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2 / 2)
韩熙乐也不由得皱起眉头,“我也没欠债,也没得罪什么人啊,砸我家的门做什么。”
等她走到门口开了门,发现门外站着的是一身狼狈,焦急万分的陆恒阳,“苏沫在不在你这里?她有没有找过你?”
韩熙乐只是把门打开小小的缝隙,陆恒阳看不到坐在沙发上的苏沫,到苏沫却可以听到他的声音。
“苏沫不是在外地学习吗?你三更半夜的发什么疯?!”韩熙乐的语气听起来十分不善,只想尽快赶陆恒阳离开。
而她这个样子恰好说明了她已经知道一切,之前他已经去过苏沫父母家,她没有在那里,肯定就在韩熙乐的家里。
陆恒阳用力一推,便把门推开了,韩熙乐再有力气,也不过是个女人,在陆恒阳的蛮力面前根本没什么战斗力可言。
他推开门后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苏沫,向前疾走了几步,又生生定住,他该怎么做?走过去拥抱她?说几句甜言蜜语?跪下来求她原谅?
从苏沫摔门离去的那一瞬间,陆恒阳才意识到这次事态的严重性,苏沫是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人,哪怕这是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她也不会对自己有所宽容。他慌了神,找到衣服穿戴整齐,开着车沿着回苏沫父母家的路寻找她,而她却是往反方向走的。
“沫沫,我错了,我就是个混蛋,求你原谅我。”他走过去,蹲在苏沫身旁,想要握住她的手,却被他躲开了。
原谅?说起来多么简单的两个字啊,如果感情可以像说话这么简单,不受情绪牵绊,不被精神控制,这个世界上又怎么会有那么多为情所伤,为情所困的痴男怨女。
“陆恒阳,你做出这么恶心的事来,让我怎么原谅你?”苏沫狠狠地瞪视着他,他蹲在她身边,她就站起来,远离他,仿佛他肮脏得让她恶心。
面对苏沫,此时此刻他是羞愧的,就像第一次偷情那晚,回到家里,面对留灯等他晚归的妻子,他羞愧,觉得对不起妻子。但是那个时候他还有谎言这块遮羞布,不像现在,他的丑陋和不堪完全暴露在妻子面前,无所遁形。
“我……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再给我一次机会。沫沫,求你原谅我,不要再生气了。”其实,这话他自己说出来都是没有底气的,平心而论,如果今天是他发现苏沫背着自己偷人,恐怕早就闹翻了天。怎么可能下一秒就不生气,就原谅对方呢?
“你走吧,我不想见到你!滚得越远越好!”
“好,我滚,你别生气,我马上就滚,别气坏了身子。”陆恒阳立即退到门口,他今天来找苏沫,一方面是想表明自己悔改的态度,得罪了女人绝对要当天认错,不能拖到第二天;另一方面,苏沫什么都没带就一个人离开,他怕她会出事。现在两个目的都已经达到,再留下来只会让妻子更加生气,他知道她需要时间冷静,他打扰不得。
等他退到门口,一直没说话的韩熙乐突然抡起拳头在他脸上狠狠打了一记,“陆恒阳,我一直以为你跟别的男人是不一样的,原来是我错看了你。我以前说过,如果你敢让沫沫伤心,我就会打得你满地找牙。现在立马从我家消失,沫沫说的对,看着你就觉得恶心!”
“嘭!”韩熙乐用力甩上门,幸亏陆恒阳躲避及时,才没有再次被伤到。
刚才韩熙乐打的那一拳根本不算重,却让他心里有了一丝丝的宽慰,好歹他也因此受到了一丁点惩罚,苏沫的心里应该会好受一些吧。如果身体上的惩罚能够让妻子消气的话,他倒真心希望在妻子面前被打得满地找牙。
☆、第26章
陆恒阳读大学的时候就是个风云人物,成绩优异,长得阳光帅气,是他们理学院的院草,在学生会里担任重要职务,还有个校花女朋友苏沫。
相比他而言,苏沫要低调很多,被票选出校花也是大家口口相传的结果。陆恒阳喜欢学生会,也很享受统筹指挥,这是他日后创业的很大动因,当然促使他创业成功跟时代机遇和他自身的才干努力又密不可分。
陆恒阳总觉得自己跟别人是不一样的,学生时代出众很容易,走出社会后却艰难许多,后来他创业成功,成为最有影响力的年轻企业家,被多家媒体采访报道。陆恒阳的交际圈也扩展到商业大佬,业界精英,高干子弟的行列。
有钱人的生活只不过是比穷人有了物质资本,可以满足穷人负担不起的享受,物质层面的,心理层面的。在那个圈子里,包养二奶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有些大佬出席他们的聚会,公然带着原配以外的女人参加,也不过是给大家增加点风流的谈资。没有人阻止,也没有人鄙视这种行为,相反,在男人的眼里,这种三妻四妾的状态是他们十分羡慕的。
但陆恒阳一直洁身自好,他跟别人是不一样的。谁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像有钱就变坏的男人没钱时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人。他爱苏沫,今生今世只爱这一个女人,创业时期那么艰辛,是她陪着他一步一步走来的。现如今他有了小小的成就,凭什么让别的女人坐享其成?
