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1 / 2)
听到这,理智告诉我不该被一个孩子吓退,但这是我成人的思维,而当时只有五岁的我却已经吓得快哭出来,颤颤巍巍地终于开口:“我不认识他。我是在另一座岛上的,因为体能测试比赛最后一名而被罚关进狼笼里,后来他就跟那首领要了我,把我带来这了。”
“另外一座岛?离这远不远?”
我沉默,他又换了一种问法:“从那座岛到这,一共花了多长时间?”对于时间的概念我很明确:“一个小时又零三分。”男孩顿了顿,嘴里嘀咕:“那应该不是很远。”转而又审问:“你被关进狼笼后发生了什么事?”
我不敢违逆他,将在狼笼里的经历叙述了一遍。等讲完后才听他道:“你是说那头雪白的大狼不但没咬死你,还把你放出了笼?”我下意识地点头,被他手抓着的脑袋也脱出了他掌心,他并没有再来强行制住我,只低令:“你别动,让我好好想想。”
静了片刻,我想抽出一直被他抓着的手腕,可只一动他就发觉了,加了力在指上,口中却问:“老家伙把你带来这后,有说过什么没?”
我回神想了下,把老者在发现他不见后咒骂的语句原封不动地念了出来,等我说到最后一句“就留你为我楚做最后的祭奠”时,他抓着我的手紧了紧,随后慢慢松开,收回了掌。这次无关黑暗,能清晰感觉到他的目光盯在我身上,有好半响,他问了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你几岁?”我不明白他这思维跳跃为何,但老实回答:“五岁。”
“五岁就能记得这么清楚,不错。”他笑了笑,笑声让我感觉毛骨悚然。但在下一刻,他换了一种语调,婉和的口吻:“好了,我大致了解你跟老家伙没啥关系,就不追究了。”完了还拍了拍我的脑袋,以示友好。
第275章 画中影(5)
可能是孩童的心比较容易接近,来自一个比自己年龄略长的孩子的善意,要比成人虚伪的面孔更容易让人卸下防备。我再次开口问了一个之前没有解惑的问题:“那你是谁?”
“我?”男孩的声音里多了落寞,“老家伙说我是这里的主人,可他却禁锢我的一切自由,他就是一疯子,你试过被与死人关在一块的滋味吗?又试过被丢在无人岛上不闻不问,饿到靠食虫蚁为生吗?这些都还是小儿科,还得是他心情不错时,若是心情差,那奇葩的思想又伤春悲秋哭诉楚国无辜时,那就是我皮得收紧的时候了。”
听到这我忍不住问:“你被他打过?”
他嗤笑出声:“老家伙说那不叫打,叫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我沉默,相比之下长官对我虽然严厉不近人情,但体罚大多以体能训练方式,而非殴打,至于饥饿我也有过,时常会因训练不达标而被罚没有午餐或晚餐,可因我有备粮而基本没有饿到太狠的地步,自然也不可能去靠吃虫子为生。
为此,我是否还要感谢长官对我仁慈?这么想着连自己都觉得好笑。
之后有一搭没一搭地与他说着话,基本上都是他在问,我在木讷地回答。到后来,关于我所在那个岛,而我有限知道的人事物大致都告诉了他。不知是否因为连续近二十小时没睡的关系,我的眼皮开始打架,困意沉浓。男孩敏觉,几乎立即就发现我的状态,凑近过来,呼吸喷在我脸上轻问:“你困了?”我想摇头,但听他又道:“困了就闭上眼睡吧,来,睡我身上。”我真的听话靠了过去,头枕在了他的腿上,阖上眼时听到他低喃:“乖女孩。”
莫名的神经一抽,为什么感觉他说这三字时不像之前那般柔和口?属于五岁的我的沉愕意识在消沉,而成年画影的心智却仍在,感觉身体被轻推了推,听到男孩轻问:“睡了吗?”我自然没法回答他,而下一秒就听他笑了一声,我的神经再度抽了下,因为他这笑噙着诡异的恶意,未及我多想就听他缓缓道:“幽株草虽然无味,但迷迭的作用确实有效。”
我虽不知他说到底幽株草是指什么,但却隐约明白自己这困顿而睡是因为他。然而他下一句话才真的把我给惊到了,只听他说:“老家伙,不用装死了,你若不亲眼看着心愿实现是不会瞑目的。”他意思是老者还没死?下一瞬就印证了他话,空间里传来老者气弱的声音:“小狼崽,你把那女娃弄昏了想干嘛?”
