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欺之以方真君子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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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就像是你讲的那个故事一样。两匹马,都想要知道天边在哪。一个往北,一个往南。南北是不同的,可四蹄漫漫绝不回头的‘往’字,却是相同的。”

适称赞道:“你能想明白这一点,真的很难得。如果墨翟先生回来,也会喜欢你的。我没看错你,只是可惜你从小没有机会学习,终究还是晚了些。你要比别人更为努力才行。”

“知道了,适哥。我可不怕死,只要我认准的事,就算拼了命也会做到。就像在河里游水一样,我想学会游水,所以差点被淹死也会继续下河。适哥,你教教我怎么射箭,就算我把手指磨破了,我也一定要练出来。”

适拍拍六指的脑袋,以示鼓励,低头看着那枚夬扳指。

不知道是什么骨头做的,常年使用,极为光滑。

一旁有一个小耳朵,可以在拉弓的时候,将箭尾搭在上面,这样可以保证每次拉弓的时候箭尾的位置固定,也能射的更准。

耳朵的侧面有一个小孔,里面穿着熟牛皮,可以挂在手腕上,像是手链一样,防止撒放的时候不熟练导致扳指飞出去。

很成熟的扳指,几乎可以说之后两千年都是这样的。

伸手拿起六指脚边的小弓,拉了几下。

没有带扳指,就没法用合乎射礼的拇指射法。

拿出除拇指外的三根手指拉住弓弦,试了几下,心里有了主意。

打一开始,他就没准备用拇指夬。

公孙泽是守礼君子,必然会教那边的孩子用拇指射法,这里又是殷商故地,妇好时代就已经成型的扳指,想来一直如此。

拇指射法当然很有用,尤其是在飞驰的战车上,想要做出《射礼》中的三箭连珠的手段,最好也是用拇指射法。

但是这种射法的缺点就是上手太慢,不是专门的脱产阶层或是自小练习,很难练出一手好箭法。

不管是满鞑的八旗铁杆庄稼,还是此时的不可耕种禄足以代其耕的士阶层,都是一样的路数,用脱产来保证射箭的水平。

战国井田崩坏,除了农业技术的发展,也与战争规模的扩大有关。

弩的出现,可以让更多的人使用远程武器,也让血统贵族的军事地位在某些国家不断下降。

弩这东西和火枪类似,站在战车上也能放,即便不准,但也不是以前用弓非贵族没个十年功夫不能车战的时候了。弩和火枪都属于某正意义上的贵族毁灭者,前者配合步兵崛起和军功爵是无马镫战车时代的贵族毁灭者;后者配合大炮和方阵是有马镫板甲时代的贵族毁灭者。

弩的出现,加上拇指射法上手太难,很可能在战国时期也出现了一阵三指射法,用来快速训练弓手,保证对弩的远程优势。

但适相信公孙泽未必会三指射法,就算会,他也不可能去教孩子这种违背礼仪的方式。

之前适用来搪塞公孙泽的话,并不是丝毫无道理。

他是庶人,穿着方便干活的短褐。

公孙泽是士人,穿着直裾,按照射礼在比射之前,还要先去更衣室脱下左袖子,露出手臂带上护臂,否则左袖子太宽大根本没法射箭。

两个人身份不同,穿的衣服不同,比射也就根本没法比。

在教人上,公孙泽教庶人孩童的话,免了脱衣服露左臂之类的礼仪,可是拇指射法的问题上肯定不会更改。

适却根本不会管这些,在一些问题上他是实用主义者,哪个好用用哪个。

十天之内,三指射法肯定比拇指射法强;三年之内,两者不相上下;五年之后,因为传承的问题,此时学拇指射法肯定比三指射法要强,很多连珠箭之类的技巧也有人可以教。

既是定的十天,他当然要教六指用三指射法。

起身站直了身体,三根手指勾住了弓弦,挺起胸膛,背肌用力,像是扩胸一样向后吃力,将这一柄小弓拉满。

害怕回弹的时候空放坏了弓,小心地回成原貌,将弓递到六指的手中。

“按着刚才的模样,先联系拉弓吧。不急着射箭。”

又在他耳边讲了一些拉弓的技巧,时不时拍一下六指因为力气不足而含起来的胸和没伸开的手臂,告诉他宁可拉不开也要先把姿势练好。

真正教别人的时候,适才明白射礼中的内涵,果然是每一个细节决定了最终是否是正道,而过程本身就是目的,直接想到达到目的往往不可能。

可这些感悟终究是修身用的,他也没有再和六指谈起修身立德,而是不断用棍棒纠正着他的姿势。

拉了十几次后,六指的脸上已布满汗水,每一次拉弓的姿势也越来越难看,手指微微有些颤抖。

虽没开口,适也知道这是三指射法初期必然会经历的手指勒的剧痛的过程。

他想,应该回去找哥哥帮忙,给做一个指套。

“你有自己的家族,给你提供弓和脱产的机会。可我也有哥哥嫂子,他们是做鞋的,可他们一样可以帮我做个指套。不就是比后台嘛,我还怕你不成?做皮鞋的做个指套还不易如反掌?”

想的快意,自己都要笑出来,心说有后台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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