但凡吃喝玩乐的聚会,总有男人带着自己的情人来,情人带着姐妹,向其他人推销,陆恒阳是少数没沾染过这种事情的人,不少人专门带女人过来给他欣赏。
浓妆艳抹的有,清新脱俗的也有,但是陆恒阳一眼就看穿了她们骨子里为了金钱卑躬屈膝的奴态,这样的女人他是真看不上眼。香水味大得能把人熏晕,每一次他都礼貌又决然地拒绝,不曾让这样的女人沾到他一片衣角。
只是时间久了,他的不一样多多少少有点另类。而且就像是你打死都不会吃的一盘野味,别人吃的那么香甜,心里也总有股冲动想要尝一尝。
这些变化都是不知不觉的,像是入乡随俗,很多习惯在自己还未察觉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心理上的变化。
那一天,像往常一样,陆恒阳买了妻子和儿子都爱吃的小笼包。像往常不一样的是,有个神色紧张,衣衫被撕裂的女孩儿奔向他,向他求救。
当时早已过了下班时间,路上的行人很少,他应该是她一路奔来遇到的第一个人。她那么慌张,躲在他的身后乞求他的保护。
陆恒阳像所有的正义之士一样打退了那几个小流氓,救了这个女孩子。脱离危险的女孩抬头对着他说谢谢,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无辜又迷人。他觉得这张脸有几分面熟,忍不住开口问了她,才知道她曾经做过s大的礼仪小姐,剪彩的时候就站在他身后。
缘分还真是微妙。
天色已经很晚了,小姑娘又受了惊,陆恒阳决定好人做到底,把她送到目的地。
后来他在那女孩儿的要求下把她送到了一家酒店。女孩儿奔来只想找家旅馆,度过一夜再回去的,是他担心她再遇到危险,自作主张将她带到了那家高级酒店。
她受惊得像是一只梅花鹿,一眨一眨的眼睫毛像小扇子一样扫在他的心上,痒痒的。再加上她衣衫不整的险些受到□□的样子,那小心翼翼的眼神对他来说真是一种别样的诱'惑。
他帮她买了运动套装,递给她的时候,她踮起脚来亲了他,小心翼翼,带着讨好。他救了她,所以她打算以身相许吗?
英雄救美之后是不是就该按着这个剧本走?陆恒阳的心在当时早已被她无意间的举动撩拨得躁动不已,见她自己送上门来,便不管不顾地接着这个吻把她按倒在一旁的沙发上。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那么自然,没有被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打断。她如同他想象中的一般乖巧柔顺,被他摆弄出各种姿势。
山珍海味吃得多了,总会吃腻,这时候突然有人端来一份粗粮窝头小碟咸菜,陆恒阳根本找不到不吃的理由。
他也是个男人,有猎奇心理,喜欢刺激和新鲜感。只不过之前披了一张正人君子的皮,伪装的时间久了,突然有一天发现他也不过是个普通男人。
男人似乎天生对探索感兴趣,探索更广阔的版图,探索浩瀚无垠的宇宙,探索未知的能源和发展机遇,甚至探索不同的女人。
陆恒阳浸淫在那个世界太久,每天眼见得多了,耳听得多了,有些思想在他脑海里生根发芽,也许连他自己都意识不到,最终他还是变成了他曾经最不屑的样子。
天时地利人和,那一晚陆恒阳被朱灵迷惑,被他埋藏在内心深处的欲'望蛊惑,等到他再次清醒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发生了。
事情发生了不可怕,陆恒阳安慰自己,只要不被别人尤其是苏沫知道就可以。他像是偷腥成功的猫,擦擦嘴,又是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
他把自己收拾得妥妥当当,再三确定身上没有留下任何女人的痕迹,头发丝,没有;香水味,没有;口红印,也没有。要不是他自己刚才经历过那番激'情,连他自己都看不出他跟早上从家里出门时有什么不同。
“你要回去了吗?”女孩儿探出头来,像是楚楚可怜的哈巴狗。
“嗯,我现在要回家了,”已经很晚了,他的手机上有两通来自妻子的未接来电,“我会给你打电话的,你好好休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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