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2 / 2)
今天一大早李记绣纺便派了马车来拉这一百张棉被,二郎跟着去结账。从他一出门,罗云初就坐立不安,虽说她知道阿德会帮衬着,但没见人回来她的心就总提着。
二郎见了她,笑而不语,拥着她和儿子进了房,又仔细把房门关好,才从怀里掏出四个十两的银元宝,“全在这了。”
“怎么才四十两?”不是说好了四十五两的么,难道李记绣纺临时变卦了?
二郎不好意思地笑笑,扭捏地从怀里掏出一支别致的金步摇递给她,“媳妇,这给你。”
罗云初惊讶地看了他一眼,这木头,也懂浪漫了?
或许是她的目光让他觉得不自在,黝黑的脸有点发烫。
罗云初忍住笑,嗔了他一下,“呆子,还不帮我带上?”
二郎迎上她含笑的眼睛,心情顿时飞扬起来,疼媳妇有啥不好意思的?他伸出有力的大手,将那金步摇别进她柔顺浓密的发髻里。
“媳妇,你真好看。”二郎看着十分颜色的媳妇,忍不住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大白天的,你发哪门子的疯?”罗云初害羞了,脸热热的,但嘴角的笑意藏也藏不住,眉眼弯弯的。
“呵呵。”被骂了,二郎还一副乐呵呵的样子。双手紧紧地抱住自家媳妇玲珑有致的腰身,低声呢喃。
罗云初这才知道这支别致的金步摇有一两重,是他许久之前便看上的。这大半年来,靠着打零工打猎等攒了一些私房钱,对了,还有昨天他大哥给的二两卖炭的银子,总共五两银子,全用在这上头了。可是还是不够,于是趁着今天卖棉被,垫了五两银子进去才把这支金步摇拿了回来。
原来少的五两银子全用在这了,罗云初暗忖。
其实罗云初也分不清她对二郎这个丈夫的感情,一开始的确有认命的成分。其实她这人,说好听点是随遇而安,说难听点,就是懒。甫一穿到这个陌生的年代就得知要嫁人时,她想过要逃,但她这一逃,境遇指不定比呆在原地更惨。士农工商,嫁人后仍然为农,排第二。若逃了,命不好运气不好,被拐被捉被发卖,为奴为仆为妓!就是被人随意打杀的命了。这个完全有可能,想到这个后果,她便断了出逃这个想法。
成亲后才发现,其实她这个丈夫人还挺可以的。懂得疼人,尽管是用他的方式来疼;能听得进媳妇的意见,有危险时肯挡在媳妇前面。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即便搁在现代,二郎这种男人也不是随手一抓便是一大把的。而她也相信,即便哪天穷到只剩下一碗粥,二郎也会愿意分她半碗。有这样的男人当丈夫,她很知足。遂她便渐渐定下心来,和他好好过日子。但不可否认,一开始饭团这个儿子给他老子加了不少分。现在嘛,娃都和人家生了,难道还想不和人家人家过一辈子啊。
夫妻俩人说了一会子话,就听到外头饭团回来的声音。
“出去吧,天色晚了,该煮饭了。”罗云初起身,将那四十两银子收好,现在家里大宗的银子有两百一十六两。而她自己的私房钱也有近百两了。她觉得这样的日子才有奔头啊,让人心生温暖。
“对了,家里还有六百来斤棉花,估摸着再过四五天就能弹好了。”大概还能出七八十张棉被吧。
“嗯,柳掌柜认识的人多,不乏大户人家的管事,我想让他帮我们问问,你看怎么样?”二郎突然问。
“不错,这法子好。”又多了一条买卖渠道。
“爹,娘,你们在哪?”饭团在外面喊了几声都没见人应,稚嫩的声音透着一股惊慌。
“来了来了,都在房间里头呢。”罗云初抱着汤圆打开房门。
“娘,爹回来了?”饭团抱住罗云初的腿,往里望去。
“是啊,你爹给你买了冬瓜糖,问他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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