男孩将我往身前抱了抱,手又来抚我脑袋,指尖穿梭在发中,最后掌心停在我的头顶上,然后开口问:“你说一个五岁的女娃能将所处环境、一年内的经历、周旁人说的话、相貌,都事无巨细地形容出来,这脑袋瓜应算不错吧?”
老者答:“还行。”
男孩又道:“好,既然得到你认可了就这么办。别说我忘恩负义,也算在你临死前让你亲眼历证梦境成真。”老者失声而问:“你什么意思?”
男孩笑:“不是要一个人脑吗?这不就是现成的?”说完他还轻拍了两下我的头,听到此处若我还没明白他意思,当真是枉为人生了。老者死都要把他也拖进这黑暗空间,是为了要让他成为这里的脑,不管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又多么荒唐的主意,但这个男孩已在转念之间决定拿我李代桃僵,用我来代替他。
老者怒极:“不可以,她一介凡夫俗子,非我楚人。怎能……”
话没说完就被男孩怒喝:“那又如何?你惺惺念念的楚国早已灭亡,所谓血统不过是你痴人说梦罢了。呵,楚人?谁管你是不是?老家伙,你不总说我是你楚的最后一个王嘛,今天我就当王一回,下旨让这女娃代替本尊,你倒是遵还是不遵?”
这样的对话本该觉得滑稽,什么楚人楚国的,又什么最后一个王,不过是个男孩称自己为本尊,有些像戏台上那些戏码。可我听得一点都不觉好笑,为接下来自己的命运感到悲哀。
老者开始痛哭,却边哭边说:“王之命,老夫不敢不遵。”
男孩漠然下令:“既然不敢,那就开始吧。”
心头狠狠一抽,他让老者开始什么?悄然的语声在这时抵进耳膜:“乖女孩,借你脑袋一用。记住,用你所有的意识出去。”我还没来得及接收这语意,就觉不知哪出来的疼占据各路神经。意念翻转,想要感受到外界的心思强过一切。气息浮动翻涌,脑中就出现了影像,看到一老一少,还有小小的自己,我竟从画影里游离出了自己的视,然后再回看眼下的场景。
这叫画中画,影中影吗?
不,如果是画影中的画影,那么我现在凭借的是谁的视界在看待这一切?一个可怕的念缔生而出,如果真存在这么一个没有生命的人体怪物,那我此刻代入的难道是……它的视界?而让我更惊异的不止这,是影像中就只看到在全身抽搐到底自己,那老者和男孩都不见了。
这是一场亲证自己痛苦的过程,看着那蜷曲在地抱着头呻吟的女孩,感觉心空落落的。似乎有什么在慢慢滋生,又有什么在缓缓失去。
外界传来男孩的声音:“原来如此。”似近又远,我睁开空茫的眼,看到了光影,而光影里是男孩渐渐走出的身影。有一种莫名的力量驱使我去追逐那背影,冥冥中似有所觉一旦让他离开了视线,那么此后我就永堕黑暗。可无论我手脚并用,还是尝试各种方式,身体都前进不了一寸,眼睁睁看着那影变小变小,再变小……
就在成为一个点时,突的男孩惊怒声劈来:“该死,被老家伙算计了!”
随而老者的嗓音响在四周:“哈哈哈,以为此生都难圆满了,没想到在这最后一刻心脑合体。永恒空间从此诞生,老夫终可以瞑……目……了。”说到最后两字,老者消了声息。
那本来已经走出光影的男孩又回转了过来,他嘴里在低咒着。突的静默下来,低了头,隔了半响后,他说:“以为这样就能困住我了吗?老家伙,你真是太低估我了。原本还想圆你一梦算是回报这十年,如此也不用了,我要你亲眼历证梦破碎。”
说到这,他突的抬头看过来,我惊了一跳,原本因为光影只能看到他的轮廓,而他之外的地方仍一片漆黑,但这时他目光猛地射掠而来,竟看到那双眸是妖艳通红的。
他说:“看够了吗?该你表现了。”
我不明白他意思,怎么表现?他又道:“老头动念不纯,一开始把你带过来就存了这念,你是脑,而我是心,所以我能遁入你思维里看到你在想什么。听着,我现在要掌控你思维,你只需摒弃一切杂念不干扰我就行,我保证,一定带你出去。”
这个保证听来很觉讽刺,像拿着毒苹果的巫婆在对公主说:来吃,没有毒。可我明知有毒,还是没法拒绝他的要求,因为若不指望他,我根本不可能靠一己之力出得去。且只看我连站都站不起来,而他却能来去自如这一点,也知他能力在我之上。
我闭上了眼,摒弃了念。身体仿佛飘在了空中般浮浮沉沉,时而被抛到空中,又时而沉坠而下,几度失重后我难免感觉害怕,控制不住心念浮动,影像立现。
看到男孩正艰难地一步一步朝着光影走,而他身后还拖着什么,隔了数秒我反应过来,他在拖着老者往外走,而我,果真被留下了。愤怒、不甘,也及不上冷彻心底的恐惧,有个声音在说:我不能被留在这里。
走?站不起来,那就爬。四肢并用着向前,哪怕与男孩背影逐渐拉远,也一点一点向前爬。求生是人类的本能,哪怕仅仅只是五岁的我,也知道光才是生的希望。可随着男孩的身影没入光影时,我发现那光影在不断缩小,焦急不安外带惊骇,拼了命地向前爬,就在我离了只有一臂之遥时,它已经变成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光圆。
本能地伸手,手指穿过光圆,我抓到了实物并紧紧拽住。不管是不是我画影里的幻象,只觉双手生生将那光圆给撕裂,让它破开,我缩起身骨从那破缝里一点点钻了出去。
“真是令人惊讶,你居然还会这玩意。”
在我身体全都钻出黑暗空间时头顶传来算是感叹的声音,我缓缓仰起脖子,从暗到明的白光刺得我眯起眼,却仍一眼认出是男孩。因为那双红眼,太独特。
第276章 画中影(6)
走离视界,我直觉追寻他身影,适应了光亮后终于看清他的侧脸,触不及防间猛然抽气,一口气岔进了器官,疼痛伴随着咳嗽引来他的转眸而视,我变得心跳剧烈,目光一寸寸搜刮那张仍带着稚气却好看得不行的少年的脸。有什么在呼之欲出,却就卡在咽喉处像疼进呼吸里般,最终只干巴巴地想成三字:好熟悉。
男孩的红眸闪了闪,就站在那处道:“等我先解决老头的后事,再来安排你,等着。”说完他蹲下了身,我这才看到老者就躺在那,二度以为已死的人居然这时仍然半睁着眼,胸口有起伏。只见男孩似笑非笑地对他道:“如何?我这不是出来了?你以为骗得过我?当看到这个你死守了一辈子的地方多出来一个人时,就知道你必有所图了。不过是陪你玩最后一次游戏,要不怎对得起你这些年的厚待?”
老者想要瞪眼,无奈生命已临近终点,仅仅只能张着嘴,出气多进气少。但男孩用嘲讽的眼神看着他犹觉不够,低头凑近了些:“知道为什么你就剩这一口气了,也还要把你从那里面拖出来吗?因为我要等你死后将你尸骨都焚化成灰,让你生生世世都脱离你企望的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