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章 新俗旧礼七(2 / 2)
琢磨了一下这几年自己的确是没犯什么错,便跟着去了。
去了后才发现不只是她,一起请来的还有六七个,都是以前的同行,见面后都是互相望了一眼,眼神里满满是“你也来了”的奇怪情绪。幸灾乐祸、紧张不安、同舟共济,可谓皆有之。
说是吃酒,还真是吃酒,桌上摆着一些肉、酒、枣子、柿子饼、花生之类的东西,宣义部的人一出面,这几个媒婆纷纷起身行礼。
略微说了几句,这些媒婆才算是放下心来。
原来却是这么回事:
按照婚礼的习俗,不同的阶层有不同的婚礼规格。礼乐崩坏,导致了许多商人开始僭越,这也导致了民间的侈靡之风、攀比之风,使得结婚婚礼花费极多。
凡有对比,就有伤害。墨家既讲平等,少不得就要在一些事上出面干涉,使得这种平等至少要做到表面的平等,表面的平等是打破民间根深蒂固的等级制度的第一步,表面的平等才可以更为顺利的传播平等的概念。
诸夏的婚礼,是没有音乐的,不准用丝竹、鼓乐之类。
儒家的解释是嫁女儿那是女儿离家,很悲伤的一件事,这其中可以看出亲情之德,所以因为这种悲伤,才不用鼓乐。
墨家的解释是娶字一开始并不是娶,而是抢,所以那时候的习惯流传下来,不会用鼓乐。
双方可为都是画了个靶子往上靠,一边用德来靠、一边是历史物质来靠,怎么解释针对这一件事和此时此刻已有的传统,这肯定是都对,但整个道义的分歧牵扯到别的事,那就可真是不可调和了。
丝竹鼓乐不用,这一点分不出区别,谁再也有钱也不可能请一堆乐手在婚礼上吹拉弹唱,于此时那不是风光,那是丢人。
但是,除了这一点可以做到贵贱穷富一致之外,剩下的就都出现了区别。
比如结婚那天晚上去接亲,富裕一点的、身份高贵的,肯定是要有一辆马车。
再有钱一点、再高贵一点的,马车还得是专门的婚车。
更有钱一点、更高贵一点的,马车要涂成黑色的,马车的前面要跟着四个人,两个人捧着蜡烛在前,两个人给蜡烛挡风。
当然,车越多越好,人越多越好,这就弄出了差距,也使得攀比之风日盛,尤其是高柳这几年发展的不错都有了些钱财之后更是如此。
女方那边也一样,女方那边必须也得出车跟着。
这车当年不能回家,要在男方那里待够三个月,才能够完成“返马”之礼。
之所以是三个月,就是因为怕女人婚前怀了别人的孩子,那时候又没有验孕棒,所以三个月之后才算是真正完婚。
要是三个月之内发觉了肚子里的孩子可能不是自己的,正好,女方的车在男方这边,女的直接坐车回去。
除此之外,还有婚嫁时候的衣服、用具、物品等等,都到处彰显着差距和差别。
马上就要又迁来一些人,为了让新迁来的这些人不至于产生一种身份上的差距,以及其余的一些原因,高柳这边的宣义部决定弄个“官媒”。
制定一个规范的、坚守规矩、尊重传统、表面平等、不至侈靡的婚礼流程。
要做到谁家结婚,表面上看都差不多。
要做到流程压缩,取缔一些不好的习俗。
要做到适当的喜庆场面,但又不至于为了婚礼花费太多。
要做到民众认可感觉和之前没什么改变,但又在不知不觉中改掉一些理性推论下的不合时代和道义的习俗。
所以便找来这些熟悉此道的媒婆,墨家出钱,搞一部分专门的婚礼用的马车、搞一些专门的从业人员、搞出官媒媒氏由此撮合牵线尽量早婚早育。
各种结婚的流程,统统通过官媒解决,下多少聘给多少嫁妆,你们闭上门说谁也看不到;婚礼的过程是公开的谁都看得到,那就做到基本一样大家都好看。
顺带着,如果婚期固定下来后,这些媒婆要给即将出嫁的新娘进行婚前的性的教育。
也就算是墨家出面,筹备了一个集婚庆、教育、典礼、牵线搭桥为一体的“公司”。
有些事,在泗上官方可以全部办了,力量充足,比如性的教育在学堂就完成了。有些事,在高柳就不得不调动民间的力量,官私合作,力求表面公平暗地移风易俗。
这些看似没用的东西也是“同义”的一部分。
一样的神话、一样的文字、一样的婚礼习俗、一样的道义、一样的法、一样的对世界的解释……唯有如此,才能把秦楚燕韩赵魏齐捏成一样的天下。
…………
ps:战国时期,伏羲女娲的神话就已经在楚国成型,神话本身也是诸夏认同感的一部分。殷商的神权性质很重,上帝这个概念早就存在,但是周公和姜子牙很巧妙地保留了上帝、修正了上帝的概念,使得上帝不再单单是殷商的祖先,而变为整个诸夏的始祖先人,从而获得了神权的合法性。后来传教士西来,也算是很巧妙地借用了上帝之名,虽然蛋疼可恶,但就手段而言确实高明。除了类似于咖啡这样的音译词,意译词是本身早已存在但却被忽视,后来又渐渐仿佛成了舶来词,也算是文明衰落过四百年的一个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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