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三十七 和平条约(2 / 2)
在这之后,整个阿拉伯特区就在塞纳西的统治下成立了,那些惶惶不安的阿拉伯人也随着他们最熟悉最尊敬的将军成为他们的总督而感到了一种心安,正式上任前一天,塞纳西还根据张琦的建议在自己的总督府所在城池走了一圈,和那些惶惶不安的民众们聊聊天,说说话儿,表现一下亲民作风,然后,大家都心安了。
之后,总督府建立,总督府辖下的整个阿拉伯特区的六个分区的政府也建立了,所有的主导官员都是阿拉伯的旧官员,民声比较好,为人比较温和,适合安抚这些惶惶不安的民众的官员就在这个时候被提拔成为了新的官员,总的来说,阿拉伯特区的第一任官员们大多都是温和派的官员。
这也是有讲究的,温和派的官员可以很好的让这个阿拉伯特区以最快的速度安定下来,进行正常的生活和生产。
当然了,苏宁这样要求也是有原因的,以付出一部分代价作为交换来获取签订条约的时候大唐的优先权,在阿拉伯特区建立之后,几乎是立刻的,大唐、波斯、罗马对阿拉伯特区的《和平条约》就正式由塞纳西作为代表签字生效了,所谓《和平条约》里面,大唐作为不要求领土和人口但是同样付出了八万多人伤亡的一国,获得了三分赔款里面最大的一份,大唐占据百分之六十的阿拉伯赔款,剩下的百分之四十由罗马和波斯平分。
战争赔款不是苏宁发明的,不过签订条约然后双方皇帝确认生效这样一套程序却是苏宁主导建立的,大唐今后签订任何一个跳跃都需要这样的程序,这样的程序走完之后,才算是一个条约的正式确认,然后生效,并且实行,毁约是要付出非常惨痛的代价的,当然是针对战败国,而不是战胜国。
针对这一条款,大唐获取了大量的财富和资源赔偿,这些赔偿的数量之巨则需要整个阿拉伯特区所有人不吃不喝不休息的生产十年才可以还清,为了确保人们的生活可以继续,大唐方面大发慈悲的把赔款归还期限延后了三十年,当然了,这三十年可是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的,作为时间的代价,他们需要付出接近原赔款百分之四十的时间赔款。
塞纳西握着笔的手不停的颤抖着,但是面对着薛万彻和其他两国统帅的强势要求,他最终还是长叹一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改善了总督大印,他也知道,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代理者,要是自己想把自己的地位等同于阿拉伯的皇帝,那可就真的是痴心妄想了,他敏锐的察觉到,自己是一颗棋子,是一局很大的棋的棋子之一。
不过,他没有选择的权利,他已经背叛了哈里发一次,不能继续背叛国民了,为了让他们可以安全的生活下去,自己这样做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税率被提高了将近一倍,但是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为了生活的安定,为了和平,为了民族的延续,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好的。
大唐又得到了一笔巨款,而且将在三十年内不断的得到这笔巨款,这会给财政带来更大的充裕,第一年就当作是缓冲期不要了,第二年开始,大唐将会派人在阿拉伯特区征收属于大唐的欠款,同时,给予罗马和波斯的战争赔款也不能少,至于税收,在塞纳西的恳求下,从第三年开始征收税收,这两年就让大家伙儿好好的缓一缓,恢复一下生产,否则,肯定撑不住。
经过一些细节上面的磋商之后,大唐、罗马、波斯、阿拉伯特区四位代表正式签署了《和平条约》,约定了在阿拉伯特区内,除了阿拉伯特区的保安队以外,大唐、罗马、波斯三国都不可以派遣超过一百名武装人员进入,出使官员必须是文官,遇到保安队无法处置的事情的时候,才会由总督签署命令,允许某一**队进入阿拉伯特区处置紧急事务,然后就要离开,不得常驻。
这是塞纳西最大的欣慰,至少,自己的国家故土不用被别**人占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将是一生都抹不掉的耻辱。
不会有人喜欢这种耻辱的。
大唐贞观十四年十二月初二,《和平条约》签署完毕,这是世界历史上的第一份多国共同签署的《和平条约》,不过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和平条约》签订的第六天,条约中的两个国家——东罗马帝国和波斯帝国就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北部的一个城镇爆发了武装冲突,然后发生了为期一个月的幼发拉底河畔之战,罗马军团第六军团三万人全歼波斯军团第三军团一部两万人。
之后,在大唐的刻意纵容之下,东罗马帝国和波斯帝国进入了一个打打停停停停打打的阶段,双方都很有默契,不去干扰大唐,不会在大唐的军事范围区之内发生武装冲突,双方也始终没有彻底撕破脸皮,打打停停,然后谈一谈,接着再打,再谈,很有默契,而且在《和平条约》规定的阿拉伯特区范围内和此外的一段距离里面,双方始终都保持着克制,没有发生武装摩擦。
大唐军队在此之后只留下一万人确保大唐商人和大唐大使馆的安全,剩下的军队全数返回西域之地驻扎,因为抽调的军队基本上都是西域的军队,所以这一时期西域的防务比较空虚,西域的动乱比较频繁,时不时的就有草头王出现,结果这些军队回防之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将这些草头王全数歼灭,彻底平定了西域,安西都护府因此进入了稳定的发展历程中。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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