
只是还是不可避免的得罪了一些人,凌薇简单的把事情和黄正华交待了下,见他点了点头,说了句:“知道了。” 她们就把心放回了原位。
黄正华其实很好奇,何以这两个女孩子对他这个陌生人这么信任,她们面上有所保留,但却遮不住骨子里透出来依赖感,而且是无条件的依赖,黄正华觉得挺有趣,她们像是自己的妹妹一样,让他感到亲切。
“你们从那个地方搬出来吧,住到公司附近,”黄正华对她们说,两个女孩子住在那么杂的地方,太不安全,而且以后工作起来也不大方便,“我给你们准备的房子不大,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暂且将就一下吧。”
他说到这里的时候,习云她们也以为真的是要将就,可等到他把她们带到那间公寓里去后,这哪里是将就啊?!虽然不大,但是布局很好!明亮干净、简洁精致~比起之前两人蜗居着的简易房,这里跟天堂也没什么区别了。
但习云感觉黄正华不是跟她们客气来着,而是真心觉得有点委屈她们…人家说土豪的世界普通人不会懂,习云想说,贵族的世界,她们就算不懂也无所谓,揩一点油也真真是极好的~~
好在她们两个不是土包子,虽说心里十分惊喜,但还不至于欢喜得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了的地步,忍到送走了她们的大boss后,习云才尖叫着冲去了里间,跳起来“砰”一下往大大软软的席梦思床上迎面趴去。
“太!幸!福!了!”习云享受的感叹道。
紧接着,她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这儿只有一张床…虽然这张床挺大的,但是…与人同眠这种事情,实在是有点为难她们两个现代人。
凌薇正好也有一样的想法,直接道:“等周末,换两张小床吧。”
“好的!”习云飞快的答应。
黄正华一个一个的践行他的诺言,先是身份问题,完美无缺的给她们搞定了,再是习云这只“拖油瓶”,也给带上了,(凌薇留了个心眼,没让她签正式的合同,不然到时候亏得就是她们了)现在就只剩下物色比较出色的band这件事了。
“可能要去找一下一些地下乐队。”黄正华前思后想得出这么个结论,而且还不太确定能不能成。玩音乐的人,但凡有点才华、有点天赋,骨子里就都有点艺术家的桀骜不驯,哪里有那么好收服,甘愿去做人家的伴奏?
看出黄正华的犹疑,习云出声:“先试试吧。”
这试一试倒是让她们碰到了意想不到的人,看到了他,才让习云第一次那么真实的感受到她们存在于这个不同的年代里。
情况和他们预估的差不多,一群人一听到唱片公司来招人,立马一窝蜂的拥了过来,听到他们是名不见经传的公司,登时失望挂满一脸,最后一听是给人当伴奏的,没指着鼻子给他们一顿臭骂就不错了…总之看他们的眼神跟看怪物一样。
这年头,是乐队最炙手可热的年代,乐手们把组乐队看做要终生为之奋斗的事业、以及崇高的人生理想!人生理想怎么可能沦为跑龙套的?=_= 所以习云他们几乎跑遍了港都大大小小的地下乐队聚集地,迎来的却都是白眼。
不是不让人泄气的,黄正华就提出:“一定要乐队吗?伴奏带不行么?”
“不行!”习云严辞拒绝。这个年代的伴奏带能听么?她嫌弃的想道。
黄正华愣了愣,好像从决定来这边选人开始,凌薇都安安静静的呆在一边,没有发表过什么意见,反倒是习云,明显占了两个人当中的主导地位…他目光意味深长的在习云身上逗留了良久,然后什么都没问的就妥协了。
“那我们去最后一个吧。如果那里还是没有的话,我再想办法。”黄正华道。
这一路过去,习云都紧抿着嘴,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凌薇以为她那是担心没有乐队会很麻烦:很多她们想要表现的音乐形式都会无法很好的表现出来。她虽然也担心,但这种事情是急不来的。只是凌薇这个人,安慰的话是打死她也说不出来的,于是两个人一路上就都变成了闷葫芦。
到了最后一个场子,他们一走进那昏暗的、气味繁杂的地下室就被震耳欲聋的打击乐声给彻底震傻了,除了习云。她目光紧紧锁住那个坐在舞台边上疯狂挥舞鼓棒的男孩子,像是要在他身上盯出一个洞来。
一曲末了,她指着那个男孩子道:“